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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种改革 两种结果

2005-02-15 10:23 求是

摘要:1992年,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的精神,正式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则在发生剧变后,相继实行了以“休克疗法”为特征的私有化市场经济改革。现在,时间过去了十几年,对比一下两种不同的改革导致的不同结果,应当说是很有启发的,它有助于坚定我们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1992年,党的十四大根据邓小平同志南方谈话的精神,正式提出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原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则在发生剧变后,相继实行了以“休克疗法”为特征的私有化市场经济改革。现在,时间过去了十几年,对比一下两种不同的改革导致的不同结果,应当说是很有启发的,它有助于坚定我们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下推进改革的信心和决心。

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根据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积极推进体制创新,努力消除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经过10多年努力,在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前,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的领导下,正满怀信心地朝着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更具活力、更加开放的经济体系的目标阔步前进。改革的不断深化,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我国的社会生产力,整个社会充满生机和活力,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很大进步,综合国力显著提高,国内生产总值跃升到世界第六、发展中国家第一,总体达到小康水平,人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过去被认为社会主义无法解决的“短缺经济”也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而消除了,我国市场商品不仅供应充足,而且质量不断提高。这些伟大成就,是有目共睹、举世公认的。

在同一个时期内,原苏联东欧一些国家的改革却呈现出完全不同的情景。这些国家经济转轨以来,几乎无一例外地不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而且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生产持续下降,失业急剧上升,通货膨胀恶性发展,大多数居民生活大幅度下降。美籍波兰学者卡·波兹南斯基在其所著的《全球化的负面影响——东欧国家的民族资本被剥夺》一书中,对原苏联东欧一些国家的经济转轨进行分析后指出,他们改革的结果同当年这些国家的“改革家”和西方的预言大相径庭,存在着极其巨大和十分明显的反差。作者提出了这样的对比:在震惊世界的20世纪30年代的大危机中,当时德、美两国损失最严重,GNP损失了25%,但经过5年都彻底恢复了过来;而原苏联东欧一些国家转轨以来,遭受打击最轻的匈牙利和波兰,GDP损失率也达到了20%左右,而保加利亚、罗马尼亚的损失几乎是40%,俄罗斯、乌克兰更分别达到50%、60%,其经济损失都远远超过了当年的美国和德国,并且10年过去了,到2001年该地区依旧未能恢复到1989—1990年的生产水平。

为什么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能够取得原苏联东欧一些国家望尘莫及的效果呢?对于中国和这些国家改革的不同特点问题,人们常常用“激进”还是“渐进”来区分,似乎二者的区别只是一个改革的方法和步骤问题。其实,简单地用激进改革和渐进改革来区分原苏联东欧国家同中国的改革不仅是远远不够的,而且是十分肤浅的。二者的区别本质上是对改革的性质和目的有不同的理解,是指导改革的理论基础的不同。

对原苏联东欧一些国家来说,他们认为需要改革的不仅是社会主义的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更是要改掉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是对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根本否定。改革的出发点不是因为原有的社会主义模式存在问题,而是认为社会主义制度本身是注定没有效率、没有前途的。因此,他们改革的目的自然不是为了完善社会主义制度,而是为了用被他们看作富有效率的资本主义取代没有效率的社会主义。因此,指导他们的理论基础是西方经济学,特别是成为当代西方主流经济学的新自由主义。所以,他们走的是一条私有化之路,否定国家作用的自由化之路,允许外国大规模廉价收购国有资产、听任外国资本控制本国经济命脉之路。

对中国来说,我们始终肯定我们建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一个具有优越性的制度,问题是需要通过改革使它固有的优越性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因此需要改革的是束缚生产力发展的旧的僵化的经济体制,是对原有体制的根本改革,而不是改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改革的出发点是,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还有一个解放生产力的问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因此,改革的性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显然,在中国,指导改革的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正是因为指导改革的理论基础不同,改革的性质和方向不同,结果才有了根本的不同。对比一下原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和中国的改革,有许多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我觉得,下面几个问题特别值得重视。

第一,是否只有实行私有化才能提高经济效率?

