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历与见证——回忆海南省级国家权力机关之初建
摘要:转眼二十载,海南省人代会第一次会议召开的情景犹历历在目。把一些印象深刻的事情记下来,以资纪念。人代会代行人大职权中央决定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后,面临的第一要事是如何产生省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当时有几种说法: 由国务院提机构方案和人选名单, 报全国人大决定; 二是召开省的各方代表人物会议, 协商组成一个委员会来决定人选任命; 三是遵照《宪法》、《组织法》的规定产生国家机关。彭真、王汉斌同志的意见是遵照《宪法》、《组织法》,结合海南的特殊情况, 可采用建国初期人民代表会议的形式, 由海南建省筹备组上报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