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省为单位推进素质教育的探索
摘要: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实施素质教育是一个老问题、大问题、难问题。为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山东在坚持全省整体推进素质教育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实施素质教育是一个老问题、大问题、难问题。说老,是因为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在努力,但始终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说大,是因为它关系到一代代人的健康成长和民族的未来;说难,是因为它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反复性。为解决这一老大难问题,近年来特别是2007年以来,山东在坚持全省整体推进素质教育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
多年来,尽管素质教育喊得轰轰烈烈,一些地方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是推行情况总是不尽如人意。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情况仍然存在,应试倾向长期得不到扭转。表现在:
一是部分地方政府仍然片面地把提高升学率看作是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要标志,用升学率考核衡量教育工作,导致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不择手段提高升学率。二是一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聚焦在升学、考试上,考什么就教什么,怎么考就怎么教,个别学校甚至教学内容任意补充,教学辅导资料随意使用,教学时间任意延长。三是不少学生的学习活动高耗低效,记忆负担较重,智育被窄化为书本知识的掌握、记忆和反复的机械训练。四是一些学生发展不全面、不健康,身体素质、心理健康状况堪忧。个别学生思想道德问题突出,意志力薄弱,社会责任感缺失等。
以上情况足以表明,扭转应试倾向、推进素质教育刻不容缓。
二
我们实施素质教育的具体内容概括起来讲,就是紧紧抓住全省整体推进这个关键、依法治教这个切入点、高中教育这个突破口、督导监管这个重要保障,努力实现“全面建设合格学校、全面贯彻课程方案、全面培育合格学生”的目标。
政府主导。素质教育工作迟迟不能取得实质性进展的主要原因是地方政府片面用升学率作为评价教育工作的标准。素质教育工作能否顺利推进的根本在于政府能否履行责任,从根本上扭转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倾向。发挥政府作用,首先要提高认识。最大限度统一思想认识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础。我们着力统一各级党政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思想,组织层层签订推进素质教育工作责任书,加大对市、县党政负责人及教育局长的培训力度,引导其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政绩观。在统一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强化政府行为。2008年1月,省政府召开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省政府统一领导、教育厅具体组织、省直有关方面协同配合的组织推进机制。针对改革的阻力、社会上的议论,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在各种场合提出“治顽症用猛药”、“不惜挥泪斩马谡”、“在推进素质教育问题上,必须做到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等,表明的就是省委、省政府决不动摇的态度和决心。
规范办学。依法治教、规范办学体现的是国家的教育意志,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要求,说到底就是回归教育的本原。如果违法违规不究,政策执行不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也就无从谈起。我们对过去一系列规范性文件进行系统整合,将最基本、最直接的内容纳入《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把规范学校节假日、作息时间、课程设置、考试、作业量等作为重点,作出了严格具体的规定。比如在课程设置方面,我们要求切实开齐开全课程,重点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规定所有普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开展教育教学,严格规范高中文理分科,并建立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制度,评定合格学校与不合格学校,对不能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
整体推进。我们以普通高中为突破口,紧紧抓住全省整体推进这个最重要的环节。其所以坚持以普通高中为突破口,是因为高中上连高等教育,下连义务教育,是整个教育的中间链条,是人才培养的关键阶段,也是推进素质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高中不推行素质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很难真正推行。而且,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一直推行的从义务教育阶段突破进行减负的实践也证明,如果不抓住高中这个根本,课业负担不但不会减轻,而且会越来越重。其所以坚持全省整体推进,是因为每个省均是独立的高考录取单元,省与省之间不存在高考利益竞争,这决定了每个省都可以省为单位实施素质教育。同时,由于在各省内部,各地、各学校之间要竞争高考名额,这决定了难以在市、县范围内进行试点,只能以省为单位统一行动、集体减负,才能有效打消不同地区、学校和家长的顾虑。只要省级责任落实到位,完全可以营造出公平竞争的环境。因此,我们经过慎重研究决定,在区域实施方面不搞试点,所有学校必须统一规范办学行为,统一给学生减负,公办高中统一停止招收复读生。
