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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论监督的风云苍黄

2008-07-07 10:03 财经网

摘要:我于1970年进入南方日报社工作,前七八年在“左”的禁锢下办报,后30年在改革开放大潮流中办报;其间目睹了“报上无批评,尽是莺歌燕舞”的情景,也经历了从禁锢到开放的大转折时期。改革开放以来,尽管舆论监督起起伏伏,但总的走势是从优良传统恢复到立体式舆论力量的形成。我们应积极总结历史经验,正视现实问题,决不能在新兴媒体发展的阶段,弱化“主流媒体”舆论监督的功能。

“主流媒体”要发挥在舆论监督中的应有作用,不能甘当新兴媒体的配角,更不能缺位。

我于1970年进入南方日报社工作,前七八年在“左”的禁锢下办报,后30年在改革开放大潮流中办报;其间目睹了“报上无批评,尽是莺歌燕舞”的情景,也经历了从禁锢到开放的大转折时期。

改革开放以来,尽管舆论监督起起伏伏,但总的走势是从优良传统恢复到立体式舆论力量的形成。我们应积极总结历史经验,正视现实问题,决不能在新兴媒体发展的阶段,弱化“主流媒体”舆论监督的功能。

从禁锢到开放的亢奋

经历过“文革”时期的报人,都深受“阶级斗争工具论”的祸害,一味强调为路线斗争服务,办报不讲真实性,版面上都是“形势一片大好”,没有批评报道,“假大空”盛行。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报人才真正回归到其真实位置上来。改革之初,我们完全处在精神亢奋的状态,不遗余力宣传三中全会政策,批评阻挠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的思想观念和错误做法。那时,我任《南方日报》驻梅县地区记者,常在农村采访,农民和农村基层干部强烈要求恢复生产自主权的呼声与日俱增。当时正值冬种,我便写了一篇题为“不按长官意志办就不能搞好冬种生产吗?”的述评,批评了当时农村工作的“左”的倾向。

稿件见报后,老百姓叫好,绝大多数干部叫好,也有人大兴问罪之师。惠阳地区一位公社书记写了一篇批判文章寄到报社,说我的文章搞乱了人们的思想,搞乱了生产计划。他当时有这种想法,不足为怪。长期以来,农村工作,包括耕种这类具体的农活,种什么不种什么、什么时候种,不仅农民说了不算,生产队长说了也不算,而是县里统一规划,公社督办,农村大队干部抓落实。当时有一种说法,只有三种人会种田:县委书记、公社书记、大队党支部书记;也有的说是两种人,因为许多大队党支部书记对这种做法也有抵触,但没有发言权。三中全会之后,有了中央政策的支持,农民要求生产自主权的呼声越来越高了。报社领导了解情况,当然对那位公社书记的批判文章不予理睬。

当时,对“大包干”的责任制很多人想不通,甚至说“辛辛苦苦30年,一夜退到解放前”。按当时的说法就是“两头通”、“中间梗塞”,也就是说,高层是通的,认识比较一致;另一头,就是农村生产队长加上部分生产大队党支部书记,因为长期在农村第一线劳动,对“左”的危害看得清楚,有切肤之痛,因而对三中全会精神非常拥护,还一再要求继续放宽政策。而相当一部分地、县和公社领导思想是不通的。省里召开地、县、公社三级干部会议时,责难之声不绝于耳。

《南方日报》贯彻三中全会精神,有针对性地选择了一些反面典型展开批评报道。当时,报纸常出现的流行语就是“冲破禁锢,放宽政策”。但是有些地、县、公社领导就是想不通,认为现在已够乱了,再放宽还得了?在省里召开的农村工作会议上,有些人在会上责难《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放言“《南方日报》这回跑不掉了”,要“秋后算账”了。对此,时任南方日报社党委书记的丁希凌和另一位领导陈培(后来担任了总编辑)在会上理直气壮予以回应。

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任仲夷对《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是支持的。19814月初,任仲夷到梅县地区调研,我随同采访。他一路走一路看,听干部汇报,与农民交谈,听到的几乎都是对生产自主权和“大包干”责任制的赞许声。在离开梅县地区前发表调研谈话时,他对农村的形势归纳为六个字:“顺心,顺手,顺路。”他说,“顺心”,就是顺乎了群众的心意;“顺手”,就是干部指挥生产顺当了;“顺路”,就是顺社会主义之路了。我根据随同采访来的材料以及任仲夷的谈话精神,写了一篇通讯,标题就是任仲夷讲的六个字——“顺心顺手顺路”,发在《南方日报》头版头条。任仲夷谈话精神的传播,对推动农村经济政策在广东的进一步落实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也为《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以及由此引发的是是非非下了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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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传统恢复后的舆论监督提升

被“文革”玷污的党报,在宣传三中全会精神中清洗了自己身上的污泥浊水,舆论监督的优良传统得以恢复。

为什么说是优良传统呢?批评与自我批评是党的三大作风之一,党执政之初,也将党报的批评当做党的建设的有力武器。从中央机关报到地方党报,都高度重视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对那些目无法纪、政纪、以权势压人以及官僚主义作风等现象的批评,经常见诸报端。华南分局机关报《南方日报》创刊后第一个著名的批评报道,是19502月在第一版显著位置批评了广州一名局长,批评他的官僚主义和强迫命令作风。

尽管如此,当时,《南方日报》却曾因批评报道一再受到《人民日报》的点名批评。195318日,人民日报社地方报纸组给南方日报社来函,批评《南方日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够经常有力。21日,《人民日报》发表报纸工作述评,批评《南方日报》在反官僚主义斗争中,批评与自我批评工作做得不够,表现了很大的软弱性。212日,《人民日报》的报纸工作述评再次批评《南方日报》开展批评不力。

