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试点机遇 深化改革创新 加快推进城乡一体示范区建设
摘要:近年来,苏州市作为国家发展改革委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以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改革为重点,在构建城乡统筹的规划布局和政策框架、形成富民强村的农村发展机制、建设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和城乡并轨的就业社保机制等方面努力先行先试,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苏州市的有关做法刊发,供各地推进改革工作参考。
近年来,苏州紧紧抓住被列为国家发改委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联系点、中澳合作城乡一体化发展项目全国四个试点城市之一、江苏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的重大机遇,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江苏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先行先试,大胆创新创优,坚持以农村改革发展的新突破带动全局改革,促进全面发展,科学谋划,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取得了较大进展。
一、基本实现城乡统筹的规划布局
按照城镇规划区、工业生产区、农业发展区、农民居住区和生态保护区五种功能分区,初步形成了镇村布局、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等“多规融合”的规划体系。将全市2.1万个自然村庄按照现代社区型、集中居住型、整治改造型、生态环保型、古村保护型等五种类型调整保留为1268个具有一定规模或历史文化的村落,并规划建设860个新型集中居住点。鼓励农户将集体资产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及住房置换成股份合作社股权、城镇社会保障和城镇住房。目前,苏州全市农户向新型社区集中的比例达49.5%,工业企业向园区集中的比例达90%,土地规模经营比例达88%。
二、基本构建城乡一体的政策框架
2009年以来,苏州不断出台政策推动全市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先后出台推进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深化农村投融资制度改革、强化公共财政支农、统筹城乡就业社保、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等40多个政策意见。2012出台了加快股份合作经济转型升级、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率先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等政策意见。今年市委市政府以1号文件出台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的若干意见,并制定了目标任务与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为下一步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纵深推进、攻坚突破、整体提升奠定了坚实的政策基础。目前,全市基本形成了涉及不同领域、上下相互衔接的政策制度框架和体系。
三、基本形成富民强村的农村发展机制
大力发展以股份合作为主体形式的新型集体经济,促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走出了一条“户户有资本、家家成股东、年年有分红”的富民之路。加大富民强村载体建设力度,推动股份合作经济抱团发展、异地发展、集团化发展,积极参与工业化、城镇化和经济国际化建设。到2012年底,全市各类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达到3928家,其中合作联社、集团公司达到104家,持股农户比例达96%。2012年全市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82万元,其中222个村(社区)超过千万元,10个超6千万元,永联村、渭西村和湖桥村收入超8千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396元,其中财产投资性收入占比由2005年的不足5%提高到37.6%,城乡收入差距缩小到1.93:1,成为全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小的地区之一。
四、基本建成城乡联通的基础设施格局
城镇基础设施加快向农村延伸,城乡交通、水利、电力、电信、环保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形成了统筹推进的局面。全市行政村班车通达率100%,城乡公交一体化覆盖率90%,全市所有乡镇都能在15分钟内上高速公路。区域集中供水入户率超过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超过99%。规划保留村庄和环太湖地区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85%,生活垃圾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集中收集体系实现全覆盖。大力推进“绿色苏州”建设工程,连续4年新增林地绿地均超10万亩,全市陆地森林覆盖率达27.7%。率先开展湿地地方立法工作,建成9个国家级、省级湿地公园。
五、基本建成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体系
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设施加快向农村延伸和覆盖。近几年来,全市投入近400亿元建设新农村示范村和新型社区,有98%以上的行政村建成了集党员活动、就业社保、商贸超市、卫生计生、教育文体、综治警务、民政事务、环境保护等功能于一体的新型社区服务中心。农村小学、初中全部达到教育现代化评估标准,所有公办高中达省三星级办学标准。城乡医疗卫生服务加快联动,90%以上乡镇和村建成卫生服务中心(室)。农村公共文化实现全覆盖,镇村建成各类图书室、数字电视、文化活动室等文化设施。
六、基本建立城乡并轨的就业社保机制
实现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全市90%的农村劳动力实现充分稳定的非农就业。加快城乡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和标准的并轨,全市在2011年7月城乡低保全面并轨并且标准从当年每月每人500元提高到去年底570元的基础上,今年7月起标准再提高到每月每人630元,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在2012年年底前全面实现并轨,全市农民全面实现持医保卡就诊看病。苏州在成为全国“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典型示范区”基础上,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先进单位”。
七、初步建立新型城镇化的管理格局
通过行政区划调整,提高城市、城镇、农村“三位一体”的管理效率。2000年,苏州有130个乡镇、2833个行政村,经过10多年特别是近年来的“撤乡并镇”、“镇改社区”、“村改居”,苏州已形成1个中心城市,4个县级市,55个小城镇组成的城镇体系,行政村也减少到1097个,降低了管理成本,也有效避免了区域间的产业同构。通过做大县城镇、做强中心镇、做优特色镇,引导农民进城进镇,转变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推动农村人口城镇化,全市累计有43万多户,110多万农民实现了身份转变。2012年,苏州的城镇化水平达到72.3%,比全国(52.57%)高20个百分点左右。
八、积极探索建立外来人口的服务体系
作为仅次于深圳的全国第二大移民城市,苏州外来人口已达648万人,其中一半以上分布在全市各个乡镇。作为市政府实事工程,苏州于2011年在江苏省内率先试点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并制定了《苏州市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到今年上半年,苏州已累计制作并发放850万张居住证。和过去暂住证以“管理”为主,居住证更偏重于服务,持有人在教育、驾驶培训和车牌申领、卫生医疗、劳动就业保障、住房保障、园林旅游等方面可以享受苏州常住户籍居民同等或基本同等的待遇。
国家《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提出“建设苏州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今年国家出台的《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也指出,要“继续推进苏州国家城乡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站在新的起点上,苏州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已进入纵深推进、攻坚突破、整体提升的新时期。下一阶段,苏州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紧紧围绕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总目标,同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突出创新引领、转型突破、强村富民、生态优先,在土地使用、金融支持、产业转型、资源配置、经营机制、社会管理等方面持续加大创新力度,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在新型城镇建设、集体经济壮大、农民收入增长、现代农业发展、生态环境优化和公共服务均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以率先实现城乡一体化确保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为全国经济较发达地区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路径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