原苏联东欧国家的“改革家”可以说无一例外地都以实现私有化为改革目标,其理由是只有私有化才能真正提高经济效率。这种思潮在我国也有一定的市场,特别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方面,把明晰产权等同于搞私有化的思潮不能低估。实践中出现的“国退民进”、“靓女先嫁”、对国有企业的“低估贱卖”、“一卖了之”之类的观点和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

所谓私有制会比公有制更有效率,其基本依据无非是说只有生产资料成为私人财产时,才会有人去关心它的正确运用与增值;财产利益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唯一或最重要的因素;公有制使产权不明确,“人人都有,人人都不拥有”,生产资料成为无主的财产,人们都想从中捞取好处而谁也不关心它的使用和增值,因此注定是没有效率的。

只有私有制才能提高经济效率这个论点如果能够成立的话,应当说只有个体小私有制才是最能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因为只有在这种所有制下生产资料才真正成为所有者的私人财产。但历史的事实恰恰是个体小私有制被资本主义私有制所摧毁,成为资本主义的经济附庸。生产越是社会化,生产资料越不能为单独的个体所有和私人所有,这是经济史上确凿不争的事实。资本主义私有制从单人业主制发展到股份公司制,从私人资本发展到形式上的社会资本,都证明了这一点。

至于决定人们从事经济活动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因素,并不只有一个财产利益和约束,而是还有其他的经济和非经济的利益和约束。从历史上看,私有制下丧失生产资料的劳动者是靠棍棒纪律或饥饿纪律来促使其劳动的,而从来不是因为他们有财产利益的约束。即使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在其发展过程中它的实现形式也越来越摆脱古典的单个资本家所有的形式,从单人业主制发展到股份公司、垄断组织和国家垄断乃至国际垄断,垄断组织的家族色彩也越来越淡化。作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典型形态,早已不是单人业主所有制,而是现代股份公司制度。在现代企业制度里,组织实际经济运行的企业领导人,常常不是企业的所有者,而是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人员。他们并不是因为企业是自己的私有财产才去关心生产资料的正确运用和增值,关心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是有其他的经济和非经济的动机。这表明,财产利益和约束至多只是经济活动的动力之一,而不是唯一的动力。财产利益即使作为经济动力之一,它的适用性也十分有限,而其他的经济和非经济的动机在经济动力中的地位和作用则在明显提高。这方面经济动力的充分发挥,不是决定于是否实行私有化。公有制企业同样可以通过改革获得充分的经济动力。所以,提高社会主义经济的效率,可以也应当从总结实践经验中去探索能够发挥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公有制的实现形式,而不是向后看,回到早已为中国历史发展所摒弃的私有制去。

进一步说,认为只有私有制才能提高经济效率的观点,强调的是私有财产或资本是决定财富增长唯一的至少是最重要的因素。但是,这同创造社会财富源泉的理论和实践并不相符。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发现影响社会生产力发展和社会财富增长的因素在不断增加,相应的认识也从传统的生产三要素论发展到深入研究提高土地、资本、劳动等生产要素效率相联系的方面,相继提出了组织、创新、技术进步、人力资本、知识资本等对生产效率提高和社会财富增长的重要作用。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产生并流行开来的经济增长因素分析方法,早已否定了传统的资本积累对经济增长起最重要最关键作用的观念。“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出,是对强调资本单一因素作用的挑战,而索洛、丹尼森等对美国、西欧等国20世纪以来经济增长来源的统计分析,更是证明了技术进步的贡献远远超过了资本的贡献。这表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物质资本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在降低,经济效率的提高更主要是靠技术、组织、人力资源等方面的革命和创新。因此,仅仅把生产效率的提高归结为资本这一个因素,完全忽视和否定其他因素的作用的观点,显然是不符合实际的。它在理论上不能成立,在实践上既不符合企业制度变迁的规律,也不符合西方现代企业制度的最新发展趋势。这种观点不仅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看是不正确的,而且即使从西方经济学的观点看,显然也是片面的,是落后于时代发展的陈腐观念。

既然财产利益和约束不是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唯一动力,资本不是创造财富、发展生产力的唯一因素,那么,只有私有化才能提高经济效率,资本是唯一的效率基础,公有制注定没有效率之类的观点,也就成了无稽之谈。

还应当指出,私有化的支持者谈到经济效率时,讲的只是企业的微观经济效率,而不涉及宏观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问题。然而在谈到经济效率时,离不开宏观经济环境,不能不考虑宏观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问题。马克思当年所以否定自发的市场经济,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看到它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整个社会无政府状态的严重恶果,使社会劳动和生产资料不能得到合理的安排和充分有效的利用,并带来严重的经济震荡和危机,因此提出在消除了商品经济以后,用有计划的组织代替自发的市场经济的问题。邓小平同志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思想时,强调要利用市场和计划两种方法,目的在于既要发挥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又要发挥社会主义在集中力量办大事方面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提高经济效率。离开宏观经济状况只讲微观经济效率,显然是不全面的。

第二,怎样看待改革进程中国家和市场的关系?

