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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可以带来更高的效率——“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政策与体制”国际论坛综述(5)

2012-12-10 16:33 中改院

摘要:​2012年12月1~2日,中改院在海口主办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政策与体制”为主题的第八届中挪社会政策论坛。参会的挪威专家介绍了本国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分析了挪威实现公平分配的主要路径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参与了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基本路径的讨论,提出了一些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观点和看法。


20121212日,中改院在海口主办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政策与体制”为主题的第八届中挪社会政策论坛。参会的挪威专家介绍了本国收入分配的基本格局、分析了挪威实现公平分配的主要路径及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参与了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基本路径的讨论,提出了一些值得进一步研究的观点和看法。


一、挪威的收入分配与经济持续发展[HT15.K][CX2]

1.挪威的贫富差距。挪威城市区域研究所高级研究员特斯理指出,挪威收入平等程度较高,贫富差距小,基尼系数只有0.25,在OECD国家中最低。2010年,收入最高10%家庭的收入之和占全社会居民总收入的20.6%,收入最低10%家庭的收入之和占全社会居民总收入的4%。收入最高10%家庭的税后总收入是收入最低10%家庭税后总收入的5倍。另外,挪威完全就业群体的收入基尼系数只有0.30左右,而美国超过了0.40;挪威完全就业群体+半就业群体的收入基尼系数不足0.35,而美国逼近0.50;挪威全部劳动年龄人口的收入基尼系数不到0.50,而美国逼近0.60

2. 挪威居民家庭的收入差距。挪威将其2172063个家庭分为14类,每一类家庭的户均税后收入如下:

1:挪威不同类型家庭的户均税后收入    (单位:挪威克朗)

家庭类型

户均税后收入

家庭总数

占比(%)

全部居民家庭

477 600

2 172 063

100

45-66岁单身家庭

290 800

267 707

12.3

有6-17岁孩子的夫妇家庭

767 300

250 966

11.6

67岁以上的单身家庭

225 100

238 759

11.0

没有同住孩子、45-66岁夫妇家庭

622 700

236 227

10.9

有0-5岁孩子的夫妇家庭

662 100

230 967

10.6

30-44岁单身家庭

289 200

182 889

8.4

无同住孩子的67岁及以上的夫妇家庭

461 500

178 622

8.2

30岁以下的单身家庭

211 200

162 705

7.5

有18岁以上孩子的夫妇家庭

828 900

94 991

4.4

有6-17岁孩子的单亲家庭

388 100

85 679

3.9

无同住孩子、30-44岁的夫妇家庭

594 600

52 702

2.4

有18岁及以上孩子的单亲家庭

475 700

48 785

2.2

30岁以下无孩子的夫妇家庭

467 800

39 212

1.8

有0-5岁孩子的单亲家庭

312 100

29 107

1.3

从上表看,户均收入最高的家庭类型是有18岁以上孩子的夫妇家庭,其户均税后收入为828900挪威克朗,比全国居民家庭户均税后收入仅高出73.55%,也只是30岁以下单身家庭户均收入的3.92倍。但是,有18岁以上孩子的夫妇家庭至少有3人,而30岁以下单身家庭顾名思义只有1人,人均税后收入相差无几。

[page]

3. 收入分配公平是挪威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因素。参会挪威专家普遍认为,公平分配是挪威经济持续增长的重要原因之一。挪威城市区域研究所前所长诺斯德尔指出,有人认为挪威的收入分配格局与挪威经济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是经济学上的一个悖论。根据经济学理论,经济增长创造的财富应该根据市场原则进行分配,收入差距是市场经济的必然结果。但是,挪威的情况与经济学理论分析的经济增长与社会分配之间的关系并不一致——挪威在平等分配国民收入的同时,也实现了经济的持续增长。上个世纪50年代初,挪威的GPD总量只有2000亿挪威克朗,60年代中期扩张到4000多亿,80年代逼近8000亿,世纪之交达到16,000多亿,半个世纪经济总量翻了三番。上个世纪70年代,美国人均GDP高于挪威,OECD国家的人均GDP与挪威基本持平;但到了2011年,美国人均GPD47,132美元,OECD国家人均GDP不到40000美元,而挪威人均GDP高达84,543美元,仅次于卢森堡的104,390美元,成为世界上少数几个最富裕的发达国家之一。2001年以来,联合国发展计划署每年根据居民的收入、健康、教育、性别平等化、政治自由与生活品质给各个国家排名,挪威每年都名列榜首。虽然石油产业的迅速崛起是挪威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因,但公平分配和普遍而可持续的社会福利制度安排是更加重要的原因。

