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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要素价格的特点、构成和影响因素(技术要素市场发展与价格问题研究之二)

2005-12-09 11:43 高技术产业司子站

摘要:在技术要素市场交易过程中,技术要素价格无疑是关键因素之一。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4条明确规定:技术价格(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由当事人约定。因此,明确技术要素价格的、特点、构成和影响因素,探讨技术要素定价的理论基础,研究如何确定技术要素价格,以使技术合同当事人在协商定价时有所依据,从而能够保证技术要素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

技术要素价格的特点、构成和影响因素

在技术要素市场交易过程中,技术要素价格无疑是关键因素之一。1999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324条明确规定:技术价格(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由当事人约定。因此,明确技术要素价格的、特点、构成和影响因素,探讨技术要素定价的理论基础,研究如何确定技术要素价格,以使技术合同当事人在协商定价时有所依据,从而能够保证技术要素市场交易的正常进行。

(一)  技术要素价格的特点

技术要素具有许多特殊性,如生产的非重复性、属于生产用商品、时效性、载体的非物质性、双重信息不对称性等等。技术要素的诸多特点决定了在技术要素市场交易过程中,技术要素价格具有一系列特殊性:

1、技术要素定价难。

普通商品可以用“成本+利润”的方法定价。由于产品大批生产,其成本可以进行精确的测算,利润受市场规律的支配和有关法规的制约,但也是可以计算的。技术要素商品的开发,是大量智力投入的结果,不同科研活动所采用的方法、条件不同,而且一旦成功就不必进行重复研究。因此技术要素商品的投入和产出之间很难形成正常的比例关系,成本和利润的估算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显然不能采用普通物质商品的定价办法。

2、经济效益是技术要素定价的重要因素。

作为商品的购买方,通常不是根据产品的成本和利润情况来判断是否购买,而是根据商品的使用价值与价格之比来决定是否购买。技术要素买方很少能弄清技术要素卖方的成本和利润空间,而主要关心的是购买技术要素后能够实现多少新增利润,即引进技术要素的经济效益。新增利润与技术要素购入价格之比越大,技术要素买方的购买欲望就越强。技术要素卖方也盯着这块“新增利润”,认为这是技术要素作用于买方生产和销售条件的结果,体现了技术要素的使用价值,就应该反馈到技术要素的价格上。一项技术可能产生的经济效益越高,技术要素卖方的开价也越高。

国际“许可证贸易经营者协会(LES)”(何时规定的?)规定过一种最普通的方法,即技术要素的卖方和买方共同分享使用该技术要素后取得的经济效益,作为技术要素计价的基础,这种方法已在国内外广泛使用。

3、技术要素的经济效益与其推广的深度和广度直接相关。

  一项技术转让之后,在不同的地区、行业产生不同的效益;由于实施方生产条件不同,以及经营管理水平不同,都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益;技术要素转让的次数越多,转让范围越宽,其宏观经济效益也越好。与此同时,经济效益又影响其价格的高低。

4、风险共担原则影响技术要素定价。  

在普通商品市场上,人们购买了一件合格的产品之后,几乎不承担什么风险。而技术要素商品交易中,技术要素买方则承担着较大风险,包括投资风险、技术风险和销售风险,因此,技术要素买方有理由要求技术要素卖方承担一部分风险。技术要素商品买卖双方依据承担风险的大小分享新增利润。技术要素买方承担的风险大,取得较大的利润份额;技术要素卖方承担的风险较小,取得较小份额。这种风险共担、利润分享的原则,必然会影响到技术要素的定价。

(二)技术要素价格的构成

1、技术开发的成本。

   包括材料费、设备费、科研人员工资、资料费、外协费、咨询费、培训费、差旅费、其它费用等。由于技术成果可以多次转让,上述费用不应由技术要素买方一家支付,而只支付其一部分。

