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信息库欢迎您!
首页 文章 经济体制 企业改革

中共重庆市委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

2014-04-29 19:49 武汉市国资委

摘要: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重庆直辖以来,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国资监管体系基本确立,国资布局结构逐步优化,国有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不断增强,但国资国企改革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

国有企业是推进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在重庆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重庆直辖以来,全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国资监管体系基本确立,国资布局结构逐步优化,国有企业竞争力不断提升,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不断增强,但国资国企改革的任务还远没有完成。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动重庆国资国企在“科学发展、富民兴渝”、落实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中贡献更大力量,现就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委四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持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着力推动各类资本融合发展,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着力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资监管体系,着力形成改革合力,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共同繁荣,推动重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力争通过3—5年扎实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发展,国资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国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国有经济在全市经济社会中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

——混合所有制成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革,2/3左右国有企业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适宜上市的企业和资产力争全部上市,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

——培育一批富有活力和竞争力的企业集团。培育3—5家具有全国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打造10家左右中国500强产业集团,发展一批在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新兴产业领域中的优强企业。

——形成适应重庆经济社会发展的国资布局。国有资本增量更多投向公共服务和功能要素领域。竞争类企业80%以上的国有资本集中在先进装备制造等支柱产业和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

——建立由市场决定的企业国有资本进退和补充机制。依法依规放开各种准入限制,建立起国有企业资本的市场化补充通道,以及企业国有资本按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的机制。

——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管理要素市场化,健全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企业党组织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融合的运转机制。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

——形成统筹协调分类监管的国资监管体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实质性分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和制度,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全面覆盖的市属经营性国资监管体系。

(三)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以市场化配置国资、重组国企,以深化国资改革带动国企改革,推动企业管理体制机制深度变革,增强国资监管的系统性、规范性、有效性。坚持改革创新,加快国资与产业联动调整,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持续激发企业改革发展的动力和创新转型的活力。坚持统筹兼顾,顶层设计与摸着石头过河相结合,局部与全局相配套,渐进与突破相促进,凝聚共识,营造氛围,形成合力。坚持依法推进,阳光运行,保障合法权益,有效防范风险,推动国有企业成为依法经营、诚实守信、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保障民生和维护社会稳定的表率。

二、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四)扩大产权开放促进股权多元化。根据国有企业功能作用、战略定位、布局调整和发展阶段,确定合适的国有股权比例。大多数竞争类国有集团及所属国有企业,通过引入增量或转让减持的方式,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

(五)推动国有资本与其他各类资本融合发展。鼓励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支持民间资本、外商资本以及养老基金、保险基金、社保基金、产业投资基金、政府引导基金、主权基金等各类新型社会资本,按照市场规则,以出资入股、认购可转债、收购股权、股权置换等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或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时,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设置附加条件。支持国有资本与各类资本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企业改制上市、重组整合、境外并购,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型和孵化期等高风险和高效益业务。按市场化方式用好市级科技、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引导基金,形成市场化的产业投资基金。

(六)加快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步伐。把改制上市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重要路径。充分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培育上市资源,推进具备条件的国有企业实现集团层级的整体上市。加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整合力度,打造一批营收规模较大、股东回报优、行业影响力强、社会形象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上市公司。

(七)探索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利用现有国有企业股权或资产,改组一批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强化产业集聚和资源整合;推动国有企业重组整合,在若干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打造优强企业。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持有整体上市公司或非上市公司部分国有股权;接受企业整体上市过程中剥离的辅业资产,孵化形成新企业,退出不具竞争优势的行业。

(八)加大重点项目投资开放力度。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在铁路、高速公路等领域推出一批有市场信号、有边界条件的重点项目。加大公共服务类企业非主业资产的剥离重组力度,开放竞争性业务,引导各类资本进入可市场化运作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

(九)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有序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关键岗位的管理者、业务骨干、核心技术人员等,以货币、物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出资参与本企业改制,形成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的利益共同体。

三、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十)调整存量国有资本布局结构。结合实施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优化国有资本区域布局。立足国有资本功能和整体效率最优化,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围绕重庆民生公益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战略性支柱产业发展,推动国有资本向行业领军企业、产业龙头企业集中。以市场化机制推动闲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加快处置,推动企业压缩管理层级。

(十一)规范国有资本增量介入领域。鼓励国有资本重点介入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领域。国有资本一般不再以独资增量方式介入完全竞争领域和市场竞争较充分的领域。