二、税收和转移支付是挪威调节收入分配的主要途径

1. 个人所得税的普遍纳税原则是挪威对收入分配进行初始调节的重要手段。挪威税务局官员贝尔格里指出,除了筹集公共支出所需资金之外,挪威税收的重要目的是通过累进收税对全社会的收入和财富进行再分配。这是显著缩小不同社会群体、不同行业和不同地区居民收入差距的首要措施。挪威将公民应税所得按照有无抚养子女分为两个类别,每个类别又分为四个等级,同类、同等级的家庭收入,纳税的税率一致,个税税率最高达到48%,平均税率30%

征税范围是公民的所有个人所得,目的是让全民形成广泛共识——纳税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为了养成全民自愿诚实纳税的公民意识,所有收入必须纳税。无论收入高低,无论在哪个行业就业,只要有收入就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挪威个人所得税的税基很大,在500万人口中,个税纳税人占到390万。如表2所示,即使工资性和财产性收入微乎其微、基本上依靠转移支付生活的独身家庭,也必须纳税,才能获得享受转移性收入等社会福利的权利。例如,67岁及以上年龄的独身家庭,尽管工资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之和户均只有30900挪威克朗、绝大部分收入来自转移性收入,但他们必须户均缴纳101,800挪威克朗的所得税,才能得到户均税后转移性收入240800挪威克朗。

2:挪威居民家庭的税后收入构成   (单位:挪威克朗)

家庭类型

工资性

收入

财产性

收入

转移性

收入

总收入

纳税额

税后

收入

全部居民家庭

449 300

29 600

163 900

642 800

165 200

477 600

45-66岁单身家庭

257 000

21 200

114 500

392 600

101 800

290 800

有6-17岁孩子的夫妇家庭

910 600

51200

110 600

1 072 400

305 100

767 300

67岁以上的单身家庭

12 500

18 400

240 800

271 700

46 600

225 100

没有同住孩子、45-66岁夫妇家庭

643 400

52 000

174 500

869 900

247 200

622 700

有0-5岁孩子的夫妇家庭

711 900

31 900

153 700

897 500

235 400

662 100

30-44岁单身家庭

324 900

9 800

59 600

394 300

105 100

289 200

无同孩子住、67岁及以上夫妇家庭

91 100

42 300

452 000

585 400

124 000

461 500

30岁以下单身家庭

235 000

3 700

35 900

274 500

63 400

211 200

有18岁以上孩子的夫妇家庭

904 700

55 400

179 800

1 139 900

311 000

828 900

有6-17岁孩子的单亲家庭

350 800

14 300

127 000

492 100

104 000

388 100

无同住孩子、30-44岁的夫妇家庭

735 500

20 400

63 400

819 300

224 800

594 600

有18岁及以上孩子的单亲家庭

428 500

23 800

171 500

623 800

148 100

475 700

30岁以下无孩子的夫妇家庭

559 700

10 500

44 200

614 500

146 600

467 800

有0-5岁孩子的单亲家庭

167 400

5 600

188 800

361 800

49 700

312 100

2. 以居民家庭为对象的转移性收入是税收调节后进一步缩小居民家庭收入差距的主要手段。从表2可以看出,转移性支付在挪威居民家庭税后收入中占比很高。这些转移性收入名目繁多,包括养老金、赡养老人补贴、儿童抚养补贴、生病补贴、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住房补贴等。全国所有家庭户均税后收入为477,600挪威克朗,户均获得的转移性收入为163,900挪威克朗。户均转移性收入占到户均税后收入的34.3%67岁以上单身家庭户均税后收入为225100挪威克朗,户均获得的转移性收入为240800挪威克朗,户均转移性收入占到户均税后收入的107%。无同住孩子的67岁及以上夫妇家庭的户均税后收入为461500挪威克朗,户均获得的转移性收入为452000挪威克朗,户均转移性收入占到户均税后收入的102%。有05岁孩子的单亲家庭的户均税后收入为312100挪威克朗,户均获得的转移性收入为188800挪威克朗,户均转移性收入占到户均税后收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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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长治久安之策,需要打破既得利益掣肘

