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改革大事记(1998年~2011年)
摘要:农村改革大事记
1998年~2008年(第三个十年)
1998年
1月7日-9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1998年农村工作要抓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1.进一步稳定和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确保农业持续稳定增长。2.坚决稳定和落实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切实调动和保护农民的积极性。3.抓紧调整优化农村产业产品结构,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4.大力强化农业增产增效要素,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5.要积极稳妥地深化农村改革,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6.加强农村基层的基础建设,实现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会议强调,做好1998年的农业和农村工作,关键是稳定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特别是要进一步稳定和落实土地承包政策、减轻农民负担政策和粮食收购政策。深化农村改革,总的要求是,按照“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既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加大改革力度,解决影响生产力发展的突出问题,又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防止“一哄而起”,“一刀切”,造成不良后果。要由点到面,逐步推进,力求有新的进展和突破。乡村集体企业在改革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民主讨论,尊重企业的选择,不可强制推行,要严格防止集体资产流失。要在调整和完善农村所有制结构方面有新的进展和突破,在探索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形式方面有新的发展和突破,在发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方面有新的进展和突破,在扩大对外开放方面有新的进展和突破。
4月27日-29日,全国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提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应按照“四分开一完善”的原则,即实行政企分开、中央与地方责任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新老财务账目分开、完善粮食价格体制,更好地保护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消费者的利益,真正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符合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政企分开,就是粮食主管部门代表政府应对全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管理,要与粮食企业在人财物等方面彻底脱钩,不得参与粮食经营,不得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所有的国有粮食企业,包括乡镇粮库,都要面向市场,实行独立核算,降低生产经营费用,增强竞争力,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经济实体,不承担粮食行政管理职能。中央与地方的粮食责权明确划分,就是中央政府集中抓好全国粮食供求总量的宏观调控,地方政府要对本地区粮食生产和流通全面负责,发展粮食生产,搞好粮食收储,保证粮食供应,稳定粮食价格。粮食储备和经营分开,就是中央和地方的储备粮与企业经营周转粮要在管理上分开,真正做到储得进、调得动、用得上,并节约储存成本费用。新老财务帐目分开,就是老的粮食挂帐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分担,限期归还;为了不出现新的粮食挂帐,粮食收购资金要严格按照“库贷挂钩”的办法供应和管理,坚决实行“钱随粮走”的办法,确保粮食销售后能及时足额将贷款本息归还农业发展银行。完善粮食价格体制,就是粮食价格主要由市场供求决定,粮食企业按市场价格经营粮食。5月10日,结合本次会议精神,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对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作了更具体的规定。6月3日,为了进一步做好当前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粮食购销工作,国务院召开了全国粮食购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好当前粮食购销工作,要抓住重点。当前的重中之重是“贯彻三项政策,加快自身改革”,即坚决贯彻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农业发展银行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快国有粮食企业自身改革。会议指出,按照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是保护农民积极性,实行粮食顺价销售的基础;实行顺价销售,是粮食收储企业不发生新的亏损、并逐步消化过去亏损挂账的关键;收购资金封闭运行,是防止发生新的亏损和挤占挪用,及时足额供应粮食收购资金的保证;加快粮食企业自身改革,是更好地执行三项政策的条件。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迅速到位。
10月12日-14日,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决定》分为10个部分:1.农村改革二十年的基本经验;2.农业和农村跨世纪发展的目标和方针;3.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4.深化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5.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6.依靠科技进步,优化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7.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加大扶贫攻坚力度;8.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9.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10.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决定》提出了从现在起到2010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实现跨世纪目标的基本方针。其中经济目标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基本建立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国家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为支撑,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农村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城镇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农民收入不断增加,农村全面实现小康,并逐步向更高的水平前进。
《决定》提出了10条农业基本方针,其中有关经济方面的方针是:1.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2.长期稳定农村的基本政策;3.不放松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4.实施科教兴农;5.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6.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多渠道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7.切实减轻农民负担;8.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
《决定》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必须长期坚持。发展农村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是一项长期任务。因此,必须着力解决制约我国农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加快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切实保护耕地、森林植被和水资源,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水利建设要坚持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兴利除害结合,开源节流并重,防洪抗旱并举。
1998年12月18日,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二十周年的日子。中共中央当天上午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隆重的纪念大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在大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他强调,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它是一个光辉的标志,表明中国从此进入了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新时期。实践证明,全会以来党确立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一系列方针政策是完全正确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伟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已经和正在随着实践的发展越来越充分地显示出来,并将贯穿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部进程。
12月28日-30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指出,完成1999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目标任务,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调整和优化农业结构,发展高产优质高效农业。2、发展乡镇企业和小城镇,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3、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4、增强政策观念,确保党的农村政策落到实处。5、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改善农村金融服务。6、加强农村基层建设,促进农村社会稳定。
1999年
