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象:两个不许”改为“一个不许、一个不要”
摘要:吴象:1978年年末,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草案下发试行。《决定》草案坚决批判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战线上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总结了七条经验教训,归结到一点,就是违反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也就是说,“左”倾错误...
吴象:1978年年末,十一届三中全会原则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作为草案下发试行。《决定》草案坚决批判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业战线上长期存在的“左”的错误,总结了七条经验教训,归结到一点,就是违反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也就是说,“左”倾错误剥夺了生产队的自主权,严重地压抑、打击了农民的积极性。为此,《决定》草案针对性地提出了二十五项加快农业发展和农村经济改革的政策。
但并没有能够完全摆脱长期“左”倾错误的历史惯性,尤其还有“两个凡是”的束缚。文件在提出纠正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的同时,只讲了加强定额管理这样的细枝末节,而对“三级所有,队为基础”这样根本性的制度问题,丝毫不敢触动。反而针对性明确地规定了两个“不许”:“不许分田单干,不许包产到户”。这个说法反映的是,当时从上到下对“包产到户”与“分田单干”有什么区别还不清楚。关键是反映了长期存在的“左”的框框,不仅已成为一种思维定式,而且结结实实地捆住了许多人的手脚。最核心的是看不见农民的死活。可当时不少农村都自发地搞起了“包工到组、包产到组、包干到组”。对这种情况,一些人赞之为“农村改革的新生事物”,另一些人则斥之为“方向、路线性的严重错误”。
1979年3月中旬,国家农委在京召开有七个省代表参加的“农村工作座谈会”、不同意见之间发生激烈的争论,就是以上问题的真实反映。蹊跷的是,《人民日报》3月15日头版头条刊载了署名“张浩”的读者来信,并在“编者按”中强调“不能从队为基础退回去搞分田到组、包产到组”,要求“坚决纠正”已经出现的“错误做法”。后来得知这并非巧合,是编辑部奉命所为。当时十年动乱刚刚过去,“两个凡是”阴影犹存,广大干部心有余悸。一封普通的读者来信,因为在《人民日报》上发表出来,在广大农村引起了思想混乱,有些地方甚至有点惊慌失措,寒流回潮了。
对此现象,万里说得好:“作为报纸,发表各种不同意见都是可以的。别人写读者来信,你们也可以写读者来信。究竟什么意见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靠实践来检验,决不能读一封读者来信和‘编者按’就打退堂鼓。”半个月后,《人民日报》又发表了安徽辛生、户家三两人的来信,并在“编者按”中承认上一次的按语“有些提法不够准确,今后应注意改正”,表示“不管用哪种劳动计酬方式和办法,不要轻易变动,以保持生产的稳定局面”。虽然短时间内,平息了一场风波,但不少地方的农业生产受到了不少损失。
1979年的十一届四中全会,根据试行中各地反映的意见,对1978年的《决定》草案作了修改,并正式公布。其中有两处关系特别重大:
一是重申坚决纠正分配上的平均主义,提出“可以定额记分,可以评工记分,也可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农民称之为“可以、可以、也可以”。
二是把“两个不许”改为“一个不许、一个不要”,即“不许分田单干,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也不要包产到户。”“不许”改为“不要”,虽仅一字之差,但整体上比较缓和了,而且允许某些例外,开了一条小缝。不要小看了这条小缝,以“包工到组、联产计酬”为突破口的广大农民,后来就是从这一条小小的门缝里挤出来,掀起“包产到户”的历史大潮的。
摘自《吴象:饿肚子是推动改革的最初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