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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访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刘鸿儒

2009-10-10 09:18 中国金融

摘要:过去的二十多年,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很多方面走过了一些发达市场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道路。您是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设计与建立的探路人,请您谈一谈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央对于资本市场的认识是如何一步步得到深化的,资本市场起步初期曾遇到了哪些困难。

记者:感谢您接受《中国金融》杂志的采访。过去的二十多年,中国资本市场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在很多方面走过了一些发达市场几十年甚至是上百年的道路。您是参与中国资本市场的设计与建立的探路人,请您谈一谈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央对于资本市场的认识是如何一步步得到深化的,资本市场起步初期曾遇到了哪些困难。

刘鸿儒:上世纪80年代早期中国的资本市场仍处于自发状态,很不规范。数量比较大的是国库券,主要是摊派发行且不可转让。国内的股票已经出现,但发行量很小,也不规范,且多是小型集体企业:1982年深圳宝安公司向社会发行了股票;19849月北京天桥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记得1986年美国证券代表团来华访问,向我们要一张股票,我们找来天桥商场股票一看,定期定息还分红,不像股票,只好找了198411月的上海飞乐音响股票赠予了美国代表,后来我们就把这张股票称为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张规范的股票。

1984年中央提出金融体制改革方案之后,资本市场要素自下而上不断出现,这说明单纯地通过银行纵向分配资金的体制与商品市场逐步形成的横向流通已经很不适应,我们必须有计划、自上而下地推进改革。1985年国务院要求人民银行组织研究如何建立“资金市场”,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七五计划”将“资金市场”改为了“金融市场”,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了“资本市场”的概念。

19854月我主持起草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资金市场问题的研究提纲》,提出要“发挥资金市场的作用,必须适应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多种金融工具”。“集体企业、国营企业可以采取股份解决的形式。……除向本企业职工发行股票外,也可以向社会发行股票”。经过相关部门的大讨论,中央取得了一定的共识,并进行了局部的试点。在试验的带动下,80年代后半期,资本市场呈现了三个特征:一是货币市场特别是拆借市场得到了迅速发展,二是证券交易市场出现了,三是从分散交易转为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到了1990年,深圳自发形成了“股票热”。深圳证券公司、中国银行深圳分行和深圳国投的三个证券交易窗口的交易突然火暴起来,虽然上市交易的只有5家小企业,但交易窗口前的马路上都挤满了人,全国的资金在向深圳聚集。具体表现在:股票价格上涨过猛,例如19904月深发展股票价格为176.78元,相比发行价格上涨了784%;非法的场外交易活动猖獗,造成股市混乱;成交量增长过猛,当年5月份的成交量是1月份的23倍。这种局面引起了各方面的注意和议论,有不少人认为搞股份公司就是搞私有化,搞市场就是搞资产阶级自由化,股票市场的发展到了一个生死存废的关口。我受国务院委托去深圳调查了三次,在给中央的报告里我们仔细分析了股份制试点的情况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市场的问题和症结,强化了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认识,并提出了包括溢价发行、集中过户、涨跌停板、筹建交易所等设想。199011月,出席深圳和珠海特区十周年大庆的江泽民总书记在回北京的飞机上和我进行了一次谈话,我在回答了一系列问题后汇报说:“无论如何,股票市场的试点还是应该继续试下去,否则我们可能在全国、全世界面前无法交代。改革不能后退,现在没有取得经验,股市可以不扩大。请相信我们这些老共产党员不会随便去搞私有制,我们会有办法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的资本市场发展道路。”江泽民同志最后明确表示,可以把上海、深圳这两个试验点保留下来。定下这个基调后,上海、深圳两地的交易所也成立了,股票市场有了进一步发展。

