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信息库欢迎您!
首页 文章 政治体制 民主政治

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的确立及其存在问题的探讨

2009-12-05 10:38 人大研究

摘要: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落实常委会各项权力的主要途径,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鲜明的特点。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是常委会行使职权的主要方式。常委会会议的召开主要是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四项职权。立法权(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监督权、人事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权力。这四项权力的行使必须通过会议。地方人大常委会会议综合地反映了常委会的全部工作。

首页
相关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