其实,自1950年至1953年,《南方日报》批评县以上党政领导干部的报道、读者来信和评论达100多篇,在广大读者中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南方日报》是主持公道的”,成了《南方日报》当时的口碑。那么,《人民日报》为何还再三对《南方日报》进行批评呢?这也许是因为在他们看来仍属不够得力,而引发批评的导火索是广州市税务局第二分局局长扣押人事件。《人民日报》认为,此事严重侵犯人权,受害人申诉了八个月,《南方日报》并非毫不知情,主要是不敢揭发。后来,广州市机关对这位局长作了处分,《人民日报》又认为处分太轻,批评《南方日报》报道处分决定时未表示任何意见。

面对《人民日报》的批评,《南方日报》的负责人没有去抵制、去反驳,而是老老实实、认认真真地整改,还主动向上级党委报告。因为《南方日报》负责人是非常赞同搞舆论监督的,《人民日报》的批评其实就是为《南方日报》开展舆论监督壮了胆。中共华南分局第四书记陶铸针对《人民日报》来函和《南方日报》的答复批示:“来信与复信应即发各级机关首长一阅。”这实际上是告诉各级领导,《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做得还不够,必须支持《南方日报》搞好批评报道。有了《人民日报》和上级党委的支持,《南方日报》的批评报道又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但是,“反右”之后,批评报道少了。后来紧跟着又有所谓“反右倾机会主义”运动,有些媒体领导因对浮夸风问题发了“内参”,便在运动中被打成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受到撤职处分。在这种大形势下,只能说形势好,谁说个“不”字就有可能垮台。当然,各地的情况也不完全相同,而且当环境比较宽松时,批评报道又悄然有所恢复。比如,纠正浮夸风时,《南方日报》等报纸又寻找机会开展舆论监督,上级党委也强调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19607月,中共广东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就曾指令《南方日报》在第一版刊发批评报道。828,他在省委工作会议上提出:“报纸主要是表扬好的,但是也要有适当批评,对具体工作中的缺点要有揭露,这样才有战斗性。”尽管这样,批评报道不再像50年代那样尖锐和持续了。到了“阶级斗争要年年讲、月月讲、天天讲”之后的196211月,迫于当时的形势,《南方日报》编委会发出了“关于报纸不作点名批评的通知”,批评报道对事不对人。

对事不对人,怎么把握啊?难!有些报纸试图避开敏感的话题,对官僚主义以及社会上的某些丑恶现象等进行批评,比如,《羊城晚报》开设了“五层楼下”专栏。这些难得的批评报道,当属打“苍蝇”“蚊子”、不打“老虎”之列,但到了“文革”也不容存在,被扫得一干二净。最终,《羊城晚报》还被斥为“造谣放毒”的报纸,在“文革”中停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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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媒体”监督功能不应弱化

直至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舆论监督优良传统得以恢复,并不断提升。为什么说提升呢?因为从“真理标准大讨论”开始,批评报道不只局限于事实本身,还有一批深度报道。那时,《南方日报》的舆论监督有几年曾有过这样的辉煌:每周至少有一篇批评报道发在第一版,每年有四至五篇批评报道刊登在头版头条。当年,读者和业界对《南方日报》有两个评价,一是政策宣传做得好,二是批评报道搞得好。批评报道强化了《南方日报》的权威性、战斗性,成为了《南方日报》的拳头产品。

19881028日,中共广东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写信给《南方日报》,表扬其在惩腐倡廉报道中做出的贡献。信中列举了《南方日报》揭露的一批以权谋私,令不行、禁不止,违法乱纪的人和事,然后指出:这些报道对党员、干部、群众都是很好的教育,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具有重要作用,希望继续努力,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19901223,广东省纪委再次来函勉励《南方日报》,并“再次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媒体的批评报道有三个重要时期:第一个时期是上世纪50年代,是舆论监督的兴盛时期;第二个时期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从“真理标准大讨论”到全党开展反腐败斗争阶段,是舆论监督优良传统得以恢复并得到提升时期;第三个时期是网络等新的传播手段兴起时代,是新媒体、传统媒体与民间舆论形成合力的立体式的新型舆论监督时期。

第三个时期的舆论监督不仅实现了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互动,而且媒体与民众的监督结合起来,打破了沉闷的局面,把舆论监督推向了新的阶段。

而今值得我们思考的是,第三个时期,“主流媒体”舆论监督存在弱化的现象。尽管最终“主流媒体”也可能参与并形成合力,但顺序往往是:网络等新媒体介入——传统媒体跟进——“主流”传统媒体最后进入。

形成这种“模式”的原因何在?网络相对自由,在互联网上发表不同声音的环境比较宽松,先进的技术手段传递的信息更直接、更迅速,不易被拦阻,并可以与受众互动。而“主流媒体”大多属于传统媒体,传播速度远远落后于网站等新媒体,又不具备互动性;而且,这些强势媒体都有一套严密的组织管理系统,“禁令”很快就到位。哪一个国家的媒体完全不受约束呢?问题是我们有些地方“禁令”用得太滥了,而且只有传统媒体才管得住。久而久之,传统的“主流媒体”舆论监督的弱势就出来了。

传统“主流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缺位,或成为新媒体的配角、追随者,丧失的是它的最可贵的权威性和战斗品格。我们应该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搞好舆论监督的经验,发挥“主流媒体”在舆论监督中的应有作用,不能甘当新兴媒体的配角,更不能缺位。

范以锦:广东省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

本文同时刊载于77日出版的《财经》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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