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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牧回忆录》选摘——关于吸引外商投资(6)

2009-11-10 19:41 北京日报

摘要:吸收境外客商直接投资,比使用外国政府贷款起步早些。在1978年7月国务院务虚会后就着手了。

吸收境外客商直接投资,比使用外国政府贷款起步早些。在1978年7月国务院务虚会后就着手了。当时中央领导同志认为,吸收外商投资举办股权式的中外合资企业,双方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权益,共担风险,不造成债务负担,比使用外国贷款对我们更为利多弊少,要抓紧做好准备工作。其中一个重要任务,是制订《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在起草中议论较多的是两个问题。一个是企业所得税税率定多少。要给外商投资者以优惠,有关同志认识是一致的,但是到底优惠到什么程度合适?几经研究,定为30%,加上地方所得税3%,共33%,略低于东南亚多数国家和地区。另一个问题是外商投资比例问题,起初参照印度等国的做法,拟限定外商对一个项目的投资比例最多不超过49%。后来在反复讨论中,荣毅仁同志提出我国的问题是要鼓励外商投资,不宜限定外商投资的最高比例,相反应当规定最低投资比例要求。大家认为有道理,后来就确定了现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关于外商投资不得低于25%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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