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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改革开放大事记

2014-11-17 09:31 中国改革信息库

摘要: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在北京召开。本次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

1月

2日,四川省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抵押贷款试点。为探索农村金融服务的新途径和新模式,推动农村要素市场发展,促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流转,四川省近日决定,今年在该省部分地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抵押贷款试点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和四川省农业厅等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成都、资阳、绵阳、南充等8个市9个县(市、区)开展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指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不附带各种政策补贴的前提下,农户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反担保措施,向金融机构提出贷款申请,由融资性担保公司向金融机构提供保证担保,由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一种新型融资方式。根据试点工作方案,暂定农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等作为试点金融机构,试点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自行确定试点金融机构,允许引入1家以上金融机构开展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

4日,山东省发布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管理办法。山东省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山东省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认定管理办法(试行)》,从2014年起在青岛市、潍坊市、德州市试行民办职业院校非营利性认定管理。根据《办法》,对明确提出不以营利为目,办学结余不用于举办者分配而全部用于本学校发展,且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法人财产权独立完整、办学活动规范的,经一定程序可确认为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为了营造民办职业学校与公办学校平等的发展环境,认定为非营利性的民办职业院校将享受更多优惠政策,办学活动规范的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可从办学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出资人,奖励资金转为出资额,继续用于本学校发展;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聘用的教师,按公办学校教师标准参加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并按事业单位社会保险政策享受退休待遇。此外,公共财政通过定额补助、项目补助、专项奖励的多种方式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给予更多支持。6日,国资委发布《关于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中央企业及其各级控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资产对外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除国家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有明确要求的,资产转让不得对受让方的资格条件作出限制。《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资产转让进场交易应当遵守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资产转让的特点进行操作。资产转让按照有关规定需进行资产评估的,应当进行评估并履行相应的核准、备案手续,首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

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为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对外开放模式,进一步探索深化改革开放的经验,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批的决定》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规定,国务院决定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下列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或者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设立贵州贵安新区的批复》,《批复》提出贵安新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欠发达地区城市发展建设新模式;着力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建立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提升对内对外开放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不断增强综合竞争实力,带动周边地区共同发展,把贵安新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美的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

7日,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工业和信息化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发布《关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的意见》,决定在试验区内试点进一步对外开放增值电信业务。《意见》提出在试验区内进一步试点开放的七个增值电信业务领域,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已对WTO承诺开放,外资股比不超过50%的信息服务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等三项业务的基础上,进一步试点开放这三项业务的外资股比,其中信息服务业务中的应用商店业务、存储转发类业务等两项业务外资股比不设限制;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经营类电子商务业务外资股比放宽到55%。二是新增试点开放呼叫中心业务、国内多方通信服务业务、为上网用户提供的因特网接入服务业务、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等四项业务,其中前三项业务外资股比不设限制;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外资股比不超过50%。

7日至8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作为基本任务,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把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为根本目标,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积极深化改革,加强和改进政法工作,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会议指出,今年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做好政府各项工作,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会议决定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一是公开国务院各部门全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推进进一步取消和下放,促进规范管理,接受社会监督,切实防止边减边增、明减暗增。除公开的事项外,各部门不得擅自新设行政审批事项。向审批事项的“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逐步做到审批清单之外的事项,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二是清理并逐步取消各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对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原则上予以取消,确需保留的要通过法定程序调整为行政许可,其余一律废止。堵住“偏门”,消除审批管理中的“灰色地带”。今后也不得在法律法规之外设立面向社会公众的审批事项。同时,要改变管理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做到“放”、“管”结合。三是在去年分三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重点围绕生产经营领域,再取消和下放包括省际普通货物水路运输许可、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利用网络实施远程高等学历教育的网校审批、保险从业人员资格核准和会计从业资格认定等70项审批事项,使简政放权成为持续的改革行动。

会议同时部署做好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和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工作。会议强调,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让企业退休人员安度晚年,是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要把保障冬春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结合起来,整合各类分散、“碎片化”的补助救助措施和资金,完善低保、抚恤等政策,适当提高补助水平,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使帮困救助工作更加规范化、系统化、机制化,把资金更好用于济困、救急、解难,让特困人员和因重灾、大病等陷入困境的家庭得到最急需的救助,真正做到“雪中送炭”,消除救助“盲区”、兜住保障“底线”。国家还将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采取价格临时补贴等方式,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中央财政提前下拨城乡低保、抚恤救助和冬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资金共计983亿元,地方各级财政也要加大这些方面的投入,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共同增强帮困救助能力。会议同时确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再提高10%,并向其中有特殊困难的群体适当倾斜。全国7400多万企业退休人员因此受益。要积极采取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确保政策及时落实到位。下一步,要通过改革养老保险等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正常调整机制。

9日,卫生计生委、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社会办医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将社会办医纳入区域卫生规划统筹考虑。优先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以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的社会办医体系。《意见》要求,放宽举办主体要求。建立公开、透明、平等、规范的社会办医准入制度。进一步放宽境外资本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范围,按照逐步放开、风险可控的原则,将香港、澳门和台湾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的地域范围扩大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其他具备条件的境外资本可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等特定区域设立独资医疗机构。合理设定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境外资本股权比例要求,省级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履行独资医院审批职责。放宽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入的领域,都要向社会资本开放。鼓励社会资本直接投向资源稀缺及满足多元需求服务领域,举办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向医院集团化发展。积极发展中医类别医疗机构,鼓励社会资本举办中医专科医院,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鼓励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诊所。放宽大型医用设备配置。各地要科学制订本地区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充分考虑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并按照非公立医疗机构设备配备不低于20%的比例,预留规划空间。

10日,2014年中央首轮巡视整改情况公示。10月1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集中公示 2014年中央巡视组第一轮巡视整改情况,接受党内、群众和媒体监督。2014年3月-5月,中央巡视组对北京、天津、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了常规巡视,对科技部、中粮集团、复旦大学开展了专项巡视。从反馈情况看,“工程建设”等领域腐败多发,“一把手”频频涉案,“小官巨腐”等问题尤为严重。

10日,国务院近日对山东青岛“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批复》,《批复》提出西咸新区建设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创新城市发展方式,走资源集约、产业集聚、人才集中、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着力统筹科技资源,着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着力保护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着力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把西咸新区建设成为我国向西开放的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的新引擎和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的范例。

11日,《深化新闻出版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近日正式出台。实施方案就5个重点方面的改革任务提出了政策措施:完善新闻出版管理体制;增强新闻出版单位发展活力,建立健全多层次出版产品和要素市场;推进出版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提高新闻出版开放水平。

12日,证监会制定公布《关于加强新股发行监管的措施》。《公告》就进一步加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过程监管提出三项措施:一是证监会将对发行人的询价、路演过程进行抽查,发现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路演推介过程中使用除招股意向书等公开信息以外的发行人其他信息的,中止其发行,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主承销商采取监管措施。涉嫌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理。二是如拟定的发行价格(或发行价格区间上限)对应的市盈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二级市场平均市盈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在网上申购前三周内连续发布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以下简称风险公告),每周至少发布一次。三是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将对网下报价投资者的报价过程进行抽查。发现网下报价投资者不具备定价能力,或没有严格履行报价评估和决策程序、未能审慎报价的,中国证券业协会应将其列入黑名单并定期公布,禁止参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网下询价。主承销商允许不符合其事先公布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参与询价和配售的,证监会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保监会将启动历史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政策。据保监会信息,保监会近期将启动历史存量保单投资蓝筹股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部分持有历史存量保单的保险公司申请试点。政策内容包括:一是设定独立账户封闭运行;二是由公司根据自身资产负债匹配情况确定蓝筹股投资比例;三是对独立账户投资的蓝筹股试行逆周期资产认可标准;四是明确蓝筹股标准,蓝筹股是指经营业绩较好、具有稳定且较高现金股利支付的公司股票。历史存量保单指保险公司1999年以前高利率历史环境下发行的、定价利率较高的长期人身保险产品。

13日至15日上午,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强化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强化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严明党的纪律,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比较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1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策,主要包括,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降低贷款中间费用,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险、公证、信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

15日,中共中央近日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知要求,要改进干部考察工作,加强对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全面历史辩证地评价干部。要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从严培养选拔干部,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5日,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聚丙烯期货交易。近日,聚丙烯期货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合约具体上市时间由大商所根据准备情况确定。目前,我国已上市了精对苯二甲酸、聚乙烯、聚氯乙烯等品种,初步形成了化工产品期货品种体系。

1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构筑诚实守信的经济社会环境。会议认为,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性工程,既有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规范市场秩序、降低交易成本、增强经济社会活动的可预期性和效率,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更好做到“放”“管”结合的必要条件。抑制不诚信行为,对鼓励创业就业、刺激消费、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也极其重要、势在必行。但目前信用缺失仍是我国发展中突出的“软肋”。制假售假、商业欺诈、逃债骗贷、学术不端等屡见不鲜,广大企业和公众深受其害。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改善社会信用状况。会议原则通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并要求:一是全面推进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等在内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府要以身作则,带头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以政务诚信示范引领全社会诚信建设。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制定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采集和分类管理标准,推动地方、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及互联互通,逐步消除“信息孤岛”,构建信息共享机制,在保护涉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用信息的基础上,依法使各类社会主体的信用状况透明、可核查,让失信行为无处藏身。三是用好社会力量。企业要把诚信经营作为安身立命之本,切实做到重合同、守信用。发挥行业组织自律和市场机制作用,培育和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推进信用体系建设的合力。四是加快推动立法。把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列入立法规划尽快推进实施,使信用体系建设有法可依。

19日,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发布,文件题为《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全文共分8个部分33条,包括:完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强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建立农业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快农村金融制度创新;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等。

19日,广西今年秋季学期起所有中职学生全部免学费。广西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改革创新全面振兴教育的决定》,提出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实现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政策全覆盖。据初步估算,将惠及40万中职学生。为扩大职业教育吸引力,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广西对所有中职一、二、三年级在校生全面免除学费,不分城乡,预计未来四年广西为此投入将超22.75亿元,由中央和自治区两级财政承担。此外,广西将对中职毕业升入高职院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学费补助,每生每年补助2000元;到艰苦边远地区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以及服兵役的高职院校毕业生,广西将对其实行学费补偿或贷款代偿,减轻职校学生经济压力。为提升职业教育拉动扶贫富民,广西提出“定点精准教育扶贫”,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政府将从小学开始对其全程跟踪,在免费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享受三年免费中职教育,中职毕业后为这部分学生百分百提供工作岗位;由中职考上高职后政府继续给予学费补助,实现“上学一人、就业一个、脱贫一家”。

21日,中央编办发布《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通知》指出,国土资源部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法律法规草案,推进不动产登记信息基础平台建设。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后,按照人随事走的原则,适当加强国土资源部相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

21日,7省份纳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财政部近日发布消息,从2014年起,将福建、山西、海南、重庆、贵州、青海和西藏7省(区、市)纳入县域金融机构涉农增量奖励政策试点范围。财政部日前下达《关于进一步扩大财政县域金融机构涉农贷款增量奖励试点范围的通知》,对此作出具体部署。此次扩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力争全年‘三农’贷款增速不低于当年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要求的具体体现。此次纳入试点范围的7省(区、市)中,重庆、贵州、青海、西藏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要实施地区,海南省农业人口数占比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福建省人均占有耕地面积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山西省正处于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关键时期,对现代化农业发展有着更高的要求。将这7个省(区、市)纳入试点范围,可引导和激励当地金融机构加大涉农贷款投放力度,有力支持当地“三农”经济发展,增强地方经济活力。

22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名单。

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强调:把握大局审时度势统筹兼顾科学实施,坚定不移朝着全面深化改革目标前进。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专项小组工作规则》、《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审议通过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下设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纪律检查体制改革6个专项小组名单;审议通过了《中央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听取了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展情况,研究了领导小组近期工作。

22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会议确定了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强创意、设计知识产权保护,健全激励机制,推进产学研用结合,活跃知识产权交易,为保护和鼓励创新、更好实现创意和设计成果价值营造良好环境。二是实施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人才扶持计划,支持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创意设计与经营管理结合的人才培养新模式,让更多人才脱颖而出。三是以市场为主导,鼓励创意、设计类中小微企业成长,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创意、设计服务领域,设立创意中心、设计中心,放开建筑设计领域外资准入限制。四是突出绿色和节能环保导向,通过完善标准、加大政府采购力度等方式加强引导,推动更多绿色、节能环保的创意设计转化为产品。五是完善相关扶持政策和金融服务,用好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蓬勃发展。

会议同时决定改革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会议指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好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必须创新体制机制,改革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使财政科研资金突出助优扶强,流向能创新、善攻坚的优秀团队和符合经济社会重大需求的项目,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一要把政府引导支持和企业主体作用有效结合。财政资金积极支持基础前沿、战略高技术、社会公益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建立财政投入与社会资金搭配机制,发挥“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对市场导向类项目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自主决定研发方向、要素配置等。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既搞基础科研,又搞应用研究,促进科学与技术、科技与产业融合,推动成果产业化、市场化。二要简政放权,简化审批流程。建立公开透明的申报、立项、评审和批准制度,健全绩效评估、动态调整和终止机制。强化资金监管,建立科研信用“黑名单”制度,杜绝一题多报、重复资助等现象,消除行政化定项目、分资金的弊端,把资金用到刀刃上。三要着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完善科研人员收入分配政策,健全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推进科技评价和奖励制度改革,鼓励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创新人才双向交流。完善和落实促进科研人员成果转化的收益分配政策,落实激励科技创新的税收政策,让创造性智力活动得到应有的回报,让科技创新的核心要素真正活起来。

23日,水利部印发《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深化水利改革的总体目标是构建有利于增强水利保障能力、提升水利社会管理水平、加快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完善的水利制度体系。到二〇二〇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意见》明确了深化水利改革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快水行政管理职能转变、推进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水权制度和水价机制、加强水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建立严格的河湖管理与保护制度、完善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深化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农村水利发展机制、健全基层水利管理体制机制、强化水利法治建设和科技创新等10个方面的改革举措。

24日,证监会批准上海期货交易所开展热轧卷板期货交易。近日,热轧卷板期货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合约具体上市时间由上海期货交易所根据准备情况确定。

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决定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设置。

24日,新华社报道,环保部印发《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24日,外汇局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为进一步深化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改革,推进简政放权,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调整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通知》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简化融资租赁类公司对外债权外汇管理。对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实行事后登记,由所在地外汇局办理。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账户内外汇收入结汇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限制。二是简化境外投资者受让境内不良资产外汇管理。取消外汇局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外处置不良资产涉及的外汇收支和汇兑的审批。简化境外投资者受让境内不良资产登记手续。取消外汇局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资产收入结汇核准。取消外汇局对境外投资者处置不良资产所得收益购付汇核准。明确对外处置不良资产所涉担保事项。三是进一步放宽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用管理。凡不超过300万美元且不超过中方投资总额15%的前期费用,境内机构到所在地外汇局办理登记后即可办理相关业务。四是进一步放宽境内企业境外放款管理。放宽境外放款主体资格要求,允许境内企业向与其具有直接或间接持股关系的境外关联企业放款。取消境外放款额度2年有效使用期限制,境内企业可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境外放款额度期限。对于确有客观原因无法收回本息的境外放款,允许境内企业向所在地外汇分局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五是简化境内机构利润汇出审核。取消企业本年度处置利润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中属于外方股东“应付股利”和“未分配利润”合计金额的要求。六是改进证券公司《证券业务外汇经营许可证》管理。取消3年换证要求,证券公司按年度将外汇业务有关情况向外汇局报备即可。

24日,天津市取消、停征和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取消、停征和规范天津市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意见》,为进一步减轻企事业单位和群众负担,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从2月1日起,取消、停征和规范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意见》规定,取消由国土房管部门负责征收的城镇个人土地使用费项目。停征由市质监部门负责征收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收费及其二级项目棉花监督检验收费;降低由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管理办公室征收的旧机动车交易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将目前按照比例收取改为按照定额收取;将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征收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将建设交通部门负责征收的煤气增容费更名为燃气增容费。规范办理证照收费行为。负责办理证照部门无论是否收取工本费,均不得向办证申请人收取照相及复印材料等相关费用。办理证照需要的照片,应由办理证照部门明确规格标准,由办证申请人提供。办理证照部门不得自行收取、变相收取、委托社会机构收取工本费以外的任何费用。

25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25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

26日,教育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小升初免试入学,并规定到2016年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招收特长生的学校所招收的特长生比例应降到5%以内。没有特长生招生方式的地方不再增设该方式。单校划片学校用对口直升方式招生;多校划片学校,先征求志愿,对报名人数少于招生数的初中,学生直接入学;对报名数超过招生数的初中,以随机派位的方式确定。未在户籍所在片区小学就读的申请升入户籍所在片区初中,将接受统筹安排。

26日,全国小额贷款公司2013年新增贷款2268亿元。人民银行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7839家,贷款余额8191亿元,全年新增贷款2268亿元。江苏、辽宁、内蒙古、安徽、河北五省区的小额贷款公司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江苏以573家的规模位列首位。

28日,国务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日前决定,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以锁定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底数”,接受社会监督,并听取社会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通知,对各部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工作进行部署。通知指出,各部门要于近日在门户网站公开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内容包括: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以及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等。各部门分别公开后的一定期限内,国务院审改办要在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开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汇总清单。中央政府门户网站也将适时公开汇总清单。通知强调,各部门不得在公布的清单外实施其他行政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同时,对国务院此前决定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要落实到位,及时清理修改有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通知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神,认真收集并研究清单公开后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一步梳理本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对取消或下放后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加大取消或下放力度。要改革管理方式,向“负面清单”管理方向迈进,清单之外的事项由市场主体依法自主决定、由社会自律管理或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依法审批。

29日,安徽省将在县级医院全面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日前发布,对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中的政府责任、医院管理、医疗水平这三方面提出全新要求。《意见》提出要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保障县级公立医院平稳运行,在健全运行补偿机制、完善政府投入政策的同时,还要理顺医疗服务价格、规范药品耗材器械采购。2014年4月1日起,县级医院药品、耗材、医疗器械采购纳入全省公立医疗机构采购范围,执行全省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医疗器械省集中招标采购结果。其中县级医院基本用药执行《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目录》,统一调整为1118种,基本用药采购金额占每月总采购金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基本用药目录外药品,由县级医院和药品供应商按规定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网上采购。而针对长期以来的公立医院负债问题,安徽省规定县级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审计认定,纳入统计政府性债务统一管理。《意见》在医院的内部管理上也提出了具体改革措施。如:全面实施岗位管理制度,即在核定编制内,新进人员有卫生、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实行聘用制,充分落实县级医院用人自主权。而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上,安徽省将在县级医院全面实施岗位绩效工资制度,还将落实院长年薪制,根据县医管会每年对县级医院考核结果确定,院长年薪原则上不超过医院职工年平均收入的4倍。为构建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安徽省还将探索建立县级医院总会计师制度,县级财政部门负责向县级医院委派总会计师,在院长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预算、财务、成本管理、会计核算、监督等方面工作。

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五部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通知规定,各地要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3%—4%之间(具体由各地结合情况自行确定),或CPI中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超过10%,作为联动机制启动临界条件。根据通知,各地要以省级或地市级为单位统一启动或者中止联动机制,不得进一步下放至县区级。当CPI或者CPI中的粮食价格同比涨幅连续3个月达到临界条件时,要及时启动联动机制,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各地要以省级或地市级为单位确定统一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按照保证不低于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的原则,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设定统一的价格临时补贴最低标准。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计算、按季发放”的办法。通知还要求各地将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将继续按现行渠道加大对城乡低保和抚恤优待等资金的投入力度。

2月

6日,发展改革委将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介绍,发展改革委今年将完善农产品市场价格和调控机制,探索推进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与政府补贴脱钩的改革,逐步建立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在市场价格过高时补贴低收入消费者,在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按差价补贴生产者。发展改革委表示,今年我国将在保护农民利益的前提下,更好发挥市场在农产品价格形成中的决定性作用。为此,2014年将选择部分品种和地区先行开展试点。同时,将继续实行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和玉米、油菜籽、食糖临时收储政策。进一步完善生猪调控预案和大宗农产品储备吞吐调节机制。继续支持骨干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积极发展农产品冷链物流,加快主产区粮食仓储设施建设。