与会挪威专家普遍认为,通过个税税收和针对居民家庭的转移性支付调节收入分配后,挪威的富人和穷人(主要依靠社会救济而生存的低收入者)分别只占挪威总人口的5%,其余的90%都应被视为中等收入者或曰中产阶级。但是,在讨论我国“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政策目标的基本路径时,他们提出的有些看法也值得深入研究。

1.扩大中等收入群体需要打破既得利益掣肘。挪威商学院教授伊萨克森认为,大多数社会成员成为中等收入者,是收入和社会财富公平分配的重要标志。中等收入群体的出现与扩大,既是短期稳定的迫切要求,也是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他指出,中国古时候“不患寡而不患均”、当今“不患穷而患不公”,不仅是中国的历史和现实,而且在很大程度上是人类本性。经济的持续繁荣可以使民众的生活普遍改善,但收入和财富占有差距不断扩大在所难免。收入、财富差距导致社会成员的不公平感,不公平感带来日益强烈的不满和愤怒,形成对社会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的日趋严重的威胁。

他认为,中国早已提出和谐社会和全面小康等应对这些威胁的政策目标,但实现这些目标面临巨大的挑战,最大的挑战在于既得利益者能否放弃一部分既得利益。根据他的观察,中国部分社会成员中产生的不公平感、不满甚至愤怒有多重原因,包括社会对话不足,过度关注短期稳定而相对忽视长治久安的社会结构,对国有企业的收租分红不足及其导致的不同所有制企业就业人员的收入差距过大,国有资本收益未能充分投资到能使最广大社会成员普遍受益的教育和社会保障的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在各种公共服务制度安排上仍然存在的对农村居民的歧视(比如把来自农村、在城镇居住、工作和生活的居民仍然视为“务工的农民”)等。他认为,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是消除部分社会成员不公平感的重要途径,但更应高度重视上述导致不公平感产生的原因。

2. 边远农村地区是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难点和重点。参会挪威专家指出,保证橄榄型的社会收入分配结构、让中等收入群体占全社会成员的绝大多数,难点和重点都在边远的农牧渔区。挪威赫德马克知识园区管委会主任拉尔森介绍了通过建立创新中心保证赫德马克地区居民获得较高收入的做法。

赫德马克是挪威传统的农林渔区,远离城市,居民受教育程度相对很低,创新不足,价值创造能力也很低,长期依赖转移性支付。如何利用自然资源,通过创新开发知识含量高的产品和服务,在世纪之交成为该地区居民自主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重大课题。为此,以激励和教育当地年轻一代居民为目的,该地区设立了开放性创新中心,发起者个人投资50%的资本金,政府投资另外50%,把产业、大学、研究机构、当地高级中学的人士聚集在一起,围绕一张桌子坐下来,共同研讨怎样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开发知识含量高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中心设立后,大学生可以在该知识园区获得资助研究实际问题,获得博士学位;产业界人士受聘当教授,在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同时,为当地居民当老师;当地中小学学生定期到创新中心参观,培养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全国知名企业家受聘为愿意在该园区创业的人提供指导和支持。经过10多年的努力,赫德马克地区已经建立起一个动植物良种育种中心,其动植物良种已经遍布五大洲;同时建立了一个北欧地区最大、在全欧洲都有很强竞争力的游戏软件开发园区,为祖祖辈辈种地、伐木、放牧和渔猎的当地30000多名居民创造了高收入的就业机会。这个案例很值得我国在边远地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和城镇化转型时参考。

[作者单位: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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