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12年改革重点任务
摘要: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改制重组。稳妥推动辽源煤机厂和吉舒煤矿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等改革遗留问题,继续推动企业移交办社会职能。进一步完善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意见,适时启动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
(一)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继续深化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推进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省信用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改制重组。稳妥推动辽源煤机厂和吉舒煤矿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等改革遗留问题,继续推动企业移交办社会职能。进一步完善厂办大集体改革实施意见,适时启动全省厂办大集体改革。
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发〔2011〕25号),鼓励民间资本进入铁路、市政、金融、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积极开展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继续实施“百户重点企业融资支持项目”、“千户成长工程融资支持项目”和“万民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三个融资服务品牌工程。
(二)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范围。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试点。逐步推进财政预算信息公开。加大对困难县(市)转移支付补助力度,逐步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深化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
(三)进一步深化地方金融改革
继续实施金融创新拓展计划。抓好100户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和300户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程。大力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积极培育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和“三农”的小型金融机构。探索发行中小企业债券和集合票据试点。
稳步推进农村信用联社改革,推动符合条件的县级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区域性农村商业银行。继续推进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试点。加快小额贷款公司试点。鼓励县(市)开展粮食直补资金担保贷款试点。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农业机械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质押贷款、农村住房及宅基地抵押贷款等信贷产品试点。启动实施九台市农村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改革试验区。
(四)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
试行居民生活用电阶梯电价制度。推进天然气按热值计价改革。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和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推行供热计量改革。
(五)完善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
加快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2012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全面铺开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
全面铺开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探索建立村级公益事业管护机制。启动化解乡村垫交农业税债务试点。积极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
全面实施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继续深化国有林区改革,做好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准备工作。启动水务管理体制改革,逐步探索推行事权清晰、分工明确、行为规范、运转顺畅的水资源管理工作机制。推进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
(六)进一步推进社会领域改革
建立区域就业服务信息平台,扩大统筹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试点。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企业工资增长线和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工资支付监控和工资保障金制度,全面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全民医保体系。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建立健全基本药物保障、卫生急救、卫生应急、传染病防治、大病救治、信息化等公共卫生“六大体系”。积极稳妥推进镇赉县、乾安县、农安县和延吉市等4个县(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鼓励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
深入推进教育体制改革。重点抓好通榆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探索职业教育政企校联盟办学模式、长春市开展地方政府促进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长春理工大学建立高校总会计师制度、吉林华桥外国语学院探索非营利性民办高校办学模式和吉林省构建区域协作的教师继续教育新体制等6个国家改革试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机制,建立健全多元化的科技投融资体系。
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大力推进城区街道职能向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调整,强化城市社区社会管理职能,探索社区综合执法、综合救助、综合服务、平安创建四位一体的社会管理创新新模式。深化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改革,争取国家试点。
(七)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基本完成全省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社出版单位转企改制任务。继续深化长影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歌舞剧院集团公司改革,推进吉林东北亚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上市。整合文化刊物资源,组建吉林期刊集团公司。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积极发展民营文化企业。完成市(州)、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组建,合并市(州)、县(市、区)广播电台、电视台。
(八)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再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管理权限,进一步减少投资、社会事业等领域审批项目。全面实行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扩大网上行政审批试点。全面开展政府绩效管理试点。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探索建立绩效考评结果问责机制,强化对违规决策的责任追究力度。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制定吉林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全面完成事业单位的清理规范。
(九)推进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
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外资重点投向高端制造、高新技术等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外商投资企业采取并购、参股、结成战略同盟等方式参与企业改组改造。积极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招商引资模式,推进招商制度创新。稳步实施“走出去”战略,引导企业到境外开发资源和建立海外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及贸易基地,支持企业采用境外投资、并购等方式参与国际经济合作。
(十)推进长吉图先导区体制机制创新
大力推进长吉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做好长吉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的顶层设计。围绕统筹城乡发展、金融科技创新、土地管理制度、社会管理创新等方面选择部分县(市)开展长吉一体化体制机制创新试点。积极推进长东北战略新兴产业和延龙图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两个试点。以推进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中新吉林食品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为重点,推动对外合作的体制机制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