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合并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全国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筹集采取个人缴、集体助、政府补的方式,中央财政按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地方政府为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和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鼓励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7日,国务院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近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进一步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进一步转变监管方式,强化信用监管;进一步扩大社会监督,促进社会共治,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活力,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方案》从五个方面提出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一是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由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对缴纳出资情况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二是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登记无需提交验资报告。三是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四是简化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由地方政府具体规定条件。五是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

8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医改办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已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的省份切实抓好有关各项工作;尚未开展试点的省份,要在2014年6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待遇水平、年度收支情况等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11日,国务院召开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今年政府反腐倡廉工作提出六点要求:一是继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约法三章”。二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三是加强反腐倡廉基础制度建设。四是严格公共资金管理和监督。五是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六是严肃行政纪律。

11日,商务部公布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暂行规定。商务部网站日前发布公告称,为了明确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的适用标准,根据我国反垄断法,商务部制定并公布《关于经营者集中简易案件适用标准的暂行规定》,自今年2月12日起施行。根据公告,可以适用简易案件的经营者集中包括:在同一相关市场,所有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所占的市场份额之和小于15%;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上下游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不在同一相关市场、也不存在上下游关系的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与交易有关的每个市场所占的份额均小于25%;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中国境外设立合营企业,合营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收购境外企业股权或资产的,该境外企业不在中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由两个以上经营者共同控制的合营企业,通过集中被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经营者控制。公告同时明确了不视为简易案件的情况,并称符合特定情形的经营者集中案件,商务部可以撤销对简易案件的认定。

11日,山西省推进市县以上政府“三公”经费公开。山西省近日出台《“三公”经费管理和公开规定》,所有市和50%的县级政府今年将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2015年底之前,省内所有县级以上政府将全部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规定》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根据综合预算和各级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编报“三公”经费预算,严禁将本部门单位开支的“三公”经费转嫁到下级单位、其他单位、企业和个人;严禁在非税收入中坐支“三公”经费;严禁将应列入“三公”经费的支出通过其他科目反映。在预算执行中,各部门、各单位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得追加“三公”经费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本级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外,各部门原则上都应向社会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应分别随同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

1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强雾霾等大气污染治理。会议进一步推进出以下措施:一是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广使用洁净煤,今年年底前全面供应国四个用柴油,推行供热计量改革,提前一年全面完成“十二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二是发挥价格、税收、补贴等的激励和导向作用。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今年安排100亿元,对重点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实行“以奖代补”。三是落实各方责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责任考核。

13日,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全面启动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其中明确,考核结果作为对各省级行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考核用水总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和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等4项指标。

13日,两部门联合出台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办法。为规范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民政部、财政部日前联合印发了《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并公布了2014年度绩效评价指标和评价标准。《办法》规定,绩效评价指标包括工作保障、工作管理和工作效果等三个方面,涵盖能力建设、资金保障、操作管理、监督检查、社会效果等内容,并首次将社会公众和低保对象对当地低保工作的满意程度列入评价内容。绩效评价将由民政部和财政部共同组织实施,充分依托社会力量开展工作。《办法》明确,绩效评价的主要流程是,各省份对照当年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民政部、财政部根据自评情况和相关数据,组织人员对各省份低保工作绩效作出综合评价,划定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绩效等级,并将评价结果通报各省份民政部门和财政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将作为指导地方改进低保工作、通过“以奖代补”分配中央财政城乡低保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

14日,两部门发布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公布了商业银行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目录,降低和调整了部分收费标准,规定了部分免费服务项目。《通知》明确,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的基础金融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管理,包括部分转账汇款、现金汇款、取现和票据等服务项目,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执行。《通知》规定,商业银行免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本行签约开立的个人基本养老金(含退休金)账户,每月前2笔且每笔不超过2500元(含2500元)的本行异地(含本行柜台和ATM)取现手续费。《通知》要求,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通知》强调,商业银行为银行客户提供账户变动短信提醒服务并收费的,应事先通过网点或电子渠道等与银行客户签约;未与银行客户签约的,不得收费。

15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印发,再次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事项和18个子项。

17日,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专题研讨班在中央党校开班。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必须适应国家现代化总进程,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提高国家机构履职能力,提高人民群众依法管理国家事务、经济社会文化事务、自身事务的能力,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不断提高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效治理国家的能力。

18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批准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

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

19日,工商总局下发通知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通知提出,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据此,总局决定自2014年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度检验工作。

19日,银监会发布《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所称流动性风险,是指商业银行无法以合理成本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用于偿付到期债务、履行其他支付义务和满足正常业务开展的其他资金需求的风险。《办法》要求商业银行对包括同业和理财在内的各业务条线的流动性风险进行有效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商业银行流动性覆盖率应于2018年底前达到100%;在过渡期内,应于2014年底、2015年底、2016年底及2017年底前分别达到60%、70%、80%、90%。《办法》同时规定,在过渡期内,鼓励有条件的商业银行提前达标;对于流动性覆盖率已达到100%的银行,鼓励其流动性覆盖率继续保持在100%之上。

20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决定,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各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

21日,《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

2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21日,财政部等四部委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办法》主要对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征收、缴库、使用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核心是将水土保持补偿明确为功能补偿,重大突破是明确了矿产资源生产期从量计征补偿费和补偿费要按1:9进行中央分成的要求。《办法》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害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生产建设项目或者从事其他生产建设活动,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其他生产建设活动包括取土、挖砂、采石(不含河道采砂),烧制砖、瓦、瓷、石灰,排放废弃土、石、渣等。开办一般性生产建设项目的,按照征占用土地面积计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开采矿产资源的,在建设期按照征占地土地面积计征,在开采期,石油、天然气以外的矿产资源按照矿产资源开采量计征,石油、天然气按油(气)井占地面积每年计征。县级以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按照1:9的比例分别上缴中央和地方国库。地方各级政府之间水土保持补偿费的分配比例,由各省(区、市)财政部门商水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2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3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第三产业比重首次超过第二产业,达到46.1%。

24日,农业部印发《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现阶段家庭农场经营者主要是农民或其他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员,主要依靠家庭成员而不是依靠雇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主要进行种养业专业化生产,经营者大都接受过农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经营管理水平较高,示范带动能力较强,具有商品农产品生产能力。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意见》提出,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管理服务制度。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县以上农业部门可从当地实际出发,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活动,建立和发布示范家庭农场名录,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自主决定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以取得相应市场主体资格。《意见》确定,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发布、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等便捷服务。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土地确权登记、互换并地与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整合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资金,建设连片成方、旱涝保收的农田,引导流向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意见》还提出,各级农业部门要将家庭农场纳入现有支农政策扶持范围,并予以倾斜,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稳定经营规模、改善生产条件、提高技术水平、改进经营管理等。强化面向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完善家庭农场人才支撑政策。

25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意见》。

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包括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打通人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技术型高校转型;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

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草案对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奖惩及争议处理等人事管理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

2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事业单位是提供公共服务的社会组织。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是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保障。会议审议通过《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草案)》。草案对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聘用合同、奖惩及争议处理等人事管理主要环节作出了明确规定。会议要求,要运用法治手段,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规范管理制度,提高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效能,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促进提升服务质量,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26日,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一是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激发年轻人学习职业技能的积极性。二是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三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五是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

26日,民航局印发《关于促进低成本航空发展的指导意见》。《意见》从坚持安全发展、促进快速壮大、支持灵活经营、鼓励走出去、改善基础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六个方面提出多项政策保障措施。具体内容主要有:适当调高机队规划增速,支持发展较好、安全基础扎实的航空公司快速壮大;继续营造宽松的航线准入环境;改进航班时刻分配政策;进一步降低设立低成本航空公司及分子公司门槛,简化审批手续;修订民航客、货运输规则,对部分服务标准不再作强制性规定,允许低成本航空适当简化服务;研究逐步放开特殊行李托运、快登机、选座等创新类收费项目的审批,支持低成本航空拓展差异化服务;研究制定低成本航站楼建设行业标准或建设指南;支持机场将老旧航站楼改造为低成本航站楼,或新建低成本航站楼;鼓励机场针对低成本航空运营需求建设完善相关配套设施,进一步简化旅客乘机流程;调整机场收费政策,研究制定机场收费地区分类标准,降低西部地区、三四线机场收费标准。协调国家有关部门,继续争取飞机、航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降低航空公司刚性成本。

26日,海南省开展职业教育改革试点。2月26日,海南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了近日发布的《海南省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试点项目方案》,宣布将在2014年至2017年,逐年试点开展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及招生项目。根据方案,至2015年,海南省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含高职、应用型本科)计划中,安排用于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计划应达到中职毕业生总数的12%以上;至2017年,当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含高职、应用型本科)计划中,安排用于招收中职毕业生的计划应达到中职毕业生总数的30%左右;基本建立纵向沟通、上下衔接的职业教育人才成长体系。今年起,海南省将试点开展“3+2”分段、五年一贯制、“3+4”分段等7种类型的招生改革,实行分类考试,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同时,坚持对口自主招生,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选拔方式,逐步扩大高职院校和应用型本科院校的单独招生试点规模。还将建立由中职学校推荐应届优秀毕业生免试就读高职院校工作制度。

27日,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在北京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由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副组长李克强、刘云山出席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规则》《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14年重点工作》,并研究了近期工作。

27日,2013年营改增减税1402亿元。税务总局近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去年共计减税1402亿元。根据数据,截至去年底,全国共计272.5万户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其中交通运输业54.8万户,现代服务业217.7万户。在去年减税的1402亿元,试点纳税人减税600亿元,原增值税纳税人因增加抵扣减税802亿元。

27日,广东省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广东省人民政府2月27日公布《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明确取消和下放46项行政审批项目,委托1项。此次取消的40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制盐项目核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生产企业指定初审,中华老字号认定审核,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大陆与台湾地区合作办学机构聘任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审核,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核准,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认定审核,省管权限印制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审批,渔港的认定审核等,涉及发改、经信、教育、民政、地税、外经贸等多个部门。下放的6项行政审批项目包括:市属单位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审批,建设产生无线电波辐射的工程设施选址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审批,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批,非煤矿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审批(含评价报告备案),消费环节餐饮服务许可。此外,今后,广东省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审批权限将委托县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实施。

28日下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在整个改革过程中,都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加强对相关立法工作的协调,确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对重大改革尤其是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决策,要建立社会稳定评估体制。


3月

1日,商务部网站发布消息,据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统计,2013年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2013年我国货物进口总额为4.16万亿美元,其中出口2.21万亿美元,进口1.95万亿美元。这是100多年来发展中国家首次成为世界货物贸易冠军,也是中国继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最大外汇储备国和最大出口国之后又一突破。

全国两会在京开幕

3日下午、5日上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分别于3月3日下午、3月5日上午在北京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4日,天津市将放开“六类公共服务”由政府向社会购买。据天津市财政局信息,天津市日前放开“六类公共服务”,由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政府购买的六大类服务内容是:基本公共教育、公共就业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基本养老服务、优抚安置服务、基本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组织管理、社区事务、社工服务、法律援助、慈善救济等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职业资格认定、处理行业投诉等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科研、行业规划、行业规范、行业调查、行业统计分析等技术服务事项;公车租赁服务、机关物业管理服务、会议服务等机关后勤服务事项;法律服务、课题研究、政策(立法)调研草拟论证、监督、评估等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财政部门拟定年度政府购买服务目录,根据实际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每年向社会公布。

5日,李克强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

李克强说,改革是最大的红利。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以壮士断腕的决心、背水一战的气概,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全面深化各领域改革。要从群众最期盼的领域改起,从制约经济社会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改起,从社会各界能够达成共识的环节改起,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推进有利于结构调整的改革,破除制约市场主体活力和要素优化配置的障碍,让全社会创造潜力充分释放,让公平正义得以彰显,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政府工作报告》第三部分提出,要“推动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突破”。具体内容是:

改革是今年政府工作的首要任务。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区别情况,分类推进,抓好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举措,力求取得实质性进展,更多释放改革红利。

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这是政府的自我革命。今年要再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00项以上。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充分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一律向社会公开。清单之外的,一律不得实施审批。全面清理非行政审批事项。基本完成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在全国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落实认缴登记制,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由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报公示制度,让市场主体不断迸发新的活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探索实施统一市场监管。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抓好财税体制改革这个重头戏。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着力把所有政府性收入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预算和决算都要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要逐步公开到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所有财政拨款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打造阳光财政,让群众看明白、能监督。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要减少三分之一,今后还要进一步减少。推进税收制度改革,把“营改增”试点扩大到铁路运输、邮政服务、电信等行业,清费立税,推动消费税、资源税改革,做好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立法相关工作。进一步扩展小微企业税收优惠范围,减轻企业负担。抓紧研究调整中央与地方事权和支出责任,逐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保持现有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性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推行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利率市场化,扩大金融机构利率自主定价权。保持人民币汇率在合理均衡水平上的基本稳定,扩大汇率双向浮动区间,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稳步推进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及融资中介服务机构。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实施政策性金融机构改革。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规范发展债券市场。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发展普惠金融。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密切监测跨境资本流动,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让金融成为一池活水,更好地浇灌小微企业、“三农”等实体经济之树。

增强各类所有制经济活力。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提高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制定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的办法,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实施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在更多领域放开竞争性业务,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

《政府工作报告》其他部分,也部署了相关改革任务。

7日,在广州召开的第二轮中韩AEO互认安排联合说明会确定,中国海关与韩国海关将于2014年4月1日起实施AEO互认安排,联合对双方AEO企业提供通关便利。AEO是“经认证的经营者”(AuthorizedEconomicOperator)的简称,是世界海关组织(WCO)旨在构建海关与商界之间的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贸易安全与便利目标而引入的一项制度,海关对守法程度、信用状况和安全水平较高的企业进行认证、认可,从而给予其切实便利和优惠措施。截至2013年底,中国海关分别与新加坡(2012年)、韩国(2013年)、中国香港(2013年)海关签署了3个AEO国际互认安排。

7日,青海省首批“三规合一”试点县工作正式启动。为进一步提高青海省城乡规划,统筹建设发展,2014年起,青海省正式启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三规合一”试点工作,并于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推荐海东市互助土族自治县、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都兰县、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等三县为青海省首批“三规合一”试点县。据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介绍,试点工作将按照城乡一体、全域控制、部门协作的要求,以城乡规划为基础、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为目标、以土地利用规划提出的用地为边界,编制县(市)城乡总体规划,实现县(市)一张图,县(市)域全覆盖。此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是统筹衔接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利用规划,全面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合理确定城镇化发展的各项目标,积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0日,三部委发布钢铁、水泥行业清洁生产指标评价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联合修编发布了《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将于2014年4月1日期施行。新发布的《钢铁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装备指标、节能减排装备指标、资源与能源利用指标、产品特征指标、污染物排放控制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指标体系适用于钢铁联合企业(长流程)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清洁生产审核;新扩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新建项目审批核准;企业环保核查、节能评估等。新发布的《水泥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了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六类。指标体系适用于通用水泥生产企业,包括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水泥粉磨站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制度,也适用于水泥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环保核查、排污许可证和行业准入等资源能源消耗清洁生产管理需求。

1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基本完成城区老工业搬迁改造任务,把城区老工业区建设成为经济繁荣、功能完善、生态宜居的现代化城区。

11日,首批5家民营银行试点方案确定。银监会主席尚福林日前透露,经过反复论证和筛选,并报国务院同意,目前已确定5个民营银行试点方案。试点采取共同发起人制度,每个试点银行至少有2个发起人,同时遵守单一股东股比规定,分别由参与设计试点方案的阿里巴巴、万向、腾讯、百业源、均瑶、复星、商汇、华北、正泰、华峰等民营资本参与试点工作。下一步银监会将依法对发起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再正式提交筹建申请。待第一批试点取得经验,并总结评估后,再逐步推进。民营银行试点方案筛选标准主要有5条:一是有自担剩余风险的制度安排。二是有办好银行的股东资质条件和抗风险能力。三是有股东接受监管的具体条款。四是有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特定战略。五是有合法可行的风险处置和恢复计划,即“生前遗嘱”。

12日,多部门联合推进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近日,民政部、中国保监会、全国老龄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推进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是构建养老服务业风险分担机制的重要内容,是提升养老机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高度,加快建立完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指导意见》强调,建立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制度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各方参与,重视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公益性,引导保险公司重视社会效益。要努力探索建立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养老服务水平和保险经营水平相适应的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格局。《指导意见》要求,各级民政、保险监管和老龄部门要积极推动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工作,制定完善工作方案,积极争取政策支持。鼓励以省级为单位,由民政、保险监管和老龄部门共同制定统一投保的指导意见。要建立费率浮动机制,实施等级费率和经验费率。各级民政和老龄工作部门要把建立养老责任保险制度作为加强养老机构风险管理的重要举措,借助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的风险管理经验,最大限度地杜绝重大责任事故发生,提高行业服务水平。

1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认为《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以来,我国财政科技投入快速增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不断改进,为科技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存在项目安排分散重复、管理不够科学透明、资金使用效益亟待提高等突出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意见提出要》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配置的统筹协调;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改进科研项目管理流程;改进科研项目资金管理;加强科研项目和资金监管。

13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4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3月12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

13日,银监会发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办法》对适用于融资租赁交易的租赁物的范围、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则等部分内容进行了适当调整,放宽准入门槛,引导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金融租赁行业。《办法》将主要出资人制度调整为发起人制度,不再区分主要出资人和一般出资人,符合条件的五类机构均可作为发起人设立金融租赁公司,这五类机构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等,同时取消了主要出资人出资占比50%以上的规定。考虑到金融租赁公司业务开展、风险管控以及专业化发展的需要,规定发起人中应该至少包括一家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制造企业或境外融资租赁公司,且其出资占比不低于30%。《办法》扩大金融租赁公司业务范围,放宽股东存款业务的条件,拓宽融资租赁资产转让对象范围,增加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为控股子公司和项目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等。对金融租赁公司实行分类管理,在基本业务基础上,允许符合条件的金融租赁公司开办发行金融债、资产证券化以及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等升级业务。《办法》强化股东风险责任意识,要求发起人应当在金融租赁公司章程中约定,在金融租赁公司出现支付困难时,给予流动性支持,当经营损失侵蚀资本时,及时补足资本金,更好保护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健经营。

15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用强军目标审视改革、以强军目标引领改革、围绕强军目标推进改革。会议宣布了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和机构设置,审议通过了有关工作规则和改革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研究了近期工作。

15日,中国人民银行表示,自2014年3月17日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兑美元交易价浮动幅度由1%扩大至2%。

16日,新华社报道,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通知指出,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着重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推进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17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审改办在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开了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此次公开的汇总清单涵盖了60个有行政审批事项的国务院部门,各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1235项。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务院各部门分别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公开正在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后,由国务院审改办公布汇总清单。此前有3个部门因没有开通官方网站,尚未公布行政审批事项,此次一并公开。国务院审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开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是中央政府加快权力清单公布,大力推进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今后,各部门将不得在公布的清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不得对已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以其他名目搞变相审批,坚决杜绝随意新设、边减边增、明减暗增等问题,努力做到让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让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汇总清单除公布行政审批事项的项目编码、审批部门、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对象外,还公布了收集社会各界对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意见的具体方式,旨在开门搞改革,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更加有针对性地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

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的意见》,《意见》提出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改革创新,完善机制,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政策引导,优化市场环境,壮大市场主体,改善贸易结构,加快发展对外文化贸易,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文化合作和竞争,把更多具有中国特色的优秀文化产品推向世界。

18日,财政部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通知要求进一步细化地方政府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扩大地方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地方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同时,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细化公开内容,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详细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细化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应当以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为主要形式,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同时,要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内容,方便查询监督。

19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会议确定了今年政府工作15个方面共55项重点任务,并分解到国务院各部门、各单位。会议强调,做好今年工作,既要整体推进,也要突出重点、抓住焦点。一要坚持向深化改革要动力。大力推进简政放权、财税金融、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序放宽市场准入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以结构改革推进结构调整,使改革与宏观经济运行和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协同推进。有利于促进解决当前发展瓶颈障碍的改革措施,要加快推出、尽早见效,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各项重点工作都要以改革的精神来推进。二要努力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面对错综复杂的经济形势,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抓紧出台已确定的扩内需、稳增长措施,加快重点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及时拨付预算资金。落实和完善促就业政策措施,多渠道增加就业岗位。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三要着力提质增效升级、持续改善民生。抓好农业生产,促进今年粮食丰产、农民增收。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按期完成包括棚户区改造在内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推动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升级。强化大气、水和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继续推进医改,保障食品安全,实施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完成农村饮水安全、扶贫减贫等目标,筑牢保基本、兜底线的民生“安全网”。

