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企改革35年进程看未来路线抉择
摘要:从深陷计划经济僵化泥潭,到几乎遭遇全面亏损;从三年攻坚脱困,再到深化改革做大做强,35年来,国有企业一直行进在渐进式改革的道路上。如今,新一轮改革箭在弦上,如何看待国有企业的改革史,国企改革有何成就,又存在哪些问题?《国企》杂志邀请两位著名学者回顾过往的改革历程,反思其中的经验与教训,并为未来改革方向提供参考。
采访嘉宾|中央党校经济学部教授谢鲁江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刘瑞
《国企》:中国改革开放35年来,作为国民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改革经历了三个阶段。每一阶段取得了哪些成绩?存在哪些问题?
谢鲁江:第一阶段的成就,一是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国有企业的积极性,二是给计划经济体制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为接下来的改革做了铺垫。
这个阶段也出现了很多的问题,而正是这些问题恰恰成为推进改革深化的动力。比如说一个问题是,提出承包制后,很多企业开始忽视对于国有资产的保护,为了获得更多利益企业就拼资产、拼设备,只重视眼前利益,不重视企业后续发展。结果就是导致了国有资产管理者缺位的问题,即当国有企业发展的时候,谁来保护国有资产的问题。第二个问题是出现了国民经济的超分配。一方面是国有企业留利了之后,把利润更多地在企业内部进行分配,人们收入增长过快造成了社会消费基金的膨胀,但在我们生产力并没有很大提高的情况下,社会有效物资供给跟不上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就给社会带来了极大通货膨胀压力。另一方面是国有企业并没有真正从根本上搞活,根本的权力还是掌握在政府手中。生产要素、劳动力市场、原材料、能源等生产要素都没有有效的市场流动,因而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发展甚至是生存都变得难以为继。为此,国有企业第二阶段的改革展开。
第二个阶段最大的成绩是以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模式推行的股份制公司制的改制。国有经济改制对整个中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国有企业改制形成倒逼机制促进了我们国家的经济体制改革。因为国有企业改制就要求政府职能也随之转变,围绕着政企分开,国务院管理机构和部委设置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政府开始强调从直接抓微观主体转向宏观调控为主。总体上来说,国有企业改革在自身制度上实现了根本性的突破,对于我国经济体制转轨也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在段微观上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宏观上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的基本框架。
这阶段国有企业改革的成绩突出表现为所有制的改革、所有制形式的改革和所有制关系的大幅度调整。具体体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并存的所有制经济制度;第二,积极探索了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第三,重新对国有经济的战略定位、结构进行了认识和调整,即强调国有经济不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做,而是要起到对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以及国民经济的命脉的绝对控制作用;第四,明确了国有资产出资人的地位,初步建立起了国有资产经营、监督、管理的管理体制。
《国企》:这些年国有企业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存在着哪些亟待改善的隐患?
谢鲁江:尽管国有企业的市场化进程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还是存在着一些问题,国有企业的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流于形式。所以,邵宁主任也提出国有企业“要做干干净净的上市公司”。这个干净指的不仅是账面干净、形式完整,而且指的是企业整个经营行为。制度的根本目的和功能是规范行为,让企业的行为能够符合市场竞争的要求,并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获得成功,取得成就。因此,市场化改革的深化和细化最主要的还是真正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管理和运营企业,而不是让这些要求流于法律条文、流于组织形式。
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环境下资源是流动的,而资源流动来源于资产流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都体现在资产的优化配置上。因而可以说,现在国有资产在市场进入和退出的配置状况没有达到我们预期,国有资产并没有成为市场要素流动起来,也没有有效推动我国的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的升级。
《国企》:国有企业在改革过程中是否有需要进一步解决的体制、机制、结构和历史遗留问题,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谢鲁江:在我看来,国有企业最需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国有资产管理和经营的问题。虽然我们从法律层面上大体建立了一个制度框架,但实际效果与改革初期我们对其期望并不吻合,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要求也有差距。二是国有企业如何做强做优的问题。同时,还要处理好国有企业和其他经济成分的关系。因为现在能代表国家经济实力的还是国有企业,如果国有企业遭受到严重打击而影响发展了,中国的国力也会受到直接的冲击。虽然现阶段民营企业在我国发展的很快,但更多的是集中在投资少见效快的行业。民营企业要在一些重要行业重点领域发挥中流砥柱的作用,仍需要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这样的背景下,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就不仅是其作为市场主体的个体行为,更意味着我们国家的经济在做大做强做优。
《国企》:中国国企群体性崛起,表明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成功。但一直有人认为,国有经济不能与市场经济相融,从而呼吁国企应当逐渐消失,请问您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刘瑞:国有企业30多年改革与发展的实践经历表明是成功的,这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奇迹的秘密之一。目前经济理论却没有很好地总结这套实践经验,这是中国经济理论工作者应该感到内心有愧的。在改革开放之初,曾经多数人认为市场经济只能与私有经济兼容,中国30多年的实践表明这些说法都是值得质疑的。
首先,竞争是市场经济繁荣的关键,与产权的性质其实无关。只要国有企业产权清晰、经营责任到位,一样可以参与竞争并承担后果,而且产权的多样化更加有利于竞争的展开。
其次,政府监管市场的裁判员身份可以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身份隔离开来。私有企业的委托代理制度为这种隔离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经验。现代私有企业制度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环境,采取股东大会代表投资人利益,董事会委托管理层管理企业的治理模式。这对我们的启示是:只要国有企业的出资人与市场游戏规则的制定者和裁判员隔离开来,一样可以保持竞争环境的公平。
第三,只有建立起命运共同体的企业才能获得成功。企业内部结成利益共同体是私有制企业克服私有产权缺陷的一个创新,我国的国有企业天然地具有这种命运共同体的制度特征,从而产生出竞争力。
《国企》:现在国务院国资委正在进行国企改革的“顶层设计”。您认为,在35年的国企改革基础上,未来应该是怎样的“顶层设计”?
刘瑞:国企改革的进程和成效,在很大程度上由改革的战略指导思想所决定。其实,国有企业的重大改革顶层设计在20年前就已经完成,当时不叫顶层设计而叫改革目标模式。
目前如果要做国有企业的顶层设计,我认为有几个基本要点要明确。
第一,顶层设计不是将国企已经在30年中形成的基本制度推倒再重新来一遍,而是沿着这个改革形成的制度继续深化。这是一条路径依赖的顶层设计和改革,目的是进一步增强国企的活力和竞争力。
第二,顶层设计要解决的是国企治理方式中还存在的诸多弊病。这些弊病包括国企高管任期过短难以保持经营长期有效,国企如何协调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如何提升国企总部管理效率,国企海外投资的风险管理等等。
第三,顶层设计在行业分布和产业结构上划分清楚国企与民企、外企之间的关系。目前对于国企、民企、外企进入的行业没有清晰的划分,使得三方都有微词。其实这个责任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市场准入规制不够具体和清晰。顶层设计应当进一步细化市场和产业,实现各个经济主体的有序进入和有序竞争。
第四,顶层设计要处理好央企和地企之间的关系。央企能够更好地体现所有制特色,因此原则上应当加快央企对地企的资本并购和资产重组的进程,减少地企数量更有利于地方政府职能转型和央企的做大做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