(十二)建立国有企业资本市场化补充机制。除企业利润追加投资、股票上市融资和社会创业投资增加企业股本外,探索由政府设立股权引导母基金,引导国有资本、保险资金、社保资金、银行资金、私募股权基金、外资私募基金等各类资本参与,形成若干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持续不断地补充企业资本金。

四、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

(十三)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形成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体系。重视中小股东的建议权,有效保障出资人的提名权。建立更加专业化、职业化的董事、监事队伍,强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功能,提升治理水平。竞争类企业合理增加外部董事比例。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大惩处力度,形成责权利相统一的运行机制。探索现代企业制度与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职工民主管理有效融合的途径。积极推进企业内部机制创新,强化管理,提高国有企业运营透明度,建立更加透明规范的国有企业信息公开制度,接受公众监督。

(十四)探索选人用人新机制。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有股东代表选任新机制。试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培育和建立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有专业知识、熟悉经营管理、年富力强的职业经理人队伍,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对条件成熟、运作规范的董事会,依法落实董事会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和经理层选聘等职权。加大企业管理人员市场化选聘力度,推行任期契约化管理,明确责任、权利和义务,严格任期管理和目标考核,建立科学的退出机制。依法建立以合同管理为核心、以岗位管理为基础的市场化用工机制,建立公正透明的招聘制度,释放人才红利。

(十五)完善薪酬分配机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与企业类型、选任方式相匹配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制度。建立规范的企业年金制度。健全与长效激励相配套的业绩挂钩、财务审计、信息披露、延期支付、追索扣回等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国有企业职务消费、业务消费和职务待遇。推进全员绩效考核,建立与岗位业绩和合同管理相匹配的分配机制。

五、完善国资管理体制

(十六)推动经营性国有资本集中统一管理。实现政企、政资分开,除国资监管机构外,党政机关和群团组织原则上不再出资组建国有企业,不再直接管理国有企业。充分发挥各级国资监管机构的专业监管优势,推进经营性国有资本监管全覆盖。

(十七)由管资产向管资本为主转变。建立以公司章程为依凭,资本为纽带,按治理结构履行股东权利的监管新机制。遵循市场规律和现代企业规则,依法维护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十八)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实施分类监管。根据监管企业实际,准确界定其功能,采取不同的治理结构、监管方式和考核办法。原则上可按公共服务类、功能要素类、竞争类划分,公共服务类企业以贯彻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完成各类重大专项任务为主,重在追求社会效益,以营运效率、服务质量、运营安全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功能要素类企业以金融服务、要素交易、投融资为主要业务,既注重经济效益,又注重风险防控,兼顾当前效益与长期效益,以市场化考核为主;竞争类企业严格遵循市场规律和企业运作规则,以经济效益为导向,实行市场化考核。企业分类按其功能和任务实行动态调整。

(十九)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覆盖全部国有企业、分级管理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准确把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支出方向,充分发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推进改革发展、布局调整、结构优化、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中的作用。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到2017年提到30%以上,更多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管理模式。加快建立完善符合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国有产权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市场规律和现代公司治理要求的国有产权监管方式。国有股权低于50%的企业,不再简单套用国有及国有资本控股企业的监管制度,实行更加市场化的监管机制。探索建立“金股”机制,推行“优先股”试点。

六、强化改革保障措施

(二十一)完善改革支持政策。集中部分股权转让收益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设立国有企业改革稳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必需的改革成本。落实税费支持政策,对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产权权属转移等涉及的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办理。规范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审批手续,优化资产评估、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底价确定、交易管理等程序,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严格执行产权挂牌交易统一进入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的规定。修订和完善所涉及的工商登记、财税管理、土地变更、国资监管等方面的地方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加快推进综合改革试点,着力推进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职工住房、医院、职教幼教机构、市政设施等社会职能剥离、改制、移交工作,实施厂办大集体改革,推动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加大政策性“债转股”企业、“空壳”企业的处置力度。建立改革创新容错机制,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推进改革过程中,未能完全实现预期目标,且未牟取私利的,一般不做负面评价,并免除相关责任。

(二十二)切实加强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工作的领导,研究决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要求,提供强力保障,切实形成合力。各企业党组织在现代企业制度框架下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经济形式下的党建工作的实现方式,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要高度重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做好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并认真落实完善分类监管、法人治理结构、长效激励约束、优化国资布局结构等配套文件。各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大胆探索实践,制定贯彻落实本意见的工作方案。各区县(自治县)国资国企改革可参照本意见执行。

首页
相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