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的建设
摘要: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战略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2007年12月,国家批准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简称为“综改区”),希望通过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为指向的专题性改革试验,探索可以推广的体制改革与科学发展有机互动的机制。
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战略任务。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再次提出:“必须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工业化、现代化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2007年12月,国家批准了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简称为“综改区”),希望通过以“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为指向的专题性改革试验,探索可以推广的体制改革与科学发展有机互动的机制,从而在进一步深化的改革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关于人与自然统筹的战略目标。①
一 “两型社会”的内涵
“两型社会”全称是“资源节约型社会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核心是节约资源。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相适应相协调。
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是推动中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重要战略任务:“要把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切实走新型工业化道路。”2007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 “要在全社会大力倡导节约、环保、文明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让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成为每个企业、村庄、单位和每个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也就是说,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经济发展必须建立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和保护环境的基础之上。
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保护资源、节约资源,而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资源节约型社会强调在社会生产、流通、消费的各个领域,采取综合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以最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和社会收益,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说,就是要着力构建新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方式。资源节约型社会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它包括资源节约观念、资源节约型主体、资源节约型制度、资源节约型体制、资源节约型机制、资源节约型体系等。
“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大力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发展循环经济,节约资源要求到2010年单位GDP能耗要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
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重要一项措施是构建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以资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为核心,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 为原则,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为基本特征的经济增长模式。
循环经济是当代以市场为主导的产品工业向以生态规律为准则的绿色工业转变的产业革命,其萌芽状态可以追溯到20世纪60年代。当时美国著名经济学家鲍尔丁提出,如果人类不合理地开发资源,破坏环境,将会使地球走向毁灭。20世纪70年代世界各国开始重视污染治理及其危害。20世纪80年代人们开始强调从生产和消费的源头上防止污染产生。20世纪90年代发达国家为提高经济效益、避免环境污染,以生态理念重新规划产业发展,提出相对完善的循环经济发展思路。
传统工业经济是物质单向流动的线性经济,其特征为“资源-生产-消费-废弃物排放”,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源高强度开采和消费以及高强度地破坏生态环境。循环经济则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将人类经济活动组织成为“资源-生产-消费-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实现“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最大限度地利用进入生产和消费系统的物质和能量,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达到经济发展与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相协调并且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目标。循环经济要求经济活动以“3R” 为操作原则,即: “减量化” (Reduce),减少进入生产和消费过程的物质量,从源头节约资源使用和减少污染物排放; “再利用”(Reuse),提高产品和服务的利用效率,产品和包装容器以初始形式多次使用,减少一次用品的污染;“再循环”(Recycle),即要求物品完成使用功能后能够重新变成再生资源。