3月13日,中共中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主持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指出,促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控制人口增长,保护自然资源,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这是根据我国国情和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而确定的基本国策。
6月3日-4日,全国棉花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到会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抓住当前棉花供大于求的机遇,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运用经济手段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减少棉花种植面积,提高棉花质量,降低成本,增加效益,增强我国棉花的市场竞争能力。
6月8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会上作报告时指出,在短短的20年时间里,我们解决了2亿多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这在中国历史上和世界范围内都是了不起的奇迹。今明两年,我们要坚定信心,加大工作力度,力争每年解决1000万左右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确保如期实现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确定的目标。
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农业部、中编办、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要求各地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国办通知强调,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予以重视并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对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非法拍卖、转租、侵占、平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财产,随意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安排非专业人员等做法,要立即予以纠正,以保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稳定。
2000年
1月5日-6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提出,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必须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全面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素质和效益,增加农民收入。这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中心任务。
3月1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人民大会堂分别参加了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山西、贵州代表团的全体会议。江泽民就调整经济结构和做好扶贫工作发表讲话。江泽民说,扶贫攻坚已经进入决战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认真总结经验,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基本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的目标。江泽民指出,积极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是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根本性措施,这既是一项长期任务,也是经济工作的当务之急。调整经济结构是现阶段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经济发展深层次矛盾的重要措施。目前是结构调整的有利时机。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如果不能抓紧对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就难以在国际市场上占据有利地位,难以实现国民经济新的更大的发展。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增加紧迫感,增强结构调整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5月,国务院召开的全国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的各项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闭幕会上发表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上来,真正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同时,要根据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出现的新情况,完善配套措施,重点是增加粮食风险基金、扩大国家粮库建设规模、适当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粮食生产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7月26日,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在京召开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中西部地区退耕还林还草试点工作座谈会上发表讲话。他强调,既要充分认识退耕还林还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又要清醒地看到这项工作的复杂性和艰巨性,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完善具体办法,切实注重实效,积极稳妥、健康有序地搞好试点和示范工作。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国务委员王忠禹出席了会议。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试点的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9月15日,中共中央在中南海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意见和建议。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主持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将为21世纪我国经济的发展开拓新的空间,将有力地增强对我国经济增长的拉动,有利于我们更好地调动全国力量参与国际竞争和拓展国际市场。同时,把这个战略决策实施好,对维护民族团结、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对逐步达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都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实施西部大开发,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决策,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决策,是关系中华民族长远发展的战略之举。
10月9日-1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中央委员183人,中央候补委员144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和有关方面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会议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江泽民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建议入朱镕基同志就《建议》草案作了说明。
2001年
1月15日,全国农业科学技术大会在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会见了与会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参加了会见。这次会议的主题是,大力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速农业由主要追求数量向注重质量效益的根本转变,为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科技支撑。围绕这一主题,会议将讨论《农业科技发展纲要》,安排部署“十五”期间的农业科技工作。会议还授予袁隆平等217人“全国农业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李岚清代表国务院在大会上讲话。会议由副总理温家宝主持。
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通知,决定在安徽全省和由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少数县(市)进行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探索建立规范的农村税费制度和从根本上减轻农民负担的办法。
5月,全国粮食生产和流通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全面分析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面临的新形势,研究部署进一步落实和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农业和粮食生产结构调整的各项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镕基在闭幕会上发表讲话。他强调,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思想认识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关于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上来,真正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的余粮;同时,要根据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出现的新情况,完善配套措施,重点是增加粮食风险基金、扩大国家粮库建设规模、适当拓宽粮食购销渠道,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和粮食生产能力,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
5月24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会上作工作报告。这次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是进入新世纪后,党中央、国务院召开的一次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五中全会精神,总结《国家八七扶贫攻坚计划》实施以来的成就和经验,讨论《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部署今后十年的扶贫开发工作。
