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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金十条”再出新举 银监会要求持续改进进城务工人员金融服务着力破解贷款“两头难”

2013-10-17 15:47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摘要: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大对“三农”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银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改进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着力破解贷款“两头难”问题。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精神,切实加大对“三农”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调结构、惠民生、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银监会近日印发《关于改进农民工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总结经验,持续改进城镇化过程中进城务工人员金融服务,提高金融服务的匹配度和适应性,着力破解贷款“两头难”问题。

《通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支农服务“三大工程”,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金融服务信用档案,建立健全与村委会、小区服务中心和用工单位的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力争实现进城务工人员信用档案建档全覆盖。要充分利用个人品行、收入能力和资信状况等各类“软信息”,推广实施社会公开授信评议,动态调整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通知》要求,把信贷支持进城务工人员就业创业作为重点,立足其贷款需求多样化的趋势,创新符合实际需求的服务产品。开辟贷款“绿色通道”,开办进城务工人员就业、消费、返乡创业和困难救助等贷款新品种,全面覆盖生产生活需要。灵活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提供存款、贷款、汇兑、转账、信用卡、理财、信息咨询等综合金融服务,让进城务工人员同等享受现代金融发展成果。

《通知》强调,要推广贴近进城务工人员的金融服务方式,着力破解贷款“两头难”问题。鼓励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推广“金融服务中心”做法,设立区域外服务点,为进城务工人员就近提供服务和贷款协助。引导务工地金融机构开办金融服务专柜,安排部分信贷资金,开办由用工单位担保的小额贷款,解决因生活急需而暂时无法兑付工资所造成的困难,协力解决贷款难问题。主动选择与信誉度高的劳务中介机构开展业务合作,采取批量化方式集中办理劳务贷款。探索针对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接受培训进城务工人员的贷款管理方法,提供更多培训教育机会,促进农村就业。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开展“阳光信贷”,进一步简化进城务工人员贷款手续,缩短审批时间,合理确定期限。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对一些资金需求量大、建设周期较长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和农业优势产业给予支持,吸引更多返乡的进城务工人员投身当地生产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大多数农村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现代化支付结算网络,促进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现代化支付手段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加强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金融知识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金融意识和运用现代金融工具、产品的能力。开展金融普法宣传,帮助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家属增强金融安全意识,远离非法集资,切实维护金融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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