在发达国家循环经济正成为一股潮流和趋势。德国采取严格的立法手段加强废弃物的管理和再利用,法律明确规定自1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和塑料等包装材料回收率必须达到80%。在德国的影响下,欧盟和北美国家相继制定旨在鼓励二手副产品回收、绿色包装等法律,同时规定了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复用或再生的具体要求。法国法律规定,2003年应有85%的包装废弃物得到循环使用,奥地利法规要求对80%的回收包装材料进行再利用。日本是循环经济立法最全面的国家,其所有相关的法律精神,集中体现为“三个要素、一个目标”,即资源再利用,旧物品再利用,减少废弃物,最终实现“资源循环型”的社会目标。
发展循环经济是缓解资源约束矛盾的根本出路。从中国的资源状况来看,一方面,资源总量和人均资源量严重不足。在资源总量方面,中国石油储量仅占世界的18%,天然气占07%,铁矿石不足9%,铜矿不足5%。中国人均矿产资源是世界人均水平的一半,人均水和森林资源量分别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4和1/5,人均能源占有量是世界人均水平的1/7。另一方面,资源开采和利用方式粗放、综合利用水平低、浪费严重,资源利用效率与发达国家还有较大差距。国内资源供给不足,重要资源对外依存度不断上升。以铜为例,中国铜资源贫乏,每年约2/3的铜原料需从国外进口。资源短缺已成为一些行业企业发展的“瓶颈”。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以较少的资源消耗获得更大的效用。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以人与自然和谐为目标,以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以遵循自然规律为核心,以科技进步为动力,倡导环境文化和生态文明,追求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的社会体系。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中,200多处提及包
含环境友好涵义的“无害环境的” (EnvironmentallySound) 概念,并正式提出了“环境友好的” (EnvironmentallyFriendly) 理念。随后,环境友好技术、环境友好产品得到大力提倡和开发。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国际社会又提出实行环境友好土地利用和环境友好流域管理,建设环境友好城市,发展环境友好农业、环境友好建筑业等。2002年召开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首脑会议通过的“约翰内斯堡实施计划” 多次提及环境友好材料、环境友好产品与环境友好服务等概念。2004年,日本政府在其《环境保护白皮书》中提出,要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环境友好型社会是由环境友好型技术、环境友好型产品、环境友好型企业、环境友好产业、环境友好型学校、环境友好型社区等组成。主要包括:有利于环境的生产和消费方式,无污染或低污染的技术、工艺和产品,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无不利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符合生态条件的生产力布局,少污染与低损耗的产业结构,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人人关爱环境的社会风尚和文化氛围。
中国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是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从国情出发的一项重大决策。中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贫乏,生态环境脆弱。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资源存量和环境承载两大硬约束,走传统经济发展之路,只能延缓现代化进程。因此,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必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转变生产方式,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提高资源利用水平,从根本上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将经济活动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低到最低程度,以最少的资源消耗、最小的环境代价实现经济的持续增长。
① 具体来说,国家在中部设置“两型试验区” 的战略意图主要有三点:一是改革意图,进一步展开专题性改革试验,深化体制改革探索。二是发展意图,切实推动发展方式转变与体制机制转变有机互动。三是转型意图,防止中部地区重走东部沿海地区老路,推进中部地区乃至整个国家经济发展方式转型,保护和扩大中国发展的生态空间。可见,“两型试验区” 的全局使命不仅体现在促进中部地区率先形成“两型社会” 和率先获得构建“两型社会” 的改革经验,还肩负着促进中部地区获得可以推广的支撑“两型社会” 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战略担当。参见赵凌云《试验区的战略担当和全局使命》,《人民论坛》2008年第5期。
[page]二 武汉城市圈“两型社会”建设进展
(一)武汉城市圈概况
武汉城市圈是指以武汉市为中心,包括周边100公里范围内的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潜江、天门等8个中小城市,即“1+8”共9个城市构成的区域经济联合体。
武汉城市圈是湖北人口、产业、城市最为密集的地区,是全省经济发展的核心区域。其面积不到全省1/3,却集中了湖北省一半的人口、六成以上的GDP总量。武汉市作为长沙金水道和南北动脉———京广铁路的交汇点,在中国中部地区具有独特的地位和功能。在武汉城市圈开展“两型社会” 综合配套改革试点,不仅有利于提升城市的综合承载能力,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集聚和辐射能力,而且对构建中部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加快中部崛起的进程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两型社会”建设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建设的主体、客体、体制、机制、技术支撑体系、科普教育宣传等多个方面,其中制度创新是关键因素。从“两型社会”建设的启动和初期实践面临的问题来看,根本的还是制度体制创新问题,在当前人们环境意识有待提高的情况下,加强体制机制的建设,更具有根本性意义。
(二)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构想
为了推进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2008年4月29日,中共武汉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2008年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的意见》,对“两型社会” 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工作进行规划和部署:
