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防爆器械厂 中国国有企业破产的“标杆儿”
摘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3号,一栋栋灰色的居民住宅楼,丝毫看不出这里曾经是一家工厂。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就坐落在这里。
坐标定位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93号,一栋栋灰色的居民住宅楼,丝毫看不出这里曾经是一家工厂。原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就坐落在这里。
25年前,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宣布破产,成为新中国第一家宣布破产的公有制企业。
当时的外电报道称:“沈阳市实行企业破产规定,这是共和国成立以来破天荒的做法,它朝着打破‘大锅饭’迈进了新的一步……”,“中国沈阳,一项重大的实验:中国东北的沈阳城发生了 ‘地震’,‘超过八级的改革地震’。”
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催生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那年代艰难的选择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破产”这个词很难让人接受,国有企业破产更是天方夜谭一样难以置信。
辽宁省是共和国工业长子,省会城市沈阳以工业著称,50年代初期,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私人企业已不复存在,国家对企业实行统收统支,破产制也不复存在。到了1984年上半年,仅根据沈阳市的冶金、轻工、化工等11个工业局测算,就有43户集体企业亏损严重,资不抵债,工人开不出工资。“大锅饭”、“铁饭碗”盛行,工人们混日子,厂长更是混日子,这些企业没有任何竞争求发展的渴望。
尽管八十年代破产制度已风行全球,但是在中国大陆高调畅谈国有企业破产问题,恐怕没有几个人敢吃这个“螃蟹”。当时的沈阳市市长李长春开始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好的企业可以给予鼓励,那么差的企业呢?在那以前,从来没听说过企业破产,那么,类似于资本主义国家实行的企业破产的做法,在中国是否可行?为化解这一局面,沈阳市提出一个大胆的设想:对于那些经营不好、不能生存的企业,能否进行破产倒闭,能否起草出一个破产规定。
有“中国破产第一人”之称的韩耀先,当时在沈阳市集体经济办公室搞政策研究,接受了这个任务。韩耀先查阅了大量国内外资料,起草一部《沈阳市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经过市政府常务扩大会几轮讨论,1985年2月9日,在市政府会议上获得通过。
1985年7月,沈阳市从11家资不抵债、长期亏损、难以扭转局面企业中,最终确定了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沈阳市农机三厂、沈阳市五金铸造厂三家企业做为试点。1985年8月3日,沈阳市政府在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三家企业发布破产倒闭限期整改通告。限期为一年时间。
一年后,五金铸造厂和农机三厂成功摘掉“黄牌”,而先天不足、后天营养不良的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成了第一个破产企业。
沉重的第一步
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始建于1966年,原是沈阳变压器厂为解决职工生活困难安排家属就业组建起来的一个职工家属生产组。后几经变革于1983年改名为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截至1984年底,厂子连续亏损欠下大笔外债,欠债总额已高达48万元。沈阳市政府痛下杀手,按照《沈阳市关于城镇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强令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倒闭。
这件事引起社会各界关注,辽宁省公安厅密切掌握动态,维护稳定。
沈阳市公安局警报部门派出警力,维持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内外治安秩序,严防职工中间出现过激行为。退休民警曾葵回忆说,八十年代中后期,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两种新旧体制的转换,长期在计划经济模式下工作生活的职工群众的旧观念受到严重冲击,加之企业改革过程中的不良因素,比如企业亏损、破产、倒闭、拖欠职工工资,社会保障体系相对薄弱,各种因素相互刺激,诱发职工群众上访。公安机关压力挺大。当时警方千方百计疏导沈阳市防爆器械厂职工群众,妥善处理一些不安全事端,使企业破产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我们的工作够细致的了,还是出现了给厂长送花圈的事件。不过,职工群众的情绪可以理解。”谈起当年的经历,曾葵依然感慨不已。
1986年8月3日,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宣布破产新闻发布会,在沈阳市迎宾馆北苑会议厅举行,到会的大多是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的工人,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戴着白纸花。会上首先宣布《沈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破产通告第一号》:
根据《沈阳市关于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于1985年8月3日被正式宣告破产警告,进行整顿拯救,限期一年。但是一年来虽然企业做了各方面的努力,终因种种原因没能扭转困境,所欠债务无力偿还,严重资不抵债。现决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从即日起破产倒闭,收缴营业执照,取消银行账号。有关企业善后事宜,由“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沈政发1985(24)号文件精神全权处理。
