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摘要: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你委《关于申请审批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琼先行管发〔2013〕10号)收悉。
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审批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琼先行管发〔2013〕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2-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强化规划整体控制作用。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是山海河湖交错、生物多样性富聚的滨海旅游资源集聚区和自然生态敏感区,又是以旅游文化产业为龙头、现代服务业为支撑的示范区。要严格依据《规划》,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保护与开发并举,正确处理旅游开发、城乡建设与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优化土地利用空间格局,提升区域土地利用整体功能和综合效益,重点保障基础设施、重大文化旅游设施项目和安置区项目等建设用地,保障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促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又好又快持续发展。
三、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制度,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建设占用耕地要做到先补后占,并做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至2020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33公顷,其中基本农田不低于289公顷(《规划》实际划定332公顷)。
四、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依据《规划》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合理调控建设用地规模和开发时序,切实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效益。至2020年,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1499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不突破691公顷。
五、《规划》事关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先行试验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应纳入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统一管理。海南国际旅游岛先行试验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规划》实施工作,主要负责人对《规划》执行情况总负责,要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要严格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城乡建设、旅游开发等各项土地开发利用活动,必须符合《规划》。编制各类专项规划,应当与《规划》协调衔接。严禁擅自修改《规划》。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