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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委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意见

2008-01-18 21:30 重庆日报

摘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要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主线,紧紧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这一目标,突出抓好农业基础建设、产业优化升级、农民转移就业、改善农村民生、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任务,全面深化土地流转制度、农业投融资体制、农村产权制度、农产品流通体制、农业服务体系五项改革,推动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2%;农业增加值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20%......

    颁布时间:2008-01-18生效时间:2008-01-18

    颁布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

 (2008年1月18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农业农村工作要始终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这一主线,紧紧围绕促进农民增收和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这一目标,突出抓好农业基础建设、产业优化升级、农民转移就业、改善农村民生、生态文明建设五大任务,全面深化土地流转制度、农业投融资体制、农村产权制度、农产品流通体制、农业服务体系五项改革,推动农业农村又好又快发展。2008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主要目标是:农村经济总量增长12%;农业增加值增长6.5%;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5%;乡镇企业增加值增长20%;粮食总产量稳定在1150万吨左右;土地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17%;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0万人;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34%;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17%。 

一、切实增加农业农村投入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坚持市和区县财政每年对农业总投入增长幅度高于其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坚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作为重点。2008年,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耕地占用税新增收入主要用于“三农”,重点加强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预算安排的城市维护建设支出要确定部分资金用于乡村规划、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探索建立财政投入为主的农业贷款担保公司,切实解决主导产业发展和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融资难问题。增加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资综合直补。完善柑橘产业重点区县的建园补贴、种苗补贴等政策。探索完善生猪、柑橘、奶牛等三大产业保险。鼓励以竞争性方式安排公共财政对基础类、产业类建设项目的投入,实行支农资金整合使用。抓紧清理乡村债务,锁定旧债,防止新债,财政要积极化解公益性债务,生产经营性债务按市场原则协商解决。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大力支持和促进农业银行改革。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以及地方法定金融机构支持“三农”发展的作用。邮政储蓄银行要通过多种方式积极扩大涉农业务范围。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鼓励发展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加快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一定比例新增存款投放当地的政策。推进农村担保方式创新,扩大有效抵押品范围,探索林地、宅基地等多种抵押方式,建立政府支持和企业、银行多方参与的农村信贷担保机制。农村金融机构在满足农产品收购资金需求的基础上,要支持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并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延伸。 

(三)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积极引导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资源开发。采取政策支持、舆论宣传、荣誉激励等形式,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对农业农村进行结对帮扶。发动广大农民增加农业农村投入,对农民筹资筹劳开展农村公益设施建设进行奖励补助。 

二、加强农业基础建设 

(四)加快农村水利建设步伐。年内基本建成南岸迎龙湖等7座中型水库主体工程,全面开工“九五”中型水库渠系配套工程。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加快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设,确保解决300万城乡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强化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全年整治病险水库600座。加快编制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规划。编制完善区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市级专项资金要增加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将大中型灌区和小型排涝设施纳入补助范围。推进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小型水利水电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探索非经营性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办法。在农业综合开发中要增加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和大中型灌区田间节水改造资金投入。对农业灌排用电实行优惠政策。采取奖励、补助等形式,调动农民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积极性。逐步提高水资源费征收标准。2008年,力争完成各类水利投资65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00平方公里。 

(五)加大基本农田建设力度。全面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土地出让收入要增加对农业农村的投入,重点支持基本农田整理、灾毁复垦和耕地质量建设。以优质粮油项目县为重点,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新一轮“沃土”工程,推进库周绿化带基本农田和“移土培肥”工程建设,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支持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制度试点。探索整片推进基本农田建设模式。2008年,改造治理田土50万亩。 

(六)全面提升农机化水平。坚持丘陵山区特色的农业机械化发展道路,推进水稻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农机化综合示范基地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机械和经济作物机械,打造小型农机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农机领域。完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促进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对农机作业服务实行减免税,对从事田间作业的拖拉机免征养路费,继续落实农机跨区作业免费通行政策。2008年全市新推广农业机具2万台,完成水稻机插40万亩任务,实现机耕1200万亩、机收150万亩目标。 