(1)精心制定改革试验方案,形成群策群力推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良好环境氛围;(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着力探索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体制机制;(3) 构建符合“两型社会” 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探索以循环经济理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 (4) 提升城市集聚辐射功能,着力探索促进城乡统筹、区域一体发展的体制机制; (5) 推进文化创新,着力探索提升城市软实力的体制机制;(6) 形成推进改革试验的整体合力。湖北省省长李鸿忠强调,“两型社会”建设要从观念更新入手,着眼于体制机制创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大胆试验,率先突破,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①
(三)武汉市“两型社会”建设实践
武汉市各区、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拟订实施方案,精心组织,重点推进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生产模式。包括探索建立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体制机制,建立符合两型社会的产业结构。二是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消费模式。扩大居民消费,培育绿色消费模式。三是建立城市集约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包括武汉市内的资源节约利用和武汉城市圈“1+8” 的协调发展问题。四是改革政府管理体制。探索建立与“两型社会”相适应的政府管理体制。
这四个方面具体分解为六项改革试验任务:一是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发展循环经济的促进机制。二是构建符合“两型” 要求的现代产业体系,着力探索以循环经济理念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三是建立绿色消费模式。
四是城市集约、统筹发展。五是区域和城乡协调发展。六是政府管理体制转型。
这六项改革试验又被进一步细化为以下专项工作重点。
1.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从2008年起,财政每年增列不少于5000万元的专项引导资金,支持市级循环经济试点、重点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已经国家和湖北省安排的重大循环经济项目地方配套。目前这批资金已经到位,相关部门正在编制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另一方面,抓紧向国家申请成立循环经济产业基金,目前正在研究基金的具体投资方向和项目。
2.建设循环经济企业和产业园区
加快东西湖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园区建设,完成青山区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方案编制报批,加快阳逻经济开发区工业循环经济发展,推进一批市级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建设。
3.推动全社会资源循环利用
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相关政策机制,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散处理中心,推进废旧电子产品、废旧汽车等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循环利用体系建设;加快城乡生活垃圾“三化”处理工程建设,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推进沼气收集发电和垃圾焚烧发电,鼓励建筑垃圾再利用。
4.打造辐射中部的金融中心
推动地方金融机构改革,将武汉商业银行更名为汉口银行,逐步发展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区域性银行。改革武汉市农村信用合作社,筹建武汉市农村商业银行。目前,武汉商业银行改制已获银监会批准,并于6月挂牌,7月在鄂州市成立第一家分行,并将陆续扩展至武汉城市圈中其他7个城市,进而成为辐射中国中部地区的金融机构。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制方案已经报送银监会待批。积极发展后台业务、数据处理中心、信用卡服务等金融业务,增加金融产品,例如在武汉市发行企业债券、推动企业上市和上市融资等。筹划建设类似天津的非上市公司股权交易市场。
5.建中国环保产业基地
发挥武汉环保技术、产业和品牌优势,促进节能环保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形成辐射全国的节能环保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中心。依托现有的装备制造业基础、一批大型的环保企业和先进的环保技术、众多重化工企业、巨大的环保产业市场等优势,将武汉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环保产业基地。
6.建立统一的土地供应平台
进行土地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在全市范围内建立统一的土地储备、转让和“招拍挂”市场,将武汉市中心城区和四个郊区县的土地挂牌集中到市,统一土地市场信息,改变以往市挂牌和区挂牌“同地不同价” 的现象;建立统一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制度,细化评价办法,将土地利用评价与下一年用地挂钩。
7.推进水污染治理
一是争取国家对“大东湖”生态水网构建等专项支持,抓好水生态修复与保护试点,推进“清水入湖工程”,对中心城区七湖59个排污口实行集中截污,加快汉阳“六湖连通” 和武昌“大东湖” 生态水网建设,开展中心城区小型湖泊水生态修复,支持东西湖等远城区实施退田还湖工程,实现渠系湖泊联通,改善水生态环境。二是完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城市水务市场改革,实施节水鼓励政策,促进水资源高效利用。三是加快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改造,加快远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强对水污染重点企业的排放监管,严格实行排放总量控制。四是创新环保监管体系,建立跨行政区河流、湖泊的污染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汉江和长江武汉段及农村集中式饮水等饮用水源地的保护。
8.推动燃气、电动汽车改造和加气网络建设
计划于2008年底在全市建成布局合理的加气网络,于2009年底将全市8000多辆公交车全部改用天然气,所有改造费用由财政承担。逐步对出租车实施天然气改造,政府对于自愿改造的出租车实行财政补贴(每车1000多元),推动电动汽车研发和试运行。目前已有40多辆电动公交车上路运行。
9.建设绿色交通