7月1日,中共中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80周年。中共中央总书记江泽民在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系统总结中国共产党80年光辉历程和基本经验,全面阐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提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重大任务,要求全党同志居安思危,增强忧患意识,不骄不躁,继续为实现党的基本路线和历史任务而奋斗。
8月20日,全国粮食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为指导,研究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的政策措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代表国务院作了重要讲话。温家宝指出,针对当前粮食生产和流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国务院决定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继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通过改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粮食购销和价格形成的作用,完善粮食价格形成机制,保护粮食生产能力,建立完善的国家粮食储备体系和粮食市场体系,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我国国情的粮食流通体制。
9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召开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针对当前农民负担重的问题,部署进一步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会议上强调,减轻农民负担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紧迫任务,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从政治的、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重大意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10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书记处书记胡锦涛在全国村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要联系实际,深入学习、认真贯彻江泽民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从按照“三个代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从密切党同广大农民群众血肉联系和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村级学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出席会议并讲了话。会议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书记处书记、全国农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活动联系会议领导小组组长曾庆红主持。
12月17日,中共中央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外人士关于农业发展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总书记江泽民发表重要讲话。
江泽民指出,我国是个农业大国,绝大部分人口在农村,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加强农业基础,做好农村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没有农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就没有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没有农村的社会稳定,就没有整个国家的长治久安;没有农民收入的不断增长,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安康富裕。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们始终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农村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专门讨论了农业和农村工作问题。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来认识并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是保证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的一条极为重要的经验。我们抓发展,农村的发展和城市的发展都要抓好,而农村的发展是重中之重,更要下大力气去抓。
江泽民说,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是新阶段农村工作的中心任务和基本目标。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是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业竞争力的根本途径。这项工作,在我国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的情况下,显得更为重要。我们必须紧密结合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入的要求,加大实施科技兴农的力度,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动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新世纪初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江泽民强调,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关键是要充分发挥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相信群众、依靠群众,是二十多年来农村改革和发展取得成功的一条基本经验。二十多年前,实行家庭承包为主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的新体制,是农民群众的伟大创造。现在调整农业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努力使农村更好地发展起来,最根本的还是要靠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充分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是我们在实现农业现代化全过程中必须始终坚持的根本指导思想。
江泽民说,我国农业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又面临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我们去研究解决。希望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围绕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增加农民收人,深化农村改革、开拓农村市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以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课题,继续进行调查研究,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地为农业和农村发展贡献力量。
2002年
1月6日-7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农业整体素质和效益,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会议讨论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02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讨论稿)》。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温家宝在会议上作了题为《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基本目标,大力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报告,对当前农村形势、调整农业结构和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任务与政策措施作了全面的阐述。
报告共四个部分:一、继续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二、当前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任务。三、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增加农民收入要重点抓好的几项工作。四、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全局,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
4月,国务院办公厅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2年扩大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通知》说,为了保证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达到预期目的,2002年中央财政增加了用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的转移支付资金。按照适当照顾粮食主产区、民族地区和特殊困难地区的原则,中央财政用统一和规范的办法将转移支付资金分配给新增扩大改革试点的省,实行包干使用。对2001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改革试点省及其试点县(市),中央财政按照既定的补助范围和数额继续给予转移支付补助。试点地区省级财政和有条件的市、县财政,都要加大对改革试点的支持力度,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减少各种不必要的开支,千方百计安排足够资金支持农村税费改革。各级财政用于农村税费改革的资金必须确保专款专用。
《通知》强调,要努力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农民负担得到明显减轻、不反弹,确保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确保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这是衡量农村税费改革是否成功的重要标志。要把切实减轻农民负担放在首位,合理确定农业税计税要素,规范税收征收管理行为,严格村内“一事一议”程序,坚决杜绝各种名目的乱收费。乡镇机构和村级组织是我国政权建设的基础,要合理确定县、乡政府事权和财权,新增的农业税原则上留给乡镇政府,保障乡镇机构履行职能所需支出。农业税附加收入要全部用于村级开支,及时划转,不得截留挪用;村级开支确有困难的,乡镇财政要给予适当补助。农村义务教育关系到农村人口整体素质的提高,县级财政要按规定的标准安排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和公用经费。地方各级政府在安排农村税费改革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时,要切实保证乡镇机构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正常需要。
