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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

2010-10-01 09:21

摘要:2010年10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经过对全国90多个候选城市筛选选定全国35个市和县(市、区)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并制定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指导意见》,细化了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这些试点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对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社会管理被纳入更完备的体系性框架之中,社会管理创新也就成为2009年底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所强调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组成部分之一。2010年10月,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经过对全国90多个候选城市筛选选定全国35个市和县(市、区)作为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并制定了《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指导意见》,细化了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内容。旨在通过这些试点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管理体系,对全国起到示范引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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