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贯彻
摘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鉴于国民经济中一些重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状况和经济工作中急于求成现象的出现,1979年4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要求边调整边前进,在调整中改革,在调整中整顿,在调整中提高。
一、“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的贯彻落实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鉴于国民经济中一些重大比例关系严重失调的状况和经济工作中急于求成现象的出现,1979年4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要求边调整边前进,在调整中改革,在调整中整顿,在调整中提高。会议决定,在调整工业和农业、重工业和轻工业、积累和消费等严重失调的比例关系的同时着手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充分发挥中央、地方、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建立健全良好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以提高生产水平、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改革的方向是,以计划经济为主,同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辅助作用,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并且把企业经营好坏同职工物质利益挂起钩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明确中央和地方的管理权限,给地方以更多的权力。
根据中央工作会议精神,5月,天津市委召开工作会议,学习和讨论中共中央关于对国民经济进行调整的重大决策,号召党员、干部、群众坚决贯彻落实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更加广泛地掀起增产节约运动。会议提出,必须突出抓好七项工作:公交战线要学大庆,赶上海,大搞挖潜、革新、改造,提高质量,增加品种,降低消耗,增加盈利,夺取高速度;大力发展郊区农业生产,为城市、为外贸服务;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出口;整顿和发展科学教育事业,提高科学文化水平;解决我市用水问题,满足人民生活和工农业发展需要;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缩短基本建设战线,加快竣工投产,发挥投资效果。
6月,天津市委召开第二次工作会议,分析经济形势,确定调整的主要任务。针对天津市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农业比较落后,轻、重工业和新建企业比例关系很不协调等问题,决定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首先对国民经济进行一次大规模调整。主要措施包括:(1)压缩重工业长线,调整其服务方向;加强轻纺工业短线,提高产品数量和质量,满足人民生活的需要;(2)在工业管理体制上,扩大企业自主权,建立经济责任制,把职工收入同企业效益挂钩,调动职工积极性;(3)调整基建投资方向,保证重点工业项目,停建和缓建一般工业项目,加强城市建设,改善“骨头和肉”的关系,特别要加强住宅建设,解决人民居住困难;(4)调整农业内部结构,广泛推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生产因地制宜,多种经营,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11月16日至19日,市委召开第三次工作会议,总结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的经验,提出要继续抓住调整这个关键,搞好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重点的体制改革,把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和挖潜、革新、改造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强调要统一思想,同心同德,聚精会神,全力以赴大干四个现代化。
1980年12月,中央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决定从1981年1月起对国民经济实行进一步的调整。经济再调整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是,稳定经济,调整结构,挖掘潜力,提高效益。1981年1月,天津市委召开工交系统增产节约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央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号召全市百万职工以经济调整为中心,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标,迅速动员起来,掀起增产节约运动新高潮,努力完成国家计划,做到增产增收。会议提出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搞好工业内部的调整改组,发展轻纺等短线产品;在国家计划指导下,积极发挥市场调节作用;狠抓节能、节水,保证工业生产持续增长;认真总结经验,巩固提高企业扩权试点成果;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把科研和工业生产紧密结合起来;搞好企业整顿,加强企业管理;建立正规的职业教育,实行全员培训;加强交通运输工作,保证物资运输。“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的贯彻落实,既是使天津国民经济由徘徊不前走上稳步健康发展轨道的过程,更是使天津经济发展走上一条速度比较实在、经济效益比较好、人民可以得到更多实惠的新路子的积极探索。这是经济领域拨乱反正的最重要成果。
二、天津国民经济的提升
在市委领导下,全市认真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八字方针,国民经济各方面得到全面提升。1982年,全市工农业总产值达到232.9亿元,比1978年增长38.3%,平均每年递增8.4%;国民收入为101亿元,比1978年增长35.2%,平均每年递增7.8%。