《通知》指出,要扎实推进各项配套改革。农村税费改革不仅是国家与农民收入分配关系的调整,也涉及到农村上层建筑的重大变革。试点地区在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的同时,必须相应推进相关乡镇机构改革、农村教育改革和政府公共支出改革等相关配套改革,精简乡镇机构,合理控制人员编制,压缩乡村干部,优化教师队伍,努力节减开支。
8月,国务院发出通知,要求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
2003年
1月7日-8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会上讲话。胡锦涛指出: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发挥城市对农村带动作用,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
3月27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4月3日,全国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行。温家宝总理在会上讲话,指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在全国范围推开,这是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村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
4月,福建省在全国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将集体林地按人头平均分配到户,全面落实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和收益权(合称“四权”),实现“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要求进一步完善林业产权制度,确立以生态建设为主的林业可持续发展道路。
9月17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19日至20日,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举行。温家宝总理在会上讲话,指出:要在巩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成果的基础上,努力实现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
9月27日至28日,全国林业工作会议举行。温家宝总理在会上讲话。
10月11日-14日,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吴邦国委员长、温家宝总理分别就《建议(讨论稿)》和《决定(讨论稿)》作说明。全会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体制保障。胡锦涛在会上报告中央工作并发表讲话,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探索促进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
11月27日-29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上讲话。会议指出:要按照稳定政策、适度调整,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把握全局、解决矛盾,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思路,做好各项工作。
2004年
1月29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治工作。2月3日,全国防治高致病性禽流感工作会议举行。会议强调:要把人民群众的健康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一手抓好防疫工作,一手抓好农业生产和农民增收。
2月8日,新世纪的第一个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第6个涉农的1号文件)公布。自此,中央一号文件重新锁定“三农”问题。
3月10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举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上讲话。胡锦涛指出: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新世纪新阶段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
3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
3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支持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政策措施等问题。
5月23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意见》强调,放开购销市场,直接补贴粮农,转换企业机制,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宏观调控。26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公布施行。
8月22日,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纪念大会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讲话,指出:邓小平同志留给我们的最可宝贵的财富,就是他创立的邓小平理论和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制定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是指导中国人民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科学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最新成果。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践发展,紧紧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个主题,不断把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推向前进,不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不断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
9月16日-19日,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报告中央工作并发表讲话。在谈到做好当前党和国家各项工作时,强调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不断加大对农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发挥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走城乡互动、工农互促的协调发展道路。
2005年
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工作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若干政策的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的第7个涉农的1号文件)公布,指出,要以严格保护耕地为基础,以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为重点,以推进科技进步为支撑,以健全服务体系为保障,使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明显增强。要求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切实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继续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
2月1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3月12日,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举行。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讲话。他强调,调整经济结构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是缓解人口资源环境压力的根本途径,要大力推进循环经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10月8日-11日,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温家宝总理就《建议(讨论稿)》作说明。全会高度评价“十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强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十一五”时期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我们必须认真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立足科学发展,着力自主创新,完善体制机制,促进社会和谐,为后十年顺利发展打下坚实基础。胡锦涛在会上报告中央工作并发表讲话。他强调: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我们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长期坚持的重要指导思想。要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谈到必须抓紧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关系全局的几个重大问题时,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战略决策,我国总体上已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要自觉顺应这一趋势,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他指出,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更加注意社会公平,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
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六次会议于1958年6月3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
2006年
1月3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指出:要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政策体系和执法监督机制,建立惠及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制和制度。