由于技术发明中智力因素和创新思路起着重要的甚至决定性作用,这些作用又难以测量和定价,因此无法包括在上述费用中。

技术开发可能遇到多次失败,有些成功的技术转让不出去也照样得不到回报。技术开发单位为维持正常的运作,必须把上述成本也摊入转让费之中。

技术开发单位很难把某种技术的开发成本逐一记录得很详细,计算的很清楚。当多项技术同时开发时,也很难准确地把费用摊派到某一项技术上。连自己都说不清楚的事,要求技术买方理解和信服就更难了。技术要素卖方通常有夸大和强调开发成本的倾向,而技术要素买方又不承认它们是合理的成本,至少不接受卖方的估价值。因此,技术开发的成本的内涵和数额在技术要素价格谈判中是一个模糊问题。

2、技术转让成本。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技术要素卖方为转让技术而发生的费用。包括技术资料费(设计资料、图纸、说明书、维修手册等)、技术交易费(广告、差旅、公证、场租等)和其它费用。相比之下,技术转让成本比较容易确定,也比较容易被技术要素买方接受。这部分费用在技术要素商品价格中占10%左右。

3、技术服务费。

技术要素商品是一种系统的知识,其交易不仅是商品交换过程,而且是一个传播、学习和掌握的过程,因此也是技术要素商品买卖双方长期合作的过程。技术要素卖方在技术的实施和运用过程中还要付出辛勤的劳动,派人到现场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人员、开拓市场,甚至承担“交钥匙”责任,拿出合格产品,交付成套的正常运转的生产线。这种技术服务和工程实施劳务的费用,大约占技术要素价格的1/4左右。

4、机会成本。

因技术转让使技术要素卖方的产品可能失去了某地区全部或部分销售机会,从而可能给卖方造成损失。技术要素卖方要求在转让费里给予一定的补偿,这就是机会成本。机会成本很难准确估算。有的卖方很看重机会成本,甚至在自己的产品上市初期,只卖产品而不转让技术,待产品销售收回开发成本或赚得高额利润后才对外转让技术。在这种情况下,技术要素价格中机会成本的比重比较高。但是如果卖方是纯技术转让,自己没有产品,而且也不打算生产这种产品,那么卖方的机会成本为零,不会影响转让价格。

5、新增利润的分成。

一项新技术的实施会给技术要素买方带来新增利润,新增利润可表现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质量或性能,提高销售价值;增加销售量等3种方式。新增利润可以依据生产规模、合同期限和单位产品利润变化计算出来。

(三)影响技术要素价格的主要因素

影响技术要素价格的因素很多,除了上述直接构成价格的因素(即开发成本、机会成本、转让和服务费用、新增利润分成等)以外,还有下列几项:

1、风险。风险来自于两个方面: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实施任何一项技术,无论该项技术有多成熟,都可能因意外事故而失败,这就是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既和技术本身有关,也和技术实施有关。一般而言,技术实施者经验越丰富、技术力量越雄厚,实施技术的风险就越小。市场风险包括两个方面:一是采用新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销不出去,二是产品不能按预期的价格销售出去。任何理性的经济人都是厌恶风险的,存在风险就必须有相应的报酬,这种报酬只能从利润中扣除。在竞争机制的作用下,通过竞价,可以使技术成果被技术力量雄厚、抗风险能力强的企业优先采用。

2、实施技术的投资阀值。一般而言,实施一项技术会有一个最低的投资要求,这个最低的投资要求就叫投资阀值。投资阀值越小,投资风险相对较小,也比较容易筹集到所需资本,从而技术的需求者就会较多,这样技术要素的供方就可以争取到较高的卖价。对于不同的企业,投资阀值并不完全相同,特别是对于已有工艺的改造技术,老企业的投资阀值就明显低于投资新建一个实施该项技术的企业。在完善的价格机制的作用下,如果信息充分,这类技术就较易被老企业所采用。