加快构建低耗费、高效率的城市交通体系。坚持公交优先,加强城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建立一个与武汉市现代化进程相适应,低耗费高效率的城市轨道交通、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支路、步行交通多层次一体化的路网系统,推进城市交通可持续发展。当前重点实施二环线内148平方公里区域内的“30分钟畅通工程”,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构建起层次明晰、结构合理、功能完备的路网系统和低耗高效、安全有序、智能化的交通管理系统。
10.全面实施节电工程
在生产领域、公共照明、居民用电和党政机关用电等各方面全面推进节电工程。进一步探索居民节电的有效的激励机制。“十一五”期间累计节电25%。大力推动节能技术和可再生能源在建设工程中的规模应用,加快节能技术创新。自2008年4月1日起,新建的12层及以下住宅和部分热水量需求较大的公共建筑同步设计、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推进路灯节能改造,部分次干道路段试点安装太阳能、LED等低能耗路灯,部分路段安装节能设备,试点智能化控制。
11.推广绿色建筑
一是进一步提高新建建筑节能水平,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50%设计标准,研究制定居住建筑节能65%的标准,力争2009年实施。加紧建立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在新建的住宅小区和大型公共建筑中逐步试点、推广。二是积极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建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监管体系,完善能效测评、能耗统计、节能审计、能效公示、用能定额、节能服务等各项制度,研究能耗定额标准与用能系统运行标准,逐步建立超定额加价制度,促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运行和节能改造。争取到“十一五” 期末,全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总能耗下降20%。三是努力建设“绿色工地”,建立建筑业能源消费统计及考核体系,对单位建筑工程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能耗统计、节能审计,促进建筑业企业节能意识的提高。建筑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每年下降4%。
12.在农村推广太阳能、沼气、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在农村地区推广使用太阳能,每安装一户,财政补贴2000元。2007年5000农户已安装了太阳能,2008年计划安装10000户。第一步目标是在33.5万家农户中完成50%的安装任务。在农村地区进行试点,推广使用沼气,探索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和食用菌养殖等农业循环经济。
[page]三 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情况
(一)长株潭城市群概况
长株潭城市群作为中国老工业基地和中西部地区的主要城市群,综合了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的发展特征,在全国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长株潭城市群的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长株潭城市群近年来的主要经济社会指标
资料来源:长株谭城市群两型社会配套改革试验区基本数据。
(二)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构想
20世纪50年代,湖南省就曾提出三市合一、共建“毛泽东城”;20世纪80年代初,开始试验和探索建设长株潭经济区;1997年,实施推进长株潭经济一体化战略,是全国较早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城市群。湖南省在总结过去探索和实践的基础上,确定试验区建设分三步走:2008~2010年全面启动,重点突破;2011~2015年纵深推进,取得明显成效;2016~2020年完善提高,发挥示范作用,力争率先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机制,率先积累传统工业化成功转型的新经验,率先形成城市群发展的新模式,建成全国“两型社会” 建设示范区,建成全国重要的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新农村建设引领区,建成中部崛起重要的增长极,建成具有国际品质的现代化生态型城市群。
(三)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建设实践
2008年,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 建设已进入实质性实施阶段,积极探索创新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产业优化、科技创新、土地管理等体制机制,配套推进投融资、对外开放、财税、城乡统筹及行政管理等项改革。主要举措如下。
1.出台《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
《湖南省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于2007年9月29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称:“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是长株潭城市群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专项规划和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市域规划的制定,应当以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为依据;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的编制、实施和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长株潭城市群区域,是指长沙市、株洲市、湘潭市城市规划区及其周边地区。其具体范围由省人民政府划定。”
《条例》共21条,从立法宗旨、区域规划的法律地位、实施的事权划分、区域规划的编制和调整、具有区域性影响建设项目的管理、空间管治、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系统的规定,明确区域规划是长株潭城市群协调发展的综合性规划,长株潭城市群区域内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
《条例》还界定了省市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基本工作程序,将与提升后的《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相配套,有力地提高长株潭城市群开发建设水平。
2.实施“五大工程”