(七)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多渠道筹措资金,建立健全生态补偿制度,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林业重点工程,培育森林资源,扩大森林覆盖,提高森林质量,不断增强生态功能。推进山区综合开发,发展森林旅游、森林食品、竹木加工、苗木花卉等林业产业,培植一批林业特色乡镇和市级林业龙头企业。全面实施以森林分类经营为重点的林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节能减排工作,鼓励发展循环农业。推进“生态家园富民工程”,新发展农村沼气使用户14万户。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环境优美乡村建设,创建“绿色家园”。配合“乡村旅游主题年”活动,培育发展旅游农业。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强化次级河流污染综合整治。推进气象灾害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新建自动气象站300个;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提高突发气象灾害的预警时效和准确率。2008年,完成新造林100万亩、四旁植树7000万株;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5%。以内。 

(八)强化农业发展科技支撑。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大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先进实用技术集成配套力度。重点支持公益性农业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开展农业科技研究。切实搞好良种培育。鼓励经营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推广资源节约型先进适用技术,提高农业资源和投入品使用效率。继续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进村入户和科技特派员制度,扶持农业科技户、示范户。通过3—5年建设,力争使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仪器设备和试验示范基地。整合农村科技信息资源,推进农村科技服务和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开办资费优惠的农业公益性服务电话,解决农村信息入户的问题。 

三、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 

(九)加快调整优势特色产业布局。对传统产业进行区域调整,采取保险、补贴等政策性措施,促进规模经营。稳定发展优质粮油,突出发展生猪、蔬菜、柑橘三大优势主导产业,大力发展竹木、蚕桑、中药材、草食牲畜、花卉五个区域性特色产业,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区县重点培育1—2个特色产业。扩大种养规模,积极发展“一区县一支柱”、“一镇乡一特色”。高度重视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集中力量建设粮食核心产区,应用科学技术,提高品质和单产,着手开发粮食后备产区。扩大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建设。认真落实“菜篮子”区县长负责制,重点建设以潼南、铜梁、璧山等为重点的渝遂高速公路沿线150万亩蔬菜基地,以武隆为重点的50万亩优质高山蔬菜基地。积极转变饲养方式,发展规模化生猪养殖,全市2008年出栏生猪总量达到2100万头。集中财力重点打造柑橘特色产业,完善柑橘种苗三级繁育体系。2008年,力争新发展柑橘规范化果园12万亩。加强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治,重点抓好动物无规区和柑橘非疫区建设。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对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免费强制免疫,逐步健全重大动物疫病扑杀补偿机制。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深入实施无公害农产品行动计划。 

(十)发展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支持龙头企业开展技术研发、节能减排和基地建设。吸引城市企业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允许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向社会发行企业债券。通过重组和融资,支持龙头企业跨区域经营,促进优势产业集群发展。重点培育社会责任感强、与基地农户利益连接紧密、对农民增收带动明显的龙头企业。加快加工型龙头企业发展。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办农产品加工企业或参股龙头企业。抓好品牌开发,对创立国家级名牌产品给予一定奖励。 

(十一)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兼顾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运用经济杠杆引导农产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加强粮、油等重要农产品储备体系建设,完善吞吐调节机制,引导企业建立商业性储备。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供求和价格监测预警体系。引导开展连锁经营,实行订单生产和连锁销售。加快构建跨区域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继续实施农村市场“双建工程”,农产品流通“双十工程”、“双带工程”、“双会工程”。落实农产品批发市场用地按工业用地对待的政策。积极稳妥发展农产品期货品种。继续实施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政策。 

(十二)加快农业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开展国际营销,建立海外营销网络,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出口比重。对开展质量等国际认证给予补贴。加大农业项目引资力度,发挥外资在推动全市农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方面的作用,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搞活会展经济,会同农业部办好一年一度的“重庆·中国西部国际农产品交易会”,组织协调区县和企业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博览会、展销会,把重庆优势特色农产品推向世界。加强渝台农业合作。 

四、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创业能力 

(十三)着力培养新型农民。积极筹集务农农民培训资金,组织实施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重点培训种养业能手、科技带头人、新成长劳动力、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等。通过以奖代补形式,鼓励支持科技大户和种养能手发展规模经营。对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农林水专业工作达一定年限的毕业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落实中等职业教育助学金政策,对农林水类专业学生给予倾斜。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学生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技能培训。 

(十四)提高务工农民技能。健全农民工培训筹资机制,由财政资助开展普及性培训,鼓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专业性培训。推进职业培训社会化、市场化,并给予税费优惠支持,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服务的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的就业培训体系,对农村新生劳动力和长年务工者实行不同层面的就业培训。通过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增强培训效果,切实提高农民工的就业技能。 

(十五)引导农民创业兴业。对农民创业提供金融援助、技术信息、教育培训和基础设施等服务,激发农民的创业热情。规划创办农民创业园,鼓励有一定资金、文化、经营能力和管理经验的农民到园区创业,吸引外出务工农民回乡创业。 

