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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治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11-12-16 17:31 求是

摘要:胡锦涛主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认真贯彻落实胡主席的讲话精神,大力推行“阳光治校”,积极探索高校阳光治理、公正用权、反腐倡廉的新路子,确保了院校建设科学发展、育人质量不断提高。

  胡锦涛主席指出: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近年来,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认真贯彻落实胡主席的讲话精神,大力推行“阳光治校”,积极探索高校阳光治理、公正用权、反腐倡廉的新路子,确保了院校建设科学发展、育人质量不断提高。

  探索和实践

  第四军医大学是承担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等多项功能的综合性医科大学。推行“阳光治校”,就是秉承“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理念,按照公开透明、群众路线的原则管理学校事务,以重大校务公开为途径,以阳光用人、阳光基建、阳光采购、阳光育才等系列阳光工程为突破,结合教风、研风、考风、医风和领导干部作风等“五风”建设,广泛开展阳光施教、阳光行医、阳光学术、阳光财务、阳光交往等活动,构建党委阳光决策、机关阳光操作、基层阳光运行、个人阳光发展的格局,依法保障师生员工对重大校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营造风清气正、公平竞争、健康和谐、积极向上的育人建校氛围,提升学校整体实力、发展潜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校建设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阳光用人。在重要干部晋升使用、高级人才遴选推优、重大项目领衔人评选推荐上,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做到岗位、条件、对象、程序、结果“五公开”。通过公开评议、公开答辩、公开述职、公开竞聘等活动,净化干部任用风气,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和公信度。

  阳光育才。开展精品教员和学习标兵评选、教员学员双向测评等活动,组织教职员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军队教育方针,实行阳光施教、阳光管理、阳光育才,促进教学相长,在全校形成虚心向学、潜心求学、精心治学的浓厚氛围。在招生录取、课题资助、评功评奖、毕业分配等环节坚持公开标准、公选推优、公示结果,确保公平公正。

  阳光基建。严格校园基本建设和营房管理等工程领域的审查监管,在工程立项、设计、预算、招标、监理、验收、审计、付款等关键环节上,坚持信息全程公开,进度全程通报,开支全程透明,人员全程监督,确保建设优质工程、廉洁工程、阳光工程。

  阳光采购。在仪器设备、药品耗材、办公用品、保障物资采购上,采取预报审查、集中招标、公平竞争、规范运行的办法,全程接受纪检审计部门和专家代表监督质询,用现代技术手段计价、结算、审核、支付,节约采购成本,堵塞各种漏洞,提高军事经济效益。

  经过三年的实践,“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已成为全校人员的共识。“阳光治校”为我校提供了科学发展的新抓手,创造了公正用权的新机制,构筑了反腐倡廉的新防线,推动了民主建设的新发展,带来了风清气正的新气象。全校上下心齐气顺,育人工作强势推进,各项事业蓬勃发展,学校以全优成绩通过总部教学评价并获国家教学成果一等奖,科研基金课题和论文领全国医科院校之先,连续获得5项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并圆满完成抗震救灾、国庆60周年三军女兵方队组训受阅、上海世博安检、广州亚运“三防”、博鳌论坛和索马里护航医疗保障等多样化军事任务,为军队和国家赢得了荣誉。

  意义和启示

  顺应时代潮流。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在包括高等院校在内的基层单位,完善民主制度,强化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性工作。倡导阳光理念,实施阳光治理,使依靠师生员工办校治学制度化规范化,是高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客观需要。“阳光治校”以尊重和保护群众的知情权为法理依据,以培育和扩大基层民主为着力点,把干部选拔任用、学员招生分配、大额经费开支、大项工程建设、大宗设备采购等群众高度关注、容易滋生腐败的敏感事务摆到桌面上,置于阳光下,纳入监督中,保证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透明纯净,彰显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

  凸显以人为本理念。高等院校“以人为本”,最重要的是要以学生和老师为本。对学生,要引导和保证他们树立阳光追求,积累阳光才学,塑造阳光人格;对老师,要充分尊重他们的特点和意愿,发挥他们的才智和专长。“阳光治校”注重更新教育和管理观念,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人才培养水平的根本标准,借助公平竞争、公共决策、公开监督,最终实现师生个人发展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正,从根本上激发和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创造性,激励和满足师生员工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人生追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让人人都拥有美好的希望和阳光的未来。

  彰显开放品格。在信息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深度和广度改变着人类社会的今天,“公开公正透明”已成为显著的时代特征,公众对信息公开、开放的要求不断提高。“阳光治校”紧扣时代特征、适应时代主题,倡导信息公开、信息共享,在公共权力运行上消除认知上的盲区、沟通上的断带、制度上的缺失、管理上的漏洞和监督上的缺位;对高校事务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健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与时俱进地创新管理机制,兼顾广大师生员工利益和多元主体的权益诉求,形成兼容并包、共进共荣、共建共享的和谐氛围。

  推动反腐倡廉建设。高校职务犯罪多发生在财权、事权集中的环节。除共性的人事任用、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行政类腐败和经济类腐败行为外,还有具有高校特点的学员招生录取、毕业分配、考试过级等行业类腐败,以及近年来备受诟病的职称评审、论文发表、学术失范等学术类腐败行为。阳光是腐败的克星,暗箱是犯罪的温床。“阳光治校”是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有效机制,推行“阳光治校”,就是为党员干部建立起教育机制、预警机制、监督机制和保护机制,从制度上杜绝权力滥用和腐败滋生。

  激发群众创造活力。“阳光治校”以教员学员为主体,以培养人才为主旨,以精神塑造为主线,涉及校园各类人员,贯穿教学活动始终,覆盖高校各项事业。在“阳光治校”过程中,我们坚持尊重群众,依靠群众,放手发动群众管理基层事务,全力维护群众利益,共享发展成果,激发师生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和主观能动性,增强他们的使命感责任感,引导他们凝神聚气多作贡献,使党的群众路线在院校工作中得到真正体现和有力贯彻。

  “阳光治校”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的积极探索和成功实践。实践证明,阳光治理有着广阔前景,只要有各级党组织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推动,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无穷智慧和创造力,就一定能够取得经得起历史检验、实践检验和群众检验的业绩。

  (作者:解放军第四军医大学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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