20日,人民银行创设支小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3月20日下发通知,正式创设支小再贷款,专门用于支持金融机构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同时下达全国支小再贷款额度共500亿元。再贷款是中国特有的一种货币政策工具,由于它是中央银行贷款给商业银行,再由商业银行贷给普通客户的资金,所以称为“再贷款”。通知明确,支小再贷款发放对象是小型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四类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贷款条件设定为金融机构须实现小微企业贷款“两个不低于”,即上季度末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期限设置为3个月、6个月、1年三个档次,可展期两次,期限最长可达3年。为体现对金融机构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给予利率优惠,支小再贷款利率在央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减点确定。

21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月21日宣布,我国计划2015年底前在全国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

21日,优先股试点正式启动。3月21日,证监会发布《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根据《办法》,上市公司可以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可以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三类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仅向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每次发行对象不得超过200人。《办法》重点针对易出现利益输送的环节进行了规定:一是限制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票面股息率水平,要求其“不得高于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二是将发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排除在非公开发行的合格投资者范围之外,避免利益输送。三是规定上市公司向关联股东发行优先股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四是要求独立董事对发行优先股发表专项意见。

22日,上海率先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据近日举行的全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会议信息,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日前对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评估,认为其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上海也由此成为全国率先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省级行政区域。此次国家教育督导组围绕上海区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情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满意度等四方面进行检查。在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等为指标的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中,上海17个区县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3至0.52之间,初中为0.26至0.42之间,均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和0.55的标准。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方面进行考量。最终,上海各区县政府得分均在92至98分之间,高于国家规定不低于85分的要求。公众满意度方面,督导组就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各方意见,结果显示,上海所有区县公众满意度均在88%以上。综合各项评估结果,督导组认为,上海已整体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2日,福建获批建设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福建省成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务院确定的全国第一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将在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等多个方面开展先行先试。《意见》对福建省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战略定位涵盖四个方面:国土空间科学开发先导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先行区、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制度创新实验区。根据《意见》提出的目标,到2015年,福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均比全国平均水平低20%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全国平均水平高6个百分点;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主要水系I—III类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近岸海域达到或优于二类水质标准的面积占6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地面积比2010年下降3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5%;森林覆盖率达到65.95%以上。福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将突出“先行先试”。国家在福建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评价考核试点,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指标体系。率先开展森林、山岭、水流、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离任审计试点。开展生态公益林管护体制改革、国有林场改革、集体商品林规模经营试点等。

2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一是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今年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三是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四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偏远、艰苦及少数民族等地区乡村医生待遇;五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药价虚高。

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会议提出,依靠改革创新,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方向,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既有利于拓宽企业和居民投融资渠道、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也对优化融资结构、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治理结构、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要积极稳妥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加快多层次股权市场建设,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完善退市制度,促进上市公司提高效益,增强持续回报投资者能力。二要规范发展债券市场,发展适合不同投资者群体的多样化债券品种,促进债券跨市场顺畅流转,强化信用监管。三要培育私募市场,对依法合规的私募发行不设行政审批,鼓励和引导创业投资基金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四要推进期货市场建设,继续推出大宗资源性产品期货品种,逐步发展国债期货,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五要促进中介机构创新发展。放宽业务准入,壮大专业机构投资者,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六要扩大资本市场开放,便利境内外主体跨境投融资。健全法规制度,完善系统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处置机制,从严查处虚假陈述、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今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会议指出,医改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2009年新一轮医改以来,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取得了重要进展。下一步要继续加大投入,注重发挥市场作用,实行医疗、医保、医药三联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医改向纵深发展,使人民群众得实惠,医务人员受鼓舞,资金保障可持续。一是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做好基本保障和社会保险的衔接,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立医疗信息化系统,推动异地就医即时结算。二是加快公立医院改革。今年使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市)。合理把控公立大医院规模,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为患者就近就医创造条件。三是有序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准入,在医保定点、职称评定、等级评审等方面给予同等待遇。落实医师多点执业政策。减少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四是完善基本药物制度,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提高偏远、艰苦及少数民族等地区乡村医生待遇。五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防止药价虚高。会议强调,医改是长期复杂的过程,要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让人民群众共享医改红利。

26日,李克强主持召开部分省市经济形势座谈会时强调: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使经济发展行稳致远。李克强说,把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是当前宏观调控的基本要求,也是中长期政策取向。目前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今年我国经济运行开局总体平稳,经济发展出现一些积极变化,但也要高度重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不能忽视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困难和风险。我们既要保持定力,又要主动作为,要看到我国经济的发展韧性和回旋空间很大,而且我们拥有去年战胜经济下行挑战的成功经验,也为今年继续应对经济波动做好了政策储备。当前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任务,有针对性地陆续出台相应有力措施。我们有能力、有信心、有条件,把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26日,RQFII试点进一步拓展到法国金融机构。今年3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兰西共和国联合声明》宣布“分配给法国8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为落实上述成果,中国证监会6月20日宣布法国金融机构可参照RQFII试点相关法规,申请RQFII资格并开展相关业务。

27日,新华社报道,近日召开的不动产登记工作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提出,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要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保护权利人权益,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28日,新华社报道,农业部与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联合发布《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这一农药残留新标准比以往更加严谨,其中1811项国家标准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品法典标准,占90.6%。

31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自2014年6月1日起施行)。


4月

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央统一部署,2014年首轮中央巡视工作于近日展开。截至3月31日,中央巡视组已全部进驻,分别对北京、天津、辽宁、福建、山东、河南、海南、甘肃、宁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常规巡视,对科技部、复旦大学、

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快铁路建设的政策措施。会议认为,加快铁路尤其是中西部铁路建设,不仅可以扩大有效投资、带动相关产业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新型城镇化、改善欠发达地区发展环境、帮助千百万人摆脱贫困。会议确定了深化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筹措和落实建设资金的政策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设立铁路发展基金,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吸引社会资本投入,使基金总规模达到每年2000—3000亿元。二是创新铁路建设债券发行品种和方式,今年向社会发行1500亿元,实施铁路债券投资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三是引导银行等金融机构积极支持铁路建设,扩大社会资本投资规模。四是对铁路承担的公益性、政策性运输任务,中央财政在一定期限内给予补贴,逐步建立规范的补贴制度。五是加强统筹协调,保证在建项目顺利实施,抓紧推动已批复项目全面开工,尽快开展后续项目前期工作,确保铁路投资稳定增长和铁路建设加快推进。

会议同时研究扩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会议认为,小微企业是促创业、保就业、活跃市场的生力军。会议研究了进一步减轻税负、助力小微企业成长的措施,提出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的上限,由年应纳税所得额6万元进一步较大幅度提高,并将政策截止期限延长至2016年底。

此外,会议部署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会议强调,加快棚户区改造,让亿万居民早日“出棚进楼”,是改善民生的硬任务,也可以有力拉动投资、促进消费,是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内容。今年要更大规模推进棚改,必须抓住资金保障这个“牛鼻子”,把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尤其要发挥好依托国家信用、服务国家战略、资金运用保本微利的开发性金融的“供血”作用,为棚改提速提供依法合规、操作便捷、成本适当、来源稳定的融资渠道,保证棚改任务的资金需要,并努力降低资金成本。会议确定,由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专门机构,实行单独核算,采取市场化方式发行住宅金融专项债券,向邮储等金融机构和其他投资者筹资,鼓励商业银行、社保基金、保险机构等积极参与,重点用于支持棚改及城市基础设施等相关工程建设。

2日,安徽省权力清单制度确定推行时间表。据安徽省日前召开的推行省级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动员会信息,今年安徽省将推行省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并选取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同步开展试点,2015年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实行“行政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安徽省将按大幅度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管理的要求,对行政权力进行清理、审核,重点在职权取消、转移、下放上下功夫,推进省政府部门权力事项在现有基础上精简三分之一以上。取消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权力事项,冻结虽有法定依据但明显不符合、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权力事项。重点清理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资质资格许可和认定、评比达标表彰、评估等事项,全面清理取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利用“红头文件”设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经过审核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权力事项信息、权力运行流程等,将通过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门户网站等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日,宁夏自治区将在全区县及县以下推广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模式。据宁夏自治区卫计委信息,宁夏开全国公立医院改革之先河,从今年4月起,利用1年至2年时间,在宁夏县及县以下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先住院、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先住院、后付费”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住院患者,以及经当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部门审核确认的流浪乞讨患者。符合条件的患者签订《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并将社会保障卡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代为保管,在其住院证上加盖“先住院、后结算”印章。患者住院期间,医院及时提供费用一日清单,对费用较高的,每满3000元,通知患者缴付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自付部分,对住院费用少于3000元的,病人出院结算时交纳个人自付费用。对确有困难,难以一次结清自付费用的患者,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延期还款协议。为了避免恶意逃费、欠费,卫计部门将建立患者诚信就医信息系统,将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患者名单及时挂网,对未缴清住院费用患者再次住院时,有权终止为其提供“先住院、后付费”服务。

4日,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李克强作重要批示:“县级公立医院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服务9亿农村居民,是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关键环节。当前深化医改正处于爬坡过坎的紧要关头,要全力以赴打好这场攻坚战。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继续以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为突破口,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下足工夫做好‘破除以药补医、创新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三篇大文章,用中国式办法着力破解医改这个世界性难题,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

刘延东出席会议并讲话,她强调,要进一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今年试点县增加到1011个,覆盖全国50%以上的县,5亿人口。要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加快形成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的就医制度,使老百姓能够就近享受优质医疗卫生服务。要坚持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破除以药补医,理顺医药价格,确保群众看病负担减轻、资金保障可持续。要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完善激励机制,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水平,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要加快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风险分担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加强全行业监管,严肃整治打击非法行医和虚假违法医药广告,推进医院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9日,国家发改委、卫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布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办医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以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加快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增加医疗服务供给,缓解群众看病难的矛盾。三部门发布《关于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地要对辖区内医疗机构进行梳理。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审批权限于2014年6月底前向社会发布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名录,并依据公立医疗机构开业、更名、停业等变化情况及时进行调整。名录之外所有医疗机构均为非公立医疗机构,其提供的所有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各地要督促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的相关政策,不得以任何方式对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进行不当干预。《通知》还就规范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行为、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形式多样的医疗服务、建立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非公立医疗机构的谈判机制等作出了规定。按规定,各地应将符合医保定点相关规定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定点服务范围,并执行与公立医院相同的报销支付政策。

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福建省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福建省生态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解放思想、先行先试,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生态文化建设为支撑,以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为途径,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着力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成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9日,湖北省出台全省城乡低保标准法定量化工作指导意见。湖北省民政厅日前出台《关于开展全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法定量化工作的指导意见》,依法量化全省城乡低保标准,逐步缩小城乡差距。据湖北省低保办介绍,各地要依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科学量化城乡低保标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应达到本市(州)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0%以上;农村低保标准应达到本市(州)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以上。同时,应根据保障标准的调整情况,重新核实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同步调整提高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

10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此次出台的《核准备案办法》,一是大幅提高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权限、缩小核准范围,对一般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将国家发改委核准权限由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3亿美元、非资源开发类中方投资1亿美元及以上,统一提到中方投资10亿美元及以上;中方投资10亿美元以下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已在境外设立的中资企业在境外实施的再投资项目,如不需要境内投资主体提供融资或担保,不再需要办理核准或备案。二是简化程序、明确时限,提升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对国家发改委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全流程办理时限均进行了明确,简化了核准、备案条件。三是突出依法行政、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维护秩序。明确规定了国家发改委工作人员如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反规定程序和条件办理项目核准、备案等行为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同时,明确规定对于未按规定办理核准或者备案的项目,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金融机构不得发放贷款,从而加强跨部门的工作衔接和联合执法,推进形成境外投资项目管理的合力。

10日,沪港股市交易获准开展互联互通试点。4月10日,中国证监会、香港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原则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开展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沪港通)试点。根据公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合交易所将允许两地投资者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沪港通包括沪股通和港股通两部分。试点初期,沪股通的股票范围是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180指数、上证380指数的成份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A+H股公司股票;港股通的股票范围是香港联合交易所恒生综合大型股指数、恒生综合中型股指数的成份股和A+H股公司股票。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标的范围进行调整。投资额度方面,试点初期对人民币跨境投资额度实行总量管理,并设置每日额度,实行实时监控。其中,沪股通总额度为30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30亿元人民币;港股通总额度为2500亿元人民币,每日额度为105亿元人民币。双方可根据试点情况对投资额度进行调整。此外,香港证监会要求参与港股通的境内投资者仅限于机构投资者及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个人投资者。沪港通仅在沪港两地均为交易日且能够满足结算安排时开通。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沪港通正式启动,需要6个月准备时间。

14日,四部门启动整合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今后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资金,统称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此次归并整合的中小企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主要涉及两大类,一类是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一类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每一类下面又包括多个专项资金。此次四部门除整合归并多个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还对整合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如何更好发挥作用作了调整,更强调市场化运作方式,重在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竞争,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为中小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此外,专项资金还安排专门支出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用阶段参股、风险补助和投资保障等方式,对创业投资机构及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支持。

15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准确把握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15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近日通过《关于做好常用低价药品供应保障工作的意见》,采取取消零售限价、网上阳光采购、建立常态储备、优先注册审批等新措施,破解常用低价药品的供应保障难题。

16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GDP同比增长7.4%,环比下滑0.3个百分点。但是,一季度就业稳中向好,城镇新增就业344万人;收入较快增长,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8.6%;物价总体稳定,CPI同比上涨2.3%;结构调整取得积极进展,第三产业占比继续提高,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提升,居民收入占GDP比重所提高。

16日,国办发布《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两个规定的通知》。《通知》包括《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规定》和《进一步支持文化企业发展的规定》两个文件,主要涉及财政税收、投资融资、资产管理、土地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安置、工商管理等多方面支持政策。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保留和延续原有给予转制企业的财政支持、税收减免、社保接续、人员分流安置等多方面优惠政策,特别是保留了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支持力度不减,确保转制规范到位的文化企业轻装上阵,早改革、多受益、快发展。二是调整和增加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强调国有文化企业要健全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试点和股权激励试点。三是进一步提高政策含金量,强调扩大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将有线数字电视增值税免税政策重新明确再延长3年,新增对农村有线电视、城市电影放映等增值税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划拨土地转增国有资本的程序和方式,鼓励利用划拨存量土地兴办文化产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动实现融资渠道多元化;支持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将中央出版单位京外工作人员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等,切实增强政策针对性实效性。

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会议听取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汇报。会议强调,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把改革贯彻到政府工作各方面,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全面、有序、协调推进改革。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紧紧抓住破解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中的难题,努力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

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措施。会议指出,按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加强金融对“三农”发展的支持,对于强化粮食安全保障、建设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要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分类推进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改革,培育发展村镇银行,提高民营资本持股比例,鼓励建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整合放大服务“三农”能力。二要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对符合要求的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落实县域银行业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三要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推动偏远乡镇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四要加大对发展现代农业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建立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五要培育农村金融市场。开展农机金融租赁服务,创新抵(质)押担保方式,发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六要加大政策支持。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农户小额贷款税收优惠和农村信贷损失补偿等政策,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会议要求,所有涉农金融机构都要努力往下“沉”,做到不脱农、多惠农。

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延续并完善支持和促进创业就业的税收政策。会议指出,保就业是稳增长的重要目的和惠民生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会议决定,将2013年底到期的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并加以完善。一是取消享受优惠政策的行业和人员范围限制。凡招用登记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均可享受税收优惠。二是提高征税扣除额上限。对从事个体经营或企业吸纳就业的,除国家给予定额税收扣减外,地方政府还可按规定再给予比过去更大的税收优惠。三是增加扣减税费种类,把地方教育附加纳入减税范围。四是简化程序,将税收优惠政策管理由审批改为备案,努力营造更好的创业就业环境。

16日,福建省将推动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领域。根据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制定的《2014年福建省通信业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加快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动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领域等11个方面工作,成为福建省通信业改革的重点。在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福建省将着重加快宽带和4G建设,将其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城市市区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列入各级重点建设项目;构建物联网业务支撑管理平台和相应的服务体系;争取厦门、福州、泉州、南平、平潭综合实验区等列入“宽带中国”示范城市。到年底,福建省固定宽带用户要达980万户,4M及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超90%,8M及以上固定宽带用户占比超40%,实现地市城区、县城的4G网络广覆盖。今年,福建省将开展民间资本进入移动转售等竞争性业务市场试点。重点扶持10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增值电信龙头企业。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和用户驻地网业务试点,参与基站机房、通信铁塔等通信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三网融合业务双向进入将扩大至福建省,力争建成200个以上的信息化标杆社区和100个以上的智慧家庭示范体验中心。福建省通信业行政审批方式将进一步改进,审批时限将缩短至法定时限的80%以内。

17日,环境保护部和国土资源部公布《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公报显示,我国部分地区土壤污染较重,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堪忧,工矿业废弃地土壤环境问题突出。全国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6.1%,耕地点位超标率19.4%,土壤镉超标率7.0%,重污染企业及周边土壤超标点位36.3%,固体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场地土壤超标点位21.3%。

17日,云南省出台《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和方向,提出进一步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做优,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等产业和领域发展壮大,形成体现优势、发挥功能、配置合理的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意见》部署的改革任务主要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进一步壮大;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国际化经营步伐进一步加快。

18日,税务总局明确小微企业减半征税政策。4月18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将核定征收小微企业纳入享受所得税优惠征税范围,明确了小微企业减半征税管理方式、预缴办法、汇算清缴、政策衔接等内容。公告两个最突出亮点:一是小微企业享受优惠征税政策,不必先申请批准,在年度中间自行享受优惠征税政策,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报送申报表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即可。二是将以往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核定征税小微企业纳入其中,所有小微企业均可享受优惠征税政策。

18日,银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补充一级资本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规定了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申请条件和发行程序,进一步明确了优先股股息支付、投资者回售、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等,使优先股作为其他一级资本工具更具可操作性。《指导意见》指出,与一般公司不同,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的目的是补充一级资本,其条款必须符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并履行相应的申请审批程序。《指导意见》明确了优先股这一特定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包括其股息支付条款、投资人回售条款、强制转换为普通股条款以及转股价格和数量的确定方式。在股息支付条款方面,在任何情况下商业银行均有权取消优先股的股息支付且不构成违约事件;未向优先股股东足额派发的股息不累积到下一计息年度。在投资人回售条款方面,商业银行不得发行附有回售条款的优先股。商业银行主动行使赎回权,应遵守《资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强制转换为普通股条款方面,商业银行应根据《资本办法》和《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等规定,设置将优先股强制转换为普通股的条款,即当触发事件发生时,商业银行按合同约定将优先股转换为普通股。《指导意见》严格发行条件,规定商业银行发行优先股,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且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银监会的审慎监管要求,体现“好银行先行”的导向。同时强化信息披露,要求商业银行充分履行信息披露和告知义务,强化市场约束机制。在限制发行方式上,《指导意见》规定商业银行发行包含强制转换为普通股条款的优先股必须采取非公开方式,主要面向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体的合格投资者发行。

21日,四川省到年末将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4月23日,四川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通过省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根据《实施意见》,到今年末,四川省将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制度模式,巩固和拓宽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资金筹集渠道,完善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健全服务网络,提高管理水平,为参保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统一”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统一制度名称,统一政策标准,统一管理服务,统一信息系统。《实施意见》明确,到今年末,全省将实现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合并实施,并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相衔接;到2020年前,将全面建成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与其他社会保障政策相配套,充分发挥家庭养老等传统保障方式的积极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城乡居民的老年基本生活。

22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清理国务院部门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要求清理各部门现有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通知》,此次清理对象是已向社会公开的国务院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所列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根据审批对象的不同,这些事项包括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和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审批事项。最终将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依法调整为行政许可,将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或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这一审批类别。具体清理工作方案要于今年5月底前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后实施。《通知》指出,各部门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要于本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事项,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依法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的程序。今后,任何部门或单位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通知》明确,各部门面向地方政府等方面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凡与地方政府之间能够协商处理的,或者直接面向市、县、乡政府的,或者由地方政府管理更方便有效的,或者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要于本通知印发后一年内予以取消或下放。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保留的,实施部门要在一年内送交国务院审改办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后,统一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事项。

