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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一民谈荣毅仁创办东方租赁

2013-11-22 19:38 中国租赁网

摘要:日前,曾担任中信公司常务董事、中信实业银行董事、中国金融学会名誉副会长等职务的租赁业资深专家闵一民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采访,就东方租赁成立的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日前,曾担任中信公司常务董事、中信实业银行董事、中国金融学会名誉副会长等职务的租赁业资深专家闵一民接受了《第一财经日报》的采访,就东方租赁成立的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闵一民说,谈到融资租赁就不能不谈到荣毅仁。荣毅仁62岁创办中信公司,成立后他说要办三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引进融资租赁,另两件是在国际市场发债、成立国际经济咨询公司。但很多人的思想还没有解放,很多认识有分歧,由于荣毅仁力排众议,融资租赁终于起步。

中信公司刚成立的时候就做了两个大买卖,一个是通过租赁方式给北京汽车出租公司引进了200辆汽车,第二是通过杠杆租赁方式给民航公司引进一架波音747客机。当时我们没有出资,只是当中介人,拿到第一笔中介费,而且影响很大,得到航空界的好评。

后来,日本欧力士株式会社老板田恒雄来中信访问。虽然刚刚改革开放,计划经济还没有完全改过来,但是毕竟方向已经转了。双方决定合资成立东方租赁,日方占50%股份,北京机电设备公司占35%的股份,中信公司只占15%,当时的资本总额是300万美元。后来,又调整了股本比例。

东方租赁经营上以中信公司为主,董事会由出资三方组成。我担任董事长,日方负责人宫内义彦任副董事长,日方派遣神田隆文担任总经理。荣毅仁对我们几个中方人员说,融资租赁是新事物,要认真学,从做中学,在学中做。

闵一民讲,荣毅仁不仅倡导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还从国家经济发展的宏观角度提出发展中国融资租赁事业的基本思想。一共有四点:一是扩大改革开放,更好地借鉴和应用国外先进方式和经验,积极发展中国现代化建设;二是引进外资,引进现金技术设备,促进企业技术改造;三是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四是逐步完善国家租赁立法,不断提高租赁业本身的经营管理水平。

闵一民告诉记者,东方租赁开办的第一年,做成了8笔生意,营业额达到400万美元;第二年1000万美元;第三、第四年大迈进,分别是1.2亿美元和1.6亿美元。

东方租赁成立后,很多租赁公司纷纷成立。中信公司另外还发起成立了内资的中国租赁有限公司,是国内几家公司出资成立的,中信公司实际上负责经营管理。

到1984年、1985年,租赁业起飞,已经显露出问题但重视不够——资本额与营业额的比例失调,风险很大。1985年、1986年欠租问题开始突出。当时还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很多承租户特别是国有企业,是计划经济体制下“养”大的,都向国家要钱,没有通过自己的经营来发展自有资金的观念。

闵老说,我们认识到,融资租赁牵扯到合同交易、合同规范、税务管理、会计原则、监管体制等很多内容,我们发展这么快,要力争解决这些问题,但稍迟了;资金周转不灵,融资资金链失调,但因为国家出面担保,仍在困难之中继续维持下去。到1988年、1989年,问题更加凸显,主要是地方政府担保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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