但是即使如此,当时的认识问题还是没有解决。1990年之后,全国各地开始出现股份制改革的热潮,围绕着股份制改革过程中的一些问题和国有企业要不要股改,争论还是很大,我的压力也不小。1992年邓小平同志到南方视察,明确指出,“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可以说,这一重要讲话实际上是对股份制和股票市场予以了肯定,解决了长期争论不休的“姓资姓社”的问题,同时也鼓励我们以积极的态度推进改革,探索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推行股份制和建设股票市场的道路。可以说,这个谈话决定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命运,我的心里也有一种“一块石头终于落地”的感觉。回首这段往事,我认为,认识的统一和提高是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认识在争论中不断统一、不断提高,这会成为推动资本市场发展的强大动力。

记者:我们知道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稳定金融市场取消了证券交易所。改革开放后当我们重启资本市场时,在建立证券交易所的过程中,应该如何借鉴历史和国外的经验,探索出一条符合当时现实的道路?

刘鸿儒:上世纪80年代中期,在讨论建立中国资金市场的同时,探索建立证券交易所的工作也开始进行了。19887月,中国人民银行召开了证券市场座谈会,会上决定组建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小组。当年11月这个小组向国务院和中央财经领导小组作了汇报,解释了设立交易所的必要性和时机选择、管理体系、市场组织等问题。1989年,根据这个汇报的精神,由9家单位(包括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光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农村发展信托投资公司等)发起成立了证券交易所研究设计联合办公室,归国家体改委领导,集中了一大批海外归来的优秀专家,他们对证券交易所的设立和证券市场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建立上海证券交易所,从最初的酝酿和筹备工作,一直到最后的开业典礼,我都参加了。198954,上海市人民政府召集体改办、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开会,听取关于设立证券交易所的意见,并确定第一步的工作是收集相关资料,了解周边国家交易所的情况以及新中国成立之前我国交易所的资料,为重建上海交易所创造条件。122,朱镕基等上海市政府领导邀请金融、学术界的部分专家、学者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就如何“深化上海金融体制改革”的问题举行市委常委扩大会议,朱镕基同志在会上认为,上海要加大金融改革的步子,重现国际金融中心的风采,首要的工作是设立外资银行和证券交易所。由于证券交易所本身所存在的巨大风险客观上要求决策的谨慎和工作的细致,朱镕基同志建议成立“三人领导小组”(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上海市体改办和上海市政府咨询小组各出一人),具体负责制定方案和规划。199054,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向总行上报了“关于筹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请示”,并附上建立证券交易所的初步方案。528,“三人领导小组”会同“联办”在上海成功举办了“发展证券市场国际研讨会”,与会的51位外方代表包括政府官员、国际金融组织和中央银行的代表,以及证券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家,对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提出了许多中肯的、具体的建议。1990919,上海市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联合向国务院提交设立证券交易所的请示报告,108国务委员李贵鲜批示同意,1114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复同意设立上海市证券交易所。1126,上海证券交易所举行成立大会,1219上海证交所正式开业。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酝酿时间要更长一些,1990121,交易所筹备工作基本完成,经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分行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始试营业。现在很多人还是不清楚上海和深圳两地的交易所谁是第一个成立的,实际上,当时有句话很形象,“上海开业先试试,深圳试试再开业”。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后几个月运行一切顺利,于是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在199173宣布正式开业。

1991年末,国家体改委在研究1992年经济体制改革的工作重点时,一些同志提到应该建立法人股流通市场,只准法人机构参加。后来,根据这个思路,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和全国证券交易系统开始进行法人股流通试点。但是很快我就发现了问题:私人可以通过公司、法人的名义进入市场,法人股变成私人的股权,那么公有制为主体的这个基本原则就可能被动摇,在当时的情况下,股票市场也就 不可能被允许建立和发展。我们于是立即叫停了这两个交易市场的试点。

记者:为什么中央在1992年要雷厉风行地组建证监会,您是如何带领大家,把证监会工作迅速开展起来的?

