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改革大事记2009年—2013年
摘要:2009年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取消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须超过5亿元才可交易流通的限制条件,为中小企业通过发债进行小额融资创造了较好的政策条件。
2009年
1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取消了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的债券发行规模须超过5亿元才可交易流通的限制条件,为中小企业通过发债进行小额融资创造了较好的政策条件。
1月16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标志着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也表明我国国有独资银行股份制改革进入“收官”阶段。
2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完善支农再贷款管理支持春耕备耕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适当调整完善了支农再贷款政策,同时对西部地区和粮食主产区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额度100亿元。
3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5次例会决定,对安徽等14个省(区)辖内98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36亿元。
3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同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将原《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与《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衍生产品主协议》合并,发布新的《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使我国场外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均受统一的主协议管辖。
3月17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2009年度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核定情况的通知》,适当上调金融机构短期外债指标,强调增量部分全部用于支持境内企业进出口贸易融资,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平稳发展。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公告,允许基金管理公司以特定资产管理组合名义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开立债券账户,并对其业务运作进行了规范。
3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人民银行系统和各金融机构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十项措施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认真执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3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筹备10余年之久的创业板有望于5月1日起正式开启。
4月8日,国务院第56次常务会议决定在上海市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东莞市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
5月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这意味着创业板于5月1日正式开启。7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实施《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暂行规定》,投资者可在7月15日起办理创业板投资资格。9月29日,首批创业板公司中签号出炉。
5月14日和6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分别批准东亚银行(中国)和汇丰银行(中国)两家港资法人银行赴香港发行人民币债券40亿元和30亿元。
5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6次例会决定,对福建等12个省(区、市)辖内39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27亿元。
6月1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企业贸易信贷登记和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综发[2009]78号),明晰贸易信贷登记管理职责,改进出口收结汇联网核查系统,促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稳定外需。
6月29日,银行间市场新一代本币交易系统正式上线。
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公布实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规范试点企业和商业银行的行为,防范相关业务风险,以促进贸易便利化,保障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7月3日,为贯彻落实《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7月13日,为明确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有关国际收支统计申报事宜,便于试点企业和银行办理相关业务,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中国际收支统计申报有关事宜的通知》。
9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公告,明确汽车金融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的发债条件,规范两类机构的发债行为。
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7次例会决定,对辽宁省辖内5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发行专项票据,额度为4亿元,对四川等9个省(区、市)辖内26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5亿元。
9月9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大金融对产业转移和产业升级的支持力度,做好金融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工作。
9月17日,中国证监会公布首批参加创业板发行审核的7家企业全部有条件通过,拿到了创业板的通行证。这意味着创业板的建设迈出了关键的一步。
9月28日,中央政府在香港面向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发行60亿元人民币国债。这是国债首次在内地以外地区发行。
10月30日,创业板首批28家公司上市仪式在深圳举行。这标志着经过10年的酝酿和准备,“中国纳斯达克”正式进入实质交易阶段。
11月11日,为促进个人本外币兑换市场的合理竞争,进一步提升我国个人兑换服务的整体水平,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扩大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的通知》。
11月12日,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下,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小非金融企业集合票据业务指引》。
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8次例会决定,对四川等11个省(区、市)辖内22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40亿元。
11月28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挂牌成立。
1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提出金融业要保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合理的资金需求,着力扩大内需、优化信贷结构,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可持续发展。
[page]2010年
1月7日,中国银监会正式批准北京银行、中国银行和成都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筹建消费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是指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1月8日,国务院已原则同意开展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和推出股指期货品种。
1月13日,全国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积极加强信贷政策指导,有针对性地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大学生“村官”创业富民及时提供有效融资支持,并做好专项监测。
