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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开路”

2006-10-15 15:23 求是

摘要:修建农村公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作为交通部门,我们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修建农村公路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当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路先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修建农村公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作为交通部门,我们必须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修建农村公路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当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开路先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条件。

一、修建农村公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战略任务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中,明确提出加快修建农村公路的任务。这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从发挥公路交通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出发提出的一项战略性任务。

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当前,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仍然处在艰难的爬坡阶段。农业基础设施脆弱是突出问题之一,严重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在我国大多数农村,公路是最主要甚至是唯一的交通运输方式,与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长期以来,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偏远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还很落后。“要想富、先修路”,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特别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经验。中央在新农村建设的部署中,突出强调要大力加强包括农村公路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对“十一五”农村公路修建提出了明确具体的目标要求,并提出财政性建设资金要向农村倾斜。国家将包括公路建设在内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转向农村,是一个战略性举措,将对新农村建设产生现实的和长远的积极作用。

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途径。城乡发展的差距和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差距,集中体现在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的差距上。贯彻中央提出的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畅通城乡经济联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要求加快修建农村公路。通过加快发展农村公路,可以有效缩小城乡之间的时空距离,推进城乡经济文化交流;可以改善农村投资环境,打破农村地区的封闭状态,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加快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资源开发,推进城镇化进程,使广大农村蕴藏的土地、矿产、森林、水电以及旅游等资源潜力转变为现实经济优势,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落实扩大内需方针的重要举措。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把农村潜在的巨大消费需求转化为现实购买力,有利于支撑我国日益强大的生产能力,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拉动力。我国农村公路修建量大面广,持续时间较长,投资需求大。加快修建农村公路,可以吸收大批沿线农村劳动力参加,增加农民收入;可以消化当前部分行业的过剩生产能力,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可以改善农民的消费环境,挖掘农村消费潜力,刺激农村消费增长。

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必然要求。国家规划建设的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三位一体,构成了我国公路运输网络。农村公路遍及广大农村,是公路运输网络的毛细血管。长期以来,在公路运输网络中,农村公路覆盖面和通达深度不够、路面等级不高、安全状况不好,成为构建便捷、通畅、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重要制约因素。在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的同时,采取更有效的措施切实加快修建农村公路,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交通的重点工作。

二、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全面加快农村公路修建

“十五”时期,交通部门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地调整指导思想、工作思路、政策措施和资金投入,切实把发展农村交通作为交通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努力,农村公路总里程显著增加,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占公路网比重逐年增大。到2005年底,全国农村公路总里程达到300.5万公里,其中县乡公路里程达到146.5万公里,村道里程154万公里,比2000年新增54.4万公里,年均新增10.9万公里;农村公路占总里程的比重也从2000年的85%增加到2005年的87%。到2005年底,乡(镇)、行政村通公路比率分别达到99.8%94.2%,通沥青水泥路比率分别达到75%54%。但目前全国还有近4万个建制村不通公路,近1万个乡镇、30多万个建制村不通沥青水泥路,全国农村公路中四级路和等外路占90%,砂石路占70%,许多地区缺桥少涵、晴通雨阻,农村公路总量不足、通达深度不够、技术等级低、抗灾能力弱、管理水平低、养护任务重,还不能适应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农村公路建设的具体目标,即基本实现全国所有乡镇通油(水泥)路;东、中部地区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油(水泥)路;西部地区基本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路。完成中央确定的“十一五”农村公路修建任务是交通部门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政治任务,是根本职责所在。

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加快农村公路修建,要求我们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一是农村公路建设要由过去交通部门的一项支农惠农举措,转变为新时期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农村公路建设要由过去交通部门主动抓落实的一项任务,转变为全社会齐心协力抓落实、层层抓落实的战略性任务。三是农村公路要由修建为主,转变为建管养并重,促进农村公路健康发展。四是由“通路”,转变为“路通车通”,积极发展农村客货运输,实现人便其行、货畅其流。

“十一五”时期,我们要全面加快农村公路修建,实施“五年千亿元工程”,新建改建农村公路120万公里。加快实施农村渡口改造和渡改桥工程,积极推进县乡公路安全保障工程,大力发展农村客运。不断完善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立稳定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渠道。吸引农村富余劳动力向交通行业转移就业,依托交通事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