督查问责。长期以来,不论国家还是地方都出台了不少规范办学文件,但是学校规范办学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根源在于对政策执行缺乏有效监管及问责。为此,我们在省、市、县三级教育行政部门均设立了违规办学举报电话、信箱,综合采取专项督查、暗访抽查、来函来电随查等形式,构建起立体化、全方位的检查方式。实行违规办学投诉挂牌督办制度,在省教育厅网站设立专门规范办学投诉信息发布平台,对投诉信息定期审核编号面向社会发布,推动各地及时调查处理反馈,接受社会监督。实行严格的教育行政问责制度,对违规学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令整改、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责令停止招生等处罚,并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对出现多次严重违规办学行为的地方,撤销已经颁发的各种教育荣誉称号,追究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直至追究党政负责人的责任。
多元评价。科学评价教育工作,真正改变“抓经济只看GDP、抓教育只看升学率”的片面政绩观和错误评价机制,对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起着重要作用。省里规定,在政府评价方面,主要看素质教育是否全面推行、办学条件是否得到改善、教育事业是否全面均衡发展;在学校评价方面,综合学校的课程实施、规范办学、育人情况、师资队伍、办学条件等指标进行全面评价;在教师评价方面,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量、专业发展、育人效果等情况,努力形成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和专业发展的评价管理机制。
考试改革。高考改革方面,我们在2007年首次实行高考3+X+1新模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将考生综合素质评价纳入高校招生录取环节。从2009年起,山东省在1:1.2投档的基础上,进行录取改革试点,组织大学教授成立专家组参与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首次真正成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当年进行试点的临沂师范学院,有12位学生因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记载的学习经历和成果不符合相关专业学习的要求而被退档。在高职院校开展注册录取试点,按照高中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学生。严格高考信息管理,禁止公开宣传高考成绩和进行排名奖励,2008年以来省政府对违规的3个市级、1个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及10所学校作出了严肃处理。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面,全面实行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以学业考试取代升学考试,以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取代中考成绩录取新生,推行指标生分配到初中学校制度,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目前,全省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数额达到60%以上。
三
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实践,全省中小学素质教育工作虽然还有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但积累了宝贵经验,取得了积极进展。具体表现为:
一是素质教育的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社会各界特别是广大教育工作者对素质教育的认识更加深入,认为实施素质教育是顺应教育发展大势、泽及千万学生的重大惠民举措,素质教育已成为全省教育工作的主题。
二是规范办学行为效果显著。全省中小学作息时间基本规范,节假日、双休日、晚自习上课或补课的错误做法得到有效遏制,学生的课业负担明显减轻,广大师生的休息权得到较好保证,有了较大的自主发展时间与空间。高中招生秩序持续好转,各种违规招生现象逐渐减少。教育专家认为,学校办学行为得到规范,办学规律得到尊重和遵循,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开始落到实处。
三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案与理念得到较好落实,音乐、体育、美术等课程开设状况开始好转,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校本课程逐渐受到重视,国家课程的严肃性得到有效维护。
四是学生学习状态发生积极变化。家长普遍认为,孩子们的笑声多了,表情开朗了,越来越阳光、活泼、健康。学生普遍认为,课业负担减轻了,自主学习的时间大大增加,校园活动多姿多彩,学校、课堂正在成为令人向往的乐园。调研发现,44%的城市家长和40%的农村家长认为,孩子在学习习惯方面变得比以前好了。关于自主学习的时间,88%的学生认为比以前增加了;关于学习的兴趣,62%的学生认为比以前提高了。
五是教师的精神状态开始发生变化。老师们大都认为,升学的压力减轻了,有了广阔空间实现专业发展,职业幸福感比过去明显增强。调研发现,关于对规范办学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态度,92%的教师坚决拥护,8%的教师比较赞成;关于规范办学后教育教学观念变化情况,58%的教师认为有很大变化,40%的教师认为有较大变化;关于规范办学后师生关系,84%的教师认为越来越融洽。
山东省的做法在全国引起较大反响,教育部和社会各界对山东实施素质教育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但是,推进素质教育任重道远。我们清醒地看到,实施素质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前面所做的工作仅仅迈出了第一步,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努力解决,如社会层面对素质教育的认识仍有待提高,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正确的教育政绩观还不牢固,相当一部分学校的规范办学主要靠上级行政手段去强制推动,现行的招生考试、评价考核制度改革亟须深化等。不久前,我省被列为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教育部要求山东进行以素质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基础教育综合改革,也是希望山东能在这方面创造新的经验。我们认为,全省素质教育工作下一步的任务更加艰巨,亟须在体制机制方面进行更大力度的改革,进一步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在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办学方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
(作者: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