22日,央行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率。中国人民银行4月22日宣布,从4月25日起下调县域农村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2个百分点,下调县域农村合作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提出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支持服务“三农”发展的重要力量。但总体上看,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积极顺应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新情况新趋势新要求,进一步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实现农村金融与“三农”的共赢发展。《意见》提出要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引导加大涉农资金投放;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拓展农业保险的广度和深度;稳步培育发展农村资本市场;完善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加大对“三农”金融服务的政策支持。

23日,财政部公布,2014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51亿元,比去年年初预算减少8.18亿元,下降1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9.76亿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27亿元(其中公务车购置费6.63亿元),公务接待费10.48亿元。

23日,巴勒斯坦内部两大派别巴民族解放运动(哈马斯)宣布达成和解协议,并在5周内组建联合政府。4月24日以色列宣布中止和平谈判,并称以方不会与一个由巴勒斯坦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支持的巴勒斯坦政府进行和谈。本轮巴以和谈在美国的推动下于去年7月底启动,原定于4月29日结束。但由于以方3月29日拒绝按照此前协议释放最后一批巴在押人员,4月2日巴方单方面宣布申请加入15个国际条约,巴以和谈陷入危机。

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工作。会议指出,要按照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继续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实现放管结合、使两者相辅相成,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完善监管体系中使简政放权顺利推进,这是保持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的重要举措。会议明确,一要继续放宽市场准入。加快推进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和建立权力清单制度。政府应以清单方式明确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和业务等,对清单以外的,各类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严禁将审批事项转为有偿中介服务。二要全面清理有关法规和规章制度,坚决废除和纠正妨碍竞争、有违公平的规定和做法。三要加强生产经营等行为监管,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坚持依法平等、公开透明,把握好监管的“公平秤”,坚决杜绝监管的随意性。四要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犯消费者、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市场主体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失信主体在投融资、土地供应、招投标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实行市场禁入。五要改进监管方式,整合执法资源,消除多头和重复执法。

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的政策措施,决定在基础设施等领域推出一批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的项目。会议认为,让企业拥有投资自主权,是处理好市场与政府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投资关键作用、以结构改革推动结构调整、保持经济稳定增长的重要举措。会议确定,一是进一步缩减投资核准范围,下放核准权限。在去年修订的政府核准投资项目目录基础上,今年再作修订。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对现阶段仍需核准的,要明确中央部门和地方的责任。二是改进和规范核准行为,加快建设和用好全国联网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信息系统,简化手续、在线运行、限时办结。三是改革创新投资管理,减少、整合和规范前置审批及中介服务,尽快发布企业投资核准办法、外商投资核准备案办法。

23日,甘肃省决定开展试点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甘肃省政府日前专门研究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先行开展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扩大实施范围,研究制定指导性目录。甘肃省政府要求,要本着积极稳妥的原则,有序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到“十二五”末,初步形成统一有效的购买服务平台和机制。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社会组织发育良好,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购买范围包括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服务等领域,购买程序包括编制购买计划、公示购买信息、确定购买方式、签订购买合同、组织购买实施等环节。购买服务资金将从购买主体部门既有预算中统筹安排。

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生态保护红线、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与健康监测及影响评价、跨行政区域联合防治等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度,还就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监督环境保护作出了系统规定。

2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5日召开会议,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党全国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推动解决深层次矛盾,各方面工作扎实推进,经济发展开局总体平稳,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一季度经济增速处于年度预期目标范围,就业形势总体较好,物价水平基本稳定,贸易收支状况有所改善,财政收入、企业效益、居民收入状况较好。经济结构呈现积极变化,第三产业增长持续快于第二产业,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性行业增速回落较多,高技术制造业、装备制造业保持较快增长,农业发展势头良好,夏季粮油生产形势较好;内需比重继续提高,消费拉动作用增强,投资结构继续优化;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各方面改革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有序有力推进,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市场体系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改革举措,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经济形势总体符合宏观调控和发展预期。

会议指出,当前经济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压力,我国经济发展外部环境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经济增长下行压力依然存在,一些困难不容低估,潜在风险需要高度关注。

会议强调,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系,保持宏观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都要坚持现有政策基调,创造良好发展预期和透明宏观政策环境。要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路,根据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其内涵,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

会议提出,要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夯实经济发展基础,完善小麦、稻谷等最低收购价和玉米、油菜籽临时收储政策,加快下达拨付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合理调节流动性水平,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的支持力度。要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继续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加快建立和完善政府权力清单制度,探索实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继续推进财税、金融、价格、科技管理体制等方面改革。要加快调整优化经济结构,推动提质增效升级,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制造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推进重大节能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技术装备产业化,支持企业设备更新和研发创新,加快中西部铁路、清洁能源等重点工程建设。要继续支持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抓紧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加强就业社保等民生重点工作,完善促进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各项政策,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更好运用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户区改造,出台促进信息、旅游、体育、养老、健康服务业以及职业教育等领域发展的若干政策,促进居民扩大消费。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听取关于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工作汇报并提出要求。会议指出,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今年高校毕业生人数达727万,为历年来最多,就业压力进一步加大。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今年就业工作的突出位置,发挥市场作用、着力改革创新,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力争使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比例双提高。会议确定,在落实好原有政策的基础上,推出以下新措施:一是将小微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科技型小微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比例的,可申请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贷款,并享受财政贴息。二是启动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政策。三是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实名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年内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四是加大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帮扶,将现行只限于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贴扩大到残疾毕业生。五是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要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六是简化高校毕业生在不同地域和所有制单位流动就业的落户等手续。会议听取了关于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工作的汇报。强调,进一步依法保障劳动者基本权益,维护他们的根本利益,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一要加强就业服务,建立终身职业培训体系。二要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加强安全防护和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健康。三要健全企业工资分配制度,使劳动者工资增长与经济发展相适应。严厉打击恶意欠薪。四要完善社会保障,逐步建立健全社会保险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让亿万劳动者工作更舒心、生活有保障。

会议部署支持外贸稳定增长和优化结构有关工作。会议认为,外贸发展不仅对稳增长、保就业至关重要,而且有利于促进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深度融合。目前我国外贸形势严峻复杂,实现全年预期目标需要付出艰苦努力。必须兼顾当前和长远,采取果断有力措施,促进进出口平稳增长。一是优化外贸结构。支持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扶持服务贸易发展,扩大服务进出口。二是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减少出口商检商品种类,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清理中介服务和收费,规范进出口秩序。三是改善融资服务。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品牌产品、小微企业等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主体。四是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保证及时足额退税。适时扩大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试点范围。采取综合措施,支持中国装备“走出去”。五是增强企业竞争力。鼓励开展品牌、技术和生产线等并购。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推进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坚决防止恶性竞争。加强贸易摩擦应对。

30日,电信业6月起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4月30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完善税制,释放改革红利,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根据通知,在我国境内提供电信业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自6月1日起按相关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


5月

1日,海关总署扩大“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范围。5月1日起海关总署扩大适用“属地申报、属地放行”通关模式的企业范围,由AA类企业扩大至A类企业,适用该通关模式的企业数量将由2948家扩大至33540家。8日,国家发改委印发通知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改进低价药品价格管理方式。《通知》提出,在控制日均使用费用的前提下,放开最高零售限价,鼓励低价药品生产供应。国家发改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同时公布,共涉及533个品种中的1154个剂型。根据《通知》,当前针对每个具体品种规格低价药品的最高零售限价将被取消,允许生产经营者在不超过规定日均费用标准前提下,根据药品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自主制定具体购销价格,形成更加灵敏反映市场供求的定价机制。

1日,上海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上海将本市范围内的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并轨实施,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根据5月1日起实施的《上海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其中个人缴费标准将由此前的新农保5档和城居保10档统一调整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12档,个人缴费水平从500元到3300元不等,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同时,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纳入上海市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单独记账、独立核算。

8日,工业信息化部下达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经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际协调小组第五次会议审议确定,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向各地下达了2014年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任务。具体淘汰任务为:炼铁1900万吨、炼钢2870万吨、焦炭1200万吨、铁合金234.3万吨、电石170万吨、电解铝42万吨、铜(含再生铜)冶炼51.2万吨、铅(含再生铅)冶炼11.5万吨、水泥(熟料及磨机)5050万吨、平板玻璃3500万重量箱、造纸265万吨、制革360万标张、印染10.84亿米、化纤3万吨、铅蓄电池(极板及组装)2360万千伏安时、稀土(氧化物)10.24万吨。

8日,重庆市发布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日前发布的《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的意见》,提出了近期重庆市国资国企改革的时间表和量化目标,要求通过3至5年扎实推进,三分之二国有企业将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80%以上的竞争类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实现证券化。《意见》提出要建立由市场决定的企业国有资本进退和补充机制,依法依规放开各种准入限制,建立起国有企业资本的市场化补充通道,以及企业国有资本按市场规则有序进退、合理流动的机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管理要素市场化,健全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起企业党组织与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融合的运转机制,形成企业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经营机制;形成统筹协调分类监管的国资监管体系,形成规则统一、权责明确、分类分层、规范透明、全面覆盖的市属经营性国资监管体系。《意见》还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作出了规定。

8日,辽宁省力推“个转企”,提出税费扶持等三方面举措。辽宁省政府近日下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的意见》,规定辽宁省今后将从准入服务、税费扶持、金融扶持三个方面来支持“个转企”。在准入服务方面,原个体工商户可最大限度地保留原有名称中的字号和行业特点。对个体工商户转为有限公司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首次出资比例、货币出资比例、出资期限的限制。在税费扶持方面,“个转企”后属小型微利企业的(不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同时,“个转企”后,经认定属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金融扶持方面,各金融机构对持《个体工商户转型证明》的“个转企”企业积极给予贷款支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需求和现金流等特点,合理确定利率水平和贷款期限,拓宽抵押担保物范围,创新还款方式。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要求、发展前景和信用较好但暂时有困难的小型微利企业,贷款利率尽量少上浮或不上浮。

9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从九个方面明确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具体任务,提出到2020年,基本形成结构合理、功能完善、规范透明、稳健高效、开放包容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1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和薄弱环节发展,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会议指出,要更多依靠市场机制和创新驳动,重点发展研发设计、商务服务、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促进提升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要进一步深化改革开放,放宽市场准入,减少前置审批和资质认定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

1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首部《中国家庭发展报告》,对中国家庭60多年来变迁的特点和趋势作出系统分析。报告指出,我国共有家庭4.3亿户左右;户均人数由20世纪50年代之前的5.3人降到2012年的3.02人。

14日,国务院同意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最近批复同意建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包括: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协调做好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各项工作。组织研究和协调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统筹收入分配政策与规划、产业、价格等政策的协调联动,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整体推进改革总体方案与部门专项改革的衔接配套,加强部门沟通和信息共享,会商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专项改革。

14日,证监会发布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本次发布实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主要修订以下方面:一是适当放宽财务准入指标,取消持续增长要求;二是简化其他发行条件,强化信息披露约束;三是全面落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和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意见的要求。另外,办法还废止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8号),拓展市场服务覆盖面,创业板申报企业不再限于九大行业。本次发布实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设置简明统一的发行条件,强化对再融资的约束机制;二是推出“小额快速”定向增发机制,允许“不保荐不承销”,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不予核准决定;三是支持上市公司在特定范围自行销售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降低融资成本;四是加大董事会的自我约束功能,强化管理层再融资的责任意识。

证监会批准郑州商品交易所开展铁合金期货交易。近日,铁合金期货已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在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合约具体上市时间由郑州商品交易所根据准备情况确定。

15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近日公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系统规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规定,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1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部署激发市场活力、提振外贸企业信心、促进进出口平稳增长。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着力优化外贸结构。支持进口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必要的一般消费品进口。保持货物贸易稳定增长,做强一般贸易,提升加工贸易,发展其他贸易。扶持服务贸易发展,扩大服务进出口。发挥“走出去”的贸易促进作用。二是进一步改善贸易环境。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减少出口商检商品种类,优化监管方式方法,全面推进“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整顿和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进出口秩序,坚决防止恶性竞争,加强贸易摩擦应对。三是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市场化形成机制,推进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改善融资服务,拓宽进出口企业融资渠道。加强出口信用保险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和覆盖面,加大对小微企业等的支持力度。鼓励保险公司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业务,进一步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经营主体。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保证及时足额退税。适时扩大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试点范围。采取综合措施,支持中国装备“走出去”。四是增强外贸企业竞争力。支持包括民营、中小等各类外贸企业发展,引导外贸企业结构调整、兼并重组、提质增效。加快推进外贸生产基地、各类贸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出台跨境电子商务贸易便利化措施。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为小微企业出口提供专业化服务。扩大“市场采购”方式试点范围。

16日,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通知》在鼓励金融创新、维护金融机构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按照“堵邪路、开正门、强管理、促发展”的总体思路,就规范同业业务经营行为、加强和改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推动开展规范的资产负债业务创新等方面提出了十八条规范性意见。《通知》逐项界定并规范了同业拆借、同业存款、同业借款、同业代付、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等同业投融资业务。要求金融机构开展的以投融资为核心的同业业务,应当按照各项交易的业务实质归入上述基本类型,并针对不同类型同业业务实施分类管理。《通知》强化了金融机构同业业务内外部管理要求,规范了会计核算和资本计量要求,设置了同业业务期限和风险集中度要求,强调了加强流动性管理的重要性。同时,《通知》为金融机构规范开展同业业务开了“正门”,支持金融机构加快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常规发展,积极参与银行间市场的同业存单业务试点,提高资产负债管理的主动性、标准化和透明度。

16日,2014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指示,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认真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革的决策部署,吃透精神实质,以此统领和指导发展改革工作实践。

会议指出,我国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期,当下又处于经济增速的换挡期、结构调整的阵痛期、长期矛盾的凸显期。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特别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无论在长期方案设计方面,还是在解决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风险和问题方面,都要大胆闯、大胆试,勇于担当,真抓实干,加快改革举措落地,努力以改革成效取信于民。

会议强调,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单位、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承担的改革任务重大而艰巨,必须进一步增强进取意识、机遇意识、责任意识,扎扎实实地把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向前进。一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二是推进资源性产品等价格改革,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三是深化财税金融改革,促进经济转型和服务实体经济。四是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五是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六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相关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七是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八是推进社会事业相关改革,健全民生保障体制机制。九是健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体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

会议要求,全国发展改革系统、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单位、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把握大局、坚定方向,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解放思想、敢于担当,自觉破除思维定势、行为惯性和路径依赖,勇于探索,锐意进取,坚定不移地把中央决策部署贯彻好落实好;要审慎稳妥、底线思维,谋划好改革方案,坚持试点先行,加强总结评估,强化立法修法,正确处理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的关系,战略上勇于进取,战术上稳扎稳打;要凝聚共识、形成合力,争取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充分发挥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作用,发挥好媒体和舆论的作用,加强系统上下联动,凝聚起最广泛的共识,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强大合力,确保完成中央交办的各项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做好下一步的改革工作,要切实做到“五个重视”:一是重视学习好中央关于改革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明确改革的方向、重点、路径、方法和节奏,更加科学、有效地推进各项改革工作;二是重视强化改革的动力机制,敢于自我革命,通过改革给广大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使改革获得强大的动力;三是重视遵循改革的专业主义精神,倡导以科学态度和专业精神策划和推进各项改革,使改革方案、改革措施、改革成效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四是重视做成几个成功的案例,创造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树立改革的信用;五是重视改革的理论研究,针对当前改革在环境、重点、对象、动力、方式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有针对性地组织理论研究,为改革决策提供方案储备和智力支持。

19日,两部委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企业可全面自主定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了《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等。《通告》提出,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同时,为切实保护用户权益,文件对电信企业资费方案设计、宣传推广、协议签订和准确计费等方面提出了多项要求。此外,《通告》还废止了涉及电信资费审批的相关文件。

20日,国务院批转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的意见》。《意见》从转变政府职能、财税金融价格改革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深化改革重点任务。《意见》要求,今年要重点取消对投资创业就业影响大、对经济社会发展制约明显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大限度地向市场放权、给企业松绑,更大程度地让人民群众受益。《意见》提出,要规范政府举债融资制度,建立以政府债券为主体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有序放宽金融机构市场准入,在加强监管前提下,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参股、投资金融机构和融资中介服务机构。积极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和交通、电信、医药、医疗服务等价格改革,促进能源等重点行业改革和服务业发展。《意见》提出,要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推进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有序推进电信、电力、石油、天然气等行业改革。要加快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机制。《意见》明确,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从各地实际出发明确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城镇全部常住人口的时间表。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赋予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扩大农村承包土地确权登记范围。《意见》要求,要建立统一、公平、透明的投资准入体制,将逐案审批和产业指导目录式的外资管理方式,逐步改革为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放宽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市场准入。《意见》提出,以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为核心,深化教育、文化、医药卫生、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等领域改革,构建基本民生保障服务体系。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保障遭遇临时性、突发性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让突遇不测者得周急之助,因病因灾者去生存之虞,创新创业者无后顾之忧。《意见》提出,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加大对自然价值较高的国土空间的保护力度。推动建立跨区域、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促进形成综合补偿与分类补偿相结合,转移支付、横向补偿和市场交易互为补充的生态补偿制度。完善资源有偿使用、环境损害赔偿、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制度。

21日上午,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在上海举行。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题为《积极树立亚洲安全观共创安全合作新局面》的主旨讲话。峰会发表了《亚洲相互协作与信任措施会议第四次峰会上海宣言》。

2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大幅增加国家创投引导资金促进新兴产业发展。会议指出,我国已进入必须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新阶段。推动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创业投资的助力和催化。改革政府投入方式,更好发挥中央财政引导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带动各方资金特别是商业资金用于创业投资,完善竞争机制,让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处于成长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这对激励创新创业、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创新型经济加快成长,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决定,成倍扩大中央财政新兴产业创投引导资金规模,加快设立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完善市场化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引导资金有效回收和滚动使用,破解创新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会议要求,要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氛围,抓紧建立健全体制机制,鼓励创业投资向创新型企业起步成长的前端延伸,带动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使全社会创业投资生机盎然,让各类创新创业人才大展身手,促进新兴产业蓬勃发展。

21日,财政部印发《2014年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试点办法》。《通知》明确,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上海、浙江、广东、深圳、江苏、山东、北京、江西、宁夏、青岛试点地方政府债券自发自还。自发自还债券总规模为1092亿元,其中上海126亿元、浙江137亿元、广东148亿元、深圳42亿元、江苏174亿元、山东137亿元、北京105亿元、青岛25亿元、江西143亿元、宁夏55亿元。自发自还是指试点地区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本地区政府债券发行、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机制。

22日,新华社报道,我国即将推出网络安全审查制度。该项制度规定,关系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系统使用的重要技术产品和服务,应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审查重点在于该产品的安全性和可控性,指在防止产品提供者利用提供产品的方便,非法控制、干扰、中断用户系统,非法收集、存储、处理和利用用户有关信息,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将不得在中国境内使用。

23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办法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近日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暂行办法》,划定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范围,制定了购买程序,并明确要求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绩效评审与监督管理制度。这一办法的出台将有效规范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行为。根据《暂行办法》,宁夏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为适合采取市场化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的公共服务。其中包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技术服务、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事项等6类、56款243项。宁夏将率先在养老、教育、就业、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住房保障、残疾人服务等公共服务项目试点购买服务。

26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办公厅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硬化节能减排降碳指标、量化任务、强化措施,对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作出具体要求。今明两年节能减排降碳的具体目标是:2014-2015年,单位GDP能耗、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逐下降3.9%、2%、2%、2%、5%以上,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量两年分别下降4%、3.5%以上。

28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发了《关于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并落实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专职党务工作者报酬及社会保障待遇;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制度,把村、社区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为基层党组织开展工作、服务群众创造良好条件。

28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4年重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任务》部署了六个方面的任务:一是加快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推进公立医院规划布局调整,建立科学补偿机制,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建立适应医疗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采购机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健全分级诊疗体系,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和机制。二是积极推动社会办医。放宽准入条件,优化社会办医政策环境,加快推进医师多点执业,推动社会办医联系点和公立医院改制试点工作。三是扎实推进全民医保体系建设。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完善筹资机制,改革医保支付制度,健全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推进异地就医结算管理和服务,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四是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进一步改革人事分配制度,稳定乡村医生队伍。五是规范药品流通秩序。规范药品流通经营行为,提升药品流通服务水平和效率,改革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六是统筹推进相关改革工作。完善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加强卫生信息化建设,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才培养机制,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监管,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科技和产业支撑,加强组织领导。

