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设立
摘要: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其内容包括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如: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
2012年3月2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会议批准实施《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其内容包括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的十二项主要任务,如:规范发展民间融资,制定规范民间融资的管理办法,建立民间融资备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民间融资监测体系;加快发展新型金融组织,鼓励和支持民间资金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依法发起设立或参股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组织。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改制为村镇银行;发展专业资产管理机构,引导民间资金依法设立创业投资企业、股权投资企业及相关投资管理机构;研究开展个人境外直接投资试点,探索建立规范便捷的直接投资渠道;培育发展地方资本市场。依法合规开展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及技术、文化等产权交易等。温州市民营经济发达,民间资金充裕,民间金融活跃。开展金融综合改革,切实解决温州经济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民间融资规范发展,使民间资本能够顺畅破除在金融领域的“玻璃门”障碍,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不仅对温州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而且对全国的金融改革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探索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