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
摘要:2003年,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小组不属于中央部门序列,组长由中央政法委书记兼任,各司法部门是成员单位。小组没有常设工作机构,只在中央政法委设立一个办公室,人员也从各部门抽调。
2003年,中央决定成立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司法体制改革工作。小组不属于中央部门序列,在中央直接领导下,由中央政法委员会、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政法各部门、国务院法制办及中央编制办的负责人组成。组长由中央政法委书记兼任,各司法部门是成员单位。小组没有常设工作机构,只在中央政法委设立一个办公室,人员也从各部门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