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农民土地权益的几个问题
摘要:宪法规定, 农村耕地和牧场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然而, 在理论上有关农村土地, 有两种模糊的认识: 一是一些学者认为, 土地的最终权力应当在国家手中; 二是经济发展应当由政府主导, 农村土地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赖以发展的重要资源, 国家应当拥有土地的发展权。实际上, 解放以来,由于强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为城市国有土地, 农民从补偿、安置等方面, 都没有谈判(讨价还价) 的权力, 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和收益权力、有关土地的发展权实际掌握在政府手中。
摘要:宪法规定, 农村耕地和牧场属于农村农民集体所有。然而, 在理论上有关农村土地, 有两种模糊的认识: 一是一些学者认为, 土地的最终权力应当在国家手中; 二是经济发展应当由政府主导, 农村土地是城市化和工业化赖以发展的重要资源, 国家应当拥有土地的发展权。实际上, 解放以来,由于强制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为城市国有土地, 农民从补偿、安置等方面, 都没有谈判(讨价还价) 的权力, 农村集体土地的处置和收益权力、有关土地的发展权实际掌握在政府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