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委踩时限密集交卷“非公新36条”被指细则不细
摘要:总算有了细则!“非公经济新36条”至少比它的先驱者多了一些内容,然而这些会不会只是“说说而已”?
总算有了细则!“非公经济新36条”至少比它的先驱者多了一些内容,然而这些会不会只是“说说而已”?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强调的“上半年”大限已过,经过一番手忙脚乱的密集出台,各部委为2010年《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新36条”)的配套政策,终于基本上按时“交了卷”。截至7月1日,各部委共发布22款“新36条”实施细则,基本实现预定目标。而在2005年,“非公36条”细则多数无下文。
但部分细则刚一问世便引发质疑,其中不乏“无诚意”、“玻璃门”的声音;关注铁路、能源、市政领域的一些民资认为,民资进入这些领域或是无利可图,或是必须依附国资等问题依然存在。
进能源:在垄断面前碰壁
表面看只是多了道手续,实际上等于把进口油气的定量和定价权交给了央企,那民企还忙活什么?
能源、电力领域令民资望而生畏是由于垄断强势。
单从国家能源局、电监会先后公布的鼓励民资进入能源、电力的实施细则条文来看,民资将获准进入资源开采上游,参与下游管网和储运设施建设,也可参与电厂和电网投资和建设。但现实中,由于上下游存在垄断和政策歧视,民资根本不具备议价能力,往往沦为附庸。
例如,国家能源局鼓励民资参与能源资源勘探开发,鼓励民资走出去,在境外投资建设能源开发与利用项目。但一家已在海外获得油气资源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介绍,油气进口需要专门资质,资源运进国内后,需要炼油厂配合加工。因为尚没有一家民企获得油气进口资质,现有流程都是中石油、中石化内部制定、施用于企业的。因此,相关部门要求该企业首先获得中石油或中石化炼油厂的排产单,再通过中石油、中石化旗下贸易公司进口油气。
在他看来,这种流程表面看只是多了道手续,实际上等于把进口油气的定量和定价权交给了央企,“那民企还忙活什么”?
“我们在进入之前,也不知道这些流程细节。如果要避开,就要全产业投资,获得资质、建炼厂,又是大笔投资,目前还卡在进口商谈环节,一直在谈。”该负责人说。
进市政:回报不如民间借贷
民间倾向“短、频、快”投资,与大型市政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回报低”相悖。
温州市域铁路S1线项目,计划向社会筹资35亿元,被视为民资进入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风向标”。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温州铁投”)一名权威人士最近透露,日前温州已通过方案,将S1项目中50%资本向社会公开募集。
根据方案,S1总投资约150亿。按投资规模140亿核算,其中项目资本金70亿、银行贷款70亿。温州铁投作为控股公司发起人,将货币出资认购股份的50%,即35亿,其余35亿元向社会定向筹集。
根据现有方案,温州市域铁路S1线社会定向筹集主要分“企业股”和“个人股”。此前一种普遍说法是,个人股投资回报率为6%~8%,而该市民间借贷年利率为20%左右,两者相差十几个百分点,投资者认为个人股与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相当且流动性稍差。
“回报比较低,不足以吸引企业参与。”温州一名行业协会会长昨日表示,目前温州企业流动资金紧缺,很难有剩余资金参与市政项目投资。另外,企业家或个人倾向“短、频、快”投资,与大型市政项目“投资大、周期长、回报低”相悖,很难吸引他们规模参与。
进铁路:参股也无话语权
核心资源依旧没有提及,相当于一纸空文。僵化的行政定价机制往往令进入者无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