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体制改革信息——半月改革动态(2013年1月16-31日)
摘要:新华社受权发布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
一、总体改革部署
温家宝到国家发展改革委调研。温家宝说,过去十年,面对国内外复杂形势和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中央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工作的参谋助手,很好地履行了宏观调控部门的职能。发展改革委干部职工求真务实、勤勉尽责、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应予充分肯定。
温家宝在座谈时说,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面临的发展机遇和风险挑战前所未有。要密切关注和跟踪国际形势,集中精力把自己的事情做好;科学研判国内经济发展走势,更好地处理经济增长、结构调整和控制通货膨胀三者关系,使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水平,切实提高质量和效益,防范和化解经济金融风险。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情况千差万别,要坚持区别对待,避免一刀切。
温家宝说,要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决不放松农业生产。农业形势良好局面是多年努力得来的,但发生逆转可能不要多长时间,必须把农业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继续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要高度重视改善民生。稳定就业在中国始终是一件大事。物价问题任何时候都不可低估。社会保障最重要的是医疗和养老,要扩大覆盖面,提高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尤其要做好农民工、企业退休职工、城乡低保对象的社保工作。要通过体制创新,为教育、科技、文化等社会事业发展创造好的环境。城镇化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实现的,要始终贯彻科学规划、稳步推进的方针,与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相互协调、良性互动,不能以牺牲农业、农民利益为代价。更加重视指导和协调各项重大改革,是发展改革委职能转变的关键。要认真梳理影响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攻坚克难,把改革引向深入。
二、农村改革
新华社受权发布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文件题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意见》规定,2013年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四化同步”的战略部署,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工作目标,加大农村改革力度、政策扶持力度、科技驱动力度,围绕现代农业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优越性,着力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巩固和发展农业农村大好形势。《意见》第五部分提出,“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有效保障农民财产权利。建立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是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的内在要求。必须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具体任务包括:一是全面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农村耕地、林地等各类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加快包括农村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地籍调查,尽快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予以补助。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按时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提高林权证发证率和到户率。推进国有林场改革试点,探索国有林区改革。加快推进牧区草原承包工作,启动牧区草原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二是加快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依法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要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确保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有提高、长远生计有保障。加快修订土地管理法,尽快出台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条例。完善征地补偿办法,合理确定补偿标准,严格征地程序,约束征地行为,补偿资金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和实施征地。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强管理,依法保障农户宅基地使用权。依法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三是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因地制宜探索集体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不断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以清产核资、资产量化、股权管理为主要内容,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健全农村集体财务预决算、收入管理、开支审批、资产台账和资源登记等制度,严格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支持建设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鼓励具备条件的地方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的具体办法。《意见》的其他部分也部署了有关改革任务。
三、金融体制改革
温家宝在中国人民银行调研时强调,推进金融改革发展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温家宝深情回顾了改革开放以来金融业改革发展发生的历史性变化。他说,如果没有一系列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金融改革奠定的坚实基础,没有中央采取的一系列加强金融调控、控制金融风险的重大举措,我们很难有今天这样的局面。金融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将载入史册。温家宝说,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金融工作面临的国内外环境依然严峻复杂,必须进一步发挥好货币政策在实现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物价和防范金融风险中的关键作用;鼓励以市场为导向的金融创新,发挥各类金融机构作用,加快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健全促进宏观经济稳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现代金融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积极培育保险市场;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加强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扩大人民币在跨境贸易和投资中的使用,逐步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维护金融稳定,确保国家金融安全。
