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2012年重点领域改革工作
摘要:完善资源节约体制机制。加快组建武汉循环经济产业基金。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十大”示范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试点,探索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新模式。研究制定具有武汉特色的“两型社会”标准,为全国提供示范和借鉴。
(一)深化“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1.完善资源节约体制机制。加快组建武汉循环经济产业基金。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区和“十大”示范工程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开展有利于“两型社会”建设的财税政策试点,探索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新模式。研究制定具有武汉特色的“两型社会”标准,为全国提供示范和借鉴。
2.探索节能减排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规模。积极开展碳排放交易试点,争取设立武汉国家碳交易中心。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多样化的补偿模式。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建立资源环境价格激励机制。
(二)加快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
1.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深化股权激励试点。积极争取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改革试点。创建科技创新促进中心,探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路线图,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链”。
2.加快资本特区建设。积极争取开展“新三板”试点,加快建立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扩大知识产权直接质押融资改革试点,力争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科技租赁、科技保险等方面取得突破。制订区域集优债融资等专门针对发债设计的金融服务方案。开发适合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中小企业私募债和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健全促进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的机制,打造创业投资密集区,加快建设区域性科技金融中心。
(三)深化经济领域改革
1.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市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创新企业整体上市途径,重点支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参股企业培育新的上市主体,建立产权多元化、资产证券化的国有资本放大机制。健全国有资产的运营机制,完善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大公开选聘经营管理者力度,从市审计、监察部门选派人员参加企业监事会。
2.突破性发展民营经济。进一步拓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和范围,为民营资本创造“非禁即入”的条件。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探索适合中、小、微型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筹建专门服务于中、小、微型企业的新型金融机构,完善担保、再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3.提升政府投融资能力。加强政府投融资体系建设,不断创新投融资模式。探索多渠道发行政府债券和企业债券的途径,争取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在武汉市试点。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强化政府投资宏观管理,统筹政府投资资金计划,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实现政府投资决策程序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4.建立招商引资新机制。完善政策法规,健全招商合作与协同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中介机构为纽带、政府加强指导服务的市场化招商引资机制。加快构建以产业为主线的项目招商、落地和运营一体化的产业招商体制机制。鼓励跨国公司通过跨国并购、证券投资和风险投资等方式扩大对武汉市的投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支持跨国公司将新技术、新产品引入武汉市。完善大通关制度,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和功能整合,加快建设东湖综合保税区,积极申报设立阳逻保税港区。
5.加强要素市场建设。以建设金融要素市场为重点,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起草长江航运交易所交易法规(草案)并提请市人大按程序立法,建立管理制度。大力推动企业境内外上市,通过优化重组,打造一批具有国内较强竞争力的上市公司群体,壮大证券市场“武汉板块”。创新人才集聚机制,完善“3551计划”、“黄鹤英才计划”的激励机制,打造人才高地。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土地储备制度,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
6.推进城乡一体化改革。制订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汉南区城乡一体化改革试点。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探索新型城镇化的发展新途径。加快完善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选择部分新城区开展户籍制度改革试点。
7.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制订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验方案。完善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功能,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土地和包括农民宅基地在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颁证工作,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范围。创新农村资源资本化实现形式。推进农村金融创新,积极发展村镇银行。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现代农业产业化经营新模式。推进现代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农业科技创新。
(四)深化社会领域改革
1.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面向市场的经营机制和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管理模式,盘活大型文体设施存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增量。深化市属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推动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推进非时政类报刊出版单位体制改革,探索组建文化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平台和文化产权交易所。
2.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按照统一规划、社区共建的原则,加强社会综合管理与服务的网格化建设,扩大网格化管理范围。实施幸福社区建设计划,创新社区服务模式。完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新机制。
(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1.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体制。进一步下放市级管理权限,增强区级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以汉阳区为重点,开展城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打包试点。在东西湖区探索功能区和行政区融合发展新体制。建立省级开发区与新型工业化示范园区协调发展的新机制。
2.加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按照打造“零障碍、低成本、高效率”投资发展环境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将审批流程再造延伸到所有涉及政府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领域。整合电子政务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创新审批方式,推进并联审批、网上审批。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工作。加强行政审批效能监察,积极探索后续监管机制。
3.深入推进“城管革命”。开展城市管理的立法准备工作,起草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按程序立法,推广使用“汉版城管手册”,基本建立城市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城市管理制度,建立各部门协同配合的大城管机制。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机制,实现城市环境面貌根本性改变。
4.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制定武汉市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完善与之相配套的社会保障、财政、税收、机构编制管理等相关政策,积极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制定进一步促进中介机构改革发展的意见,推动中介机构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