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出台
摘要: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决定》把环境保护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始了把科学发展观应用到环境工作的第一步。《决定》提出了“四个是”“五个有利于”,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资料建设中)
2005年12月3日《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出台,《决定》把环境保护重要性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开始了把科学发展观应用到环境工作的第一步。《决定》提出了“四个是”、“五个有利于”,把环境保护摆上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决定》指出,加强环境保护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是坚持执政为民、提高执政能力的实际行动,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加强环境保护,有利于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实现更快更好地发展;有利于带动环保和相关产业发展,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增加就业;有利于提高全社会的环境意识和道德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生活质量和延长人均寿命;有利于维护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为子孙后代留下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空间。科学发展观提出和《决定》出台以后,用科学发展观看待处理环境问题成为中国环境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国掀起了坚持科学发展观,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热潮。全国各地区、单位尤其是环保企业和与环境相关的单位广泛深人地学习科学发展观,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思想深入贯彻到环境工作中去。从此,“科学发展观”、“绿色 GDP”、“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省、生态市和生态示范区建设”、“和谐社会”、“环境友好社会”等主题日益成为学术界、政府、企业等社会组织和单位学习讨论的热门话题,科学发展观逐步深入人心,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中,也成为一个非常重要而紧迫的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