企业破产倒闭,这在中国是第一次。沈阳防爆器械厂所拥有的的财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因企业破产失去职业的职工,由劳动部门按待业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组织就业,同时鼓励他们自谋职业。全体“待业”职工在半年之内,可以领取其标准工资的75%作为倒闭救济金,半年之后救济金改为每月30元,又两年之后将由民政部门按社会救济金标准发给。
1986年9月25日,宣告破产的沈阳市防爆器械厂被整体拍卖。沈阳市煤气供应公司出价20万元,买下这家破产企业的全部厂房、设备、产成品及其他资财。此次拍卖所得按比例偿还给债权人。
亟需一部破产法
原辽宁日报工业部记者杨吉才亲历了沈阳市防爆器材厂破产的前后经过。
“在那个年代,企业破产绝对是新生事物,社会主义社会的国有企业还能破产,可能吗?别说老百姓想不通,就是党员干部也不能接受。连续亏损10年,负债额超过全部资产三分之二的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在破产警戒通告一年期限内,经过整顿和拯救无效,宣告破产倒闭。这是建国后第一家正式宣告破产的企业,社会主义企业不存在倒闭问题的传统认识与做法到此划上了句号。”
杨吉才告诉记者,事实上,1984年前后,沈阳以及辽宁乃至全国其它的一些地区,城市集体工业企业改革都进入了攻关阶段。众多亏损企业资不抵债,工人拿不到工资,甚而上访、度铁路,而政府当时能做的就是“拉郎配”,把“坏企业”拆散,“并转”到其他效益好的企业中去。这种“杀富济贫”的作法,从表面上看,“消灭”了亏损或资不抵债的企业,但因其违背经济运行的客观规律,造成“坏企业”毫无压力更无动力,又严重侵犯企业自主权,侵吞了效益好企业的利益。
围绕沈阳市防爆器械厂是否应该跑破产,使人感到迷惑的是破产有关“姓社姓资”的诘难。这是一个古老而又常新的话题。习惯于首先考察事物的政治属性,似乎已成为当时社会总体思维模式难以逾越的大山。
小小的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的破产,宣告了新中国的公有制企业同样可以有生有死,从而对国有企业改革造成了一个巨大的冲击波:社会主义不仅要消灭剥削,更要鞭策落后,激励先进,让人人向上。
宣告国有企业破产,沈阳市政府吃了第一只“螃蟹”。但是《沈阳市关于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毕竟是地方法规,中国大陆上尚找不到与破产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宣告一家企业破产,谁来执行?人民法院只以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为判案依据,沈阳市政府就把任务交给工商部门执行,当事人如有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有着鲜明计划经济时期特色沈阳市防爆器械厂宣告破产,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经济日报等国内几家重要媒体纷纷做出了重点报道。在海内外掀起轩然大波。同时有关企业破产的话题迅速上升到立法的层面。
破产立法的支点
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案,是中国企业破产立法的基础,《沈阳市关于城镇集体工业企业破产倒闭处理试行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蓝本。
沈阳防爆器械厂成为我国企业破产的第一例,在全国引起了很大轰动。国有企业也可以破产的事实,最终还是被人们接受了,承认了。中国的专家学者从理论界上高调探讨破产的话题,官方也不再讳言“破产”二字,有了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案例,所有藩篱都被打破了。从立法的角度看,来自沈阳的破产壮举,丰富了中国法制史,推动了中国法制史的发展。
1986年12月2日,全国人大委员会彭真委员长主持召开了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再次讨论国家企业破产法。这次,由于委员们认识比较一致,电子显示器出现三个数字:101票同意,2票反对,9票弃权,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试行)》,并规定自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实施满三个月之日起试行。
破产制度确立了,它必然要冲击旧的经济体制、行政管理、劳动就业、干部管理、社会福利以及所有制,迫使它们从各自角度作出重大变革。
试行《企业破产法》,结束了社会主义中国的企业无论经营成败,“人人照捧铁饭碗,企业永是‘不倒翁’”的历史。留给人们思索的已经不是承认或否认破产事实的存在,而是应该清楚地知道,国有企业依赖计划经济所形成的“永生”机制已不复存在了,“好死不如赖活着”是对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
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破产20年后,即2006年8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五十四号主席令予以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同时废止。
这20年,中国的民主与法制建设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对于企业破产视若等闲,政府积极拟定关闭破产倒闭企业规划。
尤其在正式施行《企业破产法》之前的2006年1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对政策性关闭破产作了总体规划:一是新增1610户拟关闭破产企业,涉及国有金融机构债权亿元,职工228万人;二是已送各国有金融机构审核的拟关闭破产企业,共506户,涉及国有金融机构债权769亿元,职工123万人。对这些企业实施政策性关闭破产的期限为2006年至2008年。已列入规划的拟关闭破产企业,按年度编制关闭破产计划。
种种举措,都源于1986年8月发生的那场“超过八级的改革地震”。
结语
地雪天冰的沈阳街头,鳞次栉比的摩天大厦,重重寒意包裹不住旺盛的活力。25年前,不知名的小企业沈阳市防爆器械厂由于经营不善在国内公开宣布倒闭,黯然离开喧嚣的舞台,但是由于它是中国第一家破产企业,并引出一部破产法而载入史册。在它的原址找不到当年车间里忙碌的身影,只在年纪大的人偶尔聊起旧事,算是一杯浊酒喜相逢。如果翻开史料,我们会震惊于它的曾经。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