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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重新开征印花税后的税票

2009-09-09 22:56 中国收藏热线

摘要:1988年8月,国务院以11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正式恢复在全国统一征收印花税。此前,独立的印花税种已被取消了30年之久。自1958年9月国务院试行《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后,印花税被并入工商统一税中征收。

1988年8月,国务院以11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于同年10月1日正式恢复在全国统一征收印花税。此前,独立的印花税种已被取消了30年之久。自1958年9月国务院试行《工商统一税条例(草案)》后,印花税被并入工商统一税中征收。

1988年重新开征印花税后印制的印花税票

面值贰角的印花税票

面值伍角的印花税票

面值壹圆的印花税票

面值伍圆的印花税票

面值拾圆的印花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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