三、因地制宜、量力而行,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又快又好发展

农村公路修建惠及9亿农民,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建养并重,协调发展”的方针,做到速度、质量、效益的统一。

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共同完成农村公路建设任务。农村公路修建重在抓落实,重在发挥好地方各级政府的主体作用,重在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中央投资规模和地方建设任务。根据各地实际,将“十一五”时期120万公里的建设任务,落实到各省区市。二是按照省部联手、各负其责、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明确各省(区、市)农村公路建设的总目标和分阶段建设目标。省级政府把农村公路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筹部署、通盘筹划;省级以下政府负责抓好具体实施;交通部做好规划计划协调、政策资金支持、技术指导、督促检查和质量监管。三是建立农村公路建设目标考核制度和通报制度,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检查、指导,重点督查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法规的执行情况、工程质量管理、建设资金到位与使用、养护管理、环境保护和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等情况。

继续加大中央引导资金投入力度,坚持多渠道筹资。“十一五”时期,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农村公路建设任务都很重,建设资金十分紧张。要确保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完成,必须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大融资力度。一是确保中央车购税、国债和预算内资金投资农村公路建设的力度,并尽可能地增加对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二是各省、区、市采取有力措施,出台专项投资等支持性政策,落实和增加建设资金,鼓励社会筹资、企业赞助、个人捐资等多种形式集资,形成“国家补一点、地方筹一点、社会捐一点、受益群众出一点”的多渠道筹资机制。三是拓展新的融资渠道,缓解集中建设阶段资金不足的压力。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提高投资效率和效益,保障农村公路建设科学、有序发展。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分布、地理条件差异很大。要加强规划指导,因地制宜地确定各地农村公路修建的重点和技术标准,与当地城镇规划、村庄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山水林田发展规划、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相衔接,避免重复建设和分散投入。要尽量利用老路改造,少占耕地、避让民宅、保护农田、保护环境、降低造价。要合理确定公路修建标准,不求路面宽、标准高,不搞盲目攀比,不层层压指标,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路面结构材料选择要积极推广就地取材的办法,如采用弹石路、块石路、砖石路、砂石路等等多种硬化路面结构型式;前期工作要加强管理、严格程序、适当简化,逐步建立符合农村公路特点的前期工作管理机制;施工管理要规范有序、加强指导、确保质量,加强农村公路施工队伍、监理队伍、管理队伍建设。

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好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农村公路修建的出发点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提高农民生活质量。在修建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好农民利益,做到“六要六不”:一要鼓励采用“一事一议”的办法,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不修农民不需要、不愿意修的路;二要合法筹集修建资金,不向农民强行集资、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三要做到公开、透明,依法征地拆迁,不随意降低补偿标准和拖欠征地拆迁费用;四要合理设计公路线形,尽可能避让民宅、保护农田,不动辄征用农民宅基地和耕地;五要在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多地使用当地农民工,不一味调用外地民工,增加建设成本;六要因地制宜,尽可能利用已有的土源和料场,不乱采乱挖,破坏自然环境。

处理好四个方面关系,促进农村公路又快又好地发展。一是处理好农村公路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农村公路必须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来规划发展,符合新农村建设规划要求,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紧密衔接。二是处理好中央部门之间和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中央各相关部门应积极支持、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切实简化农村公路建设审批程序,加大资金倾斜,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同时,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中央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各省、区、市紧密配合,促进各地农村公路加快发展。三是处理好东、中、西部均衡发展的关系。要加快西部地区通村油路建设,尽量缩小西部与东中部地区农村公路建设的差距,尽可能为西部地区新农村建设创造平台。四是处理好农民负担和农民投工投劳的关系。农村公路建设直接服务于新农村建设,广大农民群众是直接的受益者,没有农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农村公路建设只能是一句空话。只要是符合绝大多农民的利益,同时按照农村民主管理的原则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就不应该把农民群众适当的投工投劳看作是加重农民负担。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正确引导农民参与农村公路建设的主动性与充分考虑农民的实际承受能力结合起来,把激发鼓励农民建路护路的积极性与充分尊重农民的共同意愿结合起来,使农村公路建设真正顺乎民心,惠及民众。

农村公路修建是“十一五”交通部门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要讲大局、讲责任,把中央的部署和要求落在实处,真抓实干,切实有效地推进农村公路修建,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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