五、努力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十六)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坚持选派城市教师到农村交流任教,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增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增加对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和校舍维修经费补助。开展“共享蓝天”行动,提高农村留守儿童就读寄宿制学校比例。实施广播电视和互联网“村村通”等“六项文化工程”,引导鼓励社会力量投入农村文化建设。加快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完成1000个村卫生室建设,优先在农村扩大免费预防接种范围。完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标准由每人50元提高到100元,提高覆盖面和受益面。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探索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农村“五保家园”建设,实施乡镇敬老院“霞光计划”。各级财政要逐步增加农村低保补助资金,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制度、少生快富工程和特别扶助制度,加强农村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十七)不断提升扶贫开发水平。着力解决民族地区、革命老区的贫困问题。加大“雨露计划”工作力度,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努力实现成片脱贫。大力实施开发式扶贫、产业化扶贫,增加扶贫开发投入,逐步提高扶贫标准。加强贫困农民的转移培训。重视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积极实施高山易地扶贫,适当提高搬迁补助标准。启动国家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建设。2008年,重点解决贫困地区20万农村人口饮水问题,完成6000户高山移民,减少农村建卡贫困人口12万人。 

(十八)积极推进“千百工程”建设。加大财政性资金投入力度,集中投向农村生产生活、社会事业发展等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三建、四改、五提高”的要求,加快“千百工程”建设,引导推动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加强乡村路桥、人畜饮水、农田整治和房舍改造力度。探索农村客运线路公交化改造。合理布局农村集中居民点,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探索建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公益服务站。2008年,全市建设农村公路8000公里、乡村便道2500公里,完成1万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盲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20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1000个村文化活动室和农家书屋。 

六、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十九)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鼓励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村从事农业规模开发。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切实解决农村土地撂荒问题。探索宅基地流转机制,引导农民到农村新型社区集中建房;鼓励有条件的农民自愿放弃宅基地使用权进入城镇定居。在国家批准范围内积极探索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制度。 

(二十)促进农村人口有序转移。加快小城镇发展步伐,将小城镇作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战略平台。大力发展乡镇企业,依托县城加快工业园区建设,逐步完善城镇配套设施和功能。不断增强小城镇对农村产业的带动能力、转移就业支撑能力和人口迁移承载能力。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鼓励在工业园区和农民工聚居区建设农民工优惠租金住房。促进企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养老保险关系。推行农民工大病医疗和工伤保险制度。将生活陷入困境的农民工纳入社会救助。积极开展“农民工日”活动。鼓励有条件的农民退让承包土地,换取城市社会保障。 

(二十一)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全面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级财政要继续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申请承担国家的有关涉农项目。在财政、信贷、工商、建设、国土、税收等方面对合作经济组织给予优惠和扶持,探索建立合作经济组织风险基金。推进“两社两化”,培育壮大一批综合服务社和专业合作社。积极探索将村社集体经济组织改造为综合性、社区性新型合作经济组织。2008年,全市农民入合率达到26%,生猪、蔬菜、柑橘等主导产业农民入合率达到45%以上。 

七、加强和改善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 

(二十二)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市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发展农业生产、促进农民增收、保障农产品供给作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认真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在工作安排、财力分配和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建立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工作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稳步推进统筹城乡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整合农业农村工作力量,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机构的协调作用,强化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的职能。合理划分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职权,下放管理权限,扩大基层管理和调控空间,提高区县和乡镇统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能力。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二十三)积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整顿软弱涣散组织,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实行农村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制度。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要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引导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更好地发挥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加快农村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建立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机制。研究制定人才发展规划,加强农村基层人才队伍建设。注重从农村知识青年、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农民、农村致富带头人中培养选拔村级组织骨干力量。有计划地招募大中专毕业生到乡镇和村级组织任职。继续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选任乡镇领导干部。探索建立农村基层干部激励保障机制,逐步提高村干部待遇,健全落实相应社会保障制度。 

(二十四)努力维护农村的稳定和谐。探索提高农民的政治民主生活参与度,依法保障农民的政治权益。深入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农村干部依法办事能力和农民群众的守法意识。坚决制止利用宗教、宗族、家族势力干预基层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行为。强化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稳定和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给,加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强化支农项目管理,加强审计监督。推进乡镇派出所和农村警务建设,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改进农村信访和人民调解工作,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努力把农村社区建设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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