刘鸿儒:在1992年之前,证券市场是多头参与、多头监管的,人民银行主管证券市场和证券公司,国家体改委负责推行股份制改革,国家计委控制股票和有价证券的发行规模,财政部和税务局则从财务、会计和税收方面进行监管,国有资产管理局监管国有资产的变动,各个机构分兵把口、各自为政;另外,上海、深圳两个交易所归地方政府主管,很多事情难以协调,证券市场缺乏统一和严格的监管,酝酿着很大的风险。例如1992810,深圳市发售新股抽签表方案出了偏差,结果引发大量人群排队抢购,进而造成了政治问题和社会安定问题。中央也感到了问题的紧迫性,开始加快研究建立统一监管机构的步伐。

1992812,朱镕基同志在“股票市场试点工作座谈会”上指出,“证券市场在我国还仅仅是最近几年才出现的新事物,我们还没有监管的经验,而在其他国家已经有几十年乃至数百年的历史,已经建立了比较成熟的监管规范,并形成了国际惯例。我们要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的实践,建立符合我国的监督体系”。他在向李鹏总理的报告中提出了建立四个层次的证券监管体系的设想:第一个是社会监管体系,主要是注册会计师、律师等;第二个层次是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经营机构组成的证券业协会等自律性监管体系;第三个层次是准政府性质的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四个层次是政府管理机构,建立证券委员会。这四个体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这个报告,国务院迅速成立了证券委员会,由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兼任主任,并组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由我来担任这个机构的首任主席。

当时很多业界的人,特别是年轻人,都向朱镕基推荐由我来出任证监会的主席。朱镕基便找我谈话,说任务比较紧,想让我挑这个担子,我说这是火山口上的工作,不好做也干不长。他说,责任不要你承担,我来承担。我说,出了事情哪有让总理出来承担的,当然要我来承担。要干,就要做好思想准备,用于承担风险的责任和各种想象不到的后果。于是,我便答应了。我知道这个位置很重要,风险不小:首先,人们的分歧还是很大,尤其是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你每走一步都会遭遇不同的看法和评论,甚至批评。第二是虽然小平同志给我们的工作指出了前路,但各级主管部门都怕踩地雷、担风险,下面积极,上面不积极,夹在中间不好受。第三是监管机构的权力仍然不集中,协调困难,甚至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本身也是双重的。第四,这是一个全新的工作,没有经验。

根据国务院尽快建立机构并开始工作的要求,我们在11月份就正式成立了中国证监会。最初的证监会人员来自体改办、人民银行和“联办”,后来我们又通过年轻人举荐,聘请了一些专家型人才,例如高西庆、汪建煕等人,还找来一批具有海外背景或在国内有实践经验的人士。记得成立之初,各方面条件比较艰苦,我们在保利大厦租了一层楼,权作创建初期的办公室。初期的机构设置也很简单,只有办公室、法律部、发行部、市场监管部、上市公司监管部、国际部和监察部这几个部门。

在第一次证监会职工大会上,我开门见山地说了两句话:第一句,做我们这个工作,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股市下跌快了下面有意见,怕被套牢;股市上涨快了,上面有意见,怕影响社会安定;不涨也不跌,上下都有意见,人家会说你办的不像市场,因此永远都会有意见的;第二句,我们是第一代拓荒人,没有现成的经验可参考,我们的任务就是开荒、修路、铺轨道,基础打好了,后来人就可以稳稳当当地开快车了,这是我们应有的思想准备,也是光荣职责。

在成立证监会之前,我请国际上的一些专家以及港澳台的朋友进行了多次的座谈,向他们学习了国际上的经验与教训,包括19291933年经济危机后发生的一系列股灾的情况,还有香港和台湾值得借鉴的做法。再结合自己的体会,整理出了一个讲话稿《股票市场的风险与管理》,19933月在天津召开的证券监管会议上,我以此作为我的工作报告,详细分析了国际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系统地提出了证监会的工作指导思想和方针,这也成为了证监会建立初期的一个施政纲领。

