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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宁市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

2008-06-08 10:02 万宁市人民政府网

摘要: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为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本规划。

防震减灾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任,为切实履行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能,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06年-2010年,重点规划防震减灾的主要任务、重点项目、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规划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及《海南省防震减灾"十一五"规划》。

本规划作为市政府指导防震减灾领域发展、决定防震减灾重大工程和安排投资的依据,具体指导镇一级人民政府开展防震减灾工作。

一、形势与要求

(一)"十五"工作情况

1997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及省地震局的具体指导下,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震减灾工作,大力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和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防震减灾能力得到了明显增强。

一是防震减灾工作体系初步形成。2001年市政府成立了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指挥长,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市抗震救灾工作指挥部,各镇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通力合作,推动了防震减灾工作。

二是进一步完善群测群防"三合一"网站。在12个镇建设"三合一"联络网点,依靠政府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完善了群测群防"三合一"网络体系,一定程度上为监测我市地震活动情况提供了完整的地震原始资料,在及时、准确地为当地政府提供有效的震情信息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是城市地震应急防御能力有所提高。2003年我市成功地安装了国内先进的ADT-2地震反馈系 统,2004年10月完成东山岭地震台的建设。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海南省防震减灾条例》、《海南省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和其它有关规定,在市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2004年编制了《海南省万宁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2004年8月30日至31日,在我市东南部海域连续发生4次4.3级左右的地震,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等有关部门按《预案》规定的工作要求,采取措施适当,为政府决策,稳定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

(二)未来地震、海啸形势及其灾害风险。

一是市陆地震形势严峻。我国是发生大陆地震最多的国家之一。我市区域虽不属多震区,但根据历史震例,东南沿海7级以上大地震发生后的一、二十年时间尺度内,海南岛及邻近地区都有几次6.5级左右的强震发生。1994年台湾海峡南部7.3级大地震发生,使我市的 地震形势变得非常严峻。大量震例的强震复发统计研究结果表明,我市陆及近海具有复发6级以上强震的背景。因此,"十一五"期间我市及邻近地区存在发生6级 左右破坏性地震的可能。鉴于我市严峻的地震形势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将我省琼东北地区列为未来十年或更长一段时间的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省政府也将我市确定为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之一。

二是沿海地震海啸灾害潜伏着极大危险。2004年12月26日,印度尼西亚答腊岛附近海域发生8.9级强烈 地震并引发海啸,影响到印度尼西亚、泰国等周边11个国家,造成30万人死亡和无法估量的环境和财产损失,破坏程度之大,影响范围之广都为人类历史上所罕 见。专家遗憾地警告说,如果采取正确有效的预警措施,便可以避免重大人员伤亡。南海具备发生大地震海啸的地理条件及构造条件,海南岛存在遭受地震海啸灾害袭击的危险。我市沿海地区人口密集,养殖等产业集中,沿海港湾旅游业发达,海岸线长达109公里,一旦发生地震海啸,巨大的海浪将在大部分地区可能涌入市陆数十米,甚至数千米,将对全市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因此,加强团结我市海域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已迫在眉睫。

(三)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需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核心是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把保护人的生命和生存环境、不断提高人的生活质量提升到更高的地位,这就要求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安全保障。在人均GDP人均800美元向2200美元的过渡中,社会公众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的同时必然对公共 安全提出更高的需求。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强大动力来自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重大工程、大中城市尤其是城市群、以及农村城镇化趋势,这都迫切需要整体提升综合抗御灾害的能力。随着技术发展和建设步伐的加快,高度密集、高速运行、复合功能、系统巨型化、以及关联依赖性等发展 趋势对安全运行提出了更高的需求。

综上所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防震减灾提出了重大需求:未来地震的风险能够预期;大地震海啸的风险能够预警。避免和减少地震、海啸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地震、海啸工作高效有序,尽可能把应急状态控制在局部范围,减少对社会正常生活秩序的冲击;缩短灾害 恢复周期,避免和减少灾害给经济运行造成的中断或迟滞;为社会提供适合需求的、高质量的防震减灾公共产品和服务。

(四)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目前和今后一个阶段,防御与减轻地震、海啸的基本矛盾,即地震、海啸对公共安全的严重威胁与防御地震、海啸能力不足的矛盾,我市防震减灾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近海海域地震监测台网几近空白,不具备地震监测能力;

二是地震、海啸的应急预警系统尚未建立;

三是地震、海啸的应急指挥系统尚未建立;

四是震灾预防能力薄弱,城市地震灾害防御能力整体较低,农居大多数无设防;

五是减灾投入严重不足,防震意识明显不足,科技支撑力度不够,防灾教育严重滞后,公共服务能力薄弱;

六是个别的地方和部门对地震工作重视不够,领导责任不落实;

