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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

2004-07-28 20:42 经济日报

摘要: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既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也是目前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对于贯彻以人为本、统筹协调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

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既是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化,也是目前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形势发展变化的客观要求,从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迫切性,对于贯彻以人为本、统筹协调执政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意义。

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十分必要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与解决当前较普遍存在的地方财政困难尤其是县乡财政困难、逐步消解“三农”问题、全面推进公共财政体制建设和小康社会建设直接相联,是从制度创新角度为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发展、协调区域发展、有效扶助弱势群体,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关系等“统筹协调”目的而必须解决的重大事项。目前,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面临严峻局面,一部分基层政府濒临财政危机,甚至政府运转难以为继。这个问题从根本上讲,是过去长期存在的城乡、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未能有效协调发展的问题和“三农”问题等矛盾的积累,在财力分配体系中的集中表现和对我们的警示;从长远看,需要从政府间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着手,通过制度安排从根本上克服基层财政困难。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就是要为全面构建公共财政制度体系、有针对性地解决现阶段现实重大问题的改革举措。近一时期“乡财县管”、“省管县”等改革试点,迅速引起各方普遍关注和重视,也反映基层财政困难亟待解决的迫切性和现实必要性。 

浙江财政改革的经验在哪里

改革开放26年来,浙江从人均半亩地的资源小省,发展为经济活跃、人民富裕的经济大省,国内生产总值从1949年的14.98亿元上升到2002年的7670亿元,年均增长12.25%。2003年,浙江省地方财政收入706.5亿元,比1994年增长8.7倍;财政支出897.12亿元,比1992年增长8.4倍。财政收入占GDP比重稳步提高,从1992年的8.7%上升到2003年的16%,改变了1993年初47个县市预算赤字及工资发放困难的局面。到2003年底,全省各地已连续11年没有发生拖欠工资的问题,并成为全国唯一依靠自身财力解决了公职人员、中小学教师工资问题的省份。浙江经济、财政的改革发展及其成就,形成了所谓“浙江现象”。

“浙江现象”的形成,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中之一,是浙江一直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市管县(市)的体制,而是长期坚持“省管县”的财政管理体制,加上合理的约束与激励机制如“两保两联”、“亿元县上台阶”、“四两拨千斤”等政策,使县级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的积极性和功能潜力被极大地调动起来,县级的财力也得以壮大,实现了县级财政“消赤保平促发展”,浙江财政也因此走上了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由于“省管县”在具体的体制设计上需考虑确保省级财政拥有必要的调控能力,浙江省财政从1994年起,对市、县(市)财力增量集中了“两个20%”,即地方财政收入增收额的20%和税收返还增加额的20%,但对少数贫困县和海岛县适当照顾。在经济已有较大发展的基础上,浙江省集中这两个20%,保证省有一定的调控能力,为坚持“省管县”财政体制提供了财力保障。再如,实行市、县财政、地税合署办公的组织机构安排,从实践来看,这样的组织机构具有精简高效的特点,并有利于坚持省管县财政体制。浙江“省管县”的实践经验,的确十分值得重视和借鉴,并对今后搭建省以下分税分级体制的长效行政架构,具有宝贵的启示。

正确处理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第一,在公共财政框架下明确地方职能、清晰划分政府间事权。需要首先正确处理地方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根据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市场分工的基本原则确定地方政府的职能;界定地方政府与市场分工的基本原则,凡是市场能发挥作用的领域和事物,应当充分让市场实现自我调节,在合理划分公共产品不同范围的基础上,地方政府负责地方性公共产品的提供,中央则负责提供全国性公共产品、或牵头协调若干地区共同提供跨地区的公共产品。

第二,培育地方主体税种及健全地方税体系。这样,地方有稳定的财力来源,并清晰地把使用方向对应于自己应提供的公共产品,再通过公共财政管理改革优化预算配置、硬化预算约束,能够使一届届的政府官员明确其任期内的责任,并以预算程序保证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格执行预算安排。

第三,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对于欠发达地区,地方主体税种在相当长时期内可能难成气候,或税源过少,而应由地方承担的事务又必须要办,所以需要通过转移支付解决。新体制下合理、有效率的转移支付制度,是公共财政体制的重要部分,应在今后改革中切实解决以往存在的客观性低、随意性大等问题。

第四,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需要考虑配套条件。

目前省以下财政体制出现的诸多问题,虽表面上看属财政问题,但其实与社会经济转轨和体制改革中的配套不到位有着直接关系。所以,深化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决不只是一个单纯的财政问题,更是一个综合性的社会经济与政治问题,需要统筹规划、配套推进,积极稳妥地推进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进一步精简机构,正确处理“新型工业化”和“合理城镇化”关系,树立新的政绩观,审时度势理顺财税关系,研究改进税务机构设置的思路和方案。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贾康 傅志华 阎坤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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