28日,湖北省出台国企改革八条意见。湖北省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意见》共八条,拟定新一轮国企改革“路线图”和“时间表”:到2020年,形成更加符合基本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国有经济实现形式、国有资本运营方式、国有企业运行机制、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意见》提出,大力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坚持“有进有退、优进劣退”的方针。国企大体分为公共服务类企业、功能类企业、竞争类企业,分类实施动态调整。对公共服务类企业,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对其他企业,可灵活掌握国有股比例,根据需要适时进退,不要求国有控股,有的甚至可以全部退出。同时,继续支持产业相近、行业相关、主业相同的国有企业加快实施资源整合,近期将组建省铁路集团、中南工程咨询设计集团两大集团。《意见》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资本的属性是效益,管资本要求国资委根据资本的份额履行对应的股东权利,包括跟资本相匹配的人权、事权及收益权。

29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全国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条件明显改善,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建成一批各具特色的美丽宜居村庄。

3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委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业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一是正税消费,依法将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二是建立涉企业收费清单管理收费。四是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企业负担举报和反馈机制,严查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会议认为,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看住向企业乱伸的手,是深化改革、简政放权、规范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对于降低经营成本、激励投资创业,意义重大。会议确定,一是正税清费。取消政府提供普遍公共服务或体现一般性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把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依法将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二是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纳入清单,对外公开,接受监督。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三是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需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实行目录管理。严格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收费。四是新设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必须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企业负担举报和反馈机制,严查乱收费、乱罚款和摊派等行为。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落实和加大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会议听取了国务院出台的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指出,去年7月出台的“金融十条”,对促进经济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健全金融体制等,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当前经济平稳运行、但下行压力仍较大的情况下,要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在落实好已有政策的同时,深化金融改革,用调结构的办法,适时适度预调微调,疏通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血脉”。一要保持货币信贷和社会融资规模合理增长。加大“定向降准”措施力度,对发放“三农”、小微企业等符合结构调整需要、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实体经济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准备金率。扩大支持小微企业的再贷款和专项金融债规模。通过加大呆账核销力度、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改进宏观审慎管理等,盘活贷款存量。二要降低社会融资成本。规范同业、信托、理财、委托贷款等业务,清理不必要的资金“通道”、“过桥”环节,缩短融资链条。开展银行业收费专项检查,只收费不服务的坚决取消。降低小微企业担保费用。三要优化融资结构。坚持有扶有控,加大对国家重点建设、企业改造、服务业等的支持。四要改进金融服务。提高贷款审批效率。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和抵质押担保体系建设。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五要强化风险监测监管,健全金融市场违约、破产处置机制,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金融风险。


6月

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会议认为,简政放权是深化政府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的关键之举。在去年取得积极成效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内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行政审批事项的部署,针对社会关切,继续下好改革先手棋,进一步推出新的有力举措,对于充分调动企业和社会创业创新创造的积极性,让政府更好归位、市场更大发力、群众更多受益,具有重要意义。会议确定,一是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项,其中“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关系投资创业的34项审批事项,有利于减少中间不必要环节,让优惠政策落地,释放市场活力;“高等学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审批”等涉及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业务的10项审批事项,将扩大高校办学研究自主权,推动科研创新;涉及资质资格的8项审批事项,有助于降低执业门槛,促进扩大就业。二是为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在保持资质资格水平不降的前提下,减少部分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先期取消一批准入类专业技术职业资格。今后,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各地区、各部门自行设置的各类职业资格,不再实施许可和认定。逐步建立由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开展水平评价的职业资格制度。三是围绕促进投资创业便利化、优化营商环境,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许可、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核发、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设立内资演出经纪机构审批等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下一步要继续清理和压缩现有前置审批事项,将其中的大多数改为后置审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并实行目录化管理制度,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会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工作落实力度,既要解决越权越位问题,又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到放活不放任,防止截留改革红利。确保今年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各项目标任务按时完成。

4日,湖北省出台28条意见拟定价格改革路线图。据湖北省物价局信息,经湖北省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湖北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关于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共28条,拟定了湖北省新一轮价格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计划到2020年(争取在2018年前),全面完成深化价格体制机制改革的各项任务,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价格环境。《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 切实减少政府定价项目,加快修订《湖北省定价目录》,全面放开竞争性领域和环节的价格,全面下放价格管理权限。凡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及国家有关部门放开的其他商品和服务价格,湖北省一律放开。凡属地管理更加方便有效的价格,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简政放权要求,一律下放市(州)或县(市、区)实行属地管理。

6日,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推进会召开。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一年多来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有力激发了市场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应予肯定。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任重道远。今年要按照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继续奋力攻坚,聚焦投资创业创新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再取消和下放200项以上含金量高、能够激发市场活力的行政审批事项,更多释放改革红利。各部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放管结合,取信于民。深入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确保改革平稳推进”。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精心组织、扎实工作,确保完成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任务。会议指出,新一届政府组成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科学部署和有力领导下,各部门、各方面齐心协力,取消和下放了一批行政审批等事项,摸清并公布了国务院各部门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严格规范和控制新增行政审批事项,事中事后监管不断加强,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发展动力和社会创造力,改革成效还将在今后不断显现。会议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从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高度,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部门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协同配合抓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落实。要加大对经济增长、促进就业创业密切相关审批事项的改革力度,重点是取消或简化前置性审批。要认真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消除审批管理的“灰色地带”。要继续清理各类资质资格审批项目,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专项转移支付。要坚持放管结合、放管并举,创新监管方式,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要着力推进行政审批规范化,最大限度减少自由裁量权,促进廉洁高效政府建设。

6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的批复》。同意设立青岛西海岸新区。要求青岛西海岸新区要以海洋经济发展为主题,服务于青岛建设区域性经济中心和国际化城市的发展定位,把建设青岛西海岸新区作为全面实施海洋战略、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举措,为促进东部沿海地区经济率先转型发展、建设海洋强国发挥积极作用。

9日,人民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据人民银行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有针对性地加强对“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支持,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4年6月16日起,对符合审慎经营要求且“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的商业银行(不含2014年4月25日已下调过准备金率的机构)下调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达到一定比例是指:上年新增涉农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或者,上年新增小微贷款占全部新增贷款比例超过50%,且上年末小微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比例超过30%。按此标准,此次定向降准覆盖大约2/3的城商行、80%的非县域农商行和90%的非县域农合行。此外,为鼓励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发挥好提高企业资金运用效率及扩大消费等作用,下调其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主要包括五项任务:一是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中央(省)对下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和实行建设用地指标与吸纳省(市)外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政策;二是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三是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有偿退出制度,探索超标准宅基地处置办法;四是建立行政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设市模式,选择镇区人口10万以上的建制镇开展新型设市模式试点工作;五是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在城市创业创新环境建设、城市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城市社会治理体系等方面有选择地开展改革探索。

10日,贵州省出台《关于当前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从贵州省发展阶段性特征出发,立足于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和对微观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把政府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该放的权放足放到位,加快事前审批、加强事中服务、加大事后监督,积极营造创业、创新、创优的发展环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当前贵州省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存在的“三过两不”(管得过多、门槛过高、手续过繁、管理不力、托底不够)问题进行了详细分析,对精准推进改革的措施和强化各地各部门责任的落实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坚持问题导向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针对社会反映比较突出的“三过两不”问题,认真梳理查找本地、本部门行政管理存在的问题,于2014年6月底列出问题清单。在精准推进改革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坚持标本兼治、多措并举,既要立足解决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又要着眼长远推进法规制度建设,增强改革的精准性。在落实责任方面,《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体制改革工作,搞好政策制定和方案设计,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任务顺利推进;要实行行政首长责任制,狠抓改革项目化落实,限时完成改革任务。

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确定了农产品物流、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再生资源回收物流等12项重点工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提升物流业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集约化水平,提高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和效益。

1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简化合并增值税特定一般纳税人征收率,减轻企业负担。会议指出,规范税制、公平税负,有利于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对稳增长、保就业具有积极意义。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征收率。每年将为相关领域企业减轻税负约240亿元。

13日,新华社报道,2014年中央安排补助资金230亿元,支持全国266万贫困农户改造危房。补助标准为每户平均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陆地边境县边境一线贫困农户、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分别增加2500元补助。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13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的《推动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指出,力争到2015年,形成10家左右年销售收入超过20亿元的大型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家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达到65%;到2018年,争取形成3-5家年销售收入超过50亿元的大型婴幼配方乳粉企业集团,前10家国产品牌企业的行业集中度超过80%。

13日,新华社报道,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近日发布了《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国家标准。通则明确,高标准农田的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不高于8%;田间道路通达度不低于90%;农田防护面积不低于90%;田间基础设施的使用年限不低于15年;建成后耕地质量等别应达到所在县同等自然条件下耕地的较高等别,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应有显著提高。

13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强调:积极推动我国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实施能源领域重点任务重大举措。习近平强调,能源安全是关系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对国家繁荣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社会长治久安至关重要。面对能源供需格局新变化、国际能源发展新趋势,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必须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是长期战略,必须从当前做起,加快实施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经过长期发展,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能源生产国和消费国,形成了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全面发展的能源供给体系,技术装备水平明显提高,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显著改善。尽管我国能源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但也面临着能源需求压力巨大、能源供给制约较多、能源生产和消费对生态环境损害严重、能源技术水平总体落后等挑战。我们必须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借势而为,找到顺应能源大势之道。

习近平就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提出5点要求。第一,推动能源消费革命,抑制不合理能源消费。坚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有效落实节能优先方针,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坚定调整产业结构,高度重视城镇化节能,树立勤俭节约的消费观,加快形成能源节约型社会。第二,推动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元供应体系。立足国内多元供应保安全,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着力发展非煤能源,形成煤、油、气、核、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同步加强能源输配网络和储备设施建设。第三,推动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立足我国国情,紧跟国际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绿色低碳为方向,分类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并同其他领域高新技术紧密结合,把能源技术及其关联产业培育成带动我国产业升级的新增长点。第四,推动能源体制革命,打通能源发展快车道。坚定不移推进改革,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第五,全方位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开放条件下能源安全。在主要立足国内的前提条件下,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所涉及的各个方面加强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国际资源。

习近平强调,要抓紧制定2030年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研究“十三五”能源规划。抓紧修订一批能效标准,只要是落后的都要加快修订,定期更新并真正执行。继续建设以电力外送为主的千万千瓦级大型煤电基地,提高煤电机组准入标准,对达不到节能减排标准的现役机组限期实施改造升级,继续发展远距离大容量输电技术。在采取国际最高安全标准、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抓紧启动东部沿海地区新的核电项目建设。务实推进“一带一路”能源合作,加大中亚、中东、美洲、非洲等油气的合作力度。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加强油气管线、油气储备设施建设,完善能源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完善能源统计制度。积极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抓紧制定电力体制改革和石油天然气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启动能源领域法律法规立改废工作。

13日,上海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推进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若干意见(试行)》。《若干意见》从上海实际出发,聚焦重点关键,明确了“要求与目标、形式与途径、比例与结构、激励与持股、对象与程序、职工权益保障”六方面问题。《若干意见》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促进各类所有制经济相互融合、共同发展为导向,以发展公众公司为主要实现形式,实现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优化国资布局结构、实施开放性市场化联合重组相结合;与推动国资有序流动,盘活和用好国有资产相结合;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相结合,为上海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基本原则是“四个坚持”,即坚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市场导向改制转型、坚持依法规范公开透明、坚持统筹兼顾稳妥推进。主要目标是经过三到五年的持续推进,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除国家政策明确必须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企业实现股权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企业股权结构进一步优化、市场经营机制进一步确立、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国有经济活力进一步增强。《若干意见》还就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企业股权比例结构、加快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实施股权激励探索员工持股、明晰企业改制重组的决策程序、规范财务审计和企业价值评估、坚持市场决定对象和发现价格、平等保障相关利益主体合法权益、完善国有企业改制的政策和环境等各方关注的重要内容进行了具体阐述。

18日,四川省下发《关于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该取消的一律取消,该调整的坚决调整,最终不再保留“非行政许可审批”类别。今后,任何部门(单位)不得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之外,设定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审批事项。此次清理对象为省政府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和各市(州)政府及其部门仍在实施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通知》要求,取消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省政府规章设立的、由省政府及所属部门(单位)规范性文件设定的面向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一律取消;由地方性法规设定的,按立法程序提请修改;确因工作实际需要,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履行新设行政许可的程序。

19日,三部门组织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近日下发通知,决定在北京市第一社会福利院、大兴区新秋老年公寓与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社会福利院、东湖高新区佛祖岭福利院与湖北省武汉市第十一医院,云南省昆明市社会福利院与云南省红十字会医院合作开展面向养老机构的远程医疗政策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重点在远程医疗的操作规范、责任认定、激励机制、收费标准和医疗费用报销等方面,研究制定适用于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服务的相关政策、机制、法规和标准,探索市场化的服务模式和运营机制,在局部地区构建有利于面向养老机构开展远程医疗应用的整体环境,验证完善各类政策,建立面向养老机构远程医疗发展的长效机制,提高养老机构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探索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合作机制,推动医养融合发展。

19日, 河北省公开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为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河北省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省政府部门目前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和历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单,接受社会监督,促进规范管理。省政府部门目前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共计701项(不含16项涉密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48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213项;省政府部门2001年1月至2014年4月共取消行政审批事项1618项,下放行政审批事项371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发布的有关公告,近日省政府各部门已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历年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清单,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在河北机构编制网公开汇总清单,省政府门户网站也将适时公开汇总清单。今后,未纳入《河北省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2014年版)》的事项,一律不得审批;不得对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以其他名目变相审批。对省政府部门初审报国家部委审批的事项暂不纳入清单,不在河北省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总量中计数,对此类事项进一步进行清理后,适时单独向社会公开。

20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6月20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指导意见》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资金可以来自员工薪酬或以其他合法方式筹集,所需本公司股票可以来自上市公司回购、直接从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东自愿赠与等合法方式。根据《指导意见》,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短持股期限为不低于12个月。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公司可以自行规定更长的持股期限。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根据相关规定,持股期限确定为36个月。

20日,福建省的试点县公立医院9月起将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6月20日起实施。根据方案,今年9月1日起,福建省试点县公立医院将全部实行药品零差率。方案要求,今年内,全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实现“点面双过半”,即莆田、龙岩、三明、宁德所有县(市),福州的连江、闽侯,漳州的龙海,南平的邵武、建瓯,泉州的石狮、晋江、惠安等33个县(市)的县级综合医院和中医院开展综合改革。明年内,全省所有县(市)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根据方案,福建省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首先将改革管理体制,合理配置医疗资源,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每个县(市)将重点办好1-2所县级公立医院,并开展中医药诊疗服务。

22日,人民银行发布《银行办理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管理办法》的出台是适应结售汇业务发展和外汇管理职能转变现实需求的重要举措,体现了简政放权、构建合理监管体系的改革思路。《管理办法》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将结售汇业务区分为即期结售汇业务和人民币与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分别制定管理规范;二是降低银行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入条件,简化市场准入管理;三是转变银行结售汇头寸管理方式,赋予银行更大的自主权,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外汇业务发展中的主观能动性;四是取消部分行政许可和资格要求,实现以事前审批为重向以事后监管为重的转变;五是根据外汇实践发展,修订部分罚则内容。

22日,国务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全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决定》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提出“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职高职衔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决定》提出,要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技术进步和生产方式变革以及社会公共服务的需要,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一是要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统筹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教育,引导一批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向应用技术类型高等学校转型,加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沟通,积极发展继续教育,打通从中职、专科、本科到研究生的上升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二是要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和投身职业教育,激发学校发展活力,完善现代学校制度。三是要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四是要提升发展保障水平。发挥好政府保基本、促公平作用,完善经费稳定投入机制,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健全就业和用人保障政策。五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评估,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具体事务的干预。引导全社会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技术、尊重创新的观念,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

23日,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根据《指导意见》,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城市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指导意见》对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保险公司经营资质、业务宣传、销售人员管理、销售过程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做出了规定:申请试点资格的保险公司应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满足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申请试点时上一年度末及最近季度末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

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通知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种制度需要办理衔接手续的人员。已经按照国家规定领取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办法》明确,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会议认为,更多发挥市场作用,完善农产品价格和市场调控机制,是新形势下更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会议确定,一是在保护农民利益前提下,推动最低收购价、临时收储和农业补贴政策逐步向农产品目标价格制度转变。从大豆和棉花入手,分品种推进补贴试点,当产品市场价格低于目标价格时,补贴农民,保证农民基本收益;当产品市场价格升高导致物价总水平上涨过快时,补贴低收入群体,保障基本民生。二是明确政府责任。中央政府重点调控谷物、棉花、油料、糖料等,其他农产品主要通过市场调节,地方政府也要承担稳定市场的责任。三是在保证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基础上,发挥好进出口和国家储备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防止农产品价格过度波动。

26日,自贸区小额外币存款利率市场化改革向全上海推广。从6月27日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的改革试点由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大到上海市。这是第一项走出自贸试验区、推广复制到区外的金融改革政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成立后,人民银行在区内先行先试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经过3个多月的试点,市场总体平稳,区内区外小额外币存款利率没有出现明显价差,区内外币存款挂牌价格基本稳定,没有出现大规模跨区跨行的存款搬家现象。金融机构外币利率自主定价和风险管理的意识、能力得到增强,主要银行显著下调了外币存款的议价门槛。自贸试验区企业增强了与银行议价的主动权,财务收益有所提高,资金管理更加便利。

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会议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税体制在治国安邦中始终发挥着基础性、制度性、保障性作用。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财政工作与财税改革,在建立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财政制度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是一场关系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刻变革,是立足全局、着眼长远的制度创新。会议认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统一完整、法治规范、公开透明、运行高效,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可持续的现代财政制度。重点推进3个方面的改革: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强化预算约束、规范政府行为、实现有效监督,加快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深化税收制度改革,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功能、稳定宏观税负、推进依法治税,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社会公平、市场统一的税收制度体系,充分发挥税收筹集财政收入、调节分配、促进结构优化的职能作用;调整中央和地方政府间财政关系,在保持中央和地方收入格局大体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合理划分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促进权力和责任、办事和花钱相统一,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2016年基本完成重点工作和任务,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会议强调,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涉及中央和地方、政府和企业以及部门间权利调整,是一场牵一发动全身的硬仗。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要求,增强大局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注重统筹协调,把握力度节奏,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改革取得成功。

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会议指出,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是涉及亿万农业转移人口的一项重大措施。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要坚持积极稳妥、规范有序,既要鼓励各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又要指导地方尊重客观规律,尊重群众意愿,不搞指标分配,不搞层层加码。要优先解决好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可以适应城镇和市场竞争环境的人,使他们及其家庭在城镇扎根落户,有序引导人口流向。要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会议强调,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相关领域配套政策制度改革。要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维护好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由各地根据中央的总体要求和政策安排,因地制宜地实行差别化落户政策。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布局、功能互补,增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经济集聚能力,为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创造有利条件。


7月

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意见规范并轨后公共租赁住房运行管理。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出台意见,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有关管理工作。意见指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就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联合下发通知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并轨运行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进一步做好有关运行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提出明确保障对象、科学制订年度建设计划、健全申请审核机制、完善轮候制度、强化配租管理、加强使用退出管理、推进信息公开工作7条意见。意见再次明确,并轨后公租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原廉租房保障对象和原公租房保障对象,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以及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我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突破2亿人。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截至2014年5月底,全国工伤保险参保人数突破2亿人,达到20011万人,工伤保险制度覆盖人群进一步扩大。为了解决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伤保障问题,目前全国已有10个省份结合本地实际,先行出台文件,将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人员纳入了工伤保险制度。

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的批复》,同意设立大连金普新区,要求大连金普新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增强开放动力,激发创新活力,充分发挥比较优势,增强综合实力,在东北地区率先实现全面振兴和现代化。要提升产业层次,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国际竞争力,努力将大连金普新区建设成为我国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引领东北地区全面振兴的重要增长极、老工业基地转变发展方式的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与自主创新的示范区、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的先行区,为将大连建设成为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带动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深入推进面向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发挥积极作用。

3日,RQFII试点进一步拓展到韩国、德国。近期,习近平主席访问韩国期间发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联合声明》,宣布给予韩国8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额度;在德国总理默克尔来华访问期间,李克强总理宣布给予德国800亿元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额度。为落实上述成果,中国证监会7月18日宣布韩国、德国金融机构可参照RQFII试点相关法规,申请RQFII资格并开展相关业务。