3、实施技术所需的技术力量。实施任何一项技术,都需要一定的技术力量作保证,如果技术的需求方技术力量薄弱,交易成本将增大,实施技术的风险就会较大,甚至存在不可能性。不同的技术,对必需技术力量的要求各不相同。对于任何一个企业,它的技术力量在短期内是无法改变的,因而只能实施其能力范围内的技术。可见,实施一项技术所需的技术力量越少,能够实施该项技术的企业就越多,从而技术供给方就会在技术要素商品交易中处于一个有利的谈判地位,可能获得的价格也会较高。

4、技术的生命周期。技术的生命周期,即技术寿命的长短,是技术要素买方测算新增利润的重要依据,也是影响技术要素价格的重要因素。不同类型的技术,更新速度(即生命周期)差别很大。例如,微电子和计算机技术,发展快,寿命短,即生命周期短;某些基础原料工业技术,例如大型合成氨、金属冶炼、水泥生产等技术,技术寿命较长。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国家为主生产的非热点产品技术,如自行车生产技术,技术周期较长。技术寿命长的,技术要素卖方可多次转让,摊销开发成本,降低转让的价格,而且技术要素买方可以较长时间利用该项技术,获得较高的经济效益,也愿意以较高的代价购买。寿命较短的技术,常常令人望之兴叹,不敢购买。只有在技术要素买方消化能力、经济实力、销售能力均较强,在看准市场需求的前提下才肯购买,从而其价格受到寿命的影响。

5、技术转让次数。技术要素买方往往非常关心技术是否已经转让和转让的次数。每一次转让都意味着产品市场的缩小和竞争对手的增加,当然也说明了技术要素卖方开发费用的回收情况。因此,通常情况下技术要素的价格与技术转让次数成反比,即转让次数越多,技术的价格越低。

技术转让次数较多,对于技术买方并不完全是坏事。转让次数多,说明市场对产品的需求看好,也说明技术比较成熟,投资的风险较小;在经过若干次转让之后,技术要素卖方也愿意降低转让费。在这种情况,只要存在着市场机会,技术要素买方不应轻易放弃选择该技术的机会,而且应当理直气壮地压低价格。

6、技术的法律状态。所谓法律状态,是指一项技术是否申请了专利,能不能受到专利法的保护。通常同一项技术处于不同的法律状态,其价格也不同。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专利技术要素的价格,要高于同类的专有技术。但是这只是技术要素卖方的开价而已。作为技术要素买方,对于公有技术(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应一视同仁。

7、技术需求者的偏好程度。技术需求者的偏好来自于多方面,主要有:a、赢利前景;b、企业家对该技术的熟悉程度;c、企业家自身素质;d、企业经营状况;e、企业自身能力。这些因素共同作用决定了技术需求者的偏好程度,从而使技术供给方在交易中处于一个相对有利的位置。在实际情形中,超额利润还受到经营管理水平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单独分离某一技术带来的超额利润还缺乏精确性,在具体操作上也容易引起交易双方的争议。

8、技术的垄断程度。国际范围内技术要素市场发展不完善,主要是由于各大公司技术垄断造成的。在我国当前经济环境中,绝大多数技术要素属于买方市场。技术要素买方可在多种同类技术和多家技术转让者之间进行选择,技术要素的价格对技术要素买方有利。但是当某项技术垄断程度较高,甚至是独家占有,又缺少同类替代技术时,就形成了局部的卖方市场,价格奇高,不利于技术要素买方。

9、转让方式。对于普通商品,通常是使用权和所有权的一次性买断,除售后服务之外,买卖双方彼此再无责任。而技术要素交易则复杂很多,多数是使用权的转让,即使用许可。这种许可又因对技术要素的使用范围、时间、程度而有很大区别,技术要素价格也相应有很大差异。

10、支付方式。技术转让费用支付常常贯穿转让的全过程。技术要素卖方期望支付的重心前移,早日拿到回报,减少自己的责任和风险;技术要素买方则期望支付重心后移,让技术要素卖方承担更多的责任和风险。各种不同的支付方式当然也对价格的高低有直接影响:一次付清全款的,支付的总价款最低;分期付清的总价款稍高;入门费加提成支付方式,支付的总价款居中;纯提成方式,支付的总价款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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