2月14日-20日,中共中央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先后在开班式和结业式上讲话。胡锦涛强调要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惠及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2月2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即改革开放以来第8个涉农的1号文件)。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要求完善强化支农政策,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快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良好开局。
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西部地区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除贫困家庭学生课本费和补贴住宿生的生活费,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建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2006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共落实改革资金200多亿元,惠及15万所农村中小学校、5200多万名中小学生。
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若干意见》。要求把中部地区建设成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能源原材料基地、现代装备制造及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使中部地区在发挥承东启西和产业发展优势中崛起。
8月10日,《江泽民文选》出版发行。1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学习〈江泽民文选〉的决定》。1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行的学习《江泽民文选》报告会上讲话。他指出,《江泽民文选》为我们更深入地学习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更好地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最好的教材。他还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紧密结合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提出以人为本、实现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新型国家、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推动建设和谐世界、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和重大战略任务,就是我们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取得的重要成果。
8月3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指出,必须采取更严格的管理措施,切实加强土地调控,解决建设用地总量增长过快,低成本工业用地过度扩张,违法违规用地、滥占耕地等问题。
9月1日-2日,全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会议举行。这标志着继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农村税费改革之后,我国农村改革目前已进入“第三步”改革的新阶段。我国在试点的基础上要全面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等三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温家宝总理在会上讲话。
9月中旬,《求是》杂志第18期发表了温家宝总理的文章《不失时机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文章分三个部分:一、农村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艰巨性;二、全面把握农村综合改革的目标和主要任务;三、搞好农村综合改革,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体制保障。
10月8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10月8日―11日,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吴邦国委员长就《决定(讨论稿)》作说明。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报告中央的工作并发表讲话。他指出:我国发展已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深层次矛盾逐步显现,必须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他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最根本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坚持不懈地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全党、教育人民。他强调:要把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到实现科学发展上来,扎实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10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五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发表讲话,指出:要走中国特色医疗卫生改革发展道路,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卫生保健制度。
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决定》。
11月1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这是党中央对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第一次作出全面系统的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力保证。
12月5日-7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举行。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会上讲话。会议指出,总结近几年的经验,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我们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主要体会是,必须深刻认识又好又快发展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本质要求,必须坚持把“三农”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突出位置,必须在结构优化中促进总量平衡,必须把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作为保持宏观经济稳定的重要任务,必须不断强化企业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必须坚持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6年底,“乡财县管乡用”改革试点省份已由上年的13个扩大到28个,“省直管县”改革试点省份由上年的11个扩大到18个。这些改革,加强了县级财政调控和监管能力,有效缓解了县乡财政困难、保证了基层运转。同时,有利于防止基层通过乱收费弥补财政不足问题,从源头遏止乡村新债的发生。这一年,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省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全面深化并取得重要突破,河北、内蒙古、吉林、安徽等省份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也相继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我国各地全面推开。
2006年4月至2007年1月,中央连续举办50期培训班,对全国5474名县委书记、县长进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
2007年
1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公布(即改革开放以来第9个涉农的1号文件)。《意见》指出,加强“三农”工作,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做好今年的“三农”工作,要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二是切实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大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多渠道增加农民收入。五是着力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
温家宝说,发展现代农业,推进新农村建设,要靠政策、靠投入、靠科技、靠改革。一要巩固、完善和加强支农惠农政策。增加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和农业生产资料综合补贴。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进一步加大对财政困难县乡和产粮大县的支持力度。二要加大对农业农村投入力度。切实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转向农村。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范围。三要加快农业科技进步。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支持农业科技项目,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完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和服务体系,鼓励农业科技进村入户。四要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加快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改革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农村行政管理体制、政府保障的农村义务教育体制、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同时,推进征地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继续清理和化解乡村债务。温家宝总理强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必须把重点放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上。坚持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反对形式主义和强迫命令。
3月26日-27日,全国防沙治沙大会举行。温家宝总理会见与会代表并讲话,指出:防沙治沙工作要坚持科学防治、综合防治和依法防治的方针。
