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出台
摘要:2月28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中国自2008年8月启动面向202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去年年初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月28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中国自2008年8月启动面向2020年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制定工作,去年年初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是《规划纲要》的第二轮征求民意工作。《规划纲要》提出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并把“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20个字作为工作方针。5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7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7月13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胡锦涛就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出5项要求。一是必须优先发展教育;二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三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四是必须促进教育公平,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五是必须重视教育质量。温家宝在讲话中阐述了中央制定《教育规划纲要》的主要考虑和确定的教育工作方针。他强调要大力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办好义务教育,教育资源要向农村地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倾斜,向薄弱学校倾斜。不断完善国家助学制度,继续扩大奖学金、助学金规模和覆盖面。完善政策,保证农民工子女在全日制学校免费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寄宿学校建设和管理,解决留守儿童上学问题。7月29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公布。《教育规划纲要》指出,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到2020年,基本实现区域内均衡发展,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接受良好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