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1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为切实改变过度使用能源的状况,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会议提出,要立足于转方式、调结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加快形成能源消费强度和消费总量双控制的新机制。会议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的预期目标:到2015年,全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亿吨标准煤左右,用电量控制在6.15万亿千瓦时左右。会议强调,实现这一预期目标,必须切实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建立分解落实机制。把总量控制目标科学分解到各地区,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工作负总责。强化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责任。(二)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科技创新。完善水电、核电及可再生能源电价定价机制,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和煤电价格关系,完善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推进资源税改革,强化能源消费环节税收调节,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扶持和壮大节能服务产业。(三)完善法律法规和标准,做好能源统计与预测预警,适时组织开展全国能源统计普查。(四)提高能源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引导居民合理用电,保证居民生活用电,严格禁止对居民拉闸限电。
五、完善基本经济制度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要以汽车、钢铁、水泥、船舶、电解铝、稀土、电子信息、医药等行业为重点,推进企业兼并重组。《意见》中对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提出五点基本要求。一是要坚持市场化运作,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遵循经济规律和市场准则,尊重企业意愿,由企业通过平等协商,自愿自主地开展兼并重组。二是完善政策措施,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完善相关行业规划和政策措施,努力营造有利于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服务管理体系,努力消除制约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规范行政行为。三是推动体制创新,加快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完善治理结构,增强技术优势,开展管理创新,加强品牌建设,淘汰落后产能,培育国际竞争力,推进转型升级。四是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结合行业自身特点和企业实际情况实行分类指导,促进各种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和优胜劣汰,促进大中小企业协调发展,形成结构合理、有效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格局。五是加强统筹兼顾,维护企业、社会和谐稳定。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兼顾国家、地方、企业和职工的利益,促进企业、社会和谐稳定。
六、流通体制改革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降低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综合工作方案》。《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一、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用水电价格和运营费用;二、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三、强化零售商供应商交易监管;四、完善公路收费政策;五、加强重点行业价格和收费监管;六、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力度;七、完善财税政策;八、保障必要的流通行业用地;九、便利物流配送;十、建立健全流通费用调查统计制度。
七、价格改革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优化和调整银行卡刷卡手续费的通知》。《通知》明确,刷卡手续费是指银行卡经营机构为商户提供结算服务而向商户收取的费用。优化和调整刷卡手续费按照有利于鼓励消费、降低流通成本、扩大内需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总体目标,适当下调部分偏高刷卡手续费标准,减轻商户负担,方便群众持卡消费,促进银行卡产业健康发展,实现多方共赢。《通知》规定了优化和调整的具体方案。刷卡手续费由发卡行服务费、银行卡清算组织网络服务费和收单服务费组成。其中,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组织网络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收单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刷卡手续费商户类别包括餐娱类、一般类、民生类和公益类四大类。各类商户发卡行服务费、银行卡清算组织网络服务费和收单服务费根据行业刷卡成本和风险等因素确定。对公益类机构免收发卡行服务费和银行卡清算组织网络服务费。
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民政部与浙江省共建温州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近日,民政部、浙江省政府共建温州市民政综合改革试验区合作协议在杭州签订。根据合作协议,部、省将共同推进温州市社会组织成体系、成建制、成规模发展,并在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建立完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制度、深化绿色生态殡葬改革等方面积极探索,着力构建政府管理与基层民主自治有机结合、充满活力、高效有序的社会管理服务体制机制,为全国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作出引领示范积累经验。
九、地方改革
天津市统一城乡居民和农籍职工基本养老险。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日前发布《关于天津市统一城乡居民和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就天津市统一城乡居民和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自2013年1月1日起,统一城乡居民和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天津市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障暂行办法》规定已经参加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符合《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参保条件的,统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为已经参加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农籍职工个人缴费与单位缴费及利息全部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与本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其缴费补贴合并,作为计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的依据。已经参加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其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视同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城乡居民和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相应增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统一城乡居民和农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后,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转移衔接,仍按照天津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甘肃省2013年起全面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近日,甘肃省卫生厅印发《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决定从2013年起全面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到2015年,实现改革覆盖全省、病人合理分流的目标,门诊病人90%留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住院病人县内就医比例达到90%左右。《方案》明确门诊统筹支付方式分为总额预付、按人头付费和门诊特殊病补偿3种。目前,甘肃省纳入新农合门诊特殊病补偿范围的疾病共有4类32种。住院费用支付方式改革包括推行住院费用总额预付、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内容。其中,2013年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定额付费不少于50种,2014年继续扩大病种范围,增加到80—12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