为了推动“两型社会” 的建设,湖南省委、省政府实施了五大工程:一是以新的产业支撑工程,加快建设长株潭国家综合性高技术产业基地。二是以交通为先导的基础设施工程,加快建设城际轨道交通,重点建设“二环六射” 的高速公路网,建成中部地区的国际航空中心等。三是以湘江治理为重点的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湘江生态经济带多功能绿色长廊,加强株洲清水塘等重点地区的治理。四是以城镇为节点的城乡统筹工程,大力促进农村人口转移,着力消除城乡二元结构。五是以创新为核心的示范区建设工程,重点布局建设五大示范区。
3.推进“十大改革”
湖南省委、省政府推进十大改革:一是创新资源节约体制机制。紧抓株洲清水塘等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二是创新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探索湘江流域综合治理模式,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完善环境管理。三是创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建立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的引导机制、激励约束机制等,打造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中心。四是健全科技和人才管理体制机制。五是创新土地管理体制机制。重点在国土资源规划管理、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约束机制、耕地保护模式、征地用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等进行改革试验。六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重点是推进投融资主体建设、渠道拓展和方式创新等,打造服务中西部地区的区域性金融中心。七是创新对外开放体制机制。重点在转变外资外贸发展方式、建设“大通关” 体系、探索临港经济发展新模式等。八是创新财税体制机制。调整城市群财税管理体制,构建“两型社会”建设的财政支持体系和税收激励机制。九是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加快建立有利于城乡统筹和区域统筹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和谐城市群。十是创新行政管理和运行机制。在服务型政府建设、社会治理和社区管理模式、城市群协调机制建设等方面率先突破,构建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新机制。
四 当前“两型社会”建设所面临的障碍
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综改区为首的中国城市“两型社会” 建设目前正在全面的开展和向纵深推进。但是,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障碍和挑战:
(一)公众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有待加强
工业是中国城市的主要经济支柱和就业支撑,也是能源和资源消耗的主体。但在生产领域,大多数企业生产注重短期成效,沿袭投入增加的粗放式经营,一些设备老化和技术落后,生产资料损耗大,环境污染控制不力。在消费领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需求也不断增强,住宅、汽车、旅游等成为人们新的消费热点,但公民的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不强,奢侈性消费,资源浪费带来不同程度的环境问题。一些人把节约当作是“落后”、“保守” 的同义词,一些人把超前消费乃至浪费认为是拉动内需或促进发展,加剧了资源供需的矛盾和环境生态的压力,影响了中国城市建设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广泛社会基础。
(二)政府管理体制有待转型
政府管理体制的创新是“两型社会” 整体体制、机制创新先导。政府在“两型社会”建设中扮演着双重角色,一是“两型社会” 建设的主要推动者,负有建立、维护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规则、制度、政策、文化等的责任,在资源配置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是各种资源和能源消费市场主体的一员。目前中国一些城市的政府管理体制尚不完全适应“两型社会” 建设的要求。为了引导企业的节能减排,一些城市主要是通过财政投入激励和推进企业实施。从长期发展来看,构建“两型社会” 需要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强化企业的内在动力,强化市场调节基础作用,而这一切均有赖于建立机构精干、廉洁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
(三)相关法规政策不完备
资源环境问题已在中国许多法律法规和政策之中得到体现,一些城市也正在加强相关的立法工作和政策设计,但是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尤其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方面的法规建设仍然是薄弱环节,有利于资源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还存在大量空白。例如,在矿产资源管理方面,矿业法规体系以矿产资源管理为核心,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利用方面的规范较多,产业方面的立法偏少。同时现有法规还存在重复和矛盾的地方,导致法律的操作性差。而在资源环境监测方面,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环境执法职责、岗位、程序等也尚无法规条例上的规定,等等。
(四)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有待加强
构建“两型社会”,要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仍在完善之中。一是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任重道远。企业是节能减排的主体,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排放。二是反映资源环境价值的价格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我国重视资源环境的有偿开采使用,制定了矿产资源补偿费,排污费等制度,但全面真实反映资源环境价值的价格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一些城市的资源环境仍在被无偿使用,较低的排污费征收标准难以约束企业排放,环保的责任完全转嫁给了政府。三是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激励约束机制还有待加强。通过价格、财税等经济手段引导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开展节约活动和环境保护的机制还不健全。例如,武汉市目前正在生产领域、公共照明、居民用电和党政机关用电等各个方面全面推进节电工程,但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五)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滞后