记者:成立十多年来,证监会一直在努力推进资本市场规范化发展,这与您在证监会创立初期的一系列基础工作是分不开的,请你谈一谈当时的一些工作重点。

刘鸿儒:资本市场是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产物,敏感性最高,风险性最大,如何使它按照经济规律在规范的轨道上正常运行,是一个十分重大的课题。深入研究经济和市场规律的变化,相应地、有针对性地不断完善法律,严格执法,做到依法治市,这是资本市场监管的核心。在上海、深圳进行股票市场试点期间,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证券法规。19921217,证监会成立没多久,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指出“健全法规是证券市场健康发展的法律保障”,原先由“联办”起草的《股票发行交易与管理暂行条例》的进一步工作便移交由证监会法律部负责。证监会与证券委办公室、国家体改委、国务院法制局根据我国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条例原草案做了较大幅度的修改。19921226证监会将《条例》征求意见稿报送证券委,19932月朱镕基副总理主持证券委第二次会议,原则通过《条例》,19934月国务院正式颁布《条例》。这是我国证券市场的第一部全国性法规,对当时证券市场最为重要、最为紧迫的监管体制问题、发行制度问题、证监会职权问题等作了明确的规定,意义十分重大,其体例结构、篇章内容等也为后来《证券法》的制定提供了重要参考。

我国的证券市场初创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特定历史时期,早期的股票发行制度带有明显的计划经济特点,从选择企业到发行上市的整个过程,透明度不高。1992年的“8·10”事件就是出在了认购表发行方面,限制数量的、不透明的认购表造成了很大的混乱;后来青岛啤酒发行的时候,我们就敞开发行认购表,还把表格印在报纸上,同时在媒体上反复宣传中签率与认购的知识,这个做法很成功,教育了很多投资者,也保持了市场秩序。股票发行申请方面也是这样,由监管部门直接审查决定的做法透明度不高,也容易引发一些腐败行为。所以,证监会就成立了一个发审委,由证监会的部分专家、社会各界的会计师和律师等组成。后来,为了更好地限制企业“公关”,我们还扩大了发审委的名额,名单保密,分成若干组来审查申请上市的企业。2003年,证监会又进一步改革发审委制度,公开发审委名单和会议时间,并改无记名投票为记名投票,进一步强化了透明度。后来的情况证明,“阳光”是最有效的“消毒剂”。

证监会建立初期,我们就用了相当大的精力解决当时的股市低迷问题。本来是市场供求决定的股价问题往往能上升到政治问题,“三分业务,七分政治”,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如何处理,我们不得不在实践中探索,积累经验。上世纪90年代,机构投资者还是少数,形成不了主导力量,散户居多;同时上市公司少,股票供不应求;价格于是便出现扭曲状态,发行价过高。当时很多人都主张证监会出面管价格,即规定股价是市盈率的多少倍。我说,再有困难也要逐步走市场化的道路,由股票的供求双方确定价格。我们还一直向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说明,上市为企业打开了一条长期的、不断发展的、不断扩大的融资渠道,发行价不要过高,二级市场要有升值空间,给投资者留下获利的余地。企业本身改善经营,盈利水平上去了,投资者信心增强了,然后再进行融资,这才是良性的循环。1994年夏天,上海股市从1400多点跌倒360多点,社会反应强烈,当时的上海市委给中央打报告要求采取措施救市。朱镕基同志将这个报告转给证监会,我们加班加点研究对策,并请了台湾“证券管理委员会”的离职官员来座谈,拟定了《关于稳定当前股票市场的建议》。1994730,新华社发布通稿《中国证监会与国务院有关部门就稳定和发展股市作出决策》:“今年内暂停新股发行和上市;严格控制上市公司配股规模;采取措施扩大入市资金范围。”在“三大政策”的利好下,一个月内沪市指数收复1000点。这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也引来一些争议,市场化如何推进,监管部门如何工作,怎样培育机构投资者,规范上市公司治理,证监会此后又开始了进一步的探索。

总之,回首往事,我更加坚定地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建立和发展资本市场是没有前例可循的,需要不断突破传统樊篱和理论禁区,不断摸索前进和努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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