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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指山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

2013-01-15 11:19 五指山政府网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琼发〔2010〕 13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琼教〔2011〕49号)等文件精神,履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各市县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规划。

五府〔2012〕9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五指山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五指山市人民政府

2012年12月3日

  五指山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琼发〔2010〕 13号)、《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的通知》(琼教〔2011〕49号)等文件精神,履行《海南省人民政府、各市县 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责任书》,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市实际,修订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义务教育作为整个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中之重”,把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 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予以优先保障,切实加快缩小城乡差距、校际差距,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良好义务教育。

  二、工作目标及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全市所有学校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的审核认定。

  (二)基本要求

  1.教育机会基本均衡。义务教育阶段的毛入学率达100%以上,在校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下,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巩固率达到95%以上。农民工 等流动就业人口子女在全日制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保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程度达到90%,农村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孤儿、严重不良行为儿 童接受义务教育得到妥善解决。

  2.办学条件基本均衡。基本形成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需求、办学相对集中的合理学校布局结构;县域内90%以上义务教育学校的校园、校舍、体育运动 和艺术场馆、安全设施、卫生设施、寄宿制学校的寄宿设施、教学仪器设备、信息技术设备、图书等达到《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学校之间无明显差异;所有学校和教学点无D级危房,校舍基本达到国家抗震设防标准。

  3.师资力量基本均衡。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和达到学历要求,高一级学历教师所占比例明显提高,学校按照省定标准配齐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学校之间教师学历水平、高级职务教师比例无明显差异;县域城乡之间、校际之间优秀校长、教师定期交流流动;校长、教师能够按照规定接受培训,校本研修制度全面落实,教 师培训经费得到保障;教师师德修养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4.教育教学质量基本均衡。县域内所有学校均能够按照国家和省定课程设置方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达到教学基本要求,校际之间教学质量差距不明显;小学、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的及格率、平均分明显提高、低分率明显降低;县域内同类学校之间在及格率、平均分和低分率之间的差距明显缩小;学校可有效开展校 本教研、校本培训,开创出具有特色的社会实践课程、校本课程等;学习困难学生得到有效帮扶。德智体美育有机融合,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学生思想道德素质明显增强,身心健康水平显着提高,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得到良好培养。

  5.办学行为基本规范。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得到切实保障,实行优质普通初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小学的办法;县域内90%以上学校达到县级以上规 范化学校标准,10%以上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初步形成现代学校制度,无任意增减课时、增加学生课业负担行为;杜绝考试成绩公开排名、办重点班现象,无违规乱收费行为;校园安全卫生责任、措施落实到位,无重大安全、卫生责任事故。

  三、主要任务

  (一)积极稳妥开展中小学布局调整

  根据省教育厅出台《海南省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的意见》精神,认真研究制定五指山市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规划,继续统筹教育扶贫移民学校建设、农 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工程项目,实施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将全市人数较少的教学点进一步整合;继续加大对各中小学校建设资金的投入,特别是对红星学校的教学楼、学生食堂和各种教学设备的资金投入,以及五指山中学的校门、围墙、学生宿舍和五指山思源实验学校体育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同时 继续加大各中心学校扶贫资金投入,改善教育教学环境。

  (二)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

  根据省教育厅出台《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大力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建设,促进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

  1.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小学、初中公用经费将在现行小学400元/生/年、初中600元/生/年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为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添置图书设备等提供保障;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建立更加科学的教科书管理制度;按年生均750元和1000元的标准补助小学、初中贫困寄宿生生活费,不足的 由市财政按省标准足额补齐;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补助标准视物价上涨等因素适时提高。

  2.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开展危房改造、抗震加固。全市重建校舍22794平方米,加固校舍10815平方米,使每幢中小学校舍都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实施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对8所农村寄宿制学校进行改造、扩建,改善农村学生特别是留守儿童寄宿条件;继续实施教育扶贫移民工程,优化和整合教育资源,努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续实施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加强农村初中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用3年的时间,解决 农村中小学图书、仪器设备、多媒体设备不足问题,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

  3.实施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图书馆(室)标准化建设工程。按国家配备标准配置教学实验仪器和体育、音乐、美术、卫生等器材,满足正常的教育教学需要。按照教育部提出的小学生均15册、初中生均25册的二类标准配备图书。实施教育信息化工程,为全市中小学约500间教室(含各种功能教室)配置多媒体远程 教学设备(其中60%为交互式多媒体设备),为全市中心校以上学校配备计算机网络教室和教师电子备课室,至少达到小学生机比12:1、初中生机比 10:1、教师师机比3:1的要求,共配备计算机约1350台,基本实现按标准足额开出教育信息技术课和教学手段现代化。除用好中央、省的专项经费外,积 极筹措专项资金配套实施各项工程建设,用于添置、更新教学仪器、图书配套设施以及运行维护保障,达标后进入常态配置管理。

  4.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用三年时间建设547套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落实《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琼发〔2010〕13号)关于教师住房的相关政策,将中小学教师住房纳入地方保障性住房建 设统筹安排。保障农村教师安居乐业,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三)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教师队伍的意见》(琼府〔2010〕26号)要求,统筹配置城乡教师资源,逐步实现县域内校际之间师资力量基本均衡。

  1.全面落实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引导教师合理流动。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要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在教师职务聘用制度上,注重与中小学岗位管理改革紧密衔接,使中小学教师向有岗位空缺的薄弱学校特别是农村学校合理流动,优化 城乡学校教师队伍结构。