无论是节约资源,或是环境保护,都需要技术作为有力的支持与保障,科技创新为“两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支持。产业结构不合理,特别是技术结构落后、加工工艺和设备落后、规模结构偏小,是导致中国城市企业资源浪费、能源消耗高的一个重要原因。目前,中国城市已经具备了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在生物、纳米、航天等重要领域开发能力已跻身先进行列。但是,整体上来看科技创新能力不足仍然是一个突出问题。特别是含金量较高的发明严重落后。由于科技体制与市场脱钩,导致大量的科技成果市场转化率不高,本来就已稀缺的研发资金又大量浪费在重复研制、重复创新方面。科技人才创新能力不强,创新能力培养不足。长期以来的应试教育,使培养出来的科技人才往往“知识有余而创新能力不足”。现行的人才选任制度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有很大距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起来。近些年虽有进行探索和改革,制定出台了旨在强调公平、竞争的人事政策,但就整个科技人才选拔使用制度而言,与形成充满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六)制度能力建设有待提升
制度能力是一个社会有效实施法律、规定或政策的能力,是推行资源和环境政策的保障。统观中国城市,环境资源保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的普遍存在,与缺乏制度能力有很大关系。如废电池回收、垃圾分类等。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城市环境执法受到阻碍,资源环境的监管处于失控状态。资源环境问题综合复杂,涉及为数众多、分散甚至是流动的管制对象。要改变弱市场与弱社会现状,动员市场和社会力量参与执行和监督,提升民众的生态意识,把市场和社会力量引入管制体系,形成政府、市场和社会共同应对资源环境挑战的治理结构,城市还有许多工作要作,也有可能走在全国的前列。
五 建设“两型社会”的制度需求与科技创新
(一)建设“两型社会”的制度需求与创新
建设“两型社会” 是一项庞大系统工程,涉及发展战略选择、观念更新、制度变革等因素,其中制度构建或创新是关键。“制度是一系列建立生产、交换与分配基础的政治、社会和法律基础规则”①。制度决定着一种经济的激励结构、决策结构、信息结构及其运行方式,从而决定经济变化的走向。同时,制度也约束着人们的行为和社会和谐。“两型社会”建设最大的特点是没有国家的政策优惠和资金支持,但是可以按照建设“两型社会” 的建设要求,具有政策和制度创新的自主权。“两型社会”建设是一个全新的探索,没有任何历史经验可资借鉴,已有的制度安排需要进行调整,创新是其灵魂和根本保障。
从非正式制度(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正式制度(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方面来进行制度的构建、支撑和保障,是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也是城市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的要求。
1.非正式制度需求
非正式制度是指人们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逐步形成的习惯习俗、伦理道德、文化传统、价值观念、意识形态等对人们行为的非正式约束规则,是与法律等正式制度相对的概念。②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非正式制度是减少其他制度安排服务的最重要的制度安排,节约社会运行成本、决策成本、认知和协调成本。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行为约束更多的是来自软制度,即非正式制度。建设“两型社会”,首先要转变发展观念。中国长期执行的是增长优先战略,这一发展战略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促进中国发展起了巨大推动作用,但与此同时也付出了高昂的资源环境代价。党的“十七大” 报告指出,要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转变,要贯彻科学发展观,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走人力资本密集化的发展道路。城市建设“两型社会”,最重要的是要转变观念,真正把科学发展观作为指导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方针,构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社会风尚和社会氛围,加强环境保护方面的教育和宣传,使环境保护和节约资源成为每一个的自觉行动,这是全民参与“两型社会”建设机制保障。
2.正式制度需求
正式制度又称正式规则,具有强制性特征,是人们有意识建立起来的并以正式方式确定的制度安排,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规则构成的等级机构,与非正式制度一起约束和引导人们的行动。正式制度的根本是立法。在进行“两型社会” 建设的过程中,城市要重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源头控制、重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资源节约、协调发展等的立法。构建覆盖环保和资源节约各个方面的法规和执行标准,把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利用纳入法制轨道。在国家政策和总体规划指导下,城市要相应的建立一套适合于自己市情的正式制度体系,包括产业制度、土地制度、财税金融制度、公共管理体制以及配套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等。
3.运行机制需求
诺斯认为,制度提供的一系列规则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制度)、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制度) 和实施机制所构成,这三个部分就是制度构成的基本要素。其中,制度构成的第三个部分是实施机制,在现实中,制度的实施几乎总是由第三方进行的,离开了实施机制,任何制度尤其是非正式规则就形同虚设。加强“两型社会” 建设,必须有推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运行机制。二线市“两型社会”建设需要的实施机制主要包括:一是“两型” 产业发展机制。整合产业要素,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改变和循环经济的发展。二是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体制机制。把工业和农业、城市和农村、核心区和辐射区等作为一个整体,谋求统筹和谐发展。三是资源高效和环境保护的市场配置机制。建设“两型社会”要靠全民参与,但起基础调配作用的是市场,要完善市场运行机制,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配置作用,建立起相关的生态补偿机制。四是服务型的行政管理机制。首先要建立适应“两型社会” 建设要求的领导机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其次,建立行政执法责任机制,建立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包括法规制度、执法机构、业务管理、技术装备和人才保障等,这是破解政策执行效率低和目标任务保障不力等难题的有效举措;再次,加强政府服务机制,加大生态保护、节能减排、耕地保护、公共服务等指标的权重,充分调动各级各政府部门的积极性,服务于“两型社会”建设。总之,“两型社会” 建设需要相关的运行机制推动政策的实施和提高制度的能力。