4月20日至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江西省农村和工厂企业,就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农业和农村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他希望江西坚持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坚持改革开放,在中部崛起中有更大的作为,走出一条新路子。
6月1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会议指出,要把建设的重心放在基层和农村,着力提高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基本文化权益问题。
6月25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进修班发表讲话。他指出,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他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旗帜,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旗帜。我们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他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继承和发展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提出了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他指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开放,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是我们事业能够经受风险考验、顺利达到目标的最可靠的保证。要坚持把一个中心和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任何时候都决不能动摇。他指出:解放思想,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应对前进道路上各种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开创事业新局面的一大法宝,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坚持。改革开放,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创新充满活力的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动力,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推进。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需要,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和国家到2020年的奋斗目标,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定不移地为之奋斗。做到这四个坚定不移,对保持党和国家事业顺利发展的大局至关重要。
6月底,全国开展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乡镇达到14049个,占乡镇总数的40.5%,其中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安徽、河南、浙江、湖北、重庆8个省区市已完成乡镇机构改革试点的阶段性任务。
7月11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通知》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
7月30日,国务院发出《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
8月9日,国务院发出《关于完善退耕还林政策的通知》。
9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拟提请十六届七中全会讨论的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稿和《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稿。会议认为,党的十七大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对于鼓舞和动员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全党同志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从十六大到十七大经济社会发展回顾系列报告》。指出:党的十六大以来,国民经济不仅增长速度快,而且持续的时间长、稳定性好。2003-2006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平均增长10.4%。2002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120333亿元,2006年达到210871亿元,突破20万亿元,在世界的位次由第六位跃居第四位。2002年我国人均国民总收入首次超过1000美元,在短短的4年内于2006年又超过2000美元,在世界的位次也由第132位上升到第129位。按照世界银行的划分标准,我国已经由低收入国家步入了中等收入国家的行列。
10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作《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的报告。会议的主题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
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三农”的中心任务是,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0项具体任务是:1、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2、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3、坚持把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健全农村市场和农业服务体系。4、加大支农惠农政策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增加农业投入,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5、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6、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发展乡镇企业,壮大县域经济,多渠道转移农民就业。7、提高扶贫开发水平。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改革集体林权制度。8、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9、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和龙头企业发展。10、培育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发挥亿万农民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
12月22日-23日,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2008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会议要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巩固完善强化强农惠农政策,大幅度增加农业农村投入。(二)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积极促进农民增收。(三)突出抓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农业生产条件。(四)强化农业科技和人才支撑,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五)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六)稳定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断深化农村改革。
截至2007年底,中国共有611234个村委会,村委会成员2411074人,其中中共党员占56%左右,女性成员占21%左右。85%的农村建立了实施民主决策的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90%以上的农村建立了保障民主监督的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等组织,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民主恳谈、民主听证等活动普遍开展,村民自治与农村社区建设正在相互衔接。
2007年,全国粮食总产量达50150万吨。这是新世纪以来首次突破5亿吨大关。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随着新农村建设的全面推进,国家财政向“三农”领域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深入实施,1.5亿中小学生的家庭经济负担得到减轻,全国实现“两基”的地区人口覆盖率进一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2448个县(市、区),占全国总县数的86%,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口达到7.3亿人。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文化资源面向“三农”的节目时间、影片和版面逐步增加,农村群众的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得到保护和发展。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全面推开,全国2777个涉农县全部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贫困人口进一步减少。
2008年
1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即改革开放以来第10个涉农的1号文件)公布。文件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努力保障主要农产品基本供给,切实解决农村民生问题,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月下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试点单位23个,包括江苏省、江西省、四川省和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3个省、3个部、12个市县、2个中央企业、2所中管高校、1个中央金融机构等。