工业生产稳定增长,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从1979年下半年起,工业系统开始对轻重工业比例关系进行调整,调整工业结构和产品结构,增加日用消费品供应,特别是大力发展轻纺工业,重点发展自行车、手表、服装、日用化学、食品、纺织等18个轻纺行业和5个配套行业。市政府还先后组织153个工厂转产轻纺和其他畅销产品,并实行“六个优先”的原则,即原材料、燃料、电力供应优先;挖潜、革新、改造的措施优先;基本建设优先;银行信贷优先;外汇和引进新技术优先;交通运输优先。在工业投资中,轻纺工业的投资比重由1978年的35.4%提高到1980年的55.1%,改变了自1973年以来形成的“重超轻”的工业结构;在技术改造中,以18个轻纺重点行业和136个名牌产品为中心,集中人力财力物力予以保证,使73种市场急需的短线产品的生产能力得到提高。1979年至1980年,共完成技术措施项目324个,投资4.5亿元,增加产值13.8亿元,增加利税3.82亿元。从1979年到1982年的四年间,轻纺工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12%,地毯、餐具、广播电视和电影机、照相机等行业的产品质量有了提高,产值翻了一番多。长期以来一些紧缺商品供不应求的状况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轻重工业开始协调发展。对重工业的调整,主要是调整重工业的服务方向,即由过去主要为自身服务转到重视为轻纺工业和农业服务,由主要为基本建设服务转到主要为技术改造服务。除让一部分重工业企业转产自行车、缝纫机、钟表、毛纺、针织复制品5大类日用消费品外,冶金、机械、化工等都要积极为轻纺和其他行业提供技术装备和原材料。同时培育和发展电子仪器、汽车、塑料、复印机、电冰箱、洗衣机等一批新兴重点产品。重工业的调整,不仅促进了轻纺工业的发展,也促进了自身的发展和提高。在对工业内部结构进行调整的同时,对企业进行恢复性整顿,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恢复正常的生产秩序。色织公司、地毯公司、无线电联合公司等陆续试行企业化。1982年初,全市开始对重点企业分期分批进行全面整顿,提高管理水平。在调整和整顿过程中,经济体制改革也开始起步。从1979年下半年起扩大企业自主权,进行多种形式的利润留成试点。到1982年底,国营工业企业大都实行了全额利润留成。经济体制改革推动越来越多的企业注意市场预测,加强经济管理,开始由过去单纯的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调整、改革、整顿、提高”八字方针的有效贯彻,推动了天津工业生产协调发展,产品结构不断改善,经济效益有了较大提高。1982年,全市工业总产值完成211.8亿元,1979年至1982年年均递增8.1%;在原材料涨价、产品降价影响较大的情况下,实现利润税金年均递增5.8%;1982年比1978年,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14.5%。
活跃了城乡市场,扩大了对外贸易。随着生产建设的发展和工业转向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轨道,具有引导生产、繁荣经济、活跃市场、保障供应作用的商业流通显得越来越重要。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天津市努力开辟多种流通渠道,采用多种经营形式,实行多种经济成分,减少流通环节,扩大物资交流,城乡贸易日趋活跃。1979年到1982年,内贸收购总值平均每年递增7.1%,销售额递增6.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递增11%。农村供销社体制改革取得可喜进展,在收购农副产品、供应生产和生活资料以及传授农业科学技术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促进对内经济联合,全市积极加强与周边省市的交流合作,并推动经济技术协作由简单的物资调剂,朝着长期稳定的联合发展名牌商品生产和联合开发资源等方向发展,从单纯的经济联合朝着经济、技术、人才、信息多种联合的方向发展。1981年10月,在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倡导下,华北地区召开首次协作会议,进一步促进了天津与其他省市的联系,特别是物资流通领域的交流。根据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天津市同20多个省、市、自治区建立了长期稳定的经济协作关系,开展了联合协作项目。到1982年底,完成协作项目700多项。在扩大对外贸易方面,天津市同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贸易关系,进出口贸易有了较大发展。1982年天津口岸出口额达14.24亿美元,比1978年增长65%,年均递增13.3%。特别是以进养出和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等多种灵活的贸易方式发展加快,进口国外原材辅料加工出口的产品占外贸收购总值的比重不断提升。出口产品结构也发生较大变化,工业产品出口在出口总值中占较大比重。
[page]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天津市委、市政府积极解决人民生活中一些最急迫的问题。进行以住宅建设为重点的震灾恢复重建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安置64.4万多人就业,基本解决了城镇青年的待业问题;建设商业网点3000多个,方便了居民生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从1979年至1982年,天津市多次调整职工工资,并实行了奖励制度。1982年与1978年相比,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由54.33元提高到68.33元。由于就业面的扩大,每个职工平均赡养的人口已不到半个人。国家还对某些商品实行了价格补贴。农民人均年收入由153元上升到326元。城乡人民的消费水平随着收入的增加有了显著提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
1978年夏秋之际,安徽、四川率先实行的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政策,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随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为农村改革提供了政策依据。
按照中央部署,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天津市委、市政府坚持一靠政策、二靠科学,贯彻休养生息的方针,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积极推行农业改革,实行多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
1979年2月,天津市各区县召开四级干部会议,研究落实粮田生产责任制问题。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9月中旬,根据四中全会精神,天津市委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部署落实粮食生产责任制问题。会议充分肯定了宁河县、静海县、北郊区(现为北辰区)等区县对生产责任制的推广,认为这些地区的专业承包、联产计酬责任制最为优越,代表了农村经济改革的前景和方向。到1980年上半年,全市农村中约有80%的基本核算单位建立了生产责任制。全国农村出现的改革势头,也引发了一场争论。为统一思想,坚持改革方向,9月4日至22日,中共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会议形成《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座谈纪要。这一文件打破了多年来形成的包产到户等同于分田单干、等同于资本主义的僵化观念,是党在农村政策上的一次重大理论突破。根据纪要精神,天津市委于11月中下旬召开农村工作会议,解决在此之前一部分社队按兵不动的状况和若干经济政策问题。会议通过了放宽经济政策的十项规定,明确提出,尊重生产队的自主权,进一步办好集体养猪、养鸡等畜禽场,可以包到组、户、人,鼓励社员大力发展家庭副业,自留地由社员自己经营。会后,各区、县、社队把推行生产责任制作为贯彻十项经济政策、巩固和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的中心环节。到1981年6月底,上述十项政策和生产责任制基本得到落实。在17197个基本核算单位中,实行不同形式责任制的15412个,占89.6%,但以“双包”为基本内容的联产承包责任制进展不大。为此,1981年8月26日至9月7日,天津市委在武清县(现为武清区)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这是一次专门研究普及和落实家庭联产承包、建立合作经济双层经营的会议。与会同志通过参观学习河北省吴桥等地包干到户的经验,统一了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认识。根据会议精神,10月17日,市委印发《市委农村会议纪要》,充分肯定农村改革已经取得的成果,对进一步深化改革、普及和完善联产承包责任制等问题提出了指导方针,明确了措施。
