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摘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经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鄂价办〔2014〕48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
经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
湖北省物价局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