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文化产业与开发文化资源
摘要:文化资源是一种动态的、非独占的、可再生的精神财富。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实质是文化资源不断转化为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价值实现过程。但是,文化资源优势并不能天然地转化为产业发展的优势,创新、创意能力的强弱才是决定文化资源占有多寡和开发利用成效大小的关键。因此,用全新的理念审视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当前我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形势下,显得格外重要。
文化资源是一种动态的、非独占的、可再生的精神财富。文化产业发展的过程,实质是文化资源不断转化为文化产品、文化服务的价值实现过程。但是,文化资源优势并不能天然地转化为产业发展的优势,创新、创意能力的强弱才是决定文化资源占有多寡和开发利用成效大小的关键。因此,用全新的理念审视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当前我国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形势下,显得格外重要。
文化资源的特点
如何认识文化资源,并对文化资源进行梳理、归类,同时在产业发展的层面上对其进行科学划分,是文化产业发展过程中开发和保护文化资源的前提和基础。人们对文化资源的认识,又必须基于对文化的认识。与文化认识多样性相对应,人们对文化资源的认识同样千差万别。因为文化资源的构成要素十分宽泛,既包括科技、教育等因素,又包括理想、信念、道德、价值观在内的种种因素,还包括整个社会文化网络,以及作用于现实生活的传统文化和外来文化的因素。一般说来,人类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一切含有文化意味的文明成果及其承载着一定文化意义的活动、物件、事件乃至一些名人、名城等等,都是某种形式的文化资源。
从形式上,我们可以把文化资源划分为有形文化资源(如历史遗存遗址、特色民居建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特色服饰、民族民间工艺品等等)和无形文化资源(如语言文字、文学艺术、绘画美术、音乐舞蹈、神话传说、风俗习惯、民族节庆等等);从内容上,我们可以把文化资源划分为历史文化资源、民族文化资源、宗教文化资源、地域文化资源(如都市文化、乡村文化)等;从文化产业发展的角度,我们可以把文化资源划分为可开发资源和不可开发资源等等。
不过,划分并不是最终目的,重要的是要弄清文化资源所承载的内容以及文化资源在当代所表现出来的种种特点,从而更好地进行文化资源开发。我认为,文化资源最显著的特点有以下三个:
一是文化资源的动态性。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无论它是以哪一种符号或意象出现,均承载着一定的内容,而这个内容既有其相对稳定的特征,也有发展变化的一面。它必然会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变革、人类的进步,不断得以衍生和发展。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的今天,一个文化系统自我禁锢,封闭自处,缺少与外界的交流,就必然会因为生命力的丧失而逐渐弱化,直至消亡。因此,任何僵化地对待文化资源的观点和做法都是错误的。
二是文化资源的非独占性。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信息高速公路的逐步完善,整个地球的地理空间已被大大压缩,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人与人之间,相互的沟通和交流几乎变得易如反掌。在这样一种形势下,文化资源与其他自然资源相比,虽说也有较强的地域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有知识产权的保护,但它一旦被创造出来,便成了一种可供全人类共享的精神财富,成了其他人进行文化再创造的资料。这就意味着,谁的借鉴、创新能力强,谁就能占有更多的文化资源。利用异地文化资源开发自己的文化产品的例子,在当前世界文化产业的发展中比比皆是。
三是文化资源的可再生性。与多数自然资源相比,文化资源最大的区别在于其可再生性,而且往往是使用价值越高,使用的次数越多,就越珍贵。即便是那些独一无二的历史文化遗存遗址,人们也可以借助高科技手段进行复制,使其传播更加广泛,价值不断扩张。正因为文化资源具备了这一特点,才使文化产业成为新世纪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朝阳产业。
文化资源开发中的几个问题
目前,全国各省区市都在按照中央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战略决策,探索具有自身特色的文化产业发展之路。广大的中西部地区更是依托于自身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以文化资源开发为先导,着力推进特色文化产业的发展。但我们在认真审视各地的文化资源开发实践之后,却发现不同程度地存在以下几个问题,影响了文化资源的开发成效。
一是对资源优势认识的偏颇。我国的许多地区都是民族文化的聚宝盆,是文化资源的富矿、金矿,这是发展文化产业的一个优势。但文化资源优势并不会天然地转变为产业优势和市场竞争力,这个转化过程需要创意的支撑,现代化生产技术的支撑。如果我们不能把握住文化资源的非独占性特点,一味强调资源优势,而不采取积极有效的方式加以整合和开发,这种优势就极容易被别人利用,并且会随着宣传力度的加大而更加一览无遗地呈现在世人面前,为别人的异地开发提供更多的机会和可能,从而造成资源的严重流失,最终使优势变成劣势。
二是资源开发的盲目性。在面对文化资源开发问题的时候,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文化资源都可开发为文化产品或文化服务。比如,部分宗教文化、一些概念性的地域文化以及部分历史名人等等,它们所承载的更多是一种形象价值、宣传价值、教化价值,难以转化为具体的包含着经济价值的文化产品。但是在文化产业发展热潮的鼓舞之下,有的地区却丧失了应有的清醒,似乎恨不得在一夜之间把一切与文化沾边的东西都弄成能够立足市场的拳头产品,于是就不惜人力、财力,忙于做一些不切实际的规划,盲目上一些很难看到市场前景的项目。其结果是得不偿失,不但造成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对文化资源造成了破坏,更为严重的是大大挫伤了人们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