原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对市场经济改革的理解是,经济转型是一个从国家过渡到市场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国家的作用将被边缘化,而市场的作用则得到扩展。他们迷信市场,否定国家作用。与此同时,大规模的私有化,又使得政府两手空空,失去了培育市场、调控经济的能力。当国家面对生产下降、失业人数急剧增加的问题时,根本就没有力量控制这种局面的发展。

而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在处理国家和市场的关系时,认为二者不是截然对立的。国家和市场的关系不是一种互为替代的关系,而是一种互补关系,两种机制相互依存、缺一不可。我们实行市场经济改革,十分重视处理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同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关系,全面地把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同加强和改善国家宏观调控正确地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

党的十四大在确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目标时明确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因此从根本上说,市场机制和宏观调控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所以要强调二者的结合,因为没有市场机制就不成其为市场经济。但要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同样离不开国家的宏观调控。原因是市场经济本身存在一系列“市场失灵”和“市场失效”的问题。例如,市场解决不了企业根据自身利益决定的行为对他人或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即外部性问题;解决不了囿于企业利益很难有效提供无利可图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以满足社会需要的问题;解决不了由于竞争必然产生的垄断破坏市场机制、影响效率提高和阻碍资源优化配置的问题;解决不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问题,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优胜劣汰很容易导致两极分化;解决不了市场机制在实现总需求与总供给的平衡方面无能为力的问题,如此等等。因此,要使市场经济的积极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在强调市场作用的同时,必须重视国家的宏观调控,同时从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提高经济效率,实现经济持续协调快速的发展。

正确处理国家和市场的关系,就是要在改革的进程中同时对市场和国家职能进行改革。一方面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又要保持国家对经济适时适度的宏观调控,并对国家调控经济的方式进行改革。为了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明显地发挥基础性作用,必须培育和发展市场主体和市场体系,为此我国在所有制结构方面逐步确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不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迅速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使市场主体得以建立并不断得到加强和发展;积极推进市场体系的建设,大力发展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信息等各类生产要素市场,使商品和要素价格主要由市场决定,显著提高经济市场化的程度。与此同时,全面推进宏观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基本上实现了从计划指令向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的转变,从直接调控向间接调控的转变,综合运用税收、利率、价格和投资政策等调节经济运行。

实践证明,只有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适时适度地进行宏观调控,才能使国民经济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健康运行。

第三,怎样看待经济全球化?

无论我国还是原苏联东欧国家的改革,都是在经济全球化不断发展的条件下进行的,因此在改革进程中有一个怎样认识和对待经济全球化的问题。

原苏联东欧一些国家以西方新自由主义为指导,强调市场经济的改革意味着要无条件融入经济全球化,走全球一体化之路。在他们看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意味着使民族国家的边界消失,使资本的国籍失去意义,因为资本已经分散化、匿名化,一个国家有没有民族资本,国家的经济主权是不是掌握在外国人手里已经变得无足轻重。他们还把全球化看成为均贫富、齐发展的力量,认为只要将各国的民族经济向世界开放,就能得到发达经济体中运行的最佳经济机制和政治机制,从而使财富在世界发达和不发达的两部分中间得以平均。所以他们允许外国资本大规模廉价收购国有资产,听任外国资本控制本国经济命脉,认为这样可以大量引进资金,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率和国家的经济实力。但是结果与愿望适得其反,正如卡·波兹南斯基所说,这是另一种版本的“走向奴役之路”。

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有利于促进资本、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给世界各国各地区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经济全球化的条件下实行改革,要求建立开放型的经济,全面实行对外开放。党的十四大以来,我国坚定不移地实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基本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格局。但应当看到,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并不意味着使民族国家的边界消失,使资本的国籍失去意义,更不是一个国家有没有民族资本、国家的经济主权是不是掌握在国外垄断资本手里无足轻重。在国际经济旧秩序没有根本改变的情况下,经济全球化是在西方发达国家主导下实现和发展的,广大发展中国家总体上处于不利的地位,经济主权和经济安全也受到挑战和威胁。经济全球化具有两重性,它在提供机遇的同时,也增大了各国经济运行的风险。如果让拥有世界实力的外国资本掌握国家的经济命脉,不仅不能提高本国的经济实力,还将葬送民族经济的发展前途。

因此,我们一方面要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以更加积极的姿态走向世界,坚持使“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与竞争,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另一方面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始终注意维护国家的主权和经济社会安全,注意防范和化解国际风险的冲击,始终保持国家对关键行业、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在我们这样的社会主义大国搞现代化建设,必须处理好扩大对外开放和坚持自力更生的关系,把立足点放在依靠自己力量的基础上。同时我国积极主张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积极促进经济全球化朝着有利于实现共同繁荣的方向发展,趋利避害,使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都从中受益。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中国和原苏联东欧国家10多年改革的实践,给我们的一个重要启示是,原苏联东欧一些国家在西方新自由主义指导下的改革实践,宣告了新自由主义鼓吹的只有私有化才能提高经济效率神话的破产;而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取得了世界瞩目的成就,证明了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正确性。两种不同理论基础、不同指导思想、不同性质的改革,结果迥然不同,是非曲直,应当是十分清楚的。

(作者:北京大学原校长、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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