2月24日,证监会决定建立证券市场交易结算资金监控系统,以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客户资金安全。这是我国证券市场首次建立覆盖全市场的结算资金监控系统。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将负责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的管理,保障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有效运行,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操作和使用。
3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共中央宣传部等八个部委出台《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发展繁荣的指导意见》,督促金融机构认真落实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振兴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我国文化产业的金融服务,促进文化产业的振兴和发展繁荣。
3月1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创业板并非“小小板”的功能定位。其中,9类领域企业的推荐得到鼓励,8类企业列入审慎推荐名单。创业板发审通过率为79.73%,未过会企业主要涉及七大类问题。
3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白俄罗斯国家银行签署《中白双边本币结算协议》。该协议是我国与非接壤国家签订的第一个一般贸易本币结算协议,也是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试点实施后的区域金融合作的新进展,有利于进一步推动中白两国经济合作,便利双边贸易投资。
3月30日,近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向6家试点券商发出通知,将于2010年3月31日起接受券商的融资融券交易申报,6家试点券商是国泰君安、国信证券、中信证券、光大证券、海通证券和广发证券。这标志着经过4年精心准备的融资融券交易正式进入市场操作阶段。
4月7日,中国农业银行启动IPO程序,随后确定9家投资银行协助农行完成A股和H股发行上市工作。
4月26日,中国证监会下发文件,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上市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同日,中金所发布《关于沪深300股指期货合约上市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称,股指期货上市启动仪式将在4月8日举行,首批四个沪深300股票指数期货合约将于4月16日上市交易。
5月18日,2010中国金融高峰会召开。中国证监会副主席刘新华出席表示,证监会将根据第二轮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达成的成果,在审慎监管基础上,制定允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投资股指期货产品的相关规定。
5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指导意见》,要求以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突破口,大力推广普及在实践中经被证明是行之有效的金融产品;根据农村发展的新形势,积极研发和推出一些适合农村和农民实际需求特点的创新类金融产品;通过完善农村金融服务流程,再造农村金融服务模式,让广大农村和农民得到更多便捷和优质的现代化金融服务。
5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支持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金融服务工作的意见》,要求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信贷管理,多方面改进和完善金融服务,密切跟踪监测并有效防范信贷风险,做好金融支持节能减排工作。
6月8日,证监会宣布,核准申银万国、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华泰证券、银河证券等第二批5家试点券商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至此,获试点资格券商达到11家。
6月19日,根据国内外经济金融形势和我国国际收支状况,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进一步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改革重在坚持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中国人民银行将继续按照已公布的外汇市场汇率浮动区间,对人民币汇率浮动进行动态管理和调节。
6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强中小企业信贷管理制度的改革创新,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多层次金融组织体系,拓宽符合中小企业资金需求特点的多元化融资渠道,发展中小企业信用增强体系,多举措支持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
6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范围,增加国内试点地区,不再限制境外地域,试点业务范围扩展到货物贸易之外的其他经常项目结算,以进一步满足企业对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实际需求,发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积极作用。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黄金市场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黄金市场未来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
7月15日和16日 中国农业银行正式在上海和香港两地上市,至此,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全部实现上市。农行的上市,标志着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完成了阶段性的任务,标志着中国金融改革和开放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7月19日,中国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同意扩大人民币在香港的结算范围,离岸人民币交易开始启动。
7月3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对《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并要求各地上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情况。
8月20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标志着新股发行第二阶段改革正式启动。《指导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报价申购和配售约束机制等多项改革举措。
8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允许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港澳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使用依法获得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8月25日,国家开发银行的全资子公司——国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京正式成立,这标志着国开行以银行业务为主体、兼具投资和投行功能的“一拖二”组织架构基本搭建完成。
8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19次例会决定,对四川等8个省(区)辖内喜德等27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9.61亿元。
9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明确境外机构可申请在银行开立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用于依法开展的各项跨境人民币业务,该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实施。
9月3日,中国保监会同时发布了《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和《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明确表示“允许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和未上市企业股权”,并就投资主体、资质条件、投资方式、投资标的、投资规范、风险控制和监督管理等事项进行了全面和系统的规定。
9月3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上市商业银行在证券交易所参与债券交易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1日,中国开展试点,允许指定出口商将部分外币收入留在境外。
10月7日,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公司客户服务和证券交易佣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10月12日,《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包括“摇号制度”、“扩大询价对象范围”等具体举措届时也将一并实行。
10月19日,为促进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规范发展,中国证监会公布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和《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暂行规定》,新规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11月1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证监会决定在上海、广东、深圳证监局等三家派出机构正式开展行政处罚试点工作。试点期间,三家机构将按照规定对自办案件进行审理、听证,实施行政处罚。
