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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

2015-06-25 10:0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摘要:今年重庆市将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对每个试点区县安排500万元试点资金。此次试点范围涵盖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目前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

今年重庆市将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对每个试点区县安排500万元试点资金。此次试点范围涵盖都市功能拓展区、城市发展新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和渝东南生态保护发展区,目前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发展试点,有利于丰富、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差异化财政扶持政策体系,为推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积累经验。为此,要求各区县在试点过程中坚持三项基本原则:一是尊重农民意愿。以农民为主体,坚持政府扶持引导、市场配置资源,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二是明确扶持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将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适度规模经营农户作为扶持对象,不得以试点名义改变受益主体,否则取消试点资格。三是鼓励适度规模。既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重点支持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面积10至15倍的专业大户及家庭农场。为确保试点绩效,除财政贴息资金外,已享受相关财政补助资金扶持的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当年不再纳入扶持范围。将对试点区县实施动态管理,对试点过程中出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试点资格。

(重庆市发展改革委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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