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
摘要: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加快发展地方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特制定本规定。
(1986年4月28日国务院发布 根据1990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05年8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1年1月8日《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
颁布日期:20110108 实施日期:20110108 颁布单位:国务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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