七是群众防震减灾意识不强,地震预测预报能力低。

二、防震减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防震减灾与经济建设一起抓,实行预防为主、防 御与救助相结合的方针。切实加强地震、海啸监测预报(预警)、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提高对市陆及南海的地震、海啸监测和应急响应能力,进一步完善地震、海啸灾害管理机制。依靠科技、法制、全社会力量,不断提高社会综合防御与减轻地震、海啸灾害的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推进全 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生态市建设提供可靠的保障。

(二)奋斗目标。

到2010年,全市基本具备综合抗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能力,基本消除辖区海域的地震监测盲区,消除不设抗震设防的地区和工程,消除应急体系不健全的地区。

根据市中长期防震减灾的有关精神,确定2006-2010年全市防震减灾工作的奋斗目标: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能力,防震减灾能力明显提高,初步具备对南海大地震海啸的预警能力;初步建成地震、海啸、应急指挥系统。

(三)奋斗目标的指标体系。

2006-2010年全市防震减灾奋斗目标具有四种能力要求:

1.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我市区域数字测震台网内ML≥3.0的地震速报初定位时间不超过5分钟,精定位时间 不超过15分钟,万宁水库坝区地震监测能力达到ML≥1.0,沿海海域地震监测能力达到ML≥4.0;争取对我市地震前兆监测能力所及区域6级以上破坏性 地震做出有减灾实效的短临区预报。

2.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全市一般建设工程100%达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 100%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抗震设防。在《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表示的0.05g(烈度Ⅵ度)及其以上镇的农村60%以上房屋采取抗震设施,重大基础设 施和生命线工程建立地震紧急自动处置系统。

3.地震应急与救援能力:建立健全应急管理组织,完善地震应急预案体系,建立健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灾情监控系统,建立健全救援力量及其支援保障体系。破坏性地震发生30分钟后指挥系统全面运转,1小时内市救援力量到达灾区,应急与救援能力达到全市12个镇。

4.救灾恢复能力:救灾物资储备体系覆盖全市,震后10小时内使灾民得到生活、医疗等基本的生活援助,尽快恢复正常秩序。社会公共防震减灾意识增强,熟悉应急程序和自救互救常识,具备防御地震、海啸灾害意识和自我救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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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06-2010年主要任务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根据2004年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防震减灾工作的通知》,落实"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三大工作体系建设"的战略要求,依据"十一五"期间目标,确定 主要任务如下:

(一)填补我市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空白。

建设我市地震前兆综合观测系统,形成空间、地表、地下相结合的立体观测网络,提高地震及火山短临预报水平的动态预警能力。

继续推进东山岭数字遥测地震台建设,不断改善台站观测环境和工作条件,满足新技术系统的发展要求。

(二)全面提升我市震害综合防御能力。

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尽快完成各类地震监测设施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和备案,逐步建立可能对地震观测造成影响的各类城、镇建设事先征求地震部门意见的制度,真正形成对地震监测设施有效保护的长效机制。

加强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即"三网一员"建设,在地震多 发区的镇设置防震减灾助理员,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财政支持,建立稳定的地震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制定本地区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计划和措施,强化对各镇工作的指导,使地震群测群防工作逐 步规范化、制度化。抓紧制定本地区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建设方案,制定群测群防工作管理办法,确定地震群测群防人员岗位津贴发放标准,稳定防震减灾工作队伍。

积极推进我市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加大对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并将其列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宣传教育活动的正常开展。地震部门会同宣传、教育、科协等部门和单位,制定防震减灾宣传教育计划,完善宣传网络,加强基层宣传员培训,制作宣传作品, 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挂牌成立一所地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

做好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推进万城镇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及石梅湾、南荣湾、日月湾、南燕湾、神州半岛、太阳河流域旅游度假规划区的地震小区划工作,为城市规划建设和国土利用提供基础依据。强化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明确将抗震 设防要求作为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施工审批和竣工验收的必备内容,从源头上加大对抗震设防要求的监督管理。制定我市抗震设防要求的实施细则,强化防御措施,提升城市整体综合防御能力。协调配合建设、发改、水务、三防等部门,完成重点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万宁水库、军田水库、加坦水 库、碑头水库等病险水库的查险加固工作,加强对易燃易爆易泄漏有害的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及危旧校舍的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工作。

加强农村民居防震抗震知识宣传教育和抗震设防技术指导。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开发与推广科学合理、经济适用、满足当地风俗习惯的农村民居建设图集和施工技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逐步建立农村民居抗震设防管理制度。要采用各种方式,向农民群众宣传 住宅建设防震抗震基本知识,积极推广使用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技术,把农居防震抗震知识普及到乡村及农户。组织开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地震多发地区农村建筑工匠抗震设防技术培训,使其掌握农村民居建设基本防震技术措施,提高农居建设施工质量。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共同组织开 展"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以点带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三)建立健全我市震灾应急和救援体系。