1982年1月,中共中央批转1981年12月召开的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这一文件的突出亮点是给包产到户、包干到户“正了名”,上了姓“社”的“户口”。文件下达后,天津市及时召开全市农村工作会议,并组织农村干部到外地考察,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健康发展。经过两年的努力,到1983年底,全市农村1.8万个基本核算单位中,96.7%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在天津市农村普遍建立起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得到广大农民的充分认可,他们说:“大包干,大包干,直来直去不拐弯”,“政策顺心天帮忙,汗水换来丰收粮”。
农村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客观上要求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1982年8月4日,天津市委农工委召开郊区、县委负责人会议,部署改变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一大二公”体制的试点工作。会议确定了9个试点单位,要求按照党、政、企分设的原则,在不改变现行管辖区的情况下,建立乡党委、乡政府和乡经济组织,并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在试点的基础上,1983年3月,天津市委召开区县党政领导会议,全面部署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工作。到10月12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实行政企分设、建立乡政府通知时,天津市人民公社体制改革已基本结束。全市209个公社全部实现党、政、企分设,建立乡镇政府201个;3875个村中,有3733个建立了村民委员会。人民公社行政体制改革的完成,进一步为新时期农村改革和发展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天津农村的实行和普及,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发展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这又有力地促进了农村经济由自给半自给向较大规模的商品生产的历史性转变。
农村经济综合实力明显增强。通过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天津农村社会总产值从1978年的15.8亿元增加到1982年的31.3亿元,年均增长18.6%;农村工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8.1亿元,增长到1982年的14.7亿元,年均增长16.1%;农业总产值从6.7亿元增加到12.6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年均增长10.2%。特别是出现了一大批四年农业产值翻一番的生产队。西郊全区(现为西青区)农业产值翻了一番多,跃入全国先进县行列。农村经济实力的增强,为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支持农村进一步改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取得较大进展,主要农产品大幅增长。在“绝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方针的指引下,农、林、牧、副、渔各业都获得快速发展。1978年到1982年,全市粮食总产量由117.1万吨,增加到122.5万吨;棉花总产量由2300吨增加到4510吨,年均增长18.3%;油料总产量从1万吨增加到4.4万吨;蔬菜产量从122.4万吨增加到129.3万吨,年均增长1.4%;禽蛋总产量从1.6万吨增加到2.6万吨,年均增长12.9%;水果产量从2.7万吨增加到2.9万吨,年均增长1.8%。林业产值从429万元增加到1144万元;牧业产值由1.05亿元增加到1.9亿元;副业产值由1.5亿元增加到11.2亿元;渔业产值从2231万元增加到3749万元。农垦系统的国营农场,1979年2月开始试办农工商联合企业,改变单一的经济结构,实现农工商一体化,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农场内部则推行联产承包责任制。这一改革推动生产快速发展,利润大幅度增长,扭转了连续26年亏损的局面。1982年实现利润2100万元,比1978年增长13.8倍。农业生产的发展和商品率的提高,为城市提供了大量的菜奶蛋禽肉等副食品。
涌现出一大批以从事商品生产为主的专业户。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建立,使一部分有技术专长和经营能力的农户得以集中资金和劳力在专业生产上发挥优势。同时,随着农业经济结构、作物布局的调整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剩余劳动力向多种经营转移,还出现了在家庭副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自营专业户。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各类专业公司也相继建立,农村经济开始出现向专业化、商品化发展的新趋势。从1980年起,天津郊区、县开始出现专业户、重点户。到1983年,全市农村已拥有各类专业户11万多户,各种形式的新经济联合体6898个。与此同时,乡镇企业的发展开始起步。乡镇办工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2.1亿元增长到1982年的4.6亿元,年均增长21.7%;村居委会工业总产值从1978年的5.9亿元,增长到1982年的10.7亿元,年均增长16%。
农民收入大幅增长,农民生活水平迅速提高。1978年到1982年,农民人均收入从162元提高到361元,增加了1.2倍,年均增长22.2%。与收入水平增长相伴随的是农民生活水平得到迅速提高。农村家庭年内现金收入从82元增加到333元,增加了3.1倍;每百人拥有的自行车从16辆提高到25辆;每百户拥有收音机的数量由64台增长到97台;每百户拥有的电视机、录音机、电风扇等高档家用电器从无到有,分别增加到19台、1台、6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