三是低效的粗放开发。这是在各地尤其是西部地区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存在的最普遍、最突出的一个问题。广大西部地区无疑是我国文化资源的富矿,尤其是多姿多彩的民族文化资源更是令人艳羡。但多数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较低,发展现代文化产业的条件和基础尚不够坚实,目前只能走资源依赖型的老路。在缺乏现代化生产技术和手段,创意能力不足的条件下,由此而生产出来的文化产品多属附加值较低的初级产品,必然要浪费、埋没一些市场潜质极高的文化资源,并且还很有可能失去再度开发的机会。如果这一局面不改变,西部地区文化产业发展的总体实力就难有实质性的提升。因此,对一些市场价值较高的文化资源,宁可等机会和条件成熟时再加以开发,也决不能贪图一时的蝇头小利而急于求成、粗放开发。
四是开发和保护的不协调。在文化产业发展中,普遍存在着文化资源开发的短期行为,从而对文化资源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如许多古迹、文物被改头换面,重新包装,失去了古迹文物的原貌;许多民间舞蹈、仪式、风俗习惯被庸俗化、简单化,失去了原有的神韵;在部分地方,一些古迹、文物和建筑在开发名义下遭到严重破坏,有些甚至是毁灭性的破坏。这是在开发过程中必须从根本上加以杜绝的。没有保护的掠夺式开发,无异于竭泽而渔,最终必然会导致资源的枯竭。
[page]文化资源开发的几点思路
针对文化资源的特点以及目前文化资源开发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开发思路上应注意以下几点:
科学梳理文化资源。对文化资源进行科学梳理和归类,准确把握各类文化资源的特性,是合理开发文化资源的前提。在梳理、归类时,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要用市场的眼光、经济的眼光来审视文化资源,既不能似是而非,又不能空想臆断。要认真分析哪些资源具备产业化开发的价值,其可持续发展空间有多大,产品市场半径和容量究竟有多大,并且据此确定开发投入力度以及发展规模;哪些资源本身并不具备产业化开发的价值,其价值仅在于维系一个地区的文化形象。对于这样的文化资源,更多的是要重视保护,而不是极为勉强地去开发它。那样做,最终只能生产出一些没有市场的文化废品,浪费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要有利用两种资源的意识。随着世界各国文化交融的速度越来越快,我们不能只盯住自己的文化资源,有什么就开发什么,这样很容易陷入资源主导型的粗放式开发的窠臼,而缺乏文化资源的地方又极容易陷入心安理得、无所作为的境地。因此,在开发文化资源时,必须树立本土资源、外来资源均可为我所用的意识。本身具有资源的地方可立足于自主开发,缺乏资源的要大胆地借鉴和引进。既然美国、日本、韩国等文化产业发达国家可以利用我国的文化资源开发自己的产品,那我们何尝不可以借用他们的文化资源开发我们的产品呢?只要不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我们就应该大胆地用项目、用创意去整合、去吸收和占用国内外所有能够为我所用的文化资源。
文化资源开发要与时俱进。文化资源的动态性特点,决定了我们在进行开发时不能故步自封,而要把握住其发展变化规律,以发展的辩证的眼光来看待它。其实,变化本身并不都是坏事,我们更应该去分析这种变化是否符合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方向,是否符合时代的需要。当变化与社会发展和历史进步的方向一致时,它就是一种文化的进步。因此,在开发利用文化资源时,要有一种开放的目光和创新的意识,不能墨守成规,要善于把文化资源开发与文化资源创新有机结合起来。
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由于地理环境、区位、民族和经济发展状况以及文化传统等诸多方面的差异,各个不同地区,乃至同一个地区的不同村寨,其文化资源的类型和特点都会有所不同,很难简单模仿和套用固定统一的开发模式。因此,要对文化资源进行分类评估,区别对待,探索不同的开发利用模式。资源的产品化、价值化是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要允许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探索,最后寻找到最适合自身资源类型和特点的开发利用途径。
制订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我们要学习、借鉴国内外的成功经验,用法制化手段来约束和规范文化资源开发行为。具体地说,就是要根据文化资源开发行为的发展变化,制订相应的政策法规,使文化资源开发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在制定政策时,必须考虑到它的包容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国已有一些与文化产业密切相关的保护条例和政策,但大都是一出台就管相当长时期的宏观政策,缺乏可以阶段性地实施的、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可操作性强的具体细则。各地在进行开发时,对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协调发展认识不充分,特别是一些贫困地区为生计所迫,急功近利,不注意开发行为的规范性,对文化生态造成破坏,导致了不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结果。这些问题,都要用法制的手段解决。
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开发文化资源、发展文化产业是一种集多种要素于一体的综合行为,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协调机制。这至少应该包括以下几个基本的方面,即政府管理部门与开发者的协调,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民间技艺的培训与面向民众的宣传教育的协调,保护投入与开发收入的协调,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协调,外来投资收益与当地社区利益的协调,区域之间特别是行政区划间的协调。只有进行这样的协调,才能有效避免文化资源开发的雷同及低层次的同质化竞争。
必须坚持开发与保护并重。尽管文化资源在很大程度上可循环利用、反复开发,但同样存在保护的问题。首先,要确立科学开发的观念。所谓科学的开发,就是尊重文化发展规律的开发,不破坏文化资源的开发。通过这样的开发,文化资源能够以文化产品的形式获得更大范围内的快速传播,引起更多人的重视,从而为文化资源的保护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要把握好开发的度,正确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做到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形成保护与开发并举、以保护为重的良好局面。同时,还要在文化资源开发过程中强调“谁开发、谁受益、谁保护”的原则,把部分开发收益应用到资源的保护上。
(作者: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中国文联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