在规划期内投资200万元建设市防震减灾指挥中心,着力于应急救灾基础数据建设,收集和更新防震减灾数据,尽快建成功能全面、反应灵敏的各级地震应急指挥技术系统,为地震应急和抗震救灾指挥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完善抗震救灾指挥中心工作制度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 职责,建立经常性的工作通报和联络机制,适时开展演练,以保证应急指挥各项功能的实现。市地震部门要配合各镇政府制定完善地震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工作程序、层级管理职责和协调联动制度,适时组织地震应急演习,检验反应能力,确保临震不乱,决策科学,行动迅速,处置有力。要结合市人民公园和市休闲绿地公园 建设,规划设置必需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险救生设施。

要加快推进地震灾害专业救援力量的组建,提升整体专业救援能力和水平。充分依靠军队、公安消防部队、民兵、预备役部队,建立健全市地震、海啸专业救援队伍和分队,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和民间团体,发展救援志愿者队伍。

抓紧建设万宁重大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地震应急紧急处置、万宁大型水库监控系统和地震ADT-2反馈系统,依法责成重大基础设施业主规划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责成大、中型水库业主规划建设专用地震监测台网。

以应用下一代互联网技术为核心完善市地震通信网络和建设流动通讯系统,建立全市地震信息反馈系统,制定规范的地震信息发布办法,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应急避险、抗灾救灾、震后趋势判定等信息。

四、重点项目

万宁市防震减灾三大体系工程建设:

(一)沿海地震、海啸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优化东山岭数字遥测地震监测台网观测条件,在本规划期内,投资40万元完善台站的应急反馈网络,使我市东山岭地震台跨入省级一流台站。

(二)万宁地震、海啸灾害综合防御工程建设。

1.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和病险水库、重要设施抗震性能鉴定。在规划期内,投资60万元完善万宁水库、军田水库的ADT-2地震信息反馈系统建设与安装工作。

2.地震安全农居工程。编制科学合理、经济适用、满足当地风俗习惯的农村房屋抗震建造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规划期投资30万元,由建设部门重点组织2个镇建设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

3.提高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工程。万宁市防灾减灾科普基地建设:规划期内投资20万元,建设地震、海啸灾害数字监测动态演示系统、宣传图版和大蓬车;建立"三网一员"群测群防网络。

4.做好城市地震安全基础工作,确保震时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本规划期内,确定市人民公园为震时人员疏散避难广场,投资400万元完善公园防震减灾应急救援设施建设,为市民提供一个标准化震时避难场所。

(三)地震、海啸应急与救援系统建设。

1.城市强震应急救援响应工程建设。在本规划期内,一是投资60万元,在神州半岛规划区建设我市沿海海啸应急系统;二是投资10万元,在龙滚、博鳌特别规划区建成地震应急强震台。

地震、海啸灾害紧急救援队建设:万宁分队(万宁公安消防大队),社区和团体应急救助志愿者队伍。

2.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地震紧急处置平台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应急处置平台建设:环岛东线高速公路、环岛东线高速铁路等;大、中型水库地震监测站和信息传输与监控系统。

3.下一代互联网在防震减灾中的应用。全市地震通信网络完善;12个镇的地震信息反馈系统建设初步完成。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地震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相应的配套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修订《地震安全性评价和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实施细则》,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加大防震减灾执法力度,严格依法管理。

(一)完善防震减灾公共政策。

第一、鼓励和扶持农民建造地震安全农居,把农村建房纳入建设管理,制定鼓励农民建造地震安全农居的优惠政策。

第二、推进建立政策性地震保险和商业性地震保险并举的地震保险制度。采取政府支持或直接介入的方式,与商业保险公司共同建立地震巨灾保险基金。

第三、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参与防震减灾事业,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社区防震减灾志愿者队伍建设,自救互救和恢复活动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完善防震减灾管理体制。

完善地震工作机构建设,理顺地震工作机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独立和名称统一的地震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落实地震观测人员编制,充分发挥地震工作机构在防震减灾中的基层组织作用。

(三)建立与防震减灾工作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入机制。

逐步建立和完善稳定可靠的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投入机制。将防震减灾发展纳入镇级政府发展规划和财政预算,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并随着市财力的不断增强而相应增加,为防震减灾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探索建立非公共财政的防震减灾经费投入渠道。拓展社会捐赠渠道,逐步建立政府财政投入、社会捐赠、地震保险相结合的多种渠道共同支撑的救灾和恢复重建投入机制。

(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以培养、招聘、招考、引进、使用高层次人才为重点,调整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建立激励机制、评价机制、流动机制和保障机制,积极推行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聘用管理,推进人才体制和人才机制的创新。加强教育培训,提高防震减灾队伍特别是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综合 素质,形成不同层次,满足不同需要的人才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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