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营经济史·大事记(连载二十八)
摘要:1967年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题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社论。社论指出,“文化大革命”一定要从机关里、学校里和文化界里发展到工矿企业和农村。
1967年
1月1日《人民日报》、《红旗》杂志发表题为《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社论。社论指出,“文化大革命”一定要从机关里、学校里和文化界里发展到工矿企业和农村。
1月11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反对经济主义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立即制止在“文化大革命”中大闹经济主义的倾向。《通知》说,集体所有制的企业、手工业合作社、合作商店等,现在都不要改变为国家所有制。
2月3日毛泽东在同外宾谈话中指出:“过去我们搞了农村的斗争,工厂的斗争,文化界的斗争,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但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没有找到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我们的黑暗面。”
6月5日《解放日报》发表题为《发展社会主义,还是复辟资本主义?——评“工业七十条”》的文章。文章把《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简称“工业七十条”)称为是“瓦解社会主义经济、复辟资本主义的黑纲领”。
8月17日《红旗》杂志1967年第13期发表题为《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文章。文章把刘少奇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国内阶级斗争状况、关于20世纪60年代初经济调整等问题上的观点,都说成是主张走资本主义道路。文章认为,在中国革命发展的各个历史阶段,都存在着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两条道路的斗争。
8月25日《人民日报》转载《文汇报》等三家报刊题为《两条根本对立的经济建设路线》的文章。文章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中国经济战线上存在着两条路线的斗争。斗争的焦点是要不要突出无产阶级政治,斗争的实质是搞资本主义还是搞社会主义。
10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斗私、批修”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根本方针》。社论说:“斗私批修”“科学地概括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基本内容,概括了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批判资产阶级的基本内容,它是保证我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取得全面彻底胜利的根本方针”。
11月6日《人民日报》、《红旗》、《解放军报》发表《沿着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开辟的道路前进》一文。文章首次把毛泽东发动“文化大革命”的论点概括成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的六个方面的要点。即,必须用对立统一的规律“来观察社会主义社会”;在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着阶级、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斗争,存在着资本主义复辟的危险性”;“无产阶级专政下的阶级斗争”,就是“资产阶级要推翻无产阶级专政,无产阶级则要大力巩固无产阶级专政”;“党内一小撮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就是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表人物”;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就是要开展“文化大革命”;“文化大革命”在思想领域中的根本纲领是“斗私批修”。文章说,这一理论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树立了“第三个伟大的里程碑”。
11月23日《人民日报》、《红旗》、《解放军报》发表《中国农村两条道路斗争》一文。文章诬蔑刘少奇鼓吹富农经济,扼杀农业合作化,把农村集市贸易、自留地、自负盈亏和包产到户的责任制,概括为所谓的“三自一包”,把这些说成是妄图瓦解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要实行资本主义复辟。文章指出,要以“斗私批修”为纲,把农村两条道路的斗争进行到底。
12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今冬明春农村文化大革命的指示》,要求农村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必须坚持依靠贫下中农,要放手发动群众,让群众自己教育自己,不要派工作组去指手画脚,学生、工人、市镇居民、机关干部,都不要到农村去串联,农民也不要进城去串联。农村基层单位要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开展大批判,批判“阶级斗争熄灭论”、“剥削有功论”、“三自一包”、“四大自由”。要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巩固集体经济,反对投机倒把,反对分田单干。坚持人民公社现有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农村自留地一般不要改动,也不要搞捐献。
1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煤炭资源保护、严禁乱开小煤窑的通知》。《通知》规定,严禁在国家已经开发或即将开发的煤田矿区范围内滥开小煤窑,严禁一切私人或雇工开小煤窑;现在所有未经批准而私自开采的小煤窑,一律停止生产;坚决取缔一切贩卖煤炭的投机倒把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