11月9日,为防范跨境资本流动带来的金融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兑付后续监测考核办法〉的通知》发布。
11月1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了《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以进一步加强证券发行上市业务监管。
11月22日,为促进中国与俄罗斯之间的双边贸易,便利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满足经济主体降低汇兑成本的需要,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办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12月15日,俄罗斯莫斯科货币交易所正式挂牌人民币对俄罗斯卢布交易。
12月12日,中国资本市场20周年成就展在北京展览馆隆重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出席开幕式并参观展览。
[page]2011年
1月6日,经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定发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的银行和企业可开展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
1月13日,中国启动试点项目,允许国内公司使用人民币在境外投资。
2月14日,为进一步丰富外汇市场交易品种,为企业和银行提供更多的汇率避险保值工具,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批准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组织开展人民币对外汇期权交易。
2月21日,各地密集出台楼市限购令。
2月23日,人保部、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公布了新修订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将企业年金投资股票的比例放宽到30%。
3月5日,“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发布,就资本市场明确提出“显著提高直接融资比重”。
3月18日,为合理引导跨境资金流动,防范违法违规资金流入,维护国家涉外经济金融安全,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3月23日,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压力测试指引(试行)》,全国证券公司开始压力测试。
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20次例会决定,对海南等4个省(区)辖内屯昌等19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19.9亿元。
4月6日,证监会表示,制定了《关于保荐项目尽职调查情况问核程序的审核指引》,建立问核机制,进一步落实保荐责任。
4月9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1]第3号,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引入了重大异常交易披露制度、异常交易事前报备制度等,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行为。
4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发布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公告[2011]第6号,就新发关键期限国债做市有关事宜提出具体要求,以进一步改善市场价格发现机制,有利于完善国债收益率曲线。
4月29日,证监会发布《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增加了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的责任。
6月17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报6.4716,创出汇改以来新高。
6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俄罗斯联邦中央银行签订新的双边本币结算协定。协定签订后,中俄本币结算从边境贸易扩大到一般贸易,并扩大地域范围。协定规定两国经济活动主体可自行决定用自由兑换货币、人民币和卢布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结算与支付。协定将进一步加深中俄两国的金融合作,促进双边贸易和投资增长。
7月8日,证监会宣布将券商直投业务由试点转入常规监管。
7月13日,证监会表态,今后IPO可在获得批文后6个月内由“承销商和发行人就发行日程和发行窗口的选择做更加灵活的安排”。
7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明确从2011年开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县域金融机构开展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促进金融机构更好地服务“三农”,着力提高涉农信贷政策导向效果。
7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的通知》,明确从2011年开始,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对省级及省级以下金融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促进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和提升对中小企业的综合金融服务水平,提高中小企业信贷政策导向效果。
7月22日,证监会宣布保荐信用监管系统正式上线,强化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人的外部监督。
8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五部委发布《关于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地区的通知》,将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内地域范围扩大至全国。
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支持小型和微型企业发展的9项金融、财税政策措施。
10月14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明确银行可按照相关规定为境外投资者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10月25日,证监会发布规定,我国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正式建立。
10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的指导意见》,对境内银行开展境外项目人民币贷款业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有助于规范和促进相关业务发展。
10月29日,银证保三会集体换帅,尚福林、郭树清和项俊波分别任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主席。
11月18日,证监会表态,国务院将部署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同时,证监会决定治理新股高价发行,推动债市统一监管,尽快公开创业板退市制度,严打内幕交易。同日,启动创业板非公开发债。
1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21次例会决定,对辽宁省等6个省辖内辽阳县等11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10.84亿元。
11月28日,创业板新退市方案征求意见,新增市场化退市条件。
11月,四省(市)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上海市、广东省、浙江省和深圳市政府分别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71亿元、69亿元、67亿元和22亿元。
12月1日,证监会新任主席郭树清首谈资本市场“十二五”施政纲要。
12月1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发布《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允许境内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的香港子公司作为试点机构,运用其在香港募集的人民币资金在经批准的人民币投资额度内开展境内证券投资业务。
12月19日,在云南省推出人民币对泰铢银行间市场区域交易。
12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黄金交易所或从事黄金业务交易平台管理的通知》,明确除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外,其他任何地方、机构或个人均不得设立黄金交易所(交易中心),也不得在其他交易场所(交易中心)内设立黄金交易平台。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停止为非法黄金交易所或黄金交易平台提供开户、托管、资金划汇、代理买卖、投资咨询等中介服务。
[page]2012年
1月6~7日,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召开。温家宝总理讲话强调,要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坚持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改革导向,坚持创新与监管相协调的发展理念,坚持把防范化解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生命线,坚持自主渐进安全共赢的开放方针。