4日,证监会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标志着新一轮退市制度改革正式启动。新版退市制度方案扩展了主动退市的方式,为有主动退市需求的公司提供多样化的路径选样,同时引入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对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应强烈的违法行为的公司,证监会将予以强制退市。

5日,福建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六个方面22条改革措施,主要包括: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最大限度缩小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赋予基层投资主管部门更大的核准权限,前置审批部门同步下放相关的审批权限,核准和备案不得干预应由企业自主决策事项,试行投资项目申报及审批文本与流程标准化。二是改革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管理。推动外商投资管理改革,推进境外投资管理改革。三是促进投资项目管理提速提效。分类分期减少投资项目前置条件,明确前置审批所需的要件材料,优化部门内部投资项目管理流程,用规划评审代替或简化项目评审,推行投资项目跨部门协同审批,加强咨询评估和投资中介管理,推进投资项目全流程网上办理。四是加快推进政府投资管理改革。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改进政府性投资资金安排使用,完善政府投资监管机制。五是积极鼓励和拓展民间投资。优化鼓励民间投资的政策环境,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的领域。六是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投资综合监管体系,着力完善投资调控方式,强化投资管理制度建设。

7日,江苏省公布《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参保人员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时,应先确认“企保”待遇领取地,再向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制度衔接。“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企保”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计入。既参加“企保”又参加“居保”的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或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企保”转入“居保”。此时的“企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居保”个人账户,“企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为“居保”缴费年限。

7日,海南省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海南省政府近日正式发布《海南省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方案》,尝试通过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农村金融体系、完善农村产权抵质押管理办法、完善农村支付体系等举措,让农民享受到更丰富、更便捷的金融服务。农民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海域使用权都可抵押贷款。海南省决定在文昌市、澄迈县开展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点。试点过程中,海南省将在3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机制改革,出台吸引社会资本进入金融体系的激励政策等;二是扩大抵押物范围,制定农村产权抵质押管理办法等;三是推进农村支付手段多元化发展,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等。

8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国资委已启动“四项改革”试点工作,包括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混合所有制试点、规范董事会制度试点以及纪检工作试点。

8日,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着力解决市场体系不完善、政府干预过多和监管不到位问题,实行宽进严管,以管促放,放管并重,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见》明确了简政放权、依法监管、公正透明、权责一致和社会共治等基本原则,强调立足于促进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消费者自由选择、自主消费,商品和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市场体系,加快形成权责明确、公平公正、透明高效、法治保障的市场监管格局,到2020年建成体制比较成熟、制度更加定型的市场监管体系。《意见》提出了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二是强化市场行为监管;三是夯实监管信用基础;四是改进市场监管执法;五是改革监管执法体制;六是健全社会监督机制;七是完善监管执法保障。

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同意建立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为加强对全国社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切实做好社区建设工作,经国务院同意,建立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能是:(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有关会议精神;(二)分析研究社区建设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提出指导意见;(三)加强对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指导,推进基层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机结合;(四)推进村(居)务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社区建设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推进社区综合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应用,整合社区公共服务资源,统筹社区公共服务;(六)加强对各地社区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社区建设工作情况及有关重大问题,统筹推进城乡社区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由民政部、中央组织部、中央综治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文化部、卫生计生委、体育总局等13个部门和单位组成,民政部为牵头单位。

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三部门发布《铁路发展基金管理办法》。《办法》规定,中国铁路总公司作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以及铁路发展基金主发起人,积极吸引社会投资人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铁路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基金公司)。社会投资人作为基金公司优先股股东,按约定优先获得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不直接参与铁路发展基金经营管理。《办法》明确,铁路发展基金是中央政府支持的、以财政性资金为引导的多元化铁路投融资市场主体。铁路发展基金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吸引社会资金投入,扩大铁路建设资本金来源,贯彻国家战略意图,围绕国家发展规划目标,主要投资国家批准的铁路项目。《办法》规定,铁路发展基金以委托投资管理人运作为主,铁路建设项目的投资管理人为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发展基金存续期内,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得退出,社会投资人出资到位一年后可以依法转让。

11日,银监会发布《关于完善银行理财业务组织管理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各银行完善理财业务的内部组织管理体系,设立理财业务经营部门,并按照“单独核算、风险隔离、行为规范、归口管理”四项基本要求规范开展理财业务,防范理财业务的风险积累。《通知》明确了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要遵守行为规范:不得提供含有刚性兑付内容的理财产品介绍;不得销售无市场分析预测、无风险管控预案、无风险评级、不能独立测算的理财产品;不得销售风险收益严重不对称的含有复杂金融衍生工具的理财产品;不得使用小概率事件夸大产品收益率或收益区间;不得以不正当竞争手段推销理财产品;不得代客户签署文件等。

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办法》指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须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办法》适用的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为:钢铁(炼钢、炼铁)、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产能等量置换是指新(改、扩)建项目应淘汰与该建设项目产能数量相等的落后或过剩产能;减量置换是指新(改、扩)建项目应淘汰大于该建设项目产能数量的落后或过剩产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是指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以及广东省的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惠州、肇庆等9市,以及其他环境敏感区域。《办法》对置换产能确定、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置换方案内容和确认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14日,外汇局发布《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优化管理流程。根据外汇管理的职责和目标,合理界定返程投资外汇管理范围。按照“跨境流出按对外直接投资(ODI)管理,跨境流入按境内直接投资(FDI)管理”的思路,改革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方式,优化相关管理流程。二是精简管理环节。调整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登记范围,只对境内居民直接设立或控制的(第一层)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进行登记,取消原有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登记、融资登记和融资变更登记等手续,同时简化变更登记内容。三是简化业务材料,对境内居民个人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仅要求提供标准化、格式化的申请表、资金合法性承诺、身份证明及相关真实性证明材料。四是拓宽资金流出渠道。允许境内居民购付汇用于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设立及境外营运资金等,同时取消境内企业对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放款的限制。五是放宽境外融资资金使用限制,取消“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红利及资本变动外汇收入应于获得之日起180日内调回境内”的强制性调回资金规定,允许境外融资及其他相关资金留存境外使用。六是明确将非上市特殊目的公司员工权益激励计划纳入登记范围,更好地满足境内居民个人合理需求。七是强化风险防控的理念,在简政放权、促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同时,通过加强统计监测,强调事中、事后监管,强化违规责任的追究。

15日,金砖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中国、巴西、俄罗斯、印度和南非15日在巴西福塔莱萨签署协议,成立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并建立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根据协议,该银行总部将设在上海。根据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六次会晤发表的《福塔莱萨宣言》,金砖国家开发银行初始核定资本为1000亿美元,初始认缴资本为500亿美元并由各创始成员国均摊。该银行将主要支持金砖国家和其他新兴经济体及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协议,该银行首任理事会主席将由俄罗斯提名,首任董事会主席将由巴西提名,首任行长将由印度提名。同时,该银行非洲区域中心将设在南非。各成员国财政部长将负责制订该银行的具体操作规程。同时,与会各国还签署协议,建立金砖国家应急储备安排,其初始资金规模为1000亿美元。该资金安排将具有正面预防效果,帮助相关国家应对短期流动性压力,推动金砖国家进一步合作,强化全球金融安全网并补充现有的国际金融安排。

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初步核算数据显示,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26904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7.4%。分季度看,一季度同比增7.4%,二季度增长7.5%。分产业看,上半年第一产业同比增长3.9%,第二产业增长7.4%,第三产业增长8.0%。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同比名义增长17.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6.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名义增长12.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8%)。

16日,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举行。经中央批准,中央巡视组将对广西、上海、青海、西藏、浙江、河北、陕西、黑龙江、四川、江苏等10个省区市开展常规巡视,同时对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院、一汽集团开展专项巡视。

16日,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根据指导意见,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6日,《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向社会公布。两个文件明确了公车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全国范围公车改革的大幕正式开启。

《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用于全面指导公车改革,阐明了公车改革的意义,明确了公车改革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细化了公车改革主要任务,对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和保障制度、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提出了要求。根据《指导意见》,公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力争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用2至3年时间全面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指导意见》规定了改革公务交通保障方式、合理确定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妥善安置司勤人员、公开规范处置公务用车的具体办法。

《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方案》是针对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了参改范围、人员范围和车辆范围。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的方式是在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后,对参改的司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城区)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具体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适时适度调整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照《方案》,中央和国家机关公车改革力争在2014年年底前完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非参公事业单位、中央企业和中央金融企业公车改革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完成。

16日,四川省出台《关于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要求今年制定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将在部分省直部门选取一些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项目进行试点。明后两年,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工作在全省逐步推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按照国务院规定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积极承接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项目。购买内容突出公共性和公益性。重点考虑、优先安排与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领域和项目,包括基本公共服务事项、社会管理服务事项、行业管理与协调事项、技术服务事项、政府履职所需辅助性和技术性事项、政府维持自身正常运转所需服务事项以及其他适宜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公共服务事项等七项主要内容。

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放开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接受委托,提供有关房地产政策法规、技术及相关信息等咨询的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下放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定价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价格、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各地可根据当地市场发育实际情况,决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或市场调节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要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并明确收费所对应的服务内容等;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房地产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由委托和受托双方,依据服务内容、服务成本、服务质量和市场供求状况协商确定。

21日,新华社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明确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21日,中瑞两国央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经国务院批准,2014年7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与瑞士国家银行签署了规模为1500亿元人民币/210亿瑞士法郎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旨在为双边经贸往来提供流动性支持,并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互换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同意可以展期。

22日,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启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第一批)的通知》,确定北京市密云县等57个地区纳入第一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同时明确了57个地区的制度创新重点。首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将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领导干部评价考核体系、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生态补偿机制、污染第三方治理、国家公园体系、探索健全国有林区经营管理体制等30多项创新性制度纳入各地方实践探索重点。《通知》要求,先行示范地区要按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定位、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建立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和时间要求。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围绕破解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瓶颈制约,大力推进制度创新,为本地区乃至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积累经验。

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会议指出,在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废除企业年检制度、大力取消事前审批的同时,加快实施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从主要依靠行政审批管企业,转向更多依靠建立透明诚信的市场秩序规范企业,是创新政府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改革举措,有利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让“信用”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基础桩”。会议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建立了反映企业基本经营状况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并要求即时公布股东出资、股权变更等信用信息,有关部门要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设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不按时公示或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建立部门间互联共享信息平台,运用大数据等手段提升监管水平。对不守法、不诚信行为“广而告之”,让违法企业一处违规、处处受限;为诚实守信的企业树“金字招牌”,让诚信企业在公平竞争中不断增多壮大。

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会议确定,一要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力度,提高金融服务小微企业、“三农”和支持服务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及重大民生工程的能力。二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三要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理财产品资金运用原则上应与实体经济直接对接。四要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五要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要求。六要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促进市场竞争,增加金融供给。七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八要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行为。九要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积极发展政府支持的担保机构,扩大小微企业担保业务规模。十要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增强财务硬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综合考虑我国宏微观经济金融形势,完善市场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

25日,三家民营银行获准筹建。银监会近日正式批准三家民营银行的筹建申请。这三家民营银行分别是:腾讯、百业源、立业为主发起人,在广东省深圳市设立深圳前海微众银行;正泰、华峰为主发起人,在浙江省温州市设立温州民商银行,以及华北、麦购为主发起人,在天津市设立天津金城银行。三家试点银行在发展战略与市场定位方面各有特色,目标是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高效和差异化的金融服务,如深圳前海微众银行将办成以重点服务个人消费者和小微企业为特色的银行,温州民商银行定位于主要为温州区域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区居民、县域三农提供普惠金融服务,天津金城银行将重点发展天津地区的对公业务。

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今年10月在北京召开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主要议程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向中央委员会报告工作,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等重大问题。

29日,新华社报道,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

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29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了上半年经济形势和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改革发展任务十分繁重,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创新宏观调控思路与方式,注重适时适度预调微调,有针对性地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结构调整、民生改善、风险化解,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平稳和和谐稳定。上半年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主要指标符合年度预期目标,经济运行保持平稳,改革开放活力增强,发展质量稳步提升,民生保障扎实有力。同时,国内外环境相当复杂,不稳定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经济发展仍面临较大挑战,保持经济平稳发展需要付出更多努力。

会议指出,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平衡点,准确把握近期目标和长期发展的平衡点,准确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的结合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宏观政策要稳、微观政策要活、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思路,保持宏观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针对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更加注重定向调控,有效实施一些兼顾当前和长远的政策措施,加快深化改革开放,着力推动结构调整,妥善防范化解风险,不断改善民生工作,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

会议要求,坚持把改革放在重中之重位置,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加快推进改革,激发市场内在动力和活力。要增大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加紧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尽快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加快服务业有序开放,放宽制造业准入限制,同时放管结合,加强市场监管。

会议要求,要发挥好财政金融资源效力,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优化财政金融资源配置,提高财经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拓宽实体经济融资渠道。要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挥好投资的关键作用,进一步释放民间投资潜力,着力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要努力扩大消费需求,发挥好消费的基础作用,顺应居民消费结构升级趋势,完善消费政策,改善消费环境,不断释放消费潜力。要努力稳定对外贸易,提高对外开放水平,落实完善促进外贸发展政策,坚持积极有效利用外资,有力推动出口升级和贸易平衡发展。要加快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培育新经济增长点和区域增长极,完善创新驱动政策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要增加民生社保等有效供给,继续改善人民生活,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促进就业创业,加强医药卫生事业。要准确把握存在的各种风险,采用有效方法应对和化解不同风险,确保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公布施行。根据2014年1月28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务院对行政法规进行了清理,对21部行政法规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这次修改,主要删除了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从业资质资格认定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审批的相关规定,明确了下放审批项目的实施主体,并增加了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3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标志着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开始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意见提出三方面11条具体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二是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建立居住证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三是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合法权益。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务保障。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会议指出,农民工是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适应“新四化”同步发展要求,以人为本、改革创新,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有利于造就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较高素质劳动新军,促进扩大消费的新群体,参与城市发展、共享发展成果的新市民,推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要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鼓励各地改扩建面向农村招生的职业、技工院校,努力让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发展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运用财政支持、创投引导、小额担保贷款和贴息、生产经营场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农民工创业。二要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在建设领域和其他容易发生欠薪的行业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探索建立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落实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制度、劳动保障监察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治理恶意欠薪和解决欠薪问题地方政府负总责制度。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提高仲裁效率。三要深化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制度改革,促进有条件有意愿的农民工及家属在城镇有序落户并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将农民工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范围,逐步将有意愿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将住房保障和公积金制度实施范围逐步扩大到农民工。四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公共文化服务,推动体育、文化等设施向农民工同等免费开放。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决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会议认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推进简政放权,整合部门职能职责、减少多头管理、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方便企业和群众、降低创业成本的有效举措。会议讨论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强调已经发放的权属证书继续有效、已经依法享有的不动产权利不因登记机构和程序的改变而受影响。会议决定,按照立法程序要求,将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之后再推进相关法律修改工作。

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适时发布大城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会议指出,保就业是政府重要职责,也是区间调控必须确保的民生“下限”。通过科学的抽样调查,采集失业率数据,可以更好监测就业状况,引导更加注重有就业的增长。经过几年探索,目前我国发布使用城镇调查失业率数据的条件已具备。会议确定,扩大调查失业率统计范围,完善办法,由统计部门依法适时发布大城市调查失业率数据,以更加全面动态反映失业情况,让社会和公众及时了解经济社会发展态势,使宏观经济决策更加“心中有数”,为促进比较充分的就业提供支持。

3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关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对经营性集中式充换电设施用电实行价格优惠,执行大工业电价,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电费。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区等充电设施用电,执行居民电价。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用户降低充电成本。《通知》提出,要按照确保电动汽车使用成本显著低于燃油(或燃气)汽车使用成本原则,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在充换电设施经营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费、充换电服务费这两项收费中,电费按照国家规定的电价政策执行,充换电服务费由地方按照“有倾斜、有优惠”原则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2020年前,各地要通过财政补贴、无偿划拨充换电设施建设场所等方式,积极降低运营成本,合理制定充换电服务费,让消费者得到更多实惠,增强电动汽车竞争力。今后,根据市场发展情况,充换电服务费逐步通过市场竞争形成。《通知》还强调,将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配套电网改造成本纳入电网企业输配电价,电网企业不得收取接网费用,减轻电动汽车用户负担。

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建立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新型城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主要职责是(一)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好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实现发展目标。(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搞好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落实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及时向国务院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统计局等15个部门组成。联席会议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

8月

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工作力度,力争超额完成2014年目标任务,并提前谋划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工作。首次将央企棚户区明确纳入棚改规划。各地区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抓紧编制完善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将包括中央企业在内的国有企业棚户区纳入改造规划,重点安排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棚户区改造,优先改造连片规模较大、住房条件困难、安全隐患严重、群众要求迫切的棚户区。在选点布局上,棚改安置房不再是独立的区域,也被纳入新型城镇化的整体布局。《通知》要求,市、县人民政府应结合棚户区改造规划、城市规划、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科学合理确定安置住房布局。要统筹中心城区改造和新城新区建设,推动居住与商业、办公、生态空间、交通站点的空间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鼓励国有林区(林场)、垦区(农场)棚户区改造在场部集中安置,促进国有林区、垦区小城镇建设。

4日,黑龙江省试点外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从8月4日起,黑龙江省沿边开发开放外汇管理改革试点地区实行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管理。该项政策主要为:一是试点区域内注册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出资确认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资本金意愿结汇比例为100%。二是资本金意愿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纳入结汇待支付账户管理,资本金的使用在企业经营范围内遵循真实、自用原则。三是允许以投资为主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其境内所投资项目真实、合规的前提下,按实际投资规模将外汇资本金直接结汇后划入被投资企业账户。四是一般性外商投资企业以结汇资金开展境内股权投资的,按实际投资规模将结汇所得人民币资金划入被投资企业经外汇局登记后开立的结汇待支付账户。五是境内机构开立的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和境内再投资账户内资金结汇可参照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账户管理。外商投资企业资本金意愿结汇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账户中经所在地外汇局办理出资确认的外汇资本金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结汇。即外商投资企业验资后,根据意愿随时向结汇银行申请结汇。

6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强调促进我国产业逐步由生产制造型向生产服务型转变:一是鼓励企业向产业价值链高端发展;二是推进农业生产和工业制造现代化;三是加快生产制造与信息技术服务融合。这是国务院首次对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做出全面部署。

7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规定要求,即时通信工具服务使用者通过真实身份信息认证后注册账号,并应当承诺遵守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

7日,《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公布。《条例》是保障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顺利实施和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重要制度支撑,是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后监管的重要举措;有利于通过运用信息公示、社会监督等手段保障公平竞争。强化对企业的信用约束,保护交易相对人和债权人利益,保证交易安全,维护市场秩序。《条例》在大幅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的同时,要求企业真实、及时公示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特别是交易相对人准确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努力形成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机制,促进企业诚信自律,创造良好市场经营环境。《条例》建立了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和即时公示制度。为便于社会公众及时了解企业情况,规定企业应当自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同时,明确企业对其公示信息的真实性、及时性负责。

10日,国土资源部公布了国务院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进程,强调要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奠定产权基础。

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支持铁路建设实施土地综合开发的意见》。《意见》明确,土地综合开发要遵从“三结合”基本原则,即支持铁路建设与新型城镇化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自主开发相结合;盘活存量铁路用地与综合开发新老站场用地相结合。根据这些原则,一方面可以通过综合开发用地供应与铁路建设联动等措施,提高铁路“吸金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进入铁路建设领域;另一方面,通过支持铁路运输企业以自主开发、转让、租赁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现有建设用地,也可提高铁路自身筹资能力和收益水平。为支持盘活现有铁路用地,《意见》明确,支持铁路运输企业利用自有土地、平等协商收购相邻土地、依法取得政府供应土地或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对既有铁路站场地区进行综合开发。铁路运输企业依法取得的划拨用地,因转让或改变用途不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经国家授权经营的土地,铁路运输企业在使用年限内可依法作价出资(入股)、租赁或在集团公司直属企业、控股公司、参股企业之间转让。在新建铁路建设项目时,支持新建铁路站场与土地综合开发项目统一联建。