  2.完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我省中等师范学校2002年前招收的部分师范类毕业生遗留问题的通知》(琼府办 [2006]95号)精神,继续解决大专师范类毕业生就业问题,在中小学补充新任教师全部实行公开招聘,依照进入教师队伍“凡进必考”的原则,由市教育局 统一组织招聘考试,考试合格者报市政府审批的做法。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逐步形成农村教师补充的良性机制。

  3.扎实推进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的对口支援工作。鼓励和引导城镇优质学校与农村薄弱学校建立长期稳定的“校对校”对口支援关系。落实城镇教师支援农村学校工作,城镇学校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职务以及参评省级优秀教师、特级教师,应有在农村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的经历。

  4.探索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长、教师区域内定期轮换交流办法。按照“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城乡互动、稳步推进”的原则,研究制定《五指山市中小学校区域内教师轮换交流的实施办法》,指导开展教师轮换交流工作,促进区域内师资配置的均衡。

  5.进一步推进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工作。探索和完善师范生顶岗实习支教办法。市教育局和学校为顶岗实习支教的师范生提供必要条件保障,选派骨干教师与高等师范院校教师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加强对师范生实习的指导。

  6.大力实施农村中小学教师和校长素质提升工程。扎实开展中小学教师每五年一轮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重点实施好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和教育管理 者素质提升工程。积极寻求教育发达地区对我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支持与帮扶。切实加强市级教师培训基地建设,提升培训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快计算机远程教育平台和教师教育门户网站建设,加强优质培训资源建设,充分运用网络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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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促进教育信息资源共享

  1.完善远程教育技术支持服务体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创新“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卫星接收资源有效利用”模式,进一步巩固和提升远程教育工程的 应用成果,探索建立卫星接收资源有效利用的长效机制,通过学习、了解、认识IP资源及接收、存储、浏览、应用的方法,真正把IP资源有效利用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为提高我市农村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服务。

  2.遵循以信息网络服务、信息资源利用与信息技术的应用为目的的原则,建立各种信息保障机制,完善各种网络资源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实现全市中小学、学前教育、教师教研和继续教育的信息化网络平台资源共享。

  3.因地制宜加快校园网建设,采取多种方式接入互联网,解决学校宽带入校问题,以海南电信、移动等网络为依托的市级教育网络为接入网络,以教育宽带卫星为补充,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农村及边远地区学校,使义务教育阶段有2/3的学校实现校校通,其中50%的学校光纤到校,网络到室(桌),推进数字化 校园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教育与技术的融合,加快建设我市各校互联互通的高速网络。

  (五)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

  继续加大对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市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的管理和扶持力度,保障运行经费,切实发挥其教育效益,努力构建覆盖全市、校内校外教育一体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支持平台。

  (六)整体提升教育质量

  1.贯彻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意见》(琼府办〔2010〕67号),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开足开齐课程。全面推进中小学规范化学校创建工作。

  2.全面深化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使新课改的理念和实践真正覆盖影响到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

  3.加强市教育局教研机构和教研人员队伍建设,加大教研活动和教研指导的力度。按照省编办、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我省教研队伍建设的意见》(琼教〔2009〕12号),以及五指山市教育局《关于乡镇中心学校聘任专职教研员工作的实施意见》,足额配备教研机构和乡镇中心校教研员。积极开展基于网络支持的以“校本教研”为核心的教学研究活动,实现教研工作重心下移,为薄弱学校提供有力的专业支持,提高全体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4.贯彻落实《海南省中小学教师教学常规》(琼教基 〔2008〕4号),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立符合现代教育理念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促使每一所学校都能有效落实教学常规,切实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

  5.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考评制度,由市教育局教研室和基础教育室共同组成质量监测中心,加强对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继续完善优质初中、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小学和初中的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建立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考试评价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市级统筹力度

  市政府将会同市有关部门加大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统筹力度,依法落实发展义务教育的财政责任,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完善省、市政府对义务教育经费财政转移支付体制,在安排中央和省财政义务教育项目资金时,将根据我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投入帮扶。

  (二)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教育局推动建立联系会议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成员单位有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保障 局、国土局、建设局和编办等,在经费保障、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保障和支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工作和协调各有关单位,统筹协调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项政策的落实,及时研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问题,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

  (三)建立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效监测制度

  市教育局逐步建立和完善基础教育质量监测机制,定期对全市各学校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测,以适当方式公布监测 结果,形成长效机制,指导各校不断完善教育教学措施,按时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持续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普及、均衡成果。

  (四)建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和奖惩制度

  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对分管领导及市教育局主要负责人考核的主要内容。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标准和评估办法,按规划定期对各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情况开展评估认定,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认定。对按时获得省教育厅认定的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市政府将给予奖励,对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不力或未按规定均衡安排义务教育经费的,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五)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通过专题培训、座谈研讨、宣讲等多种形式,重点培训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干部、广大教育工作者、中小学教师,深入学习党和政府关于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 衡发展的方针政策,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执行力。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了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政策措施,形成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强大合力。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宣传各地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推进步骤及时间

  1.2013年6月底前,思源实验学校、五指山中学、畅好学校、通什中心学校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2.2013年底前、市一小、市二小、市三小、红星学校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3.2014年底前,毛阳中心学校、水满中心学校、红山学校、南圣中心学校、番阳中心学校、毛道中心学校达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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