1月9日,证监会召开全国证券期货监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证监会主席郭树清表示,证监会正按照国务院要求,启动新一轮行政审批改革,初步议定减少行政审批事项32%。
1月12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同意建立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批复指出,同意建立由证监会牵头的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2月1日,中国证监会宣布,IPO预披露提前政策开始实施。同日,证监会首次对外公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IPO)审核工作流程及申报企业在审情况。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已简化非上市公司吸收合并上市公司行政许可申请流程。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参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主体不再限于列入试点名单的企业,对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实行重点监管名单管理。
2月15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在京成立。
2月16日,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2012年中国农业银行改革试点县级“三农金融事业部”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原有农业银行四川、重庆、湖北、广西、甘肃、吉林、福建、山东8个省563家县支行的基础上,将黑龙江、河南、河北、安徽4个省379家县支行纳入执行差别化存款准备金率政策覆盖范围,对涉农贷款投放较多的县支行执行比农业银行低2个百分点的优惠存款准备金率。
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旅游局、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有扶有控的信贷原则,加强和改进对旅游业的信贷管理和服务;积极推动直接融资工具创新,支持旅游企业发展多元化融资渠道和方式;改进和完善旅游业支付结算服务,支持发展旅游消费信贷。
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推进金融改革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指导意见》,提出五项措施保障金融市场协调发展,并明确保护合法的民间借贷法律关系、保障证券期货市场稳定发展。
3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水利改革发展金融服务的意见》,要求金融机构大力创新符合水利项目属性、模式和融资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引入多元化融资主体,创新项目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渠道,进一步加大对水利建设的金融支持,积极探索建立金融支持水利改革发展的风险分散和政策保障机制。
3月3日,央行等部门联合发布通知称,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可按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
3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支持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通知》,安排增加支农再贷款100亿元,支持春耕备耕;要求人民银行各级分支行牢固树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指导思想,管好用好支农再贷款,支持扩大涉农信贷投放。
3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22次例会决定,对海南省等2个省辖内乐东县等3个县(市)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2.13亿元。
3月27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除定期存款和国债之外,地方财政部门不得动用社会保险基金结余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确定了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
4月3日,经国务院批准,RQFII试点额度扩大500亿元人民币,专门用于发行在香港上市、投资境内A股指数成分股的ETF产品。
4月5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证监会今年将在总结中关村公司股份转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筹建统一监管下的全国性场外交易市场。
4月14日,为顺应外汇市场发展的要求,增强人民币汇率双向浮动弹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2]第4号,决定自2012年4月16日起将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千分之五扩大至百分之一。
4月20日,深交所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并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
4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世界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复兴开发银行(IBRD)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国际开发协会(IDA)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4月24日,证监会公告称,已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白银期货交易。
4月26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将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到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
4月28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月29日,上交所公布《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同日发布《关于改进和完善主板、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5月17日,为进一步完善信贷资产证券化管理制度,扎实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健康可持续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17日,央行消息,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人民政府联合下发通知,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并实施《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
5月19日,铁道部下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明确,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依法合规进入铁路领域,积极支持铁路企业股改上市。
5月23日,深交所发布完善抑制新股炒作监管的三项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约束作用,促进新股合理定价、正常交易。
5月26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作要点的通知》,出台促进民营企业融资和规范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三大方面共15条具体措施,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
5月2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自2012年6月1日起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日元交易方式,发展人民币对日元直接交易。
5月31日,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重启发行。
6月1日,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改委等八部门的《关于加快培育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指导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境外企业到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的制度规则,认真做好相关技术准备,适时启动境外企业到境内发行人民币股票试点。
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企业重点监管名单的函》,至此,境内所有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均可依法开展出口货物贸易人民币结算。
6月6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关于制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的汇报。中国银监会结合国内银行业实际,制定了《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拟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6月22日,保监会出台《中国保监会关于鼓励和支持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支持民间资本投资保险公司。