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通知》明确,非居民用存量气门站价格适当提高。非居民用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每千立方米提高400元。广东、广西存量气最高门站价格按与全国水平衔接的原则适当提高。鉴于目前化肥市场低迷,化肥用气调价措施暂缓出台,待市场形势出现积极变化时再择机出台。用气化肥企业需承担冬季调峰责任。居民用气门站价格不作调整。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等(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门站价格此次仍不作调整。方案实施后新增用气城市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按该省(区、市)调整后的存量气门站价格政策执行。进一步落实放开进口液化天然气(LNG)气源价格和页岩气、煤层气、煤制气出厂价格政策。需要进入管道与国产陆上气、进口管道气混合输送并一起销售的,供需双方可区分气源单独签订购销和运输合同,气源和出厂价格由市场决定,管道运输价格按有关规定执行。

13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发布。《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功能,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完善保险经济补偿机制,提高灾害救助参与度;大力发展“三农”保险,创新支农惠农方式;拓展保险服务功能,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推进保险业改革开放,全面提升行业发展水平;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加强基础建设,优化保险业发展环境;完善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的支持政策。《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保障全面、功能完善、安全稳健、诚信规范,具有较强服务能力、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努力由保险大国向保险强国转变。保险成为政府、企业、居民风险管理和财富管理的基本手段,成为提高保障水平和保障质量的重要渠道,成为政府改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的有效工具。保险深度(保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密度(保费收入/总人口)达到3500元/人。保险的社会“稳定器”和经济“助推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要求金融部门采取综合措施,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促进金融与实体经济良性互动。《意见》提出了十个方面的政策措施,并明确了职责分工。一要继续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着力调整结构,优化信贷投向。二要抑制金融机构筹资成本的不合理上升,遏制变相高息揽储,维护良好的金融市场秩序。三要缩短企业融资链条,清理不必要的环节,整治层层加价行为。四要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对直接与贷款挂钩、没有实质服务内容的收费,一律取消。规范担保、评估、登记等收费,严禁“以贷转存”、“存贷挂钩”等行为。五要优化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管理,采取续贷提前审批、设立循环贷款等方式,提高贷款审批发放效率。研究对小微企业贷款实行差别化监管要求。六要完善商业银行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引导商业银行纠正单纯追逐利润、攀比扩大资产规模的行为。七要积极稳妥发展面向小微企业和“三农”的特色中小金融机构。八要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九要大力发展支持小微企业等获得信贷服务的保险产品,开展“保险+信贷”合作。十要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增强财务硬约束,提高自主定价能力。

15日,国家发改称,我国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地区(行业)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体系。考核评估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今年将首次开展考核评估。

15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日前,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下列不动产权利,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登记:(一)集体土地所有权;(二)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三)森林、林木所有权;(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五)建设用地使用权;(六)宅基地使用权;(七)海域使用权;(八)地役权;(九)抵押权;(十)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根据征求意见稿,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惟一编码。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

15日,《重庆市统筹城乡重点改革总体方案》出台。根据《方案》,重庆市将着力在5个方面加快改革和创新,建立更为完善的统筹城乡体制机制。一是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重点探索家庭农场(专业大户)适度规模经营机制、创新农民合作社管理服务机制、完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利益联结机制、构建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建立城市资本下乡投资经营机制。二是深化农民工户籍制度改革方面,重点在畅通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通道、提升城镇人口承载能力、维护进城落户居民合法权益、大力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进行改革。三是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方面,重点就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机制、加强财税引导、加大货币信贷政策支持力度、完善金融监管支持引导作用、引导银行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保险支持“三农”力度等进行改革。四是完善地票制度功能方面,重点完善地票使用及交易机制、完善复垦管理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三农”权益保障机制、构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五是健全农村现代流通体系方面,重点构建完善的三级农产品市场体系、创新农产品流通模式、全面推进农产品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积极培育农村现代流通主体等。

18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1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召开。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今年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元年,要真枪真刀推进改革,为今后几年改革开好头。各地区各部门要狠抓工作落实,实施方案要抓到位,实施行动要抓到位,督促检查要抓到位,改革成果要抓到位,宣传引导要抓到位,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共同为改革想招、一起为改革发力。

会议审议了《中央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重要改革举措实施规划(2014—2020年)》、《关于上半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总结了改革工作,分析了改革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工作。

18日,广东省国企改革意见正式出台。8月18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正式颁布。《意见》从全面深化广东国企改革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引进非国有资本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推动国有资产优化配置、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国有资本监管体制、加强组织领导等六个方面,全面具体地确立了广东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意见》在混合所有制企业比重提升、资本布局优化、现代企业制度健全、资产监管体制完善等四个方面明确了此轮国企改革的主要目标:到2015年,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造,到2017年,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比重超过70%;国有资本将主要集中在基础性、公共性、平台性、资源性、引领性等关键领域和优势产业,形成30家左右年营业收入超千亿元或资产超千亿元、初具国际竞争力的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形成市场化的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和长效约束机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探索建立专业监管和委托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模式等

8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推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持续扩大改革成效。会议强调,要持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政府自我革命的“先手棋”和宏观调控的“当头炮”,深挖潜力,不断向纵深推进,用硬措施打掉“拦路虎”,让市场主体“舒筋骨”,为创业兴业开路、为企业发展松绑、为扩大就业助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以促改革稳增长。会议决定,在各部门晒出权力清单、开展社会评议的基础上,顺应群众期盼,有针对性地推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新措施。一是便利企业投资经营,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其中取消68项,做到能取消的尽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遗留尾巴。同时尽快彻底废止非行政许可审批。二是降低准入门槛,将营利性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等90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实行先照后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减轻企业负担,再取消19个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并进一步加大清理力度,建立目录管理制度,凡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开展。四是再取消一批部门和行业协会自行设置、专业性不强、法律法规依据不足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使就业创业创新不为繁多的“证书”所累,让各类人才放手拼搏。会议强调,要加强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在放的同时着力创新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法治的市场竞争环境,尽政府应尽职责,使简政放权等改革成为持续激发市场活力、优化市场环境的“长效药”。

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为创新驱动提供支撑。会议认为,发展科技服务业,是以调整结构稳增长和提质增效、促进科技与经济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是实现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向中高端水平迈进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要以研发中介、技术转移、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等领域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深化改革,坚持市场导向,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壮大。一要有序放开市场准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支持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科技服务企业发展。二要积极推进重点实验室、大型科技仪器中心等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向社会开放服务。三要加大财税支持,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科技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四要改革创新投融资体制,建立多元化资金投入体系,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后补助”等方式支持公共科技服务发展。五要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强化国际交流合作。让科技服务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供支撑。

19日,中国政府网发布《国务院关于近期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意见》指出,为巩固扩大东北地区振兴发展成果、努力破解发展难题、依靠内生发展推动东北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将进一步深化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支持东北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先行先试,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切实增强国有经济发展活力;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方位扩大开放合作。

20日上午,中共中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座谈会,纪念邓小平同志诞辰11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邓小平同志为我们擘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蓝图正在一步步变成美好现实,我们伟大的祖国在一天天走向繁荣富强,中华民族正在一步步走向伟大复兴。我们相信,在20世纪赢得了伟大历史性胜利的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必将在21世纪赢得更伟大的历史性胜利。

21日,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私募基金的募资规则,包括不得向合格投资者之外的单位和个人募集资金,不得通过公众传播媒体或者讲座、报告会、分析会和布告、传单、短信、微信、博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不得向投资者承诺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办法》从资产规模或收入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三个方面规定了适度的合格投资者标准。同时,《办法》明确了全口径登记备案制度,在市场准入环节,不对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进行前置审批,而是基于基金业协会的登记备案信息,进行事后行业信息统计、风险监测和必要检查;在基金托管环节,未强制要求基金财产进行托管;在信息披露环节,未要求进行公开信息披露,仅对需要向投资者披露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规定。

23日,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正式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近日发布通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中做市转让方式相关规定的实施准备工作已经完成。自8月25日起,《转让细则》中关于做市转让方式的规定正式实施。全国股转系统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已有66家主办券商获得做市业务备案,做市业务正式实施之日将有43家挂牌公司采取做市转让方式,涉及42家做市商。这些做市商前期在制度、人员、技术系统等方面进行了充分准备,完成了做市业务申请、技术系统测试、做市交易单元和做市账户开通、初始股票获取等流程。对于挂牌公司而言,选择做市转让方式有利于形成连续价格曲线、发掘企业内在价值和提升流动性。从各方面指标看,首批申请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在规模、质量、财务状况等方面总体较好。

2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17年,试点地区要基本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工作基本完成。建立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首先要严格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试点地区要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污染物减排要求,将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分解到基层,不得突破总量控制上限;要合理核定排污权。试点地区应于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现有排污单位排污权的初次核定,以后原则上每5年核定一次。排污权以排污许可证形式予以确认。排污权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按污染源管理权限核定;要实行排污权有偿取得。试点地区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制度,要规范排污权出让方式,加强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排污权使用费由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按照污染源管理权限收取,全额缴入地方国库,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排污权交易应在自愿、公平、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和优化环境资源配置的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自行确定;要控制交易范围。排污权交易原则上在各试点省份内进行。环境质量未达到要求的地区不得进行增加本地区污染物总量的排污权交易;要激活交易市场。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鼓励排污权交易的财税等扶持政策。试点地区要积极支持和指导排污单位通过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减少污染物排放,形成“富余排污权”参加市场交易。

25日,A股将放开一人一户限制。A股市场统一账户平台拟于今年“十一”期间上线。8月25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发布《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修订稿)》,作为账户整合配套制度,拟于统一账户平台上线时同步实施。新规则逐步放开一人一户限制,删除了原证券账户管理规则中“对于同一类别和用途的证券账户,一个自然人、法人只能开立一个”的限制性规定。

2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助力医改、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会议认为,深化医改要政府和市场“两手并用”。用改革的办法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保形成合力,有助于提高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满足多层次健康需求,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扩大就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会议确定,一要全面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或额度作为保险资金,建立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提高大病患者医疗报销比例。目前这项制度试点已取得成效,要抓紧向全国推开。二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引入竞争机制,支持商业保险机构参与各类医疗保险经办服务。鼓励医疗机构成为商业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降低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三要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开发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的保险产品。加快发展医疗责任等执业保险,提高覆盖面。四要加大政策支持。完善企业为职工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的企业所得税政策,鼓励社会资本设立健康保险公司,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新办医疗、社区养老、体检等机构。五要加强监管,规范商业健康保险市场秩序,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有序竞争。

27日,发展改革委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不变的情况下,适当降低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进一步疏导环保电价矛盾。此次电价调整,全国燃煤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降低0.93分钱,这部分电价空间重点用于对脱硝、除尘环保电价矛盾进行疏导。截至目前,全国已累计解决7.1亿千瓦燃煤发电机组脱硝、除尘电价补偿问题,占全部燃煤发电装机容量95%以上。同时,结合电价调整,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工作,江西、广东两省商业企业每年可分别减轻电费负担13.7亿元和20亿元。

28日,安徽省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意见。日前,安徽省民政厅、财政厅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意见,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购买和承接主体、购买程序等作出规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包括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为重点对象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及以社会工作服务规划与政策研究、社工人才教育培训等为内容的社会工作综合服务。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具体涵盖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缓解生活困难,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服务等。各级政府是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只能从有限范围服务机构购买,或因技术复杂、性质特殊而不能确定具体服务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购买。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并向社会公示后,可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8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关于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的意见》、《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9月

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收支规范透明的相关意见。会议指出,预算是公共财政的基石。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建立与实现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也是政府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的预算法修正案,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使财政收入规范有据、支出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社会公平。当前,重点要大力推进三个“强化”,开展两项“行动”,做到两个“规范”。一是强化预算约束。政府收支必须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能搞“账外账”。二是强化预算公开。除涉密信息外,中央和地方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均应公开本部门预决算。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都要公开。三是强化国库资金管理。唤醒趴在账上“打呼噜”的沉睡资金,提高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滥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增加对革命老区和民族、边疆、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四是开展清理整顿“小金库”行动,取缔各单位形形色色的“私房钱”,堵塞公共资金的“跑冒滴漏”。开展整顿“乱收费”行动,坚决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基金项目,尤其要看住加重小微企业负担的乱伸的“手”。对依法合规的收费也要全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五是规范税收征管和非税收入管理。六是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依据新修改的预算法,允许地方依法适度举债,纳入预算管理,不得将债务资金用于经常性支出。建立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勒紧债务风险的“缰绳”。妥善处理存量债务,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为经济社会发展出力,切实防范风险。

2日,教育部等三部门印发《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意见》提出,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区)域内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意见》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达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规定年限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轮岗。对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年限的规定,应与中小学学制学段相衔接。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加强县(区)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国家层面将推动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也鼓励各地从实际情况出发,大胆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

2日,《云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出台。日前,云南省委、省政府正式出台《云南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总体方案》,提出今年内全面启动和推进改革重点工作;到2017年农村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到2020年基本建立城乡统筹联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的体制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为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重要贡献。《总体方案》还确定了11项改革重点,包括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深化林业改革、深化水利改革、深化农村流通和信息体系改革、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3日,财政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做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到2020年,我国将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推动建成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承担养老服务的各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是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购买主体。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也可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购买服务提供养老服务。购买工作应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根据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特点,选择适用采购方式确定承接主体,严禁转包行为。《通知》要求,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要在现有养老支出预算安排中统筹考虑。对于新增的养老服务内容,地方各级财政要在科学测算养老服务项目和补助标准基础上,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地要根据养老服务的项目范围,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和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指导性目录。

4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公布。《意见》明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意见》确定的主要任务和措施包括: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从2013年的6个百分点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增加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人数;完善中小学招生办法破解择校难题。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深化高考考试内容改革。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减少和规范考试加分,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完善高校招生选拔机制;改进录取方式;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信息公开;加强制度保障;加大违规查处力度。五是启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改革招生录取机制;开展改革试点,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

4日,国务院暂时调整上海自贸区内部分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准入措施。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规定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决定》明确了需要在试验区内暂时调整实施的有关行政法规以及经国务院批准的部门规章的相关规定的具体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盐业管理条例》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规定的有关资质要求、股比限制、经营范围等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决定》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上海市人民政府要根据上述调整,及时对本部门、本市制定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作相应调整,建立与进一步扩大开放相适应的管理制度。国务院将根据试验区改革开放措施的实施情况,适时对决定的内容进行调整。

10日,财政部等三部门发布《关于在全国开展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试点的通知》。《通知》明确,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外贸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9号)的有关要求,决定将现行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试点的融资租赁货物出口退税政策扩大到全国统一实施。政策内容及适用范围包括:一是对融资租赁出口货物试行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企业、金融租赁公司及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以下统称融资租赁出租方),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外承租人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并向海关报关后实际离境的货物,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二是对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试行退税政策。对融资租赁出租方购买的,并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境内列名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且租赁期限在5年(含)以上的国内生产企业生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视同出口,试行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税政策。三是上述融资租赁出口货物和融资租赁海洋工程结构物不包括在海关监管年限内的进口减免税货物。

10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部署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推动科技成果的完整保存、持续积累、开放共享和转化应用。《意见》明确,财政性资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必须呈交科技报告。按照统一标准、分步实施、分类管理、分工协作的基本原则,科技行政主管部门、项目主管机构、项目承担单位各负其责,建立健全国家科技报告组织管理机制和开放共享体系,逐步完善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形成统一的国家科技报告制度,为提升我国科技实力、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支撑。《意见》包括四个方面共十三条,主要措施有:一是加强国家科技报告工作的统筹管理,二是明确各管理主体的责任,三是强化科技报告的完整保存和集中收藏,四是建立科技报告共享服务机制。

12日,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意见》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努力实现未升入普通高中、普通高等院校的农村应届初高中毕业生都能接受职业教育;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家庭服务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发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将农民工纳入创业政策扶持范围。二是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原则;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实施农民工职业病防治和帮扶行动,保障符合条件的无法追溯用人单位及用人单位无法承担相应责任的农民工职业病患者享受相应的生活和医疗待遇。三是着力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随迁子女开放;完善社区卫生计生服务网络,将农民工纳入服务范围;统筹规划城镇常住人口规模和建设用地面积,将解决农民工住房问题纳入住房发展规划;有序推进农民工在城镇落户。四是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把农民工纳入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工的人文关怀;通过依托各类学校开设农民工夜校等方式,开展新市民培训。

12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印发《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计划》对煤电行业全面落实“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战略方针、加快升级与改造、提升高效清洁发展水平等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从加强新建机组准入控制、加快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提升机组负荷率和运行质量、推进技术创新和集成应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好任务落实和监管等方面细化制定了30条目标任务。根据《计划》,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将低于300克/千瓦时;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将低于310克/千瓦时,其中现役60万千瓦及以上机组(除空冷机组外)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千瓦时。在执行更严格能效环保标准的前提下,到202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力争下降到62%以内,电煤占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到60%以上等目标。

12日,银监会修订发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修订后的《指引》主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引导商业银行强化内控管理:一是内控评价方面,细化要求持续改进。《指引》补充完善了内控评价的工作要求,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内部控制评价制度,明确内部控制评价的实施主体、频率、内容、程序、方法和标准,强化内部控制评价结果运用,推动内控评价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利于促进商业银行不断改进其内控设计与运行。二是内控监督方面,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指引》单设章节,从内、外部两方面提出内控监督的相关要求。商业银行应构建覆盖各级机构、各个产品、各个业务流程的监督检查体系,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通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实施对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持续监管,强调发挥内外部监督合力。三是监管约束方面,加大违规处罚力度。《指引》增加了有关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内部控制存在缺陷的商业银行,责成其限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商业银行,根据有关规定采取监管处罚措施。四是监管引领方面,充分体现原则导向。《指引》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信息系统控制、岗位设置、会计核算、员工管理、新机构设立和业务创新等提出了提出内部控制的原则性要求,没有针对具体业务的章节和条款。

12日,沪宁杭甬合海关启动通关一体化改革。海关总署9月12日发布公告,决定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南昌、武汉、长沙、重庆、成都、贵阳、昆明海关启动长江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海关通过建立区域通关中心,构建统一的申报平台、风险防控平台、专业审单平台和现场接单平台,形成涵盖长江经济带海关通关全流程的一体化管理机制和运行模式,以实现长江经济带通关作业一体化,从而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进出口环境,切实提高通关效率,促进贸易便利化。改革将首先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海关试行启动。9月22日起,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4个省市的企业在长三角地区各口岸海关进出口货物,可自主选择向经营单位注册地、货物实际进出境地海关或其直属海关集中报关点办理申报、纳税和查验放行手续。也就是说,企业将获更大的自主选择权,可根据实际需要,自主选择口岸清关、转关、“属地申报、口岸验放”、“属地申报、属地放行”、区域通关一体化等任何一种通关方式。

12日,国务院印发《物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布局合理、技术先进、便捷高效、绿色环保、安全有序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物流基础设施及运作方式衔接更加顺畅,物流整体运行效率显著提高,全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由2013年的18%下降到16%左右,物流业对国民经济的支撑和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规划》明确,要以着力降低物流成本、提升物流企业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为发展重点,大力提升物流社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物流信息化建设,推进物流技术装备现代化,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推进区域物流协调发展,积极推动国际物流发展,大力发展绿色物流,并提出了多式联运、物流园区、农产品物流、制造业物流与供应链管理等12项重点工程。

13日,辽宁省开展“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试点。辽宁省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辽宁省在全国范围率先试点的“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即把开办企业前需要办理的“三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合并成“一证”),将在沈阳、鞍山、朝阳3市先行开展,今年12月底前在各市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和部分县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试行,明年3月在全省全面推开。“三证合一”后,申请人只需按要求向工商局一家递交材料即可。原来由申请人分别办理的手续,则由工商、质监、国税、地税4部门审批联动,审批结束后,申请人领到的是加载了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这两个信息的营业执照,原有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将不再核发。

