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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率先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014-03-22 18:35

摘要:2014年3月22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反馈暨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议在沪召开。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建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上海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上海由此成为全国率先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级行政区域。

2014年3月22日,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认定反馈暨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议在沪召开。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建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认定上海整体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上海由此成为全国率先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级行政区域。

此次国家教育督导组围绕上海区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满意度等四方面进行检查。在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等为指标的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中,上海17个区县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3至0.52之间,初中为0.26至0.42之间,均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的标准。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进行考量。

最终,上海各区县政府得分均在92至98分之间,高于国家规定不低于85分的要求。公众满意度方面,督导组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各方意见,结果显示,上海所有区县公众满意度均在88%以上。综合各项评估结果,督导组认为,上海已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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