上述非正式制度需求、正式制度需求、运行机制需求共同构成了城市“两型社会”建设的制度需求体系和框架,也是城市建设“两型社会” 需要构建和创新的基本制度安排。
(二)“两型社会”建设的科技创新
建立资源节约型企业是“两型社会” 建设的关键之一,把节能降耗与技术创新紧密结合,采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去改造传统产业,在生产过程中应用先进技术,提高资源利用的深度、广度和精度,从而降低资源消耗的强度。同时,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大力引进、消化、吸收、推广、应用国内外先进的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淘汰一大批技术落后、规模小、资源利用效率低、安全隐患突出、污染环境较重的工艺、设备和装置,使技术创新成为资源节约的重要途径。
1.促进科技有效供需对接
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和科技经济“两张皮” 现象是中国的一个共性问题,作为科教强市的武汉也仅有19%,是目前城市科技成果转化领域面临的突出问题。科技对经济的有效供给不足、经济对科技的有效需求不足的“双重不足”,有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也有市场导向不力、创新氛围不浓等因素,但关键在于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尚未真正确立。大量的科研工作者和科研成果聚集在科研院所,经济部门与院所界线分明。对企业来说,一边是技术的大量堆积,一边是企业大量的进口。因此,要真正实现自主创新战略,关键是要实现创新主体的转变。在这个转变的过程中,政府要促进科技有效供需对接,即企业以应用技术和重大标准开发为主,面向社会和市场开发产品、生产产品;院所则负责提供基础研究平台。《产学研》联合实质是理论与实践,教学研究、开发与市场的对接。
2.完善科技投融资政策
尽管一些城市已初步建立了科技投融资体系,搭建了相应的服务平台,但基础仍然薄弱,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风险投资体系仍未建立。在拓宽融资渠道方面,还需进一步解放思想,夯实基础,探索发展新模式。要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科技投融资体系;在风险投资的进入与退出机制,以及企业信用制度、产权交易系统等方面尚需破题。科技总体投入不足,投入结构和效益有待进一步完善。与此同时,科技投入的政策激励机制与某些体制环境也需进一步创新。
3.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
城市创新资源主要集中在少数大院、大所、大企业;国有企业创新动力不足;民营科技企业、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能力尚显薄弱,科教资源优势产业升级的推动效应尚未得到充分体现。根据武汉市进行的50家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调查问卷统计,直接运用财政资金进行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业仅占30%,只有4家企业使用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进行专门科技创新活动,占调查企业的7.75%。这说明企业在运用金融贷款支持科技创新活动的力度还不够。受调查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平均为2.5%,远低于世界500强企业5% ~10%的水平。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费用相对用于市场运作的费用要低得多。据统计,武汉市近20年来仅有1672家企业申请专利,90%以上的企业至今没有申请过专利。
4.创新科技体制
城市科研机构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用人机制不灵活,分配制度不适应科技工作新形势等问题,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为解决这些问题,人事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深化科研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从科技人才的待遇、培养、选拔、使用、保障等方面完善科技人才激励和相应的约束机制。近年来,有一大批科研院所转制成了企业,对于没有转制的科研事业单位(如高校)也大都进行了聘用制改革,从不同角度完善了城市的科技体制。但要推动城市科技创新,还要建立一套高效的、符合可持续发展需要的科技体制。
5.建设有利于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的制度
改革考核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机制,深刻认识以品德、创新能力、业绩作为主要评价标准的意义,才能推动人才创新能力的有效发挥。对应用型科技人才评价主要应看创新成果水平,以效果论英雄,以质量论成败,形成动态的、有利于人才辈出的制度机制。要最大限度地激发科技人员的创新激情和活力,提高创新效率,特别是要为年轻人才施展才干提供更多的机会和更大的舞台;鼓励民间创新人才的发展,为他们提供更多的机会,更大的发展空间。要借鉴国内外自主创新人才开发经验,对自主创新人才实施培养、激励、管理、安全与财政支持。要重视高层次人才的作用,加强企业自主创新人才队伍、企业家自主创新人才队伍、高校自主创新人才队伍、科研机构自主创新人才队伍、民间自主创新人才队伍、技能人才自主创新人才队伍等的建设。
6.构造社会创新文化
文化是价值观、态度、能力和行为方式的综合反映。文化对一个人的影响是根深蒂固的,是根本性的。要真正发挥科技创新在城市构建“两型社会” 中的作用,就要使创新成为一种社会文化。在浓郁的社会创新文化环境下,创新型人才才有可能大量涌现。另外,推动自主创新最有效的方法是把创新变成为一种工作方式,也就是把有意识的创新行为转变为一种下意识的自觉行为,让创新成为一种社会工作习惯。
六 对策与建议
(一)提高对“两型社会”建设意义的认识
对城市的调研发现,各阶层对构建“两型社会” 的认识不尽相同,有一部分人认为,“两型社会” 建设有利于城市的发展,但也有人认为, “两型社会”建设将制约城市的发展。因为,大多数城市正处于工业社会的中期阶段,而节约资源与保护环境的严格要求将制约发展步伐。