3月5日,温家宝总理《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过去五年大力推进改革开放,注重制度建设和创新。在谈到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时说,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取得阶段性重要成果。实现了粮食购销市场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行了成功探索。供销合作社、国有农场等改革进展顺利。2008年农村工作的任务是,加强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要千方百计争取农业有个好收成,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突出抓好三件事:一是大力发展粮食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二是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主要措施是:一要大力增加投入。二要强化和完善农业支持政策。三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特别是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四要完善农业科技推广和服务体系。五要全面推进农村改革。
4月2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惩治腐败体系、实施党代表大会任期制等工作。
会议认为,集体林地是国家重要的土地资源,是林业重要的生产要素,是农民重要的生活保障。实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依法将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承包和落实到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确立农民作为林地承包经营权人的主体地位,对于充分调动广大农民发展林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促进农民脱贫致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会议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生产关系的一次变革,事关全局,影响深远。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依法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减轻税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
截至4月,全国已有1000多万被征地农民被纳入社会保障制度。
5月12日14时28分,在四川省汶川县(北纬31度,东经103.4度)发生8.0级地震。地震发生后,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尽快抢救伤员,保证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月12日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全面部署当前抗震救灾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县等地地震灾情的汇报。会议强调,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和中央各有关部门一定要紧急行动起来,把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不怕困难,顽强奋战,全力抢救伤员,切实保障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尽最大努力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为加强对抗震救灾工作的领导,中央决定成立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由温家宝同志任总指挥,李克强、回良玉同志任副总指挥,全面负责当前的抗震救灾工作。
5月18日,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发布公告,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6月22日,我国夏粮总产超过2400亿斤,比上年增产61亿斤,实现连续五年增产。这得益于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政策力度不断加大。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等“四补贴”规模,已经达到950.63亿元,比上年增长85%。
7月6日,“纪念改革开放三十年群众最喜爱的农村题材电影”评选揭晓,《喜盈门》等10部影片获此殊荣。其余9部影片是:《秋菊打官司》、《咱们的牛百岁》、《人生》、《月亮湾的笑声》、《男妇女主任》、《留守孩子》、《一个都不能少》、《美丽的大脚》、《两个人的教室》。
7月8日,中国农村贫困监测数据显示,从1978年到2007年,中国农村尚未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数量已从2.5亿下降到1479万,占农村总人口的比重由30.7%下降到1.6%。
7月1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公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意见》分5个部分、21条,文件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的战略举措,是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现代林业发展的强大动力。文件提出了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必须坚持的五大原则。一要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确保农民平等享有集体林地承包经营权。二要坚持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确保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重点是要统筹个人、集体两方面的利益,处理好农民得实惠、生态受保护的关系。三要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四要坚持依法办事,确保改革规范有序。五要坚持分类指导,确保改革符合实际。总之,要通过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主体改革任务。在此基础上,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健全服务,规范管理,逐步形成集体林业的良性发展机制,实现资源增长、农民增收、生态良好、林区和谐的目标,推进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8月底,全国已有52.04%的乡镇推行乡镇机构改革,31个省(区、市)推行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多数省(区、市)推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了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其中,内蒙古、吉林、黑龙江、浙江、安徽、河南、湖北、重庆等8个省(区、市)全面推开了乡镇机构改革试点。浙江、河南、湖北、湖南、重庆等5省(市)开展了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的试点工作。重庆市在全市范围公开选拔了1000名村党支部书记。北京、河北、四川等省(市)公开选拔优秀大学生到村级组织任职。北京市许多乡镇对村级干部推行公职化管理,主要干部实行年薪制,并为村干部建立了医疗和养老保险等方面的保障制度。
9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决定从9月开始,用一年半左右时间,在全党分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主持会议。会议强调,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组织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使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进一步引导到科学发展上来,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
9月8日至10日,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河南农村。他指出,粮食问题关系国计民生,关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我们一定要把粮食生产抓得紧而又紧。发展粮食生产,一靠政策,二靠科技。要把党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鼓励、支持粮食生产的政策落到实处,调动广大农民和种粮地区的积极性;要大力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耕作技术,提高粮食单产水平,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他还指出,在坚持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前提下,通过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模经济,是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子。希望大家继续探索,更好地把农民组织起来,给农民群众带来更多实惠。
胡锦涛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关键是要在以下三个方面取得重大突破。一是要大力加强制度建设,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业经营方式转变,不断完善有利于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二是要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提高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国际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三是要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统筹城乡公共资源分配,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领域和范围,不断促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0月9日上午在北京开始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研究推进中国农村改革发展问题。会议通过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行动纲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农村改革发展作出新的战略部署,将推动农村改革发展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谱写新的篇章。
2009年
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提出2020年之前基本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2010年
3月,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选举法修正案,我国开始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2011年
11月,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元(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吃穿两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三保障”。
(李海鸥)
文章来源:中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