17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发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会议指出,小微企业是发展的生力军、就业的主渠道、创新的重要源泉。在推进简政放权,尤其是实施商事制度等改革后,新设企业大幅增加。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特别是在改革中“呱呱坠地”新生者的扶持,让它们在公平竞争中搏击壮大,可形成示范效应,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能增添社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民生改善。会议确定,在继续实施好现有小微企业支持政策的同时,重点推出以下新政策:一是加大进一步简政放权力度。加快清理不必要的证照和资质、资格审批,为小微企业降门槛、除障碍。二是加大税收支持。在现行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暂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的基础上,从今年10月1日至2015年底,将月销售额2—3万元的也纳入暂免征税范围。对小微企业从事国家鼓励类项目,进口自用且国内不能生产的先进设备,免征关税。三是加大融资支持。采取业务补助、增量业务奖励等措施,引导担保、金融和外贸综合服务等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单列小微企业信贷计划,鼓励大银行设立服务小微企业专营机构。推动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取得实质性进展。四是加大财政支持。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小微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小微企业免费提供技能培训、市场开拓等服务。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由市、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免费保管档案。五是加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小微企业创业基地的支持,鼓励地方中小企业扶持资金将小微企业纳入支持范围。六是加大服务小微企业的信息系统建设,方便企业获得政策信息,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提供更有效服务。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确保政策尽快落实,并适时提出进一步措施,帮助小微企业赢得“大未来”。

 会议同时决定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为困难群众兜底线救急难。会议认为,织密织好社会保障安全网,帮助群众应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事关公平正义,是政府以人为本、保障基本民生的重要职责。会议决定,按照《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做到兜底线、救急难,填补社会救助体系“缺项”。临时救助实行地方政府负责制,救助资金列入地方预算,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大中型企业、慈善组织等设立公益基金,发挥好社会服务机构、志愿者的积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的,按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临时救助实施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加强救助资金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挤占挪用资金、骗取救助等行为。会议强调,要坚持应救尽救,加大资金投入,将政府救助、社会帮扶和家庭自救有机结合,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让人民群众心中有底、敢于创业,缓解后顾之忧。

17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将试点政府购买学前服务。据自治区教育厅信息,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满足群众对质优价廉学前教育的需求,今年起,宁夏将试点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今年选择20所试点幼儿园,2015年、2016年每年增加10所至20所试点幼儿园。根据试点方案,宁夏将选择经济辐射效应明显、改革示范作用较强的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今年的20所幼儿园包括兴庆区8所城市民办幼儿园、红寺堡区4所农村幼儿园、固原市3所民办幼儿园、中宁县5所农村幼儿园。试点园将实行与同类别公办园相同的收费标准,以形成多元参与、公平竞争的格局。政府设立试点工作专项经费,按照“政府、社会、家庭”合理分担机制,确定各方承担比例,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学前教育。同时,承接政府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主体必须是在教育行政部门登记并取得办学许可证的对3岁至6岁儿童实施保育教育的非公办学前教育机构。试点地区可采取发放助学券、购买学位、补贴教师工资、提供管理服务等方式开展购买服务工作,对于同一所幼儿园可以采取一种购买方式,也可以几种方式合并使用。

19日,上海、浙江公布高考改革试点方案。作为全国两个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上海市和浙江省近日分别公布了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上海高考招生从2017年起不再是“一考定终身”,将采用语数外3门科目统一高考加上3门高中学业水平考成绩的“3+3”办法,外语将在每年1月增加一次考试机会并加试口语;此外,从2016年起,高校招生将取消本科第一、第二批次之分。上海将从2014年启动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2017年整体实施。到2020年新的制度初步建立新的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程序透明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上海高考改革实施方案中最显著的变化是,统一高考不再区分文理科,随学随考随清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成为高考依据之一。与上海高考改革方案类似的是,浙江统一高考招生考试也将不再分文理,并且实行统一高考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必考科目和选考科目均为3门,考生可自主确定选考科目,外语和选考科目“一年两考”,选其中一次成绩;高校可自主确定专业选考科目范围和其他选拔条件;录取时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

 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推动内外资公平有序竞争。会议认为,扩大全方位主动开放,打造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是我国长期坚持的重大政策取向。目前我国国际快递业务已基本对外资开放,主要城市国内快递业务也已对部分外资企业分批开放。依据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时的承诺,进一步放开国内市场,让国内外快递企业同台竞争,有利于倒逼国内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升服务水平,使广大消费者有更多选择。同时,推动快递业成为现代服务业发展的“黑马”,也能促进物流业上台阶,进一步搞活流通、拉动内需,增加社会就业,为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积极出力。会议决定,全面开放国内包裹快递市场,对符合许可条件的外资快递企业,按核定业务范围和经营地域发放经营许可。会议强调,要坚持放管结合,确保快递行业有序健康发展。一是完善经营许可程序,加强资质审核。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二是推进快递与电子商务、制造业联动发展,与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顺畅对接,支持解决城市快递车辆通行难等问题。保障寄递安全。三是鼓励快递企业兼并重组,完善和落实重组备案、外资并购审查等制度。加强代理和加盟企业管理,严肃查处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违规代理等行为。让快递这一朝阳产业更加红火,为刺激居民消费创造条件,便利广大商家和亿万群众。

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强调,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吹响了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号角。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应先行推进,并在今明两年取得决定性进展,为2016年基本完成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工作任务奠定基础。《决定》提出,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和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要求,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原则,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管理制度,创新管理方式,提高管理绩效,用好增量资金,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改革内容涉及预算编制、执行、公开和监督等各个方面,主要包括七项: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二是改进预算管理和控制,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三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四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五是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六是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七是规范理财行为,严肃财经纪律。

26日,江苏省取消下放转移行政审批项目105项。为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江苏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以建立5张清单、1个平台、推进7项相关改革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架构。第一批共取消下放转移行政审批项目105项。江苏目前提出了以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政府行政权力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政府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5张清单,搭建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落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等7项相关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的改革架构,确定了江苏省转变政府职能的路线图、时间表。经过清理和取消下放调整,形成了《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行政审批事项由889项减少到375项(不含申请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事项8项)。

29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强调:严把改革方案质量关督察关,确保改革改有所进改有所成。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更多考虑推进中国农业现代化问题,既要解决好农业问题,也要解决好农民问题,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我们要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促使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经营权流转的格局。发展农业规模经营要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要加强引导,不损害农民权益,不改变土地用途,不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尊重农民意愿,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不能搞强迫命令,不能搞行政瞎指挥。要坚持规模适度,重点支持发展粮食规模化生产。要让农民成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参与者和真正受益者。要根据各地基础和条件发展,确定合理的耕地经营规模加以引导,不能片面追求快和大,更不能忽视了经营自家承包耕地的普通农户仍占大多数的基本农情。对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要有严格的门槛,建立资格审查、项目审核、风险保障金制度,对准入和监管制度作出明确规定。习近平强调,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的目标方向,是要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集体经济运营新机制。搞好这项改革,一项重要基础工作是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要探索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试点过程中,要防止侵吞农民利益,试点各项工作应严格限制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我国农村情况千差万别,集体经济发展很不平衡,要搞好制度设计,有针对性地布局试点。习近平指出,我们的科技计划在体系布局、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总体绩效等方面都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科技计划碎片化和科研项目取向聚焦不够两个问题上。要彻底改变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格局,坚持按目标成果、绩效考核为导向进行资源分配,统筹科技资源,建立公开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具有中国特色的科技计划体系和管理制度,以此带动科技其他方面的改革向纵深推进,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立一个好的体制保障。政府部门主要负责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的宏观管理,不再直接具体管理项目,通过统一的国家科技管理平台,建立决策、咨询、执行、评价、监管各环节职责清晰、协调衔接的新体系。要根据国家战略需要和科技创新规律,构建新型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管理体系,避免重复申报和重复资助。科技布局上既要注重全面布局,也要讲究重点突破、非对称发展,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方针,形成聚焦重点任务配置资源、集成攻关的新体制。习近平强调,研究、思考、确定全面深化改革的思路和重大举措,必须进行全面深入的调查研究。要下功夫查找突出问题和现实困难,下功夫发现基层的有益探索,下功夫了解党内外对改革的各种意见和建议,下功夫了解群众的所想所盼,精准把脉、精确制导,为方案制定接地气、攒底气。要主动听取各方面意见,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对方案的不同意见,牵头部门要担负起协调责任。改革所涉及的法律法规立改废及试点工作所需法律授权问题,要与立法部门主动衔接,相向而行、同步推进。习近平指出,随着改革方案不断出台,抓落实的任务越来越重。要把抓改革举措落地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强化主责部门和一把手责任,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不仅要重视改革施工方案质量,更要考核验收改革竣工结果,没有完成或完成不到位的要问责。对通过的方案要查哨查铺,确保落实到位。要调配充实专门督察力量,开展对重大改革方案落实情况的督察,做到改革推进到哪里、督察就跟进到哪里。

2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推进清费立税、减轻企业负担。会议认为,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既定任务。目前我国原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已全面实施,实行煤炭资源税改革,完善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既能让资源地区受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通过减少名目繁多的收费,增强企业发展后劲,也可促进煤炭资源合理开采利用,推动科学发展。会议决定,在做好清费工作的基础上,从今年12月1日起,在全国将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会议要求,要立即着手清理涉煤收费基金,停止征收煤炭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严肃查处违规收费行为,确保不增加煤炭企业总体负担。

会议同时确定加强进口的政策措施,促进扩大对外开放。会议指出,兼顾当前和长远,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加强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有利于增加有效供给、满足国内生产生活需求,提高产品质量,推进创业创新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也有利于用好外汇储备,促进国际收支平衡,提升开放合作水平。会议确定,一是鼓励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支持金融和融资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租赁业务;完善科教和科技开发用品进口税收政策,助力企业创新、推动产业升级。二是扩大研发设计、节能环保、环境服务等高端生产性服务进口。三是稳定国内需要的资源进口,合理增加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牛羊肉、水产品等一般消费品进口。四是推动进口管理便利化。实行24小时和节假日预约通关,加快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商品无纸化通关试点。扩大采信第三方检验检测认证结果,缩短检验检疫时间。五是搭建进口贸易平台,在公平竞争原则下,利用跨境电子商务等新模式增加进口。鼓励企业在海外建立采购网点和渠道。发展多双边贸易,拓展经济发展空间。

同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开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经中国人民银行授权,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宣布在银行间外汇市场开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在遵循市场原则的基础上开展人民币对欧元直接交易,这是中欧共同推动双边经贸关系进一步向前发展的重要举措。

29日,北京市发布《关于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让医务人员从“单位人”转向“社会人”,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活人力资源。要稳步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工资体系和工资总额制度改革,建立体现医疗卫生人才价值的薪酬体系。实行与公益性绩效考核挂钩的院长年薪制,合理提高医务人员收入水平。《意见》提出,按照服务功能定位,建立‘金字塔’型的分级医疗体系。金字塔的顶层由国家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等组成,主要承担医学科研攻关和高层次人才培养任务;中层由区域医疗中心构成,主要承担区域内急难重症治疗任务;基层由网络化、广泛可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私人诊所等)组成,主要承担常见病、慢性病、重症康复和疾病防控、健康促进等功能。《意见》提出,政府要保基本,把非基本逐步让出来给社会力量去办。鼓励社会办医,允许医生多点执业。

10月

1日,江苏省将实行双向生态补偿机制。江苏省财政厅、环保厅日前联合出台《江苏省水环境区域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水质未达标的市县将受到处罚,对水质受上游污染影响的市县予以补偿,水质好于规定的将实行奖励。试行办法将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省执行。《办法》明确了“谁达标、谁受益,谁超标、谁补偿”的原则,经监测考核和确认后,实行“双向补偿”,即对水质未达标的市、县予以处罚,对水质受上游影响的市县予以补偿,对水质达标的市县予以奖补。在收到缴款通知10日内,就必须向江苏省财政缴纳这笔钱,否则将取消省级环保专项资金,直接代扣。如果上游市、县出境的监测水质没有达标,由上游市、县按照低于水质目标值部分和江苏省规定的补偿标准,向省财政缴纳补偿资金,再通过省财政对下游市、县进行补偿。如果上游水质好于断面水质目标的,则由下游市、县按照好于水质目标值部分和省规定的补偿标准向省财政缴纳补偿资金,通过省财政对上游市、县进行补偿。

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次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促进有效投资和创业。会议指出,顺应社会期待,在去年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基础上,今年再作修订,是改革投融资体制,持续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体现,对于更好实现企业自主投资、更好适应地方发展需要、更好释放投资巨大潜力、抓好有效投资这一促进发展的关键环节,为各类主体创新创业提供更为广阔的舞台,具有重要意义,也有利于减少权力寻租空间,防止腐败。会议确定了以下原则:一是进一步缩减核准范围。对市场竞争充分、企业能自我调节、可以用经济和法律手段有效调控的项目,由核准改为备案。二是进一步下放核准权限。对现阶段仍需核准的项目,明确中央部门和地方责任。三是进一步完善监管。下放的核准事项由地方政府按国家规划进行核准,并落实“各负其责、依法监管”要求,建立完善纵横联动协管机制。会议决定,对城市道路、供水、化肥等15类项目取消核准,改为备案,并运用产业、用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等手段,提高管理科学性和有效性。除少数另有规定外,境外投资项目一律取消核准。向地方政府全部或部分下放通用机场、非跨境跨省电网等23类项目核准权限。目录经此次修订后,中央层面政府核准的投资事项将比2013年减少40%。会议要求,要坚持放管并重,加强后续监管。依托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结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投资项目建设信息报告和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要同步下移监管与核准、备案权限,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用有效的“放”和“管”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激发有效投资和创业的蓬勃活力。

会议同时听取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推进国企改革发展。会议听取了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的汇报。指出,去年以来,监事会树立问题导向,依法履行职责,融入治理结构,发挥制衡作用,工作富有成效。从监督检查情况看,中央企业扎实推进改革,加快转型升级,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但部分企业存在经营风险,保值增值压力较大。会议强调,下一步,监事会要创新监督形式,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参照有关监督机构及上市公司监事会信息披露的做法,采取适当方式,公开监事会对中央企业监督检查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努力打造“阳光央企”,有效保障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9日,煤炭资源税费改革方案公布。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调整煤炭企业资源税,必须以清理收费为前提。方案将煤炭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针对煤炭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消山西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等,取缔省以下地方政府违规设立的涉煤收费基金。方案明确,煤炭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后,结合资源税费规模、企业承受能力、煤炭资源赋存条件等因素,将税率幅度确定为2%—10%,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此幅度内拟定适用税率,现行税费负担较高地区要适当降低负担水平。此外,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可享资源税减征30%优惠,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1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要求,决定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经国务院同意,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省)、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青海省)、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或停征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有关收费基金后,相关部门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今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10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收费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要求,决定全面清理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经国务院同意,自2014年12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统一将煤炭、原油、天然气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煤炭、原油、天然气价格调节基金,取消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山西省)、原生矿产品生态补偿费(青海省)、煤炭资源地方经济发展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对本地区出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收费基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取消或停征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有关收费基金后,相关部门履行正常工作职责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予以保障。今后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地方、部门和单位均不得设立新的涉及煤炭、原油、天然气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11日,陕西省全力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陕西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电视电话会议日前召开,全面安排部署、全力推进陕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陕西省的“1+3+n”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即由省政府下发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1个实施意见;3是指由省财政厅牵头制定全省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预算管理办法和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n是指根据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情况由购买主体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多个具体购买服务项目的具有一定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根据购买服务目录,全省共计5大类50项275个具体项目,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十二五”期间,首先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推开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到2020年,在全省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

11日,税务总局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支持力度。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自10月1日起,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再按月核定销售额。

13日,山西省公布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目录清单公布了按部门划分的43大类收费项目,内容涵盖了外交、物价、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工业和信息化、水利、农业、商务、文化、卫生等部门和行业。同时还公布了详细的收费项目,资金管理方式,收费及资金管理文件依据。有关部门将所有收费(基金)项目纳入收费清单管理。同时,对涉企收费(基金)项目编制独立的目录清单,以方便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涉企收费政策。收费清单执行过程中,如果出现收费取消、停征、名称和执收单位变更等情况,有关部门将及时更新收费清单的相关内容。今后,凡未纳入收费清单的收费(基金)项目,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可拒绝支付。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被视为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的核心和亮点所在。根据现行的管理制度,财政部会同国家发改委按年度来公布全国性的,以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同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也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按年度公布本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14日,国务院批复同意设立四川天府新区。批复提出要把建设四川天府新区作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为发展内陆开放型经济、促进西部地区转型升级、完善国家区域发展格局等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

20日-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全会的有,中央委员199人,候补中央委员16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了会议。党的十八大代表中部分基层同志和专家学者也列席了会议。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习近平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习近平就《决定(讨论稿)》向全会作了说明。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1月

1日上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决定》。这是行政诉讼法施行24年来进行的首次修改,修法过程始终受到全社会高度关注。

4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八次会议,研究“一带一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规划、发起建立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设立丝路基金。

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削减前置审批、推行投资项目网上核准,释放投资潜力、发展活力;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助力创新创业、升级“中国制造”。

6日,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部署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推进贸易便利化,改善贸易环境,促进进出口稳定平衡发展。《意见》提出八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二是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三是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四是大力发展服务贸易进口。五是进一步优化进口环节管理。六是进一步提高进口贸易便利化水平。七是大力发展进口促进平台。八是积极参与多双边合作。

6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进口的若干意见,实施积极的进口促进战略,加强技术、产品和服务进口。其中,意见提出,稳定资源性产品进口。完善国家储备体系,支持和鼓励企业建立商业储备。鼓励企业加快海外投资。

6日,为落实国务院印发的《“十二五”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国发[2012]28号)、《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加快提升我国节能技术装备水平,培育节能产业,为提高全社会能源利用效率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印发了《重大节能技术与装备产业化工程实施方案》。

6日,发改委批准关于全面清查和坚决制止煤矿违法违规建设生产的紧急通知。通知包括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清理违法违规煤矿建设生产,落实各项停产措施,加大问责力度等。

9日,在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习近平表示亚太的未来,正处在关键的路口,中国愿意同各国一道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更加深入参与区域合作进程,为亚太互联互通、发展繁荣作出新贡献。

10日,河北省下发《河北省钢铁水泥玻璃等优势产业过剩产能境外转移工作推进方案》,方案提出,到2017年,实现全省转移境外钢铁产能500万吨,水泥产能500万吨,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到2023年,力争实现全省转移境外钢铁产能2000万吨,水泥产能3000万吨,玻璃产能1000万重量箱。

12日,国务院办公厅批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

1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更大程度让市场定价;决定实施普遍性降费,进一步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减负添力;确定促进云计算创新发展措施,培育壮大新业态新产业。

16日,国务院批准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实行统一市场准入,创造平等投资机会;创新投资运营机制,扩大社会资本投资途径;优化政府投资使用方向和方式,发挥引导带动作用;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1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部署在当前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关键时期,加快发展内贸流通,引导生产、扩大消费、吸纳就业、改善民生,进一步拉动经济增长。

17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与澳大利亚总理阿博特在澳大利亚首都堪培拉举行会谈,双方共同确认实质性结束中澳自由贸易协定谈判。根据谈判结果,在开放水平方面,澳大利亚对中国所有产品关税最终均降为零,中国对澳大利亚绝大多数产品关税最终降为零。

18日,在发改委召开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以下简称《目录(2014年本)》)”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首先明确了将重大工程建设作为定向调控的重要抓手。

18日,人社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信部联合发布《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今后,企业在调整优化结构中不裁员或少裁员,将获得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稳定岗位补贴。稳岗补贴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18日,环保部网站消息,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保护环境,规范钢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环保部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钢铁建设项目》。

19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部署促进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让困难家庭孩子拥有美好未来,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修正案(草案)》。

19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印发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的通知。到2020年,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8亿吨标准煤左右,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2亿吨左右。

20日,新华社消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21日,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4年11月22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4个百分点至5.6%;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2.75%,同时结合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将金融机构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上限由存款基准利率的1.1倍调整为1.2倍。

25日,国新办举行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介绍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2014年度报告情况。他表示,到2030年,中国的大气污染问题会大大改善,“APEC蓝”不是不能实现的问题。

25日,工信部批准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三批)。名单包括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武安市运丰冶金工业有限公司、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等。

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打造外贸竞争新优势,确定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的措施,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

2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批准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11月29日,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2元/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单位税额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4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29日,国务院批准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城区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将城市划分为五类七档。城区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小城市等。

29日,发改委批准关于印发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全面整治小型燃煤锅炉的要求,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禁止新建20吨/时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得新建10吨/时及以下的燃煤锅炉。

29日,国家能源局批准关于开展煤矿建设秩序专项监管的通知。通知包括进一步规范煤矿开发建设秩序,坚决制止煤矿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对煤矿建设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涉及其他部门权限的,提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等。

持续增加中……

(大事记根据《半月谈》、国家发改委改革半月动态、中国政府网、地方政府网以及重要报纸上所提重大改革事件梳理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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