城市首先要提升对“两型社会” 建设的重大意义的认识。建设资源节约与环境友好型社会不仅是国家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而且是城市自身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要求。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建设“两型社会” 才会有城市光辉的明天。“两型社会”建设是社会发展的方向,是现代化建设的一种常态,建设“两型社会”更多的是要通过发掘区域自身的特点优势和体制、机制创新,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因此,包括实验区在内,任何城市在建设“两型社会” 过程中,而不应试图通过国家的优惠政策建成“两型社会”,而应该积极探索建设“两型社会”所需要的体制机制创新。
(二)加深对“两型社会”概念的理解
构建“两型社会”,首先要明确什么是“两型社会”,只有科学的理解与界定“两型社会”,才能更好地建设“两型社会”。目前,各地纷纷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城市”等概念,那么这些概念与“两型社会” 是什么样的关系?加深对“两型社会” 概念的理解与认识首先需要明确“两型社会”指的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整个社会经济建立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核心是节约资源。环境友好型社会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形态,其核心内涵是人类的生产和消费活动与自然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然而,要环境友好,就要控制污染性大的企业,就会影响就业,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协调和谐与环境友好的关系?同时,“两型社会”的实践是一项庞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发展战略选择、相关制度变革、科技创新、体制改革等多项配套建设,这些关系的处理和路径的选择将直接取决于对“两型社会”内涵的深入理解,也直接影响着“两型社会” 的推进。
(三)加强制度创新
中国城市“两型社会”建设面临着各种制度障碍和诸多体制机制上的问题。这些障碍和问题既有国家制度体制层面的,也有自身制度建设层面的;既有制度缺失的问题,也有制度执行不力的问题。改革创新是推进“两型社会” 建设的根本出路。首先,国家为城市建设“两型社会” 提供必要的财税、金融和土地方面的政策空间。如节能减排财政补贴、循环经济税收优惠,等等。其次,加强城市自身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建设。推动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土地等地方政策和法规体系,强化市场基础作用,强化制度能力建设,推进观念更新,加强“两型社会” 的组织建设和文化建设,构建技术支撑体系,创新“两型社会”的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制度在“两型社会” 建设中的先导和保障作用。
(四)重视“两型企业”的建设
节能减排是“两型社会”建设的基础性工作,而企业则是节能减排的主体。基于“逐利”的本性,企业一般中意节能,而疏于减排,原因在于节能可以增加企业效益,而减排往往是增加企业负担。要推动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特别是经济措施,激励“两型企业” 建设。对于企业的减排行为,给予税收等方面的优惠,以减轻企业在节能减排的成本负担。可设立节能减排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节能、节水、节材、省地项目和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以及民生科技发展等方面技术研究、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建立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补贴制度,制订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和补贴办法。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贴符合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要求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示范和应用。
(五)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作用
科技创新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根本手段,城市“两型社会” 建设,必须以科技创新为支撑。
一是推动产学研结合。改革当前技术研究人员的考评体系,激发科研人员推广科技创新成果的内在动力,推动产学研相互融合。二是推动新产品的首台首用。采取有针对性措施,对经科技部门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首购、订购,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发明、创造的市场化。三是营造鼓励创新创业、宽容失败的氛围。科技创新工作是一项风险性极高的活动,90%以上的科技创新活动不能取得成功。形成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是推进创造发明的重要条件。对于探索性强、失败风险高的科技项目,原始记录证明承担项目的科技人员已经履行了勤勉尽责义务仍不能完成的,不应影响项目结题。鼓励大学生创业就业。对大学毕业生毕业后直接创办企业而经营失败的希望重新就业的,人才市场应免费优先推荐其再就业。科技人员或创业者创办科技企业失败造成生活困难的,政府应给予适当的补助。补助标准可以创业者创办企业历年缴纳的各种税费所形成地方财政留成部分的50%为上限;退还的资金可用于帮助创业者及直系亲属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
“两型社会”建设是推动城市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系统工程,具有社会性、复杂性、反复性特点,要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逐步形成全民参与、合力推动的局面。不仅需要中央政府在政策上配合,给予相关的支持和政策空间;还需要城市继续解放思想,深化改革,在两型社会建设的体制机制创新和科技创新上主动作为。
总体来说,中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的“两型社会” 建设已有良好的开端,他们通过策划一批项目、创新一部分体制、争取一部分政策的方式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积极探讨和完善可咨推广和借鉴的体制机制,在进一步深化改革中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社会统筹协调发展。
①D.C.诺斯等:《制度变迁的理论:概念与原因》, 《财产权利与制度变迁———产权学派与新制度学派译文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第270页。
②在非正式制度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习惯、价值概念和伦理道德构成是非正式制度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