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权力与权利的重构一论民法与环境法的沟通和协调
摘要:市场经济的中国需要符合市场机制的环境法 ,环境权力与环境权利的重构因此而获得了理论与现实的意义 ,环境保护需要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 ,需要将国家环境权力与公民环境权利相结合的环境法律制度 ,需要民法与环境法的沟通和协调。
摘要:市场经济的中国需要符合市场机制的环境法 ,环境权力与环境权利的重构因此而获得了理论与现实的意义 ,环境保护需要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 ,需要将国家环境权力与公民环境权利相结合的环境法律制度 ,需要民法与环境法的沟通和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