6月29日,首批跨境ETF——华夏恒指ETF与易方达国企ETF及联接基金获批。
6月29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中央政府支持前海开发开放的最新政策,在深圳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内容涉及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以及电信等六方面共22条。
7月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开发开放有关政策的批复》。
7月18日,国务院决定从7月下旬开始,派出8个督查组,对16个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7月25日,广东省政府在广州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发布《广东省建设珠江三角洲金融改革创新综合试验区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获批的消息。
7月31日,为加强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
8月3日,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俗称“新三板”)试点。除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外,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津滨海高新区。
8月5日,证监会公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
8月23日,为深入贯彻落实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支持和引导金融机构扩大涉农信贷投放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开展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试点的通知》,决定在黑龙江省、陕西省辖内开展试点,将支农再贷款的对象由现行设立在县域和村镇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村镇银行等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拓宽到设立在市区的涉农贷款占其各项贷款比例不低于70%的上述四类机构。
8月31日,两岸货币管理机构签署《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以备忘录确定的原则和合作架构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9月12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政策措施。为支持发展对外贸易,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确定了八大政策措施。
9月1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共同编制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公开发布。
9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澳门分行续签《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
11月5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修改〈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改后的管理条例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11月12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为6.2920,达到半年以来高点;即期汇率首度升破6.23整数关口,创2005年汇改以来新高,且连续第10个交易日触及交易区间上限。
11月13日,经国务院批准,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投资额度增加2000亿元人民币,RQFII投资额度累计达到2700亿元人民币。
11月19日,证监会正式发布修改后的券商自营业务规定,扩大证券自营投资品种范围;修改券商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降低多项自营业务中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调整券商净资本相应规定,调低券商净资本计算时多个项目的扣减比例。
11月21日,首批18家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获监管部门批复,国泰君安期货、广发期货、海通期货、永安期货等入围首批名单。
12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发行兑付考核评审委员会第23次例会决定,对天津等2省(直辖市)辖内农村信用社兑付专项票据,额度为11.18亿元。
12月11日,根据《海峡两岸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相关内容,经过评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银行台北分行担任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12月21日,证券业协会发布《证券公司柜台交易业务规范》,正式启动柜台交易业务试点。首批7家券商参与试点,包括海通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申银万国、中信建投、广发证券、兴业证券。
12月25日,商业银行设立基金管理公司试点范围再次扩大。
12月25日,《福建省泉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日前获国务院批准通过,泉州成为继温州、珠三角之后的第三个国家级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
12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关于加强证券期货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的备忘录》,立足于发挥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覆盖面广的优势,弥补地市级、县级证券期货监管力量的不足,着力提升金融监管效能,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page]2013年
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启用公开市场短期流动性调节工具(Short-term Liquidity Operations,SLO),作为公开市场常规操作的必要补充,在银行体系流动性出现临时性波动时相机使用。
1月,中国人民银行创设“常备借贷便利”(Standing Lending Facility,SLF),对金融机构开展操作,提供流动性支持。
1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加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流动性管理有效发挥短期再贷款流动性供给功能的通知》,要求各分支机构充分认识再贷款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临时性流动性供给的积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将短期再贷款作为解决短期流动性不足的正常资金来源渠道,有效运用短期再贷款工具满足金融机构合理的流动性需求。
1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银行台北分行签订《关于人民币业务的清算协议》。海峡两岸的金融机构除可通过代理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外,也可通过清算行渠道为客户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
2月1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债权投资计划注册有关事项的通知》,将资管公司发行基础设施债权投资计划的门槛调整为注册制。
2月2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挂牌股票转让可以采取做市方式、协议方式、竞价方式或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转让方式。
2月3日,国务院批转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
2月6日,中国银行对台湾地区跨境人民币业务全面启动,中国银行台北分行作为台湾人民币业务清算行,正式为参加行开立人民币账户、办理人民币清算及结算、提供人民币购售及人民币拆借等服务。
2月7日,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信贷政策工作的意见》(银办发〔2013〕26号),要求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重点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城镇化建设、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保障性安居工程、就业等民生工程和地方政府融资平台清理规范等方面的金融服务工作。
2月8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加强中国与新加坡金融服务领域合作的相关安排,经过评审,中国人民银行决定授权中国工商银行新加坡分行担任新加坡人民币业务清算行。
2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明确机构开展公募基金业务的条件,适当降低了证券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机构三类机构直接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的门槛。
