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理与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模式
摘要: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探索建立外商投资 "准入前国民待遇 "和 "负面清单 "管理模式是这次上海自贸区建设的亮点和难点。从 "法无禁止即可为 "的法理出发,结合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模式,分析上海自贸区外资准入 "负面清单 "的解释法理。 "负面清单 "实际上是原则的例外,体现的是 "法无禁止即可为 "的法律理念。在分析上海自贸区的 "负面清单 "时,有必要参考中美双边投资协定 "负面清单 "谈判模式。 "法无禁止即可为 "法理思想如果在上海自贸区 "负面清单 "法治实践中得以贯彻,并通过 "可推广、可复制 ",定会促进我国进一步的法治改革。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探索建立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是这次上海自贸区建设的亮点和难点。从"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理出发,结合中美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模式,分析上海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解释法理。"负面清单"实际上是原则的例外,体现的是"法无禁止即可为"的法律理念。在分析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时,有必要参考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负面清单"谈判模式。"法无禁止即可为"法理思想如果在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法治实践中得以贯彻,并通过"可推广、可复制",定会促进我国进一步的法治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