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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和完善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

2006-05-01 15:51 求是

摘要:江苏省人才市场建设在全国起步较早,发展较快。1992年,江苏建成全国首家省级人才市场,如今已基本确立了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

江苏省人才市场建设在全国起步较早,发展较快。1992年,江苏建成全国首家省级人才市场,如今已基本确立了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地位。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管办分离,政事分离,政企分离,公共服务和市场化业务分离。200310月,江苏省人事厅将原先“一套班子、几块牌子”的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和江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省人才市场、省信息技术人才市场,从机构、人员、职能、业务等方面实现完全分离。分离后,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作为依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行使人才市场管理职能和作为政府职能延伸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职能;三大人才市场作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彻底解除行政隶属关系,专门从事市场化配置业务。

坚持政府所属人才市场的公益性发展方向。在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方面,致力于从少收费逐步向不收费过渡,连续多次降低人事档案管理收费标准,取消人事代理手续费。在人才市场化配置业务方面,不以营利为目的,不给人才市场任何经济指标,取消人才集市门票等多项收费,只适当收取有关业务成本费用。

构建上下贯通、横向贯通、内外贯通的大市场体系。在场所、业务、活动安排、收费标准等方面,初步实现了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联网贯通,大大方便了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对信息的需求。

从江苏的初步探索和实践来看,构建和完善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加快构建和完善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需要着力研究和把握以下几个主要问题:

着眼于统筹发展,促进人才资源宏观调控。“五个统筹”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新时期做好人才工作的指导方针。目前,我国人才结构总的来说还不尽合理,概括来讲有三对矛盾:一是人才总量不足与人才闲置较多的矛盾;二是产业急需人才岗位大量空缺与人才培养供给不足的矛盾;三是发达地区人才集聚过量与欠发达地区人才紧缺流失的矛盾。这些矛盾和问题,必须在统筹兼顾的前提下,依靠政府宏观调控,依靠政府所属人才市场的公益化服务予以解决。既要积极适应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引进、培养和配置急需型、紧缺型人才,又要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鼓励各类人才到农村就业创业;同时,还要通过政府干预,采取行政手段向西部地区、东北老工业基地转移人才。

着眼于社会稳定大局,构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对于合理配置并开发利用好高校毕业生人才资源,构建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政策落实不到位,毕业生到西部和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渠道不畅,部分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等。政府所属人才市场直接担负着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的职能,必须进一步突出公益化、社会化服务,不断改进和完善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的形式与内容;加大对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力度,坚决杜绝和查处虚假招聘、就业歧视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维护高校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努力拓宽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引导和支持毕业生到西部、到基层和非公有制单位、中小企业就业。

着眼于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人才市场。到目前为止,我国统一的人才市场体系还没有完全形成,人才服务机构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部门分割、地方保护和业务垄断等问题,政府和行业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政事不分、体制不顺、机制不活和市场化程度不高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就是要按照“机制健全、运行规范、服务周到、指导监督有力”的要求,坚持把服务摆在首位,在编制人才市场发展规划、统筹人才市场发展、盘活现有人才资源、推进人才市场法制建设、规范人才市场运行、加强人才市场诚信建设、实现人才市场行业自律等方面,充分体现社会公共服务职能。

确立起“三个理念”。一是主体意识理念。以政府所属人才市场为代表的公益性人才市场,是人才市场体系中的主体。要强化主体意识理念,即在人才市场体系的各要素市场中做大、做强,在人才结构调整、人才资源配置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方面发挥主渠道作用,在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推进科技自主创新、参与人才国际化竞争中发挥主力军作用。二是服务第一理念。公益性人才市场只能以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为主。要把改进服务手段、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作为构建和完善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的根本要求。要强化社会效益观念,坚持有限成本收费,逐步实现无偿服务、非营利运行。当然,公益性人才市场在强调公共服务的同时,并不是排斥市场,而是要通过市场化运作机制,增强自身活力,强化服务功能,辐射全社会,更好地实现公益化服务。三是公平竞争理念。公益性人才市场要积极参与市场竞争,在治理结构、业务流程、运营模式和从业人员队伍等方面实行职业化。公益性人才市场不能歧视经营性人才市场,更不能打着“公益性”旗号,垄断行业,垄断市场,垄断资源,进行不公平竞争。

处理好“三个关系”。一是公益性人才市场与经营性人才市场的关系。要把公益性人才市场和经营性人才市场在属性、定位和功能上区分开来,公益性人才市场要以政府所属人才市场为主,主要职能是要通过市场开展一系列社会化服务,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建立公益性交流平台,提供公益性、权威性的人才供求信息、价格信息,为供需双方和全社会服务;建立公益性公共人事社会化服务体系,以人事关系和档案、职称、社会养老保险等为切入点,提供全方位的人事代理服务;实施公益性继续教育和人才资源开发培训,提高人才队伍素质,指导就业;开展公益性的人才评价,研究建立指标合理、手段先进、操作性强的科学人才测评体系。经营性人才市场主要从事高级人才招聘服务、人才培训系统解决方案、人才测评、人才个性化服务、市场人才价格报价系统等适应现代人才市场需要的服务。由于体制机制原因,公益性人才市场的一些难以承担的特殊性、个性化和成本较大的人才服务项目,可交给经营性人才市场,从而实现二者相互补充、相互促进。

二是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中各要素市场之间的关系。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包括政府所属的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三者应当逐步实现市场贯通、资源贯通、服务贯通,建立统一的人力资源大市场。市场贯通,就是要实现人才市场与劳动力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贯通,整合资源,分工协作,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实现人事、劳动、教育等多部门联动。资源贯通,就是要建立统一的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信息网络,整合各种信息资源,实现省内外、国内外人才中介机构、主要用人单位之间的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服务贯通,就是要建立便捷、高效的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力争区域内的人才服务不受城市、户籍、身份的限制,从而真正实现政府所属人才市场与其它要素市场一体化。

三是公益性人才市场与政府行政部门的关系。公益性人才市场作为政府所属的人才市场,与政府行政部门的关系实质上是委托与被委托、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政府行政部门要根据管办分离的原则,逐步从“办”市场转变为“管”市场,通过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来规范市场行为。政府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能,加强对公益性人才市场的监督管理,依法对公益性人才市场进行指导、监督和规范。公益性人才市场要逐步从政府行政部门中脱离出去,成为相对独立的公共事业单位。只有这样,政府行政部门才能对公益性人才市场实现完全意义上的监管。

解决好“三个问题”。一是要加强研究,确立公益性人才市场体系的理论框架。二是要加强立法,严格依照法律规范进行公益性市场运作。国家和地方要重视人才市场法制化建设,重点制定和完善规范中介服务,反对不正当竞争的管理规章,逐步实现人才市场由政策性规范向法制性规范转变。要抓紧建立人才安全体系,防止人才流失,加强对人才利益的保护、知识产权的保护。三是要明确职能,逐步实现公益性人才市场主体事业化、效益社会化。公益性人才市场作为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的主体,主要从事人才资源宏观调控和配置,提供就业指导服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公益性人才市场要逐步纳入主体事业化、效益社会化的发展轨道,享受政府财政支持,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由政府财政承担。公益性人才市场与社会人才中介机构,应接受政府行政执法部门的统一监管。

(作者: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事厅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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