2月20日,中国证监会公布《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规范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2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出台五项政策措施。3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公布,被认为是此前五项政策措施的具体实施细则。
2月26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全国住房公积金入市的相关研究准备工作已经启动。
2月26日,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证监会已经对增加1000亿元专项额度用于台湾地区机构开展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业务试点进行研究。
2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公司可以成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做市商。同日公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期货营业部设立有关问题的规定》,降低营业部的准入门槛,放宽营业部设立与分类评价结果挂钩的条件。
2月28日,转融券业务试点正式推出。试点初期,转融券标的证券为90只股票(不包括ETF基金),总流通市值为9.3万亿元,占全部A股流通市值的近50%。
3月4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拓宽支农再贷款适用范围政策,进一步发挥支农再贷款引导农村金融机构扩大“三农”信贷投放的功能,同时做好春耕备耕金融服务工作。
3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印发《关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符合条件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
3月2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发一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总体部署,出台《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支持现代农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金融创新力度,有效满足现代农业发展尤其是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生产经营主体的合理金融需求,改进和提升“三农”金融服务水平。
3月29日,中国银监会宣布,《关于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意在支持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助力银行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水平和能力,促进小微企业可持续发展、推动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转型。
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与南非储备银行签署《中国人民银行代理南非储备银行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代理投资协议》。
4月9日,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完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对澳大利亚元交易方式,开展人民币对澳大利亚元直接交易。
4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有效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信贷等方面存在的风险。
4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实施〈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5月5日,为支持守法合规企业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防范外汇收支风险,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加强外汇资金流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加强银行结售汇综合头寸管理、进出口企业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分类管理以及外汇检查等。
6月28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政策措施的工作部署,引导信贷资金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增加再贴现额度120亿元,对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对小微企业和“三农”的信贷投放。
7月2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3〕第8号公告,要求银行间市场全部债券交易通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系统达成,交易一旦达成不可撤销和变更,进一步规范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结算行为,维护市场参与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机构更好发挥对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支持作用。
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简化跨境人民币业务流程和完善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13〕168号),简化了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对银行卡人民币账户跨境清算业务进行了梳理,规范了境内非金融机构人民币境外放款业务和境外发行人民币债券等业务。
7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一是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二是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三是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四是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8月15日,国务院以国函〔2013〕91号文批复建立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和外汇局参加的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
8月26日,为切实做好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连片特困地区扶贫开发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的通知》,要求人民银行各相关分支机构按14个片区分别建立金融服务联动协调机制,因地制宜,积极开展金融服务创新、信息共享、政策宣传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8月27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2013〕第12号公告,强化银行间债券市场券款对付结算要求,防范市场风险,提高市场效率,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健康规范发展。
8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要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循序渐进、稳步推进进一步扩大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工作。根据会议要求,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9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境外投资者投资境内金融机构人民币结算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境外投资者在境内设立、并购和参股金融机构等业务使用人民币结算进行了规范。
9月24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旨在符合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会议审议通过《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指引》、《贷款基础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规则》,选举了首任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主任委员。
12月10日,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已就存款保险制度的最终方案向各大商业银行高管征求意见,业界呼吁多年的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在2013年初正式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机制之一,当银行发生破产倒闭事件时,可以保证存款人的存款不受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