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水平 广覆盖 多层次——对建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保障制度的认识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基本方针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在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确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于城镇各类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染道、保障力式多层次、社会.责任与个人责任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摘要: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必须坚持“低水平、广覆盖、多层次”的基本方针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根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在改革实践的基础上,确定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适用于城镇各类和个体劳动者、资金来源多染道、保障力式多层次、社会.责任与个人责任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