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经济改革的首要任务绝不是国有企业私有化
摘要:在平衡国企与民企、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上,我们必须基于数百年来市场经济的历史观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保持清醒的头脑。
在平衡国企与民企、政府与市场的作用上,我们必须基于数百年来市场经济的历史观和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保持清醒的头脑。正是由于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在维护和巩固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的同时发展民营企业,并采取某些合法的措施有效利用外国垄断资本,我国才能在改革开放时期总体上既坚持了经济上的独立自主,又有效地利用了资本主义制度所取得的“一切肯定成果”。目前,我国在轻工、化工、医药、机械、电子等21个国民经济最重要的行业中,跨国公司的子公司已占据国内1/3以上的市场份额,部分行业接近半壁江山,在产业中拥有绝对控制权。显而易见,无论是国企还是民企,它们所面对的最大既得利益者和最大垄断者是外资企业。新一轮改革的首要任务就是要改变这种局面,而绝不是国有企业的私有股份化。在已有的外企、国企和民企的格局下,许多“自然垄断”行业的进入性投资巨大,“国退”以后,能真正大量进入和逐步起支配作用的往往是外国跨国公司,而难的是民营企业。国企与民企之间确实存在某些竞争和利益问题,但如果把国企的做强做优视为阻碍民企的发展,甚至主张民企与外企联合起来共同进一步缩减和遏制国企的发展,主张“国退民进”、“国退洋进”等,那便没有认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极端重要性。国企与民企